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北和镇红树林营造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23-03-09 10:45:0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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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北和镇红树林营造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雷州市北和镇红树林营造修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3月9日至2023年3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雷州市北和镇红树林营造修复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雷州半岛北和镇沿海滩涂

环评机构

广东霏凡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雷州市北和镇红树林营造修复工程项目(项目代码2209-440882-04-01-852742)位于湛江市雷州市北和镇西北面近岸海域及滩涂,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红树林种植、护土措施等。北和镇西北侧滩涂区域红树林营造面积350.83亩(合计约23.39公顷),其中原泥面种植面积71.35亩,起垄种植区面积153.55亩,生境修复区面积125.93亩,围栏总长度1525.71m,土方挖填量40707.96 m3,海漂垃圾清理面积125.93亩。项目静态投资134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44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场地洒水抑尘;易起尘的物料要加盖蓬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和产生扬尘;选用清洁燃料;选用尾气排放合格的施工车辆、船舶。

2、废水。施工期施工人员住宿与办公租用附近民房,生活污水纳入当地生活污水一同处理; 船舶含油污水经收集上岸后应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选择合适的施工设备、优化施工作业方式,避免不必要的悬浮物产生, 悬浮物影响随着施工的结束而结束。

3、噪声。施工单位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对强声源设置控噪装置;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使施工机械保持良好运行状态;合理安排高噪声施工机械作业的时间;车辆严禁鸣笛,限速行驶,施工现场装卸材料做到轻拿轻放。

4、固体废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在指定的场地,及时由环卫部门运至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理;施工船舶作业产生的残油、废油等危险废物,统一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安全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船舶通航及施工,做好事故溢油的应急预案。

(二)运营期

1、水环境。项目抚育期固定竹竿、扶正苗木和补植红树等会造成少量悬浮泥沙产生,采用低潮施工尽量避免或减轻悬浮泥沙的产生。

2、固体废物。 项目抚育期清除塑料袋、泡沫等海漂垃圾和浒苔等一般固废,可回收部分交由回收单位回收处理,不可回收部分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