南府〔2017〕36号
关于印发南兴镇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
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居)委会,各机关单位:
《南兴镇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方案》业经镇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南兴镇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南兴镇安监办联系人及电话:黄俊,8461711,传真:8461711,电子邮箱:nxdzb88461711@163.com)
南兴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四月十八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附件
南兴镇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
专项治理验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工作的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巩固近年我镇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成果,全面加强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坚决遏制涉氨制冷企业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 “一岗双责”、“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的工作要求,依法落实整治安全事故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集中消除和整改该项重大安全隐患,切实加强我镇涉氨制冷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坚决遏制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二)目标任务
对全镇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情况开展全面验收,彻底消除作业场所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和快速冻结装置未设置在单独作业间内的两类重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两类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提升企业液氨使用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验收对象和内容
本次验收对象是涉及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或有快速冻结装置的涉氨制冷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一)重点验收内容
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
1.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严禁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
2.快速冻结装置必须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且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
(二)其他验收内容
1.涉氨制冷企业建设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2.特种设备设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3.从事涉氨制冷生产企业是否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
4.消防设施与应急设施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
5.防雷设施符合相关规定要求;
6.有关特种工作业证、操作证符合法规政策规定要求。
各地各相关部门督促涉氨制冷企业组织验收,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企业验收基础上,各地各相关部门按照《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表》(附件2)对辖区每一家涉氨制冷企业进行验收,并结合实际在验收表的基础上增加验收内容。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分工
成立南兴镇涉氨制冷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验收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镇长担任,副组长由镇分管领导,成员由工商所、物业所、规划办、农业办负责人及政府专职消防队队长、所在企业村党支部书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负责协调涉氨制冷企业重大事故隐患验收工作的具体事宜。请工商所、物业所等部门于4月12日前将2名成员名单(其中市场监管报1名领导)报镇安全生产监督办公室黄俊同志。
(三)职责分工
1、镇政府专职消防大队:负责核查消防设施与应急设施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
2、城乡规划建设办:负责核查涉氨制冷企业建设是否符合圩区规划要求;
3、南兴工商所:负责核查从事涉氨制冷生产企业是否依法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和核查特种设备设施是否符合相关法规规定要求;
4、农业办:负责核查防雷设施符是否合相关规定要求;
5、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牵头负责核查“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是否整改落实到位;对核查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资格。
四、方法步骤
(一)完善台账(3月至4月中旬)
全面掌握本辖区涉氨制冷企业监管底数,进一步完善“一地一册、一企一档”监管台账。
(二)企业自行验收(4月下旬至5月中旬)
组织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对照验收内容组织自行验收。企业可聘请专家开展自行验收工作,自行验收工作完成后,填写《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自行验收表》(见附件4),并承诺已完成“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验收结果属实,愿意承担验收结果不属实所带来的法律责任。自行验收表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在表上加盖企业公章,报镇安监办并上报市安委办备案。
(三)组织验收(5月下旬至6月中旬)
5月下旬至6月中旬镇安监办将组织对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进行全覆盖验收,确保消除两类重大事故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验收工作。各有关监管部门、有关企业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扎扎实实抓自查,认认真真抓整改。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监管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落实监管职责,对验收发现存在两类重大事故隐患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企业,要依法从严处理,责令停产整顿,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并纳入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
(三)认真做好验收。各有关监管部门要调精干力量共同组成验收组,认真完成验收工作。
(四)巩固治理成效。要以此次验收工作为契机,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将专项治理工作纳入日常监督执法,并融入标准化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和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等工作中,持续提升涉氨制冷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附件:1.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表
2.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自行验收表
3.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汇总表
附件1
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表
验收单位: 县级政府责任人签名:
企业名称 | | 企业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企业地址 | | | 企业员工数 | | |
序号 | 验收内容 | 检查结果 | |||
1 | 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的空调系统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 是□ 主要问题: | |||
否□ | |||||
2 | 快速冻结装置是否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 | 是□ 作业间内平均作业人数: 人 | |||
否□ 主要问题: | |||||
无速冻装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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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检查验收人员签名: 验收时间:2017年 月 日 |
附件2
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自行验收表
企业名称(盖章): 企业主要责任人签名:
企业名称 | | 企业负责人 | | 联系电话 | |
企业地址 | | | 企业员工数 | | |
序号 | 自行验收内容 | 检查结果 | |||
1 | 包装间、分割间、产品整理间等人员较多作业场所的空调系统是否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系统。 | 是□ 主要问题: | |||
否□ | |||||
2 | 快速冻结装置是否设置在单独的作业间内(作业间内作业人员不得超过9人)。 | 是□ 作业间内平均作业人数:人 | |||
否□ 主要问题: | |||||
无速冻装置□ | |||||
| | | |||
企业承诺:本企业已完成“两类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本次验收结果属实,愿意承担结果不实所带来的法律责任。 企业检查验收人员签名: 验收时间:2017年 月 日 |
附件3
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验收汇总表
填表单位(盖章): 填表日期:2017年 月 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 员工数 | 所属县 (区) | 人员较多作业场所用氨直接蒸发空调系统 | 快速冻结装置设置在 独立作业间内 | 检查 时间 | 检查人员 | 本次验收是否到现场验收 | ||||
是 | 否 | 是 作业 间内人数 | 否 | 无快速冻结装置 | 是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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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如果企业快速冻结装置是设置在独立作业间内的,请在第7列填写作业间内平均作业人数;
2.根据验收结果,在第5、6、8、9、12、13列相应位置直接打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