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泉小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20-10-28 17:54:20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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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泉小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雷州市泉小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    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雷州市泉小加油站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单位

雷州市泉小加油站

建设地点

雷州市乡道武北段附城泮洋路段(Y400乡道韶山公路南亩段南侧)

环评机构

潮州市拓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雷州市乡道武北段附城泮洋路段(Y400乡道韶山公路南亩段南侧),总占地面积为260m2,建筑面积为72m2。项目拟设0#柴油罐1个,容积为25m3;92#汽油和95#汽油共用一个隔仓罐,其中92#汽油仓容积为20m3,95#汽油仓容积为10m3。项目油罐总容积为55m3,总计算容积为42.5m3(柴油罐容积按折半计)。其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罩棚加油区、站房(包括营业厅、卫生间、配电间)、油罐区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站区清洗废水经三级隔油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旱作标准,全部用于灌溉,不外排。

卸油、加油须按有关规定配套油气回收装置,减少油气的无组织排放。场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营运期油气处理装置的油气排放浓度≤25mg/m3 。泵机、潜油泵等主要噪声源应选用低噪声型设备,采取消声、减振和隔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对加油车辆的管理,防止经营噪声对周围环境造成影响。运营期四周场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储罐油渣、隔油池产生的废油渣等危险废物须交由有相应类别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及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