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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雷州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882007115070A/2025-00021 分类:
发布机构: 湛江市雷州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 成文日期: 2025-04-28
名称: 2024年雷州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总结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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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雷州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25-04-28  浏览次数:-

雷州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2024年科研诚信建设工作总结

 

 为稳步推进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我局立足工作实际,强化工作举措,严格落实《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积极开展科研诚信建设,营创良好的科技创新氛围。现将有关工作情况说明如下:

  (一)加强科研诚信制度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以及《广东省科技计划项目监督规定》《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等要求,我市转发了市出台的《湛江市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进一步推进科研诚信建设,规范诚信管理,推动科研诚信管理专业化、常态化。

  (二)开展科研诚信宣传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类科技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诚信建设、提高信用水平,开展了社会信用体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开展信用知识宣传引导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创新创业载体及在孵科技企业诚信意识,营造诚实守信的健康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市营商环境。组织我市各类科技企业参加科技政策业务培训、申报科技项目指南、中期监督检查等形式来开展诚信教育常态化。同时利用我局网站对《湛江市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进行转发,进企业开展相关政策解读来开展科研领域诚信宣传,努力提高科技企业、科研人员提高科研诚信意识。同时2024年开展科研诚信宣传教育进企业活动1场,参加人数达50人,重点针对《湛江市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试行)》等政策进行现场答疑与指导,并发放此文件共35份。告诉他们在科技项目申报、项目结题验收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创新平台申报等,都要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法人信息、科研人员存在科研诚信方面问题及社会信用状况等一一进行筛查,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人,不予以向上级推荐;同时对严重失信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责任主体,及时告知湛江市科学技术局,并建议取消其承担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及获得相关认定、奖励、财政资助等资质。通过这次科研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大家进一步深化了对科研诚信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全面掌握了科研诚信的有关规定,坚守科研诚信,以实际行动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助力我市营造更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三)开展信用情况“事前审核”

  加强信用信息核查。在申报科技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及发放各类科技政策资金时,严把审核关。对企业的法人信息、社会信用状况、执行信息等信用信息进行筛查。将申报主体具备良好诚信状况作为给予更多项目管理自主权,加大科研创新支持力度等激励政策的参考条件,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或个人,不向上级推荐,严格规范科研信用监管。2024年我局已对29家科研领域企业开展信用状况事前审核。一是科技企业培育,2024年组织8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由申报企业根据相关通知要求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上直接填报,我局完成初步审查后,在系统上提交上级部门审核。“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对接“信用广东”自动完成相关审核,不在提供无违法违规证明。二是申报科技计划项目,组织1家企业申报2024年省科技支撑“百千万工程”专项资金成果转化项目、2家企业申报省级人才发展战略专项湛江市海洋牧场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数字化建设)攻关项目和2家企业科技项目结题验收,同时组织2024年度湛江市非资助科技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材料6项及结题验收6项;三是推进创新平台建设,组织申报2家企业申报省级工程中心认定和2家企业市级工程中心认定。对以上项目申报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有国家、省、市科技计划信用信息严重失信行为记录、违背科研伦理道德记录以及其他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的,不予推荐申报。

  (四)实行科研诚信承诺

  针对科技项目管理、科研人员存在科研诚信方面问题,实行科研诚信承诺制。项目申报管理实施前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严格项目评审评价,召开评审会议前组织专家签订诚信承诺书,做好信息保密,严格遵守廉洁纪律要求,保证评审工作科学、公正开展。项目实施期间实行定期开展监督检查或抽查,逐步建立科研诚信管理机制。2024年我局对科研企业的项目结题验收签订诚信承诺书共8份,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签订诚信承诺书共9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签订诚信承诺书共8份,创新创业平台申报签订诚信承诺书共4份。

  (五)落实科研领域分级分类监管

  我局根据《湛江市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试行)》(本规程自2024年1月1日起试行,有效期3年),实行科研信用分类评价制度,依据相关责任主体的信用表现进行评价,分良好信用、一般失信、严重失信三个类别建立信用等级。

  深化事中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依据《湛江市科研诚信管理工作规程(试行)》对科研项目承担企业开展信用记录,并建立科研诚信管理台账,在开展科技管理服务工作的过程中,积极把科研诚信管理融入其中,始终做到科研诚信管理有重点、有对象、有过程、有目标,切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对违反科研诚信行为防患于未然。在一个周期结束后进行评价(信用评价周期为2年,2024年1月1日到2025年12月31日)。至目前为止,我市的信用评价工作仍在进行中,暂没有发现科研信用严重失信的行为。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强科技项目申报等审核推荐工作,在今后开展科技创新工作中,继续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行项目申报承诺制,加强对各申报主体科研信用信息的审查,对申报主体存在有失信行为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雷州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