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补贴,请查收→
日期: 2025-06-13 11:48:31
来源: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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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补贴对象

  符合补贴条件的人员。

  二、补贴条件

  (1)劳动者属于就业困难人员或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已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以灵活就业类型登记就业。

  (3)以个人身份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

  三、补贴标准

  每月按本人实际缴费额2/3的标准给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

  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五、应提交材料

  (1)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

  (2)职工养老保险和职工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3)毕业证书(以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身份享受时须提供)。

  (4)补贴对象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

  六、申请程序

  补贴对象原则上需灵活就业且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按季度(或半年)向参保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对上季度(或半年)已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首次补贴申请应于办理就业登记之日起1年内提出。

  七、办理方式

  补贴对象原则上线上申报补贴,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资料,注意补贴申请受理地点选取对应的市或县(市、区)。

  八、受理窗口地址及联系方式 

  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服务窗口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 13号世贸广场三楼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18-21窗口,办公电话:0759-8855266、0759-880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