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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中电投雷州井仔风电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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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雷州井仔风电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21-06-08 16:26:46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作者:
中电投雷州井仔风电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批准《中电投雷州井仔风电场变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1年6月8日至2021年6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分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 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 中电投雷州井仔风电场变更项目 |
建设单位 | 国家电投集团雷州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调风镇东面的卜昌村—英楼—井仔村—官昌农场一带 |
环评机构 | 广东实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电投雷州井仔风电场位于湛江雷州市调风镇东面的卜昌村—英楼—井仔村—官昌农场一带,设计年发电量18822万kWh,场区总面积约为53km2,总装机容量100MW,由于后期规划变动等原因,在场区面积、总装机容量不变的情况下,对建设内容进行了调整,具体包括:风力发电组有50台单机容量为2000KW的风电机组调整为“10台3000KW和35台2000KW的风力发电机组”,风机台数减少5台,升压站主规模不变,占地面积由原环评阶段的8181m2调整为7225m2,建筑面积由原环评阶段的2688m2调整为2314.12m2,随着风机数量与机位变化,集电线路长度也相应变化。项目已于2015 年10月20日通过原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的审批,批准文号为粤环审[2015]508号,2017年6月,该项目风电场开始动工建设,截至目前,现场升压站及全部风机已建成,相关施工用地已完成施工废弃物清理,土地复耕完毕。 项目总投资约85226.14万元,其中静态投资82383.5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387万元,占总投资的1.63%。项目全场定员为25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水环境 采取了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期内未在河岸200m内设置施工营地、生活营地、取土场、弃渣场或堆料场;(2)在工程场地内构筑积水沉沙池和排水沟,以收集地表径流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泥浆水、废水和污水,经过沉沙,除渣和隔油等预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3)运土、运沙卡车保持完好,运输时不超量装载,保证运载过程不散落;(4)加强设备的保养与维修,杜绝设备的跑、冒、滴、漏油现象;(5)对机械设备集中进行清洗、维修和保养等,避免清洗废水在工地上随意排放;(6)回收并妥善处理废弃机械设备用润滑油和其他油污;(7)雨天施工机械停用时,用苫布将机械罩好,避免雨水的直接冲刷;(8)办公区设置污水沟。在厕所附近设置化粪池,污水经过化粪池沉淀后用于农灌。 2.环境空气 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源主要来自施工扬尘和车辆运输扬尘。建设单位主要采取了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对施工工地边界用挡网、围幕布等将工地与外界隔绝起来,;(2)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抑尘;(3)对可能产生扬尘的废物采用围隔堆放,加强回填土方堆放场的管理,对土方表面进行压实、定期洒水、覆盖等措施;及时清运建筑材料弃渣;(4)运输车量按规定配置防洒落装备,加蓬盖,封闭运输,对车辆进行冲洗,减少携带泥土,并尽量不在繁华区、交通集中区和居民住宅等敏感区行驶;(5)运(6)使用满足本地区尾气排放标准的运输车辆;(7)施工过程中,工地食堂使用液化石油气或电炊具;(8)施工结束时,及时对施工占用场地恢复地面原状及植被。 3.声环境 项目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来源于各种施工机械和设备。建设单位主要采取了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加强施工设备维护和维修工作;(2)禁止夜间施工。 4.固体废弃物 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基础开挖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土石方和生活垃圾。建设单位主要采取了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施工时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用的尽量回用,不能回用的建筑垃圾委托有关单位统一负责装运到指定地点进行填埋处理;(2)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负责处置;(3)运土车辆每次离开场前,检查车上所装填的土或施工物是否会有运输过程中撒掉下来;(4)生活垃圾以专门的容器定点收集,然后由专门人员及时运走处置。 