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决定情况表(2014年7月)
日期: 2014-07-31 00:00:00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文字:【
雷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决定情况表(2014年7月)
序号当事人名称违法事实行政命令依据改正违法行为形式决定时间作出行政决定的机构执行情况
1雷州市粤海蓝天肥料有限公司未依法编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立即停止建设,限期,编制、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014年7月15日雷州市环境保护局正在执行
2雷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建设单位进场开工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立即停止建设,环评报告文件审批前,不得开工建设,2014年7月18日雷州市环境保护局已执行
3杨家镇后黎村委会市头村胶粒厂1、未依法编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停止生产或者使用2014年7月17日雷州市环境保护局已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