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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雷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决定情况表(2014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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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决定情况表(2014年7月)
日期:
2014-07-31 00:00:00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 雷州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决定情况表(2014年7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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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当事人名称 | 违法事实 | 行政命令依据 | 改正违法行为形式 | 决定时间 | 作出行政决定的机构 | 执行情况 |
1 | 雷州市粤海蓝天肥料有限公司 | 未依法编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 立即停止建设,限期,编制、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 2014年7月15日 | 雷州市环境保护局 | 正在执行 |
2 | 雷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法律规定的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建设单位进场开工建设。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 | 立即停止建设,环评报告文件审批前,不得开工建设, | 2014年7月18日 | 雷州市环境保护局 | 已执行 |
3 | 杨家镇后黎村委会市头村胶粒厂 | 1、未依法编制、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2、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六条 | 停止生产或者使用 | 2014年7月17日 | 雷州市环境保护局 | 已强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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