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府〔2018〕23号
印发《关于南兴镇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
宣传工作力度的方案》的通知
各机关单位、各村委会(社区):
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南兴镇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宣传工作力度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务求取得实效。
雷州市南兴镇人民政府
2018年3月30日
关于南兴镇进一步加大扫黑除恶
宣传工作力度的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湛江市和雷州市扫黑除恶会议精神,进一步营造全民扫黑除恶的浓厚社会氛围,切实提升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知晓率和参与率,确保南兴镇除恶务尽,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以坚定的决心投入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以“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为基本要求,迅速对黑恶势力形成压倒性态势,对涉黑涉恶人员从重从快打击,形成长效机制,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宣传重点内容
扫黑除恶宣传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工作: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总体规划和目标任务,镇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大部署、重大活动以及对各阶段工作的指导意见和重要部署。
(二)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具体举措、进展及成效;人民群众最关心、最期待的民生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方法、措施和成效。
(三)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和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和案例;治安员、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良好风貌和成果。
(四)群众参与扫黑除恶工作的机制和渠道;全镇治安状况逐年好转、群众安居乐业的丰硕成果。
三、主要任务及分工
各负其责,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宣传工作。
(一)开展一次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活动。镇扫黑除恶办组织各机关单位、各村委(社区)结合实际在人群密集地点,组织开展一次扫黑除恶集中宣传日活动,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努力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
(二)制作一批宣传横幅、海报。在镇政府门口、派出所门口、各村委(社区)办公楼、国道、车站等区域或部位,通过挂宣传横额、粘贴扫黑除恶举报画、办专题宣传栏。
(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融入民俗游行。以创新的宣传形式,结合我镇民俗风俗,在农历正月十三、正月廿八、三月廿廿春游活动,把扫黑除恶宣传融入民俗游行队伍,以更加具体、形象地警示教育广大群众,强化扫黑除恶的观念
四、工作要求
各村委会(社区)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抓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落实。
(一)加强领导,压实责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保障工程,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所期盼的民心工程,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基础工程。各村委会(社区)要高度重视扫黑除恶的宣传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纳入主要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确保宣传工作有效推进。镇综治办要切实负起指导和督促检查的责任,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压实宣传工作的责任。
(二)正面宣传,凝聚力量。各村委会(社区)部署和组织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要着眼于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务必坚持正面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出现敏感、重大案(事)件时,要谨慎向镇综治办通报有关情况,把握准宣传工作的方向,最大限度地避免对我镇形象造成负面影响。
(三)条块结合,明确主体。要统筹全面宣传与重点宣传的效应,各村委会(社区)要扎实做好本村委(社区)的宣传工作,全方位、多形式地开展宣传工作,形成浓厚的扫黑除恶社会舆论氛围。
(四)总结经验,提升水平。各村委会(社区)要及时总结、挖掘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工作情况和主要实效报送镇扫黑除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