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和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改性沥青混凝土5万吨、普通沥青混凝土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日期: 2024-01-11 17:50:4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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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和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改性沥青混凝土5万吨、普通沥青混凝土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湛江市和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改性沥青混凝土5万吨、普通沥青混凝土5万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11日至2024年1月1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湛江市和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改性沥青混凝土5万吨、普通沥青混凝土5万吨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湛江市和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湛江市雷州市白沙镇水美村委会冯村省道373旁边20米处

环评机构

东莞市新绿净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湛江市和益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年产改性沥青混凝土5万吨、普通沥青混凝土5万吨建设项目位于湛江市雷州市白沙镇水美村委会冯村省道373旁边20米处的房屋(地理坐标:东经110°0'34.646",北纬20°55'32.584")。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31m2,总建筑面积约1500m2。项目主要从事普通沥青混凝土和改性沥青混凝土的生产,预计年产改性沥青混凝土5万吨、普通沥青混凝土5万吨,生产工艺为:称量石料-石料上料-干燥-称量矿石粉-称量沥青-搅拌-成品。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的15%。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

项目厂房已建成,设备已安装完毕,施工期主要为厂区整改,设置沉淀池、设置危废暂存间、设置洗车池、储罐区及导热油炉外围设置围堰、设置封闭厂房、厂区内硬底化处理、配套废气处理设施等。该过程会产生少量包装固废,此外设备安装和调试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噪声。由于施工期为间歇性作业,固废及时清理交由资源回收公司处理。

(二)营运期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喷淋塔更换废水、脱硫塔更换废水。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回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2)车辆清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喷雾机洒水抑尘;(3)喷淋塔更换废水、脱硫塔更换废水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理单位回收处理。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车辆运输扬尘,石料装卸粉尘,石料堆场扬尘,石料投料粉尘,矿石粉投料粉尘,柴油储罐废气,矿石粉装卸粉尘,干燥机燃烧废气、干燥粉尘,沥青装卸废气,沥青储罐废气,沥青混凝土搅拌、装卸废气,搅拌粉尘,导热油炉燃烧废气。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气污染防治措施:(1)车辆在厂区内行驶过程中产生的扬尘经喷雾机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2)石料堆场产生的扬尘经喷雾机喷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3)石料投料过程,在设备进口处设置喷雾机;石料运输至干燥机为全过程密闭,仅保留物料进出口,粉尘经喷雾机喷洒水抑尘后,无组织排放;(4)干燥机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烧废气、干燥粉尘经内置管道收集后通过“重力沉降室+#2脉冲布袋除尘+#1脱硫塔”处理后引至1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5)矿石粉筒仓呼吸口直接连接收集管道,2个筒仓废气收集后通过1套“#1脉冲布袋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经布袋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6)石料堆场设置在封闭仓库内,仓库四周封闭,仅留车辆进出口敞开,且石料仓内设置喷雾机进行洒水降尘,因此石料装卸过程产生的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7)柴油管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加强车间通风透气后无组织排放;(8)沥青装卸废气、沥青储罐废气、沥青混凝土搅拌废气、搅拌粉尘经密闭管道收集、沥青混凝土装卸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喷淋塔+电捕焦油器+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干燥机产生的燃烧废气和干燥废气经收集处理后由15米高DA001排放,颗粒物执行《湛江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湛环[2023]299号)的限值要求(即30mg/Nm3),烟气黑度、SO2、NOX参照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中“燃油锅炉”标准。

沥青装卸废气,沥青储罐废气,沥青混凝土搅拌、装卸废气,搅拌粉尘经收集后通过“喷淋塔+电捕焦油器+干式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1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沥青烟、苯并[a]芘、颗粒物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

导热油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燃烧废气经内置管道收集后通过“#2脱硫塔”处理后引至15m高DA003排气筒排放,颗粒物、SO2、NOX、烟气黑度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表2新建锅炉中“燃油锅炉”标准。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沥青烟、苯并[a]芘、颗粒物、SO2、NOX、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新改扩建标准。

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设备运转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1)根据厂区实际情况和设备噪声源强,对厂区设备进行合理布局;(2)对高噪声设备加装隔声垫,采用隔声、吸声、减振等措施;(3)加强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修,防止不良工况下的故障噪声产生。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危险废物主要为喷淋塔更换废水、脱硫塔更换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设置一个20m2危废间;(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重力沉降室粉尘;其中,1#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2#脉冲布袋除尘器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渣、重力沉降室粉尘一同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3)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5.地下水和土壤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危险废物主要为喷淋塔更换废水、脱硫塔更换废水、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导热油、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项目设置一个20m2危废间;(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沉淀池沉渣、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重力沉降室粉尘;其中,1#脉冲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2#脉冲布袋除尘器的粉尘和沉淀池沉渣、重力沉降室粉尘一同交由有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的单位回收处理;(3)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6.环境风险

项目拟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制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工艺操作规程、安全技术规程和各种设备维修保养和设备管理制度,从源头提升员工的环境安全意识,减少并消除风险源;(2)储罐区设置围堰并进行防渗防腐处理,在导热油炉区域放置消防沙,当发生泄露时可用消防沙收集。机油不在厂内暂存,机油使用时会与抹布配套使用,当发生泄露时,可用抹布收集;(3)加强生产设备从源头控制事故的发生概率,做好车间地面防腐、防渗;(4)危废暂存间设置围堰并进行防腐防渗处理,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5)通过加强废气、废水处理设施的维护检修,发生环保设施故障时停止生产作业,待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时方恢复生产,可避免发生废气、废水事故排放;(6)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针对各类事故制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定期演练。

公众参与情况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