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感染科综合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23-08-22 17:10:06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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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感染科综合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感染科综合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感染科综合大楼项目

建设单位

雷州市附城卫生院(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建设地点

雷州市工业一路与东四路交叉处南侧

环评机构

湛江天和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雷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感染科综合大楼项目位于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工业一路与东四路交叉处南侧(地理坐标:东经110度5分9.532秒,北纬20度56分30.80秒)。本次拟建的感染科综合大楼为在医院原有用地范围内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由于历史原因,现有(一期)项目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因此,本次环评申报内容为已建的一期项目(1栋住院楼、1栋门诊楼、1栋急诊楼)、本次拟建的1栋感染科综合大楼。一期项目(已建项目)已设有150张床位,本次拟新增床位100张,建成后全院床位共计250张。项目总投资1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拟采取以下污染防治措施:(1)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不低于2.5m的围挡;(2)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车辆驶离工地前,应在洗车平台清洗轮胎及车身,不得带泥上路;(3)尽量使用预拌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露天搅拌混凝土、消化石灰及拌石灰土等行为;(4)使用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标准的施工车辆,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并保持汽车的外身清洁,使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5)装修单位应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减少因施工带来的室内环境污染;(6)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内食宿,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用水、冲洗车辆或施工场地内抑尘洒水的用水等;(7)在施工过程中,尽量减少运行动力机械设备的数量,尽可能使动力机械设备均匀地使用;施工中应针对高噪声设备使用隔声、加装减振垫等防振措施,以防止振动影响,并对其它设备采取相应的消声、减振处理措施;(8)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尽可能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建筑废渣专用堆放场。

(二)营运期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医疗废水和生活污水。该项目医疗废水处理工艺采用“A/O+消毒”工艺,污水处理站总设计规模为:180m3/d。感染楼废水经次氯酸钠消毒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其它医疗废水一同汇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排放标准较严值后,最终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汇入雷州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恶臭废气、医疗暂存间/垃圾暂存间恶臭废气、备用发电机尾气以及食堂油烟。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污水处理站为地埋式设施,调节池、各处理池均采用加盖密闭处理;污水处理站周边恶臭能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2)医疗垃圾暂存间和垃圾房定期消毒杀菌,加强通风,减少异味的产生,院界可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场界标准值中二级新改扩建标准的要求;(3)备用发电机为停电时使用,平时不运行,备用发电机燃油尾气经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4)项目食堂油烟废气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门烟道楼顶排放,排放浓度能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转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对设备定期进行保养,使设备处于最佳的运行状态;(2)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3)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的故障噪声产生;(4)场内设备布局合理,尽量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场内中间位置。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厨余垃圾与废油脂及生活垃圾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危险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废灯管等,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设置一个危废间;(2)厨余垃圾与废油脂交给有处理能力的公司处理;(3)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和土壤

该项目在正常生产情况下,对地下水潜在的影响可能来自于医疗废水的“跑、冒、滴、漏”等,污染物质为有机类污染物等;污水处理站等采取防渗等措施,危废暂存间(医疗垃圾收集点)采取防风、防雨、防泄漏、防渗等措施;各区域按照相应要求做好防渗措施,进行有效预防,项目发生渗漏的可能性较低。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