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工业气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雷州市工业气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5年4月30日至2025年5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524200 联系电话:0759-8803364,传真:0759-8852523。
项目名称 | 雷州市工业气体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鑫峰特种气体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雷州市官山水库片区03-02-13A地块(广东雷州经济开发区A区) |
环评机构 |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雷州市工业气体项目位于雷州市官山水库片区03-02-13A地块(项目中心坐标:东经110.098489°,北纬21.005989°),项目总占地面积19730.73平方米,其中:总建筑面积:12304.65平方米,绿化总面积:2969.59平方米,消防通道总面积:2456.49平方米,停车场总面积1500平方米,建筑围墙空地间隔总面积为5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一栋单层充装车间、一栋单层甲类仓库、一栋一层附属用房(丙类仓库)、一栋三层1#综合楼和一栋四层2#综合楼、一处露天储罐区及其配套设施、一栋单层丙烷压缩机房与灌瓶间、一栋四层戊类仓库及其配套设施。 项目主要从事工业气体、医用氧气充装销售、储存,主要产品为年周转纯氧16万瓶(1120t)、氧气80万瓶(5600t)、氮气40万瓶(2800t)、氩气24万瓶(4320t)、二氧化碳30万瓶(6600t)、埋地罐区储存丙烷5万瓶(750t)、气瓶储存丙烷2万瓶(260t)、乙炔3万瓶(150t);预计建成后周转气体约200万瓶/年(21600t)。项目总投资100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 本项目施工期主要为施工污水、扬尘、施工噪声以及运输汽车尾气等污染等。 在项目施工场所内产生施工废水的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沉砂池,将产生的含泥砂量大的施工废水进行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采用移动式厕所,定期由环卫吸污车来抽走处理;项目施工期场地内形成的雨水地表径流经场地四周设置的截排水沟集中收集后,再经雨水沉砂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扬尘经道路硬化、裸露地面覆盖、易扬尘物料覆盖、工地洒水等措施处理;垃圾进行分类处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建筑垃圾可以回收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应及时运至行政主管部门指定场所处理。 (二)营运期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根据工程分析,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来自初期雨水和员工生活污水。项目拟采取以下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近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沈塘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一同排入沈塘镇污水处理厂;远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初期雨水经沉砂池处理后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雷州市经济开发区A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较严值后一同排入雷州市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 2.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无组织废气排放主要为丙烷充装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表征)和罐区设备动静密封点泄漏废气。项目拟采取以下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通过加强厂区内部管理,定期对储罐阀门、法兰等处进行检查、加强厂区通风等措施可减少无组织废气的逸散影响。项目厂界非甲烷总烃满足《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内VOCs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3限值要求。 3.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来自充装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项目拟采取以下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噪声源机器,使高噪声设备尽量安排在各车间中间位置,通过厂房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以及距离衰减使噪声不会对厂界外产生明显影响;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加强作业管理,减少非正常噪声。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营运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生活垃圾和残渣、废机油、废钢瓶及废气阀。项目拟采取以下固废污染防治措施:(1)员工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统一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2)残渣和残液收集至残液罐进行暂存,残渣和残液经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处理处置单位处理;(3)维修产生的废机油由维修公司带走交由危废处理资质单位处置;(4)项目回收的钢瓶送往第三方检测站检测,经检测站检测合格的钢瓶运输至厂内回用于充装气体,检测不合格的废旧钢瓶由第三方监测站处理处置,项目厂区内无废钢瓶和废气阀废物产生。 5.环境风险 项目的环境风险事故主要为风险物质泄漏及火灾爆炸次生污染物影响周边环境。项目采取以下环境风险防范措施:(1)严禁将易燃物品以及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仓库和储罐区,落实消防措施;(2)建立应急措施,紧急救护器具齐全,包括防毒面具、急救箱等,并对员工进行使用培训;(3)埋地罐区和甲类仓库做到防风、防雨、防晒、防渗漏,地面进行防渗防腐蚀的材料建造处理,渗透系数小于10-10cm/s,四周墙体使用水泥墙;(4)丙烷储罐采用绝热保冷设计,储罐上装备有安全及报警设施,以保证安全操作,防止出现溢出、翻滚、分层、过压和欠压等事故;(5)各建筑物内设置完善的安全疏散设施和通道;重要的操作岗位,如控制室、配电室,按规范设置事故照明,以利于紧急处理事故及安全疏散;(6)埋地罐区、甲类仓库、丙烷压缩机房与灌瓶间设置有可燃气体报警器、低温探测器和火焰探测器等报警设施,一旦探测到丙烷、乙炔泄漏或火灾事故,可通过控制系统启动相应的保护设施,或切断有关的管线、设备;(7)项目设有事故应急池,应急事故池容积应不小于390m3,在火灾爆炸事故中,为防止消防废水以地表径流方式流入雨水管网,拟在厂区雨水总排放口设置雨水截止阀,在危险物质发生泄漏时及时关闭雨水截止阀。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届满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