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雷州市湛泉腐竹厂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8823519365727 |
法定代表人 | 陈堪明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湛(雷)环罚字〔2022〕2号 |
违法事实 | “未批先建”“未验先投”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广东省生态环境违法行为行政处罚金额裁量表》第一章§1.1裁量标准和第一章§1.8裁量标准、《广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
处罚内容 | 处罚款21.182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4-24 |
处罚机关 |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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