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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湛江市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第28批1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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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湛江市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第28批139号)
日期:
2018-07-08 12:22:37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湛江市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公示(第28批139号) |
序号 | 批次及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涉及区县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处罚和问责情况 | 备注 |
1 | 第28批139号 | 对本次整改不满意,再次投诉。举报湛江市雷州市各相关部门对“无牌无证”违法塑料厂存在执法无力。雷州市松竹镇下坑洪村全体村民,首先感谢中央环保督察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人民的诉求有求必应的精神:6.27日当地政府及环保局各相关单位派出执法人员去到雷州市松竹镇大马铁村后岭欧德民的“无牌无证”违法塑料厂依法调查、取证,并部署6月28日上午依法取缔欧德民的违法塑料厂并拆除该厂房。但是各相关部门“弄虚作假”,庇护其违法塑料厂,拆厂决定变成厂方自行搬走机械设备。恳求督察组再次敦促雷州市各级相关部门彻底取缔该违法塑料厂。 | 湛江市雷州市 | 一、关于“湛江雷州市各相关部门对“无牌无证”违法塑料厂存在执法无力”的问题 我市于6月26日收到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查组转办的第21批122号案件后,迅速组织环保等相关部门及松竹镇政府于6月27日到被投诉的塑料厂(雷州市松竹镇四通胶粒厂)进行检查,发现该厂没有生产且无废水废气排放,有生产线一条,废旧塑料若干。该厂生产时产生的污染物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气体及清洗废水,无环保相关手续,无废气废水治理设施,属“散乱污”小企业。当日,雷州市环保局向雷州市松竹镇四通胶粒厂发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雷环责改字〔2018〕99号),责令其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并进行了立案查处。松竹镇政府工作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拆除生产机械设备,不得再从事违法生产经营活动。6月28日,我市松竹镇政府工作人员到该胶粒厂监督厂房生产机械设备拆除工作,同时,松竹供电所对该厂停止供电。目前,雷州市松竹镇四通胶粒厂生产设备已完全拆除清运完毕,已不再具备生产条件。我市有关部门在处理案件时本着立行立改的原则,发现违法行为后第一时间做出处理决定并迅速落实,不存在执法不力现象,该部分举报内容不属实。 二、关于“但是各相关部门“弄虚作假”,庇护其违法塑料厂,拆厂决定变成厂方自行搬走机械设备。”的问题 我市相关部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雷州市松竹镇四通胶粒厂进行执法及处理,该胶粒厂已被取缔,其生产设备已拆除清运,生产用电被切断,已不再具备生产条件。我市相关部门未出现“弄虚作家”情况,也未庇护该胶粒厂。该部分举报内容不属实。 | 不属实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