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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拟对湛江市雷州市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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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拟对湛江市雷州市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日期:
2026-01-21 16:07:0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作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审议,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拟批准《雷州市下江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排放口迁改项目(湛江市雷州市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保障利害关系人环境权益,公示期为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7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本机关反映。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邮编:524200,联系电话:0759-880336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本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排污口名称 | 湛江市雷州市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 |
责任单位 | 雷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排污口位置 | 雷州市下江河 |
编制单位 | 湛江清合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排污口概况 | 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雷州市城区南墨亭村建设雷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处理量一期加二期共7万吨/天),并在下江河边设立入河排污口。2023年6月21日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取得《关于对雷州市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的批复》(雷环函〔2023〕201号),目前该入河排污口已投入使用,污水处理厂收集的废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自建DN1000管道排出,沿项目西南面走向约120m,通过入河排污口以自流入河方式排入下江河,最大污水排放量为70000m3/d,通过谷歌卫星地图获取得到,原入河排污口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5'32.36",北纬20°53'11.70"。 雷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于雷州市城区南墨亭村(雷州市污水处理厂内预留空地)建设雷州市下江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排放口迁改项目,并在下江河边改设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收集的废污水经处理达标后通过自建DN1200焊接钢管(内外防腐)排出,沿项目西北面走向约1200m,以新建1座9.1万m3/d一体化泵站压力管道通过入河排污口排入下江河,最大污水排放量为70000m3/d,通过谷歌卫星地图获取得到,改设入河排污口的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0°5′25.832″,北纬20°53′48.608″。 |
论证报告主要内容和结论 | 雷州市下江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符合地方环保政策,符合水功能区管理要求,符合水资源管理政策。 入河排污口所在水域为下江河,最终汇入南渡河。南渡河水体功能现状为饮用水水源保护,水质目标为II-III类水质,执行的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II类标准,下江河水质目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本入河排污口类型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最大污水排放量为70000m3/d,各污染物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Ⅳ类标准(部分因子: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和总磷)、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国家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三者标准的较严值的排放要求,污染物削减效果明显,项目的建设对改善纳污水体水环境有重要意义。提标及排放口迁改污水处理厂是城市治污最有效的措施,项目提标及排放口迁改污水处理厂,从减少整个南渡河流域的排污总量的角度来说是具有积极意义的,对下江河、南渡河的水质改善有利。 本入河排污口所在河道附近无取水用户、无需特殊保护的水生珍稀动、植物,也无需特殊保护的自然保护区等水生态敏感点,排污口设置不会对第三者产生不利影响。 本排污口设置符合水域管理要求,附近河涌岸线稳定,排污口设置不影响河岸或湖岸的稳定,排放口位置设置合理。 综上所述,雷州市下江污水处理厂提标及排放口迁改项目(湛江市雷州市城区城镇污水处理厂)的入河排污口设置是合理的、可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