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城区供水扩容提质及经济开发区A区供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22-09-14 12:40:25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作者:
文字:【

雷州市城区供水扩容提质及经济开发区A区供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雷州市城区供水扩容提质及经济开发区A区供水项目》。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9月14日至2022年9月2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雷州市城区供水扩容提质及经济开发区A区供水项目

建设单位

雷州市华洋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207国道与雷南大道交界处西北侧

环评机构

北京中咨华宇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项目代码2106-440882-04-01-204412)地址在湛江市雷州市207国道与雷南大道交界处西北侧,原厂区占地面积30853.2m2,本次扩建不新增占地,现状规模5万m³/d,本次扩建规模5万m³/d,扩建后总供水规模10万m³/d。溪头水厂扩建工程包括新建管式混合器井、配水井、折板絮凝池、平流沉淀池、气水反冲洗V型滤池、清水池(与折板絮凝池、平流沉淀池合建)、贮泥池、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中控车间及现状构筑物改造。原水输水管道工程包括新建DN800原水管道2459m。配水管道工程包括新建DN600~DN800配水管道14122m。项目总投资33113.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过程中采取棚布遮盖、洒水降尘等措施治理施工扬尘。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采取:a)覆盖防尘布、防尘网;b)定期洒水降尘;c)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控制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装载量,对车辆进行遮盖,防止运输过程中物料抛洒扬尘。

2、废水。施工过程中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废水。项目施工废水主要来自于机械冲洗、场地冲洗等,主要污染因子为SS。在项目施工区域内设置1个容积为5m³的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废水,施工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环节,不外排。建设单位在项目施工区域内设置1个容积为2m³的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期生活废水,施工期生活废水经处理后用于场地内洒水降尘,不外排。

3、噪声。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休息时间施工,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机械设备的减振、消声、隔声和维护保养。

4、固体废物。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建筑垃圾按照相关管理规定清运至政府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进行处置,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自行清运至连路大寨生活垃圾收集点。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施工场地土石方分层开挖和分层回填等措施;施工人员、施工车辆不随意破坏道路和农田水利设施等农田基础设施;合理选择施工时期和跨越河流的管架管工艺;及时对临时占地进行植被复绿。

(二)运营期

1、废气。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水厂消毒系统及污泥处理系统产生的少量异味、加药间产生的粉尘以及食堂油烟。本次工程不新建食堂,食堂油烟沿用原有项目处理设施。加药设施已配套有脉冲除尘器粉尘不外溢。厂区周边设有绿化带对异味气体进行吸收和大气稀释后排放。

2、废水。化验室废水经收集后暂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外排。生活污水经格栅、三级化粪池简单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至雷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置。生产废水压滤后经市政管网排至雷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置。

3、噪声。高噪声源污泥脱水机房的窗户采用双层玻璃窗,墙面采取必要的隔声和吸声措施。选择优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设备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污泥与化验室固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运处置,生活垃圾经统一收集后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