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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 [湛(雷)环罚字〔2021〕2号]
- 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 [湛(雷)环罚字〔2021〕2号]
日期:
2021-09-11 16:28:55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作者: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雷州市富锦混凝土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8266988141XL |
法定代表人 | 张森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湛(雷)环罚字〔2021〕2 号 |
违法事实 | 堆放砂土物料未密闭,也未设置不低于堆放高度的严密围挡,并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的第一款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3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9-10 |
处罚机关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备注: | |
湛(雷)环罚字〔2021〕2号雷州市富锦混凝土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