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19-10-09 16:00:55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作者:
文字:【

  雷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雷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19年10月9日至2019年10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环保局,邮编:524200联系电话:0759-8803364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雷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环境影响报告书

建设单位:

雷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建设地点:

雷州市林业局邦塘林队2051号林班

环评机构:

北京国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选址于雷州林业局邦塘林队2051号林班(中心经纬度坐标:北纬21°17'41.47",东经110°22'46.16")。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为101.295亩,绿化面积20653m2,建设2台规模为500t/d的机械炉排垃圾焚烧炉,日处理垃圾1000吨,设计年运行时间8000小时,年发电量约为1.42×108kWh,建设内容包括: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系统及相应配套设施。项目由主体工程、辅助工程、环保工程以及办公设施组成, 其中主体工程为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包括:垃圾接收和储运系统、焚烧系统、余热锅炉、余热发电系统等;辅助工程包括:垃圾运输、供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电力系统、消防系统、石灰仓、活性炭仓、灰库、渣库等。项目的主要设备包括垃圾接收系统、垃圾进料系统、焚烧炉/余热锅炉系统、烟气处理系统、余热利用系统等。

项目工艺流程包括垃圾接收、焚烧及余热利用、烟气净化、渗滤液处理系统、灰渣收集处理等系统。主要工艺流程:垃圾通过地磅称重后卸入垃圾池;垃圾通过给料炉排进入焚烧炉焚烧;垃圾焚烧产生的高温烟气进入余热锅炉系统,锅炉产生的蒸汽供发电机组发电;经余热锅炉冷却的烟气进入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进行处理,达标后通过烟囱高空排放;焚烧炉炉渣用于生产环保砂和非烧结自养砖,烟气净化系统等产生的飞灰稳定化处理后进入雷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卫生填埋场改造后的飞灰填埋专区。

项目年工作8000小时,定员125人。项目总投资约5350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00万元,占总投资14.95%。项目预计开工时间为2019年10月,投产时间为2021年3月,施工期约18个月。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做好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施工期间各项污染防护措施,减小施工期间噪声、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边环境产生的影响。 

(二)营运期

1.大气环境

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焚烧炉焚烧垃圾产生的燃烧烟气以及垃圾贮坑、汽车运输、渗滤液调节池等产生的无组织臭气。燃烧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CO、NOx、SO2、HCl、Hg、Cd、Pb、二噁英类等垃圾焚烧产生的特征污染物。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焚烧废气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处理工艺,达标后通过1根高80 m的烟囱排放;(2)项目垃圾储坑设置抽风设备,将垃圾储坑内的臭气全部抽到垃圾焚烧炉内进行焚烧;(3)垃圾仓内设有备用抽风系统,在焚烧炉停炉检修时,备用抽风系统对垃圾储坑臭气进行收集,经活性炭除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高20m的排放口排放;(4)垃圾倾卸厅的出入口装备空气帘幕,阻隔臭气,卸料大厅设有抽风设备,保持垃圾倾卸大厅的负压,将空气抽入到垃圾储坑中,最终进入垃圾焚烧炉焚烧;(5)污水处理站设置生物除臭系统,渗滤液处理设施为封闭设施,仅有呼吸口以维持内外气压平衡,通过管道将构筑物排放气全部收集至生物滤池除臭装置,采用生物滤池法进行除臭处理;(6)在厂内垃圾运输道路、运输栈桥、垃圾运输车洗车点等位置设置除臭剂喷洒装置,以减少恶臭的影响;(7)为控制氨水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的无组织挥发,项目氨水从装卸到输送至焚烧炉的过程全部采用密封管道进行,并且在输送泵附件、喷射格栅和氨储罐内分别设置三个气压监测装置。采取以上措施后,焚烧炉垃圾焚烧烟气均能满足优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的设计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氨、硫化氢、甲硫醇、臭气浓度等均能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建标准。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新改扩建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类项目,其环境防护距离不小于300m,项目300m范围内无村庄、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根据《雷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5),项目周边300m内也不涉及村庄、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点规划建设,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设置要求。

2.水环境

(1)地表水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废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垃圾渗滤液、垃圾卸料平台及车间冲洗水、垃圾运输引桥冲洗废水、地磅区冲洗废水、锅炉除盐水制备设备高浓度水、初期雨水、车间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生活污水、锅炉定连排污清洁废水及降温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废水等。生活办公污水、实验室废水以及初期雨水等低浓度废水采用设计规模40m3/d,正常处理规模约30m3/d的“水解酸化+二级接触氧化生化处理+中水深度处理”的处理系统工艺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的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回用于汽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及出渣机、飞灰固化等;垃圾渗滤液以及项目各类冲洗废水等高浓度废水采用设计处理规模为250m3/d的“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生化处理系统+反渗透(RO)+人工消毒”处理工艺进行处理,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敞开式循环冷却水系统补充水标准与《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90-2009)循环冷却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回用于汽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浓缩液正常情况下回喷入焚烧炉中进行焚烧处置,如焚烧炉回喷喷嘴出现故障拟回喷入垃圾贮池中降尘,随后与垃圾一同进入焚烧炉中焚烧处置;锅炉除盐水制备设备高浓度水、锅炉定连排污清洁废水及降温废水、循环冷却水排污废水等属于无机清洁废水,回用于汽机循环冷却水补充水。

