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2017年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日期: 2017-10-10 15:45:42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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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

2017年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局机关各股室、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为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做好全系统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选拔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到中层领导岗位,完善好建设好高素质干部队伍,为我市的食品药品监管事业提供组织保障。

  二、选拔职位和职数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局机关选拔的职位9个,其中:机关正股职位1个,机关副股职位4个,乡镇监管所副所长职位4个。

  三、选拔任职条件和资格

  参加选拔的人员,应当符合《干部任用条例》、《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的有关条件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二)参加正选拔的,应当担任副股职位两年以上,参加副股选拔的,应当满足科员身份

  (三)参加局机关职位选拔的,需为局机关在职在编人员。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四、选拔任用工作程序

  (一)公布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二)公开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报名参加选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局党组审定,并在全系统公布(2017年2月***日前)。

  (三)民主推荐。全体干部职工召开民主推荐会议,根据参加选拔人员德、能、勤、绩、廉等情况,由参加会议的人员进行民主推荐。会后,进行个别谈话推荐(参加个别谈话推荐人员为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股室主要负责人、各监管所负责人)(2017年2月***日前)。

  (四)确定考察对象。局党组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推荐、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确定考察对象(2017年2月*****日前)。

  (五)组织考察。组成考核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发布干部考察预告。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提交党组会议研究(2017年**月***日前)。

  (六)决定拟任人选。党组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七)任职前公示。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考核组将进行认真调查核实。

  (八)任职备案。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报****备案。

  (九)任职。办理任职手续,

  五、组织领导

  成立选拔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姚世丰

  副组长:李磊 洪江 蔡忠

  成 员:莫剑 李小华 何海冰 王亚玲 林大智

  领导小组根据干部选拔工作相关要求组织人员开展此次中层领导干部选拔工作。

  六、纪律要求

参加选拔的人员要树立正确思想,不准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考察组成员要坚持公道正派,实事求是反映考察情况,不准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局中层领导干部选拔工作接受局党组和人事股室的监督,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

 

 

 

 

 

 

 

 

 

 

 

 

 

                       雷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