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湛江广垦火炬种猪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82MA521GFF5P |
法定代表人 | 邹以文 |
责改书文号 | 湛(雷)环限改字〔2022〕2号 |
违法事实 | “未验先投” |
责改内容 | 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责令该公司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使用。 |
责改决定日期 | 2022-7-26 |
责改机关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备注: | |
附件:湛(雷)环限改字〔2022〕2号湛江广垦火炬种猪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