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起止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部署,紧紧围绕雷州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主动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着力提升人社领域信息公开质量,有效地推进人社领域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总数87条,其中工作动态75条,部门文件6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组织机构信息2条,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度,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2条,申请方式为书面形式,申请人类型为自然人,已按照相关要求受理,及时回复当事人并按时办结。2022年,我局全年没有发生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而出现的举报、投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定期组织学习《条例》,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同时,明确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切实提高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四)组织领导和监督保障情况。形成了党组书记为组长亲自抓,分管副局长主要抓,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具体抓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机制。按照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要求全体干部职工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政务信息公开的程序,加强信息公开内容和形式审查,依照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应当向社会公众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信息公开全面性、及时性方面还有待加强。2023年,我局结合实际,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继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进一步严格政府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先审后发”“三审三校”制度,确保公开信息准确、及时、完整和权威;(二)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执行力度,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平台的重要作用,及时更新工作动态,及时为群众答疑解惑,提高网民留言答复质量,着力创建群众满意的人社网站平台。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年度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用。
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