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湛江市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第二十一批)
日期: 2018-07-01 12:24:23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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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湛江市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第二十一批)
序号批次及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涉及区县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备注
1第21批122号湛江市雷州市松竹镇大马铁村(后岭)欧德民开办无牌无证的违法塑料厂,废气污染扰民,洗塑料的废水、废渣直接排放,对马铁村、下坑洪村农民的健康与生活造成极大的危害。湛江市雷州市调查情况
      来信所反映的塑料厂实为雷州市松竹镇四通胶粒厂,经营者为欧德民,主要从事利用废旧塑料生产胶粒,占地面积约5亩。6月27日我市组织环保部门、松竹镇政府及供电部门对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该厂没有生产且无废水废气排放,有生产线一条,废旧塑料若干。该厂生产时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气体及清洗废水,没有环保相关手续,没有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属“散乱污”小企业。
   
属实2018年6月27日,雷州市环保局向雷州市松竹镇四通胶粒厂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雷环责改字〔2018〕99号),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了立案查处。松竹镇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政策教育,并责令其立即拆除生产机械设备,不得再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欧德民表示已认识错误,并承诺马上拆除生产机械设备,改正违法行为。
      2018年6月28日上午,松竹镇政府主要领导带镇规划办到该胶粒厂监督厂房生产机械设备拆除工作,同时,松竹供电所对该厂作停止供电处理。截至目前,该胶粒厂内的生产机械设备已全部拆除搬运完毕,已不具备生产条件。
   

2第21批125号雷州市客路镇龙秋村猪场(陈姓老板)租赁我村集体土地约30亩,长期以来没有重视排污处理,生猪粪便尿水没有经过任何有效处理,直接通过明沟排出猪场外,每天排出污水量惊人,导致粪便尿水流入我村河道、鱼塘以及农田,致使部分农作物枯死,更严重的是污染我村以及周边邻村地下饮用水源,这个污染源已经持续二十多年,污水四周横流,我村村民多次向猪场方投诉无效,民怨极大。湛江市雷州市调查情况
      来信所反映的养猪场为雷州市客路镇龙秋养猪场,该猪场隶属雷州市客路镇迈港村委会龙秋村民小组,由陈金养承包至2019年6月30日,主要从事生猪饲养及销售,占地面积约25亩,栏舍面积约5000平方米。6月26日经我市畜牧部门现场核查,该猪场存栏猪2000头(其中:经产母猪170头,后备母猪24头,公猪6头,其他大、中、小猪1800头),粪污处理方式以水冲清粪为主,建设有三级粪池300立方米,积液塘1000立方米,无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设施设备。
   
部分属实6月初,我市环保部门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猪场废水污染农田,雷州市环保局接到投诉后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场检查发现,该猪场无环保相关手续、无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设施设备及其他环保设施。检查时有废水从积液塘排入农灌沟,雷州市环境监测人员对其排放的废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其排放的废水氨氮、总磷及化学需氧量超标。雷州市环保局于6月23日向其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雷环责改字〔2018〕97号),责令其立即停止超标排放违法行为,并进行了立案查处。
    6月26日,我市收到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本案件后,迅速组织环保、畜牧及客路镇政府于6月26、27日到该猪场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该猪场已无废水排放,业主雇佣罐车将养殖废水运输至果园林地进行灌溉。但该猪场仍未有长期有效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设施设备,已达不到环保相关要求,客路镇政府于2018年6月27日向该猪场下达了《关闭通知书》。我市环保、畜牧及客路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对业主进行了政策教育,并责令其在20天内将生猪清理完毕并自行关闭猪场。若逾期不关闭,我市将组织相关部门强制执行。
    我市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后督查巡查,持续跟进案件整改进度,保证整改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