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宇国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我局查处 你单位被韦刚、韦轩、柯华飞、胡三旺、姚攀攀、高华五、陈小燕、旺甜甜、李猛、柯丽玲、杨丽盘、卢丽等12人投诉拖欠工资一案,因我局在2021年12月13日向你单位邮寄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雷人社监字〔2021〕第20-1号),直到2021年12月17日,你单位仍不接受调查、配合处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 劳动保障监察询问通知书(雷人社监字〔2021〕第20-1号)。 请你单位自公告送达生效之日起3日内到我单位接受询问,并提交以下相关书面材料: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2.法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3.方圆雷州小城之春3期因空鼓问题返工的工人花名册、劳动合同和工人管理台账
4.方圆雷州小城之春3期因空鼓问题返工的工人工资发放凭证
5.方圆雷州小城之春3期因空鼓问题返工的工人考勤记录表
6.四川中宇国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与柯华宗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协议
7.柯华宗身份证明
8.《社会保险登记证》及社会保险分险种汇总表等缴费资料
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3 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1 年12月 17 日
(劳动保障监察专用章)
劳动保障监察文书送达公告雷人社监字〔2021〕第20-1号(四川中宇国兴建筑劳务有限公司).pdf
备注:本公告一式两份,第一份留存劳动保障监察案卷,第二份张贴或交付新闻媒体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门户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