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茂德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21-04-06 16:23:39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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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茂德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茂德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4月6日至2021年4月1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    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广东茂德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茂德公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雷州市龙门镇足荣村工业园

环评机构

潮州市拓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25974m2,总建筑面积10253m2,建设内容包括现有5间厂房(自编号1~5#)、仓库、锅炉房、员工宿舍及其他附属设备等,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辣椒酱540吨、指天小酱70吨、虾干5吨、酱腌菜20吨、酱油36吨、饼干18000盒。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废水:综合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场区绿化;

废气:锅炉废气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新建燃油锅炉排放限值”经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部分池体加盖、喷洒植物除臭剂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标准中新改扩建限值。

噪声:采取隔声、减振、消声措施,布设绿化带等措施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交有资质部门处理。

主要生态影响:项目现状为已建厂房,施工期不涉及土建、装修工程,选址区附近无重要的生态保护区,也无需要特殊保护的树种,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经过处理后,对周围生态环境的影响甚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