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市场监管局
2018年部门预算基本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及主要工作
雷州市市场监管局内设30个机构,包括办公室、人事股、财务股、政策法规股、登记注册股、企业监督管理股、经济检查股、市场规范管理股、商标广告股、消费者权益保护股、质量股、标准化股、计量股、特种设备监察股、经济检查大队及15个市场监管所:新城市场监管所、城内市场监管所、城外市场监管所、白沙市场监管所、附城市场监管所、客路市场监管所、唐家市场监管所、纪家市场监管所、南兴市场监管所、龙门市场监管所、英利市场监管所、北和市场监管所、乌石市场监管所、调风市场监管所、东里市场监管所。
雷州市市场监管局主要职能是:雷州市市场监管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工商、质监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政府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制定发布工商、质监行政管理规范性文件。主管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核发有关证照,确认其企业名称、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监督检查登记注册单位的登记注册行为。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经营资格和交易活动,查处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贩卖走私物品、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及其他市场交易中的违法违章案件。监督管理经济合同和企业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管理工作。主管全市商标注册工作,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负责商标印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广告经营审批,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及其他广告经营活动,指导广告业的发展。主管各类市场登记工作;统一管理管理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参与监督管理金融、证券、劳动力、房地产、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及期货、文化等特种市场;参与市场体系的规划、培育和发展。主管全市个体私营经济工作,研究制订发展规划、政策及相关的规章、制度;依法对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进行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规范其经营行为。监督管理标准化工作,统一管理计量工作,管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完成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雷州市市场监管局人员编制数306名,其中行政编制数266名、执法执勤编制数19名、工勤编制数21名。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全系统实有在职人数213人,其中行政编制196人、工勤编制17人。退休208人、离休人员4人。
二、收入预算说明
雷州市市场监管局2018年预算收入2890.2218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0.221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其他收入拨款0万元。
三、支出预算说明
1、基本支出2890.2218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100%。
(1)工资福利支出1669.82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745.2773万元,津贴补贴746.6921万元,奖金123.86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0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00万元。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31.2724万元。其中离休费 35.7251万元,退休费983.8113万元,遗属人员生活补助11.7360万元。
(3)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189.12万元。
2、项目支出0万元,占预算拨款支出的0%。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支出95.0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5.0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0万元。
五、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189.12万元,其中办公费2万元、水费2万元、电费3万元、差旅费2万元、会议费1万元及其他180.12万元
六、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目前,雷州市市场监管局国有资产总量3188.39万元。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雷州市市场监管局2018年没有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重点项目。
九、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中的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水电费、差旅费、日常维修费等。
“三公”经费: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