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19-08-20 15:37:55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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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州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雷州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环保局,邮编:524200联系电话:0759-8803364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雷州农业产业园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雷州市创元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雷州市英利镇东部

环评机构:

广州市怡地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为雷州市现代农业产业园首期基础设施工程,位于雷州市英利镇东部,场址中点地理坐标:北纬(N):20°34′14.06″,东经(E)110°05′58.64″。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道路工程、污水处理工程、园区大门标志及服务大厅工程、配电工程、绿化工程。

道路工程:新建利民大道、物流路、茶油路、科研路、鸿泰路、兴工路

污水处理工程:新建1座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35.21亩,首期纳污范围为产业园内的生活污水、企业农产品加工废水。首期设计处理能力5000t/d,采用的污水处理工艺是A2/O氧化沟工艺。

园区大门标志及服务大厅工程:建设一个大门标志、1栋1层高服务大厅,建筑面积500m2,配套绿化面积1000m2

配电工程:新建1座供配电所(位于服务大厅内),配置2台10kV级SCB13-1000/10型干式变压器,设置埋地电线电缆11km。

绿化工程:园区内防护绿地、广场绿地等,面积约9000m2

项目总投资约18943.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63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大气环境

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包括施工扬尘、营地油烟及运输车辆、燃油动力施工机械设备等产生的尾气。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通过挡风栅栏降低风速,遇到大风天气停止土方作业,同时作业处覆以防尘网;(2)加强运输车辆管理,要求车辆减速行驶,用帆布覆盖易起扬尘的物料;(3)营地油烟经灶头上方的集气罩收集,并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烟管引至屋顶排放;(4)临时堆土场覆盖防尘布,并定期洒水压尘;(5)在靠近村庄等敏感目标施工时,加强洒水降尘的频次,减少施工扬尘对其影响;(6)在渣土、物料、垃圾运输车辆的出口内侧设置洗车平台,配置高压冲洗设备,车辆驶离工地前,在洗车平台前清洗轮胎及车身,避免带泥上路。

2.水环境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暴雨的地表径流、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

生活污水主要是施工人员的盥洗水、食堂下水和厕所冲洗水。施工人员的盥洗水经临时沉砂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食堂下水经隔油池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施工营地厕所采用防渗旱厕,厕所冲洗水由旱厕集中收集,定期清掏,作为肥料用于周边林地、农田。施工期废水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施工废水包括工地洗车废水及施工泥浆水。工地洗车废水经沉淀池沉淀、隔油池隔油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02)中建筑施工杂用水标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扬尘抑制、土壤压实等;项目环东侧、南侧、西南侧设置排水沟,并在地势低洼处设置一个临时沉砂池,项目产生的泥浆水沿排水沟流入临时沉砂池,经沉砂处理后回用于施工降尘,避免泥浆水对周边农作物造成影响。

物料堆场、施工场地四周设置截水沟,截水沟把雨水径流收集到沉砂池,沉砂池的上清水可储存到晴天用于喷洒到裸露地面。

3.声环境

项目施工过程中噪声源强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兴农大道临英利圩东北部居民区段、茶油路临东方红农场1阶段施工时,施工道路两侧设置围挡,并在临敏感点侧设置临时隔声屏障等措施;(2)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场所,若由于工程需要,确实要进行夜间连续施工的,必须取得相应主管部门的批准,并应通过媒体或者现场公告等方式告知施工区域附近的居民,夜间施工时,在靠近敏感点侧设置临时声屏障;(3)选用低噪音型或带隔声、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平时注意机械维修保养;(4)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按规定组织车辆运输,合理规定运输通道,经过居民区时,车辆应限速行驶,禁止鸣笛。

4.固体废物

项目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场地清理的杂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弃土,还有施工工人生活区产生的生活垃圾等。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场地清理时产生的杂草集中放置,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项目弃土能回用于项目的尽量回填,不能回用的回填于产业园内的低洼处,于产业园区内调剂回用;建筑垃圾应集中放置,及时清运,能回填的尽量回填,不能回填的运至雷州市指定的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

5.生态保护

项目施工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期间的主体工程永久占地及临时用地的占用将使区域的植被及动物栖息地遭到一定程度的破坏,并使区域的生态结构发生一定的变化;施工过程中,地表裸露,将造成水土流失;造成沿线景观生态的改变,在破坏原有景观后,也会带来新的景观;将对动、植物资源和生态完整性带来一定影响;工程施工将会对原有区域产生人为分割,破坏已有的绿化系统,影响一些动物栖息环境,使动物的活动区域缩小,导致种群变小。

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生态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1)加强施工管理,严禁施工人员在施工区域以外的林区采挖、破坏植被;(2)施工完成后对裸露地表及临时占用区进行复绿;(3)在施工期,尽量避免夜间高噪声施工,并强化施工人员教育,做好野生动物保护工作;(4)在施工场地低洼的南侧、东侧、西南侧设置排水沟,并在地势低洼处设置临时沉砂池,对外排泥沙进行截留和处理;(5)雨天时对临时堆土场进行遮蔽,同时在堆土场边缘修建沙袋护坎,在沙袋护坎外侧修建临时排水沟;(6)避免破坏场址周边的植被,对于与项目相邻的林地、农田,在相邻的边坡坡脚处用编织土袋砌成拦挡墙;(7)及时对平整场地进行碾压,对场址边坡进行夯实,为减少边坡裸露的时间和确保边坡稳定,施工单位及时地进行喷播植草、三维网植草、浆砌石框格等边坡防护和截排水措施。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

