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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湛(雷)环限改字〔2023〕1号-湛江市和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文号:
湛(雷)环限改字〔2023〕1号-湛江市和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日期:
2023-05-17 08:29:45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作者: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湛江市和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2440882MACHNNTB78 |
法定代表人 | 胡桂锋 |
责改书文号 | 湛(雷)环限改字〔2023〕1号 |
违法事实 | 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责改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项,责令该公司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5日内改正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
责改决定日期 | 2023-5-17 |
责改机关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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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湛(雷)环限改字〔2023〕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