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
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部
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质监督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承担产品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承担标准化工作,负责监督管理计量工作。承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管理认证工作。承担特种设备安全检察、管理工作的责任。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按权限管理辖区内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机构编制、经费等工作。承办上级质量技术监督机关和所在地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组织查处违法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等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活动;协调和参与上级部门组织的跨部门、跨地区案件的查处和大案要案的督察督办工作;承担市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联席会议的日常和上级“打假办”交办的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有关专项打假活动。
(二)机构设置
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机构主要包括办公室、特种设备股、标准化股、法规股、人教股、质量股、计量股、稽查队。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纳入我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共1个,没有下属单位。
第二部分 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2016年度总收入261.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1.48万元,占总收入100%。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2016年度总支出309.0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309.0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1、工资福利支出159.4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97.2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三公费用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30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等。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61.4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1.48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30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09.05万元。
三、2016年度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8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0.7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07万元。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0.79万元,占78%;公务接待费支出3.07万元,占22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10.79 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0.79万元,2016年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2.公务接待费支出3.07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没有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16年没有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雷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6年
部门决算表
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