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日期: 2025-10-14 11:19:57
来源: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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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贷款条件

  (1)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创业者及其创办的创业主体按相关规定同一贷款期限不能同时享受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

  02贷款额度

  额度由经办银行根据企业实际招用人数合理确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借款人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要符合借款人条件。

  03贷款期限

  每次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04贷款贴息

  创业担保贷款利率上限不超过LPR+50BP,按贷款实际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LPR为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05应提交材料

  (1)合法经营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职工花名册、近三个月工资表、用人单位所有职工的《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3)企业与新招重点扶持对象签订的 1 年以上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1 年以上的经营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经营场地证明;

  (6)信用报告(请在信用湛江网站自行下载);

  (7)自提交申请之日起前 12 个月内新招用的重点扶持对象身份证明材料。

  06申请程序

  (1)小微企业申请。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借款人可向注册地(或市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经办银行申请小微企业贷款,并提供材料。

  (2)贷款审核(流程2与3可互换顺序)。

  (3)经办银行审核。

  (4)担保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审核。

  (5)贷款发放。

  07办理方式

  补贴对象原则上线上申报补贴,登录“广东公共就业服务云平台”(https://ggfw.hrss.gd.gov.cn/employment/internet/portal/#/home),如实、完整填写补贴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申报资料,注意补贴申请受理地点选取对应的市或县(市、区)。

  08受理窗口联系方式

  雷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服务窗口办公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 13号世贸广场三楼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 18-21窗口;

       联系电话:0759-8855266、0759-8800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