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龙门镇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22-11-08 09:55:26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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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龙门镇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雷州市龙门镇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2年11月8日至2022年11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雷州市龙门镇城乡融合发展省级试点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雷州市龙门镇人民政府

建设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龙门镇古世街与207国道交叉口西北150米处

环评机构

湛江旭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项目代码2109-440882-04-01-521216)地址在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龙门镇古世街与207国道交叉口西北150米处,位于雷州市龙门镇龙门水库旁,本项目依据原自来水厂地址进行改建,近期供水工程设计规模2万吨/天,占地面积为1500平方米,建筑面积931.75平方米。工程主要由自来水厂和配套供水管网及取水管等构成,新建取水管网120米,配套供水管网约33千米。项目总投资49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水。施工期生活废水主要依托周边居民楼内配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流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废水一般排放量不大,经过场地简易隔油沉淀处理后可回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入地表水体。管道闭水试验废水、水压试验废水、管道清洗废水出水水质良好,排入雨水排放管网。

2、废气。在进行土方、建筑垃圾运输时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工地出入口安装自动冲洗平台,施工时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压尘,控制施工扬尘的排放量。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机械和合格油品;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维护保养,使施工机械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从而减轻施工机械燃油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噪声。设置隔声屏障,高噪声设备周围设置屏蔽物,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禁夜间施工,运输车辆减速慢行;采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做好机械设备的减振、消声、隔声和维护保养。

4、固体废物。废弃土方交由第三方运输公司运至废弃土方堆放地点。可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交由有回收资质的第三方处置,不能利用部分在场地内临时堆放期间堆置于施工围栏内,采取遮盖措施,定期运至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施工期产生的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二)运营期

1、废气。备用发电机废气经设备自带水喷淋装置处理达到相应标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的高空排放。

2、废水。本项目排泥水、反冲洗废水排入污水池,污水池上清液与压滤液作为原水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要求后流入市政管网。

3、噪声: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泥饼暂存于泥饼存放区,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废次氯酸钠桶交由原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袋外售资源回收单位。

5、地下水及土壤环境。厂区地面均采取硬化防渗措施。

6、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水厂内各设施、设备、仓库等区域做好地面硬底化,做好防风、防雨、防流失等措施;次氯酸钠储存间在明显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厂区内按消防要求配备灭火器材;本项目所用次氯酸钠均用桶装,随买随用,厂区内不大量储存,如泄漏,统一收集至指定区域的收集桶内。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