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环保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日期: 2018-03-02 15:41:20
来源:本网
作者: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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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州市环保局2017年政府信息

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现向社会公开雷州市环境保护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以及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六部分组成。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单位政务公开受理机构联系,地址:雷州市新城大道124号,电话:(0759)8812415,邮箱:Lzhbj8812415@sina.com。

  1. 概述

       (一)强化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1、成立工作机构。为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指导,我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2、实行层层负责制。为了做好环保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我局落实了既懂业务又懂保密的同志负责审查,同时按“先审查,后公开”和“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责任,对拟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密的审定,由局办公室主任负责进行初审、分管领导负责进行复审,再由主要领导最终审定。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配套措施

    1、注重业务培训。积极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专题培训会、保密培训会,同时印发《雷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通知》,对贯彻政务公开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2、制定完善制定。制定和完善了《雷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雷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雷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雷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雷州市环境保护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定》等相关制度文件。

    3、加大投入。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专门配备了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设备。

  2.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查询信息,我局今年在湛江市政府网站、雷州市政府网站、雷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及重点领域信息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共发布各类信息178条,其中主动公开信息为178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78,其中机构概况类2条,环保动态类6条,政务公开类10条,规章文件类5条,环评公告类35条,竣工验收类3条,监察执法类5条,行政处罚类51条,双随机抽查3条,环境应急类2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56条等,让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关心环保工作。

    (二)公开形式

    在湛江市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环保局信息公开栏目,在雷州市政府网站的信息公开专栏下设环保局网站,市民通过环保局网站可以查阅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本单位2017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条,年度累计达0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单位的相关部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费用纳入本单位办工费用管理。

    由于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因此未发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单位2017年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和有关的申诉案。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部分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还不够完善,部分信息的公开还不够及时,网站咨询服务功能还不够完善。

    2、信息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信息公开程度不宽,网上便民服务系统应用不多。

    3、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还不够强。

    (二)改进措施

    1、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深化政务公开内容。

    继续重点推进与社会发展和市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政府环保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强对我市环境保护状况的公开,完善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进一步规范局投诉、咨询电话的管理,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2、以完善制度建设为保障,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

    进一步完善环保信息公开制度和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以政务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3、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

    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环保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提高全局干部职工信息公开意识;继续扩大和寻求公开的渠道,使所有的信息公开置于阳光之下,切实营造良好的公开氛围,巩固好公开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