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 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牧原22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用于周边农林肥用,不外排。施工期间采用洒水降尘等措施防治施工扬尘;合理布局,采用有效的隔声屏障降低施工噪声的影响;施工机械清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对于施工固体废物可回收的尽量回收,不可回收的妥善处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二)营运期 (1)废气 本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粉尘、锅炉废气以及LNG储罐区动静密封点排放的有机废气。 本项目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饲料生产车间2#为全自动式生产,设备为全封闭式,物料清理、粉碎、混合、制粒冷却、筛分、成品储存时出料口等各个接口均为封闭式连接; 2)原料清理工段:原料清理间的圆筒初清筛为全密闭,刮板机密闭输送,饲料生产线2#的清理及输送粉尘在密闭设备中经管道收集至2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27m排气筒FQ-08合并排放; 3)粉碎、制粒冷却工段:饲料生产线2#的粉碎粉尘经管道收集至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8m排气筒FQ-09排放,饲料生产线2#的制粒冷却粉尘经管道收集至1套沙克龙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8m排气筒FQ-10排放; 4)成品散装仓输送工段:成品散装仓粉尘在密闭设备中经管道收集至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24m排气筒FQ-11排放; 5)包装工段:原料配料、称量等包装工序均在半封闭车间内进行,除车辆进出需要开门,其他时间保持厂房门窗密闭,采用自动配料打包设备,刮板机密闭输送,刮板机扬尘点和移动秤上方设集气管道收集至1套脉冲除尘器处理,包装粉尘废气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FQ-12合并排放; 6)2#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锅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1根8米排气筒排放; 7)定期对天然气储罐的阀门、法兰、连接件、泵等动静密封点进行定期检修、维护,以减少有机废气泄漏主要成分为有机废气,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经采取上述措施后,有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锅炉废气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相关标准要求,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执行新建燃气锅炉标准(颗粒物≤2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氮氧化物≤50mg/m3);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VOCs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_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新增废水主要为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反冲洗废水、冷凝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冷凝水经收集后作为纯水制备用水进行回用,不外排;软水制备浓水、锅炉排污水、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依托牧原22场污水处理站,该污水站处理工艺为“固液分离+黑膜沼气池+生化处理+深度处理”。 项目运营期废水依托牧原22场污水站进行深度处理,达到《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GB/T36195)、《畜禽粪便还田技术规范》(GB/T25246)的要求后,用于场内猪舍冲洗及周边农田灌溉,不外排。 (3)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源主要为原料装卸、粉碎机、混合机、制粒机、锅炉,以及辅助设备、风机运行时产生的噪声。 本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采用低噪声型设备; 2)风机等振动设备配置减振座,固定风管减少管路的振动; 3)在噪声源建筑物如空压机房安装隔声门、隔声窗、吸声吊顶,降低建筑物内部声能密度; 4)通过合理布局,厂区周边设置围墙,并加强绿化,厂界四周布置绿化带; 5)加强设备管理,确保降噪设施的有效运行,生产设备定期保养、检修与润滑,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 经采取上述降噪措施后,项目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及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含油抹布,项目危废暂存间依托牧原22场无害化处理项目,危险废物按要求分类收集、暂存,定期交由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2)一般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包装袋、杂质、废离子交换树脂、除尘灰、废布袋,收集后交由有能力的单位收运处理,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场污染物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拟在车间内设置1个15平方米的一般固废暂存点; 3)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