本项目废气主要来源于污水厂(含堆肥区)恶臭气体、污水厂食堂油烟、交通废气(包括汽车尾气和扬尘)。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污水处理厂主要恶臭源沉砂池、水解酸化池、AAO生化反应池、二沉池、储泥池加盖处理,污泥浓缩脱水间、堆肥间密闭设置,同时采用负压抽吸、集中排放的方式,收集的臭气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外排,排放高度15m;(2)污水厂食堂、服务大厅食堂的厨房油烟废气经运水烟罩收集后,经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再由预留内置烟道引至屋顶排放;(3)对路面定期进行洒水,减少路面扬尘扩散;(4)加强对通行车辆的管理,禁止违规车辆上路;(5)在道路两侧种植设置1.5-2m的绿化带,以充分利用植被对环境空气的净化功能。

2.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

项目废水主要是园区排入污水厂的预处理废水,包括农产品加工废水和生活污水,以及本项目服务大厅、污水站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道路路面雨水。农产品加工废水及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厂进水标准后排入污水厂,再经AAO氧化沟工艺处理后部分用于产业园首期道路和绿化用地浇洒用水,剩余尾水沿排污管道排入英利河。道路路面雨水通过道路雨水排水系统排放。

(2)地下水环境

项目对地下水产生威胁的污染源主要包括污水厂的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管网中污水泄漏。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沿管道铺设的位置均进行地面混凝土硬化处理,防止由于管道滴漏产生的污水直接污染包气带;(2)污水处理系统各类池体池底及侧壁设置相应的防渗处理,防止污水下渗;(3)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制定严格的岗位责任制,确保各种工艺设备、管道、阀门等完好;(4)污水厂厂址、地下水流向上游和下游各设1个监测井,定期对地下水环境进行监测;(5)制定地下水风险事故应急响应预案,明确风险事故状态应采取的封闭、截流措施。

3.声环境

项目运营期噪声污染源主要为鼓风机、泵机、脱水机等污水厂设备噪声和交通噪声。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进行防噪隔声措施,对室内噪声源做好设备间隔声措施,对室外噪声源加吸声罩,做防震基础等;(2)对厂房进行合理布局,重点考虑提升水泵、鼓风机的噪声污染控制,避免高噪声源设备靠近厂区边界,污水泵、风机、脱水机采取减振和隔消声措施,鼓风机设施于独立的鼓风机房;(3)高噪声设备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4)加强绿化,适当选用乔木、灌木,对厂界内侧进行绿化,充分利用植物对噪声的阻力和吸收作用;(5)作好路面的维修保养,对受损路面应及时修复;(6)加强道路交通管制,保持道路畅通无阻,禁止车辆超速行驶。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污水厂污泥、格栅沉渣及沉砂池沉砂、餐厨垃圾及废油脂、绿化修剪的落叶/树枝等。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绿化修剪的落叶/树枝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格栅沉渣来自格栅井,沉砂池沉砂来自沉砂池,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均经脱水处理后交由环卫部分清运处理;污水处理厂污泥经堆肥处理达到《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及其修改单的要求后,外售予周边农户作为农用。

5.生态保护

项目运营期生态影响主要为施工期生态影响的延续以及污水处理厂恶臭和噪声排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1)加强施工期的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完毕后及时进行复绿,对已造成生态环境影响的区域进行生态修复;(2)加强污水厂厂区绿化,吸收污水处理厂排放的恶臭及噪声。6.环境风险

项目运营期主要的环境风险事故为:污水厂及污水管网设备损坏、设施运行不正常导致超标污水外排,从而影响英利河水质;污泥未及时清运、密闭构筑物破损造成臭气外溢;运输有毒有害的气体、化学危险品的车辆在运输途中发生危险物质泄漏。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加强员工培训,在各泵站设有专人负责,加强事故苗头监控,定期巡检、调节、保养、维修,制定严格的维修制度,加强对所接纳农产品加工废水种类及进出水水质的管理,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严禁外排;(2)优化污水厂设计,选用优质的设备,水泵设计考虑备用,在主要水工建筑物的容积上留有相应的缓冲能力,并配有相应的设备(如回流泵、回流管道、阀门及仪表等);(3)严格控制处理单元的水量、水质、停留时间、负荷强度等工艺参数,确保处理效果的稳定性;(4)污水泵房配备毒气体监测仪,并配备必要的通风装置;(5)加强污水处理厂恶臭气体生物除臭装置的维护管理,同时为防止生物除臭装置发生事故,设一套应急生物除臭装置备用;(6)污水处理厂设置有效容积不小于400m3的事故应急池,用于接纳事故废水;(7)在道路适当路段配备方便应急处理的车辆和设备,并配备交通标志、标线、护栏等交通安全设施;(8)设置交通监控系统,及时进行数据及信息收集,判断交通及气象异常,实时进行信息发布,并配合巡逻车进行交通管理和疏导;(9)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管理,运输车辆获得相关资质证书才能上路,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增强其环境风险意识;(10)污水厂排水口设置自动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和监控设备的管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