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湛江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彰工作的通知》(湛污普办〔2021〕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拟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有关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或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以本人名义反映的提倡实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从2021年2月7日至2月18日止
受理单位: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机关纪委(联系人:武卫东,联系电话:3382669)、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办公室(联系人:符晓帅,联系电话:8812415)。
附件:雷州分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汇总表.doc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