(2)地下水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正常工况下对地下水影响的途径主要包括填埋场、垃圾池、污水处理站、发生的污水跑冒滴漏下渗对地下水造成影响;非正常工况对地下水影响途径主要是渗滤液处理站水池底、主要生产装置区(如垃圾储坑)地面、事故应急池底部、危险废物临时存放场所地面出现裂缝破损,或场区防渗措施不到位导致渗滤液或废水泄漏污染地下水环境。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1)卸料大厅的地面在其以下80cm处铺上钢筋混凝土,并在地面铺上金刚砂以达到防渗效果;(2)垃圾池卸料平台以下、垃圾渗滤液汇集沟及渗滤液池内表面采用“四布六油(玻璃钢布+玻璃鳞片涂料)”防腐工艺,玻璃钢布不少于5层,玻璃鳞片涂料涂层厚度每层不少于300μm;(3)污水泵房内表面及其相应楼梯,垃圾贮坑卸料平台以上区域的混凝土结构墙采用“三布五油(玻璃钢布+玻璃鳞片涂料)”防腐工艺;(4)垃圾池内设有垃圾渗滤液收集系统,渗滤液从垃圾池中采取分层排出的措施,收集到的垃圾渗滤液用渗滤液泵送至渗滤液调节池,由渗滤液处理站处理;(5)定期对场区废水管道以及防渗设施进行检修维护。

3.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主要噪声源有送风机、引风机、安全阀排气、排气管、大功率水泵、汽轮发电机组等机械设备的空气动力噪声,电磁噪声与机械振动噪声以及垃圾运输车、灰渣输送带等产生的噪声,设备中以低频噪声为主,一般设备噪声级在85dB(A)以下,少数设备如汽轮发电机组等的噪声级在90dB(A)以上。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尽量将设备设置在室内,送风机、引风机设置隔声罩,室外冷却塔设吸音装置选用低噪声设备;(2)在锅炉排空门加装消声措施较好的双层两级消声器;(3)加强厂内的交通管理,尽可能降低噪声的影响。环评分析认为,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营运期场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的要求,锅炉排气噪声也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限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A)(即65dB(A))的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是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和炉渣、高浓度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及浓缩液、袋式除尘废弃滤料、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渗膜、检修产生废机油、废铅酸蓄电池以及员工生活垃圾。项目炉渣属于一般固废,冷却后用捞渣机捞出,通过输送带输送至厂区内的炉渣储存坑,外售用于生产环保砂和非烧结自养砖。项目生活垃圾定期收集送入垃圾坑进行焚烧处理。项目垃圾焚烧产生的飞灰通过飞灰固化车间进行固化处理,飞灰固化块通过检测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99-2008)规定后,送往雷州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项目(一期)卫生填埋场改造后的飞灰填埋专区进行最终的填埋处置。项目废水处理系统产生的污泥、袋式除尘废弃滤料、废活性炭、废渗膜都具有可燃性,将以上各危险废物的产生、转移、利用及处置情况向环保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和登记,并保证危险废物回收利用符合相应的环保标准后在厂内进入焚烧炉焚烧处理。废烟气脱硝催化剂、废机油及废铅酸蓄电池属于危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土壤环境

项目营运期污染土壤环境的途径主要有两类,一类为事故泄漏导致的垂直入渗,最大可能污染源为垃圾坑渗滤液收集池及废水处理站;另一类为大气沉降污染,项目排放废气中含有重金属、二噁英、颗粒物,其会随着大气沉降影响土壤环境质量。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1)对项目垃圾坑渗滤液收集池、事故应急池、废水处理站各建构筑物按要求做好防渗措施;(2)项目烟气净化系统采用“SNCR炉内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进行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1根高80 m的烟囱排放。

6.生态保护

项目建成后,现有植被完全被破坏,将完全改变以桉树林为主的土地利用格局,另外项目垃圾焚烧烟气排放会对周边区域的植物造成一定影响。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生态保护措施:(1)加强生产及环境管理,使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严格控制烟尘、酸性气体、重金属和二噁英类物质的排放量,实行达标排放,减轻对生态环境的影响;(2)加强厂区绿化,在厂区周边营造抗污、吸声、耐尘,三者兼有的防护林带;(3)在加强厂区现有绿地管理的基础上,继续绿化厂区环境,采取抗污染强的乔、灌、草和花卉相结合的绿化措施,净化厂区空气,吸收颗粒物,削减噪声,美化环境。

7.环境风险

项目运营期主要的环境风险事故为:垃圾焚烧烟气净化设施发生事故导致烟气中污染物超标超量排放、氨水储罐泄漏、柴油发生泄漏及火灾爆炸、渗滤液泄漏污染地下水环境、垃圾池负压系统故障导致臭气超标排放、生活垃圾、氨水及柴油等运输过程中发生泄漏、暴雨其因焚烧垃圾中含水量短暂升高导致渗滤液处理设备设施出现故障等。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设置不小于550m3的应急事故池,用于暂存泄漏物料、消防废水以及事故废水;(2)设置最大容积不小于50m3且符合规范要求的氨水储罐防火堤内,储槽设有溢流阀、逆止阀、紧急关断阀和安全阀,并设置DCS报警系统,储槽四周安装有工业水喷淋管及喷嘴,当储槽温度过高时自动淋水装置启动,对槽体自动喷淋降温;(3)氨水的运输委托给有资质的化学品运输单位进行,建立完善的运输事故应急制度,运输路线的选取考虑尽量避免居民比较集中的地区及避免跨越水源地;(4)定期对渗滤液处理系统、氨水储罐、管线、各池设施进行检查维护;(5)柴油储罐防火堤按规范要求设置;(6)对渗滤液处理系统进行精心设计、施工和管理,利用HDPE聚乙烯防渗膜构成防渗层,定期进行填埋场周边及下游的水质监测;(7)项目运输车辆选择符合规范要求的车辆,车辆做好检查保养工作;(8)建设单位自建相应配套管道,应急事故状态下可将项目的垃圾渗滤液通过管道排入项目东南侧290m处已有的渗滤液调节池中。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