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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湛江市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第十九批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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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湛江市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第十九批38号)
日期:
2018-06-30 10:28:23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湛江市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第十九批38号) |
序号 | 批次及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第19批38号 | 金星农场畜牧队养猪场养有八千头猪,有处理池,但处理不达标排放,污染周边水源,导致附近农田不能耕种。曾向雷州市环保局投诉,有取样监测,污水的监测结果是超标的,但环保局只罚款,并没有要求猪场整改。市民要求赔偿,但环保局让市民向农业局反映,市民意见比较大,希望督察督促处理问题。 | 湛江市雷州市 | 一、调查情况 来信所反映的养猪场实为广东省湛江农垦畜牧有限公司金星分公司,主要从事生猪饲养及销售,占地面积约60亩。6月25日我市相关部门检查时,该猪场存栏猪5354头(其中:经产母猪415头,后备母猪67头,公猪22头,其他大、中、小猪4850头),粪污处理方式以水冲清粪为主,建设有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设备设施。沼气池6000立方米,沼气用于发电,供猪场使用;贮沼液池6000立方米,沼液用于蔗园、林地灌溉;猪干粪做肥料供种植农户使用。该猪场持有《广东省污染物排放许可证》(440882-2010-000099)。 | 部分属实 | 5月初,我市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猪场废水污染农田,雷州市环保局接到投诉后迅速到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检查发现,该猪场废水贮存池有废水溢流,雷州市环境监测人员对溢流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其排放的废水氨氮、总磷及化学需氧量超标。雷州市环保局随即向其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雷环责改字〔2018〕85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并进行了立案查处。 6月25日我市组织环保、畜牧等相关部门对该猪场进行了后督察检查,现场检查时猪场正常养殖,无废水外排。我市环保、畜牧等相关部门现场责成该猪场负责人一定要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加大投入,不断完善养殖废弃污染物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防止废水溢流等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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