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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拟对雷州市茂德公学校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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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拟对雷州市茂德公学校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2-03-14 17:39:26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作者: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拟对雷州市茂德公学校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雷州市茂德公学校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2 年03月14日至 2022 年03月18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广东省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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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雷州市茂德公学校项目(一期) |
建设单位 | 雷州市茂德公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湛江市雷州市新城街道办邦塘一路转弯西侧 |
环评机构 |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项目选址于湛江市雷州市新城街道办邦塘一路转弯西侧,用地面积为65770.32m2,建筑面积为124008.73m2。项目东至邦塘一路, 西南至白水沟水库10m,北面为规划用地。本项目拟建设小学、初中校区,地上建筑包括:小学宿舍楼、小学教学综合楼、中学宿舍楼、中学教学综合楼、垃圾收集点等;地下建筑包括:小学食堂、中学食堂、机动车停车场等。项目总投资46331万元,环保投资6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废气:食堂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处理装置处理达《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2001)标准后经内置烟道排放;加强对垃圾房管理,落实垃圾日产日清、定期清洗消毒等措施,可达《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备用发电机采用优质燃料,仅在停电时使用,产生的废气经烟道排放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废水:生活废水经三级化粪池、三级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后排入雷州市城区生活污水一体化应急处理站进行处理。实验室废水经酸碱中和处理后排入雷州市城区生活污水一体化应急处理站进行处理 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措施,定期维护保养、道路禁鸣喇叭、减速慢驶、加强噪声管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定时转移至垃圾房,并定时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厨余垃圾、废油脂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医务室医疗废物分类包装后委托具有相应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实验室危险废物①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产生的少量含氰、氟、含铜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含有机废液,含硫酸、盐酸等废酸,含氢氧化钠、氢氧化钙等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等实验废液采用固定容器集中收集,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②沾染化学试剂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如有机类-指示剂:石蕊、酚酞、甲基蓝等,无机类-金属单质类:如含铜等,无机类-无机盐类:如硫酸铜等;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危险废物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分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