5.生态环境 项目施工期的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工程建设期间将引起局部水土流失。建设单位主要采取了以下生态污染防治措施:(1)控制施工范围,减少开挖面积,降低植被破坏,设置堆存场地,表土妥善存放,及时进行恢复耕地或场地复绿,防止水土流失;(2)合理安排时间:在候鸟迁徙季节,遇到候鸟大量迁徙经过项目区附近时,适当停工,避免对鸟类迁徙、停歇产生影响,夜间不施工;(3)施工道路最大限度利用现有道路,不随意碾压道路以外的地表;(4)保护野生动物:禁止伤害、猎捕候鸟等野生动物的行为,禁止破坏野生动物生息繁衍场所及其生存环境,施工期及时开展了施工期生态监理工作,并关注项目建设对野生动物资源的影响;(5)未在保护区内设取弃土场,各类占地未进入保护区和湿地公园内,未向保护区和湿地公园排放污水、固体废物。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声环境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风力发电机工作时齿轮箱、发电机、偏航驱动、冷却风扇及辅助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和风力发电机叶片与空气的撞击的噪声。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对风力发电机机舱内表面贴覆阻尼隔声材料做阻尼、隔声处理;(2)定时对风机进行维护和检修,使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机器运转不正常时噪声增高;(3)各风机距离居住敏感点达到300米以上,在风机周边300m内不规划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对声敏感的建筑;(4)在升压站厂区的空闲场地和围墙植树,从而达到降噪吸尘的作用,同时加强对主要噪声源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5)风电场内预留了东北~西南、北~南两条鸟类迁徙通道,以降低风机噪声对红树林保护区与九龙山湿地公园内鸟类的影响;(6)制定相应的风机运营计划:在每年的候鸟迁徙期间(11月~次年2月),靠近保护区与公园的9#~13#风机、24#风机停止运行,以减少对迁徙候鸟的影响。 2.环境空气 项目废气主要来自声压站厂区食堂油烟废气和备用发电机废气。项目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1)厨房油烟经静电除油烟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的要求后引至室外排放;(2)备用发电机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后满足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后引至15m高的排气筒排放。 3.水环境 项目营运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升压站员工的生活污水(含食堂废水),该废水先经隔油池、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再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中绿化标准中较严的标准要求,用于升压站场地绿化,不外排。 4.固体废物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有升压站设备以及风机机组定期维修会产生废机油、废含油抹布以及员工日常生活垃圾。建设单位采取以下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1)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项目不对危险废物进行暂存,维修前联系危废处置单位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及时清运处置;(2)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集中清运处理。 5. 生态环境 项目运营期生态影响主要表现为风机噪声对鸟类干扰,风机叶片反射阳光可能刺伤雀鸟的眼睛,使候鸟迷途,或改变迁徙方向,风机对鸟类的碰撞使其飞行存在安全隐患,建设单位采取了以下生态环境保护措施:(1)在风电场内部留了两条宽约1.8~2.2km的鸟类活动通道,并采用地埋输电线网,避免电线网对鸟类的影响;(2)把风机定期检修计划放在鸟类迁徙季节,同时每天派专人加强鸟类的观测,一旦出现大量鸟类密集迁徙,将停运鸟类迁徙路径上的风机;(3)风力发电机的叶片等机件全部使用非反光涂料,升压站等建筑物避免使用大功率灯;(4)采用雷达监控设备持续监测风场对鸟类的影响;(5)在鸟类繁殖期(3-7月),距离鸟类栖息地较近的风机做好运转管理调控措施,必要时,减少这些风机的运转时间;(6)将鸟保护工作纳入环境监测与管理计划对风电厂运行的1-3年内进行鸟类通过量和死亡率监测,一旦发现与夜间迁徙鸟撞击率较高的风机,应移走或拆除;(7)设立鸟类保护、救护管理制度;(8)加强工作人员环保教育;(9)项目与周边风电场加强鸟类观察信息沟通和鸟类保护措施的协调;(10)在项目附近树立醒目的鸟类保护宣传牌及相关基本常识;(11)制定相应的风机运营计划;(12)加强场区绿化及建成道路管护。 6. 环境风险 项目营运期环境风险主要为生产技术人员操作失误等导致的润滑油泄漏进而影响周边环境。项目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专门制定涉及化学品各潜在出险环节的管理和技术规定;(2)训练有关人员熟知各接触化学品性质的知识;(3)每台变压器用油设排蓄系统,配套一座事故集油池,变压器四周设有排油槽与事故油池相连,当发生事故时或检修时,变压器用油排入事故油池,单个事故油池的容积足够容纳单台变压器用油全部泄漏时的油量,不会造成环境的污染。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