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 湛(雷)环罚字〔2021〕4号湛江冬源食品有限公司
日期: 2021-12-01 11:31:51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作者:
文字:【

行政相对人名称

湛江冬源食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800090130852D

法定代表人

王海方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湛(雷)环罚字〔2021〕4号

违法事实

超标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处罚内容

罚款1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11-29

处罚机关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备注:


湛(雷)环罚字〔2021〕4号湛江冬源食品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