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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雷州市龙门镇粤顺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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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龙门镇粤顺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23-07-18 08:43:16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作者:
雷州市龙门镇粤顺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雷州市龙门镇粤顺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2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 雷州市龙门镇粤顺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雷州市龙门镇粤顺塑料加工厂 |
建设地点 | 雷州市龙门镇九斗村委会停止村后岭 |
环评机构 | 湛江市尚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雷州市龙门镇粤顺塑料加工厂建设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龙门镇九斗村委会停止村后岭,中心坐标为东经110度01分37.350秒,北纬20度39分16.400秒。本本项目全部占地4666.7m2,厂房多为临时厂房,由钢柱和铁皮搭建。由主体工程、贮存工程、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等组成。项目生产规模,年产塑料筐25万个。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环保设备的安装,环保设备为委托环保公司制作并运输到现场后组装调试,该过程无废气产生。 2.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只进行环保设备的安装调试,该过程不产生废水。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主要为环保设备安装过程中,产建设单位采取低噪声施工器械和严禁作息时间施工。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的固体废物主要是安装垃圾和生活垃圾,均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理。 (二)营运期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来自员工生活污水。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生活污水与经过隔油池处理的食堂废水一起经过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表1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厂区周边林地灌溉。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的废气主要来自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有组织废气通过集气罩+纤维过滤棉+三级蜂窝活性炭吸附箱处理达标后,在15米排气筒排出。采用半封闭装置对上料口进行围挡,在投料口处设有盖板防尘、降低物料装卸高度差,规范工作人员的操作,定期检查各类设备设施,减少厂界无组织排气。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建设单位拟主要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选用国内外技术先进的低噪声设备;(2)合理进行厂区布置,将主要噪声源布设在生产场地中心,增加外环境与生产区之间的距离;(3)根据噪声源的声频特性,对设备采取基座减振,日常加强维护等措施。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废包装袋、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和废活性炭。建设单位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废包装袋经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2)边角料和不合格产品收集后经破碎机破碎重新利用;(3)废机油、含油抹布及手套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经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4)生活垃圾在厂区内分类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