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展表
日期: 2021-12-13 08:55:28
来源:雷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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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展表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雷州市共接到交办案件98件,截止20211213日,已办结案件75件,阶段性办结案件23件,未办结案件0件。情况统计列表如下:


序号

批次案号

地点

举报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进展情况

下一步工作措施

办结状态

重点关注案件

是否属实

1

第二批23

白沙镇石头村

广东湛江雷州市白沙镇石头村群众反映,以曾业龙、莫增仲、莫增俊、莫珍春、黄美颂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盘踞在雷州市白沙镇,先是非法偷采平原村岭头砂矿,后又霸占雷州市白沙镇石头村集体坡地采矿,明目张胆开采沙场进行挖沙出售卖沙牟取暴利,至今已有八个年头,破坏地容地貌非常严重。

  经现场勘查,地块五位于白沙镇平原水库北方坡,该地占地面积20293.4平方米(即30.440亩),地类为有林地、建制镇,其中林地20227.4平方米(即30.341亩),建制镇66平方米(即0.099亩);地块七位于白沙镇平原水库尾西北方坡,该地占地面积2961.3平方米(即4.442亩),地类为有林地;地块八位于白沙镇平原水库尾北方坡,该地占地面积18910.7平方米(即28.336亩),地类为有林地;地块九位于白沙镇平原水库尾西南方坡,该地占地面积8444.0平方米(即12.666亩),地类为有林地。


2021
831日(星期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洪飞副局长、执法股吴兴仁股长、陈勇锋组长与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专家探讨白沙镇平原水库附近勘查矿产资源储量情况前期工作。
2021
831日,自然资源局测绘队对830日现场补充四块被破坏的地点形成相关图件。
2021
91日,自然资源局派相关人员将现场采样送到广东省地质第四大队实验室进行鉴定。
2021
92日,自然资源局聘请专家组对补充四块被破坏的地点进行地类、面积以及林地原有植被的破坏程度进行鉴定。
2021
93日,专家组形成鉴定意见,作出破坏鉴定。
2021
97日,关于补充四块被破坏的地点,涉嫌非法采砂取土破坏有林地线索移交雷州市公安局侦查和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
2021
97日,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实验室对矿点的样品进行分析测试,形成检测报告。
鉴于案件办理时限紧,自然资源局2021927日在广东省网上中介超市采购矿产资源类别鉴定。直接选取技术服务单位为:广东省环境地质勘查院。
2021
923日,现场核查时,一块约2亩的地已填平复绿,种上树苗。
2021
108日,广东省环境地质勘查院组织专家在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对矿点的矿种进行命名,专家咨询资源处理和使用情况、分析样品检测报告并形成判定报告。
2021
109日,将上述矿点矿种命名报告移送给雷州市公安局。
2021
917日,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莫珍春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予以刑事拘留。经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1022日对其执行逮捕。

/

已办结


部分属实

2

414

纪家镇

举报雷州市纪家镇村镇干部勾结纪家镇地方恶霸强占村民基本农田违法卖地建房。

经现场调查,纪家村委会干部、旧市村村长和群众都表示纪家村委会旧市村一直没有存在“雷州市纪家镇村镇干部勾结纪家镇地方恶霸强占村民基本农田违法卖地建房”这类问题。但是存在2020年时旧市村曾有群众向雷州市纪委提供过纪家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存在非法买卖土地和非法在耕地建房的扫黑除恶线索,涉案土地位于雷州市纪家镇纪家农贸市场东南角,而且当时雷州市纪委把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并处理了相关干部。同时还了解到涉案土地原本属于旧市村,为方便耕种,在1963年,旧市村与第二村民小组进行土地兑换,该涉案土地被旧市村兑换给了第二村民小组群众,并由纪家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经营使用至今。

2021831日,纪家镇接到转办件后,纪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专班,由纪家镇党委书记陈冠锋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标同志任副组长,党委委员黄祖伦同志、党委委员周晓城任和纪家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开展此专项工作,同时纪家镇已落实工作责任,由黄祖伦同志负责包案,831日案件专班陈冠锋组长、黄标副组长和黄祖伦同志约谈了纪家村支部书记李光同志、旧市村管片干部张德香和旧市村村长张立,同时办案专班陈冠锋组长、黄标副组长、黄祖伦和周晓城等领导都到涉案土地查看了现场,同时走访了附近群众。同时根据市纪委的调查结果,也对以下干部进行了处理:1、给予叶岩党内严重警告,依法罢免其纪家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长职务;2、给予陈马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政务处分;3、收缴陈马福的违法所得1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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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3

442

附城镇榜山村

1.党委书记谢书记把30几亩的田地被其他杂土(旁边榜山村小区)填埋,转让出去;信访2年多没有效果。
2.
党委书记谢书记把国家资源当自己的用挖土卖沙,给人家洗沙,浪费资源。

一、2021831日,雷州市附城镇环保督察组转办件整改工作专班分成两组开展核查工作。一组4人到附城镇榜山村新村小区及周边核实和查看现场情况,并使用国土测绘仪器进行现场检测,榜山村该地约7亩为水田用地(一般耕地)。经调查了解,该水田地处坡岭边缘,常年洪涝,地势低洼积水,不能耕种而长年撂荒。为充分利用该地,避免闲置浪费,榜山村对该地进行堆填平整,并种植桉树,信访人反映填埋30多亩水田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另一组收集问题涉及地块相关资料,并由镇执法办人员通过与附城镇榜山村支部书记谢仕略谈话、走访村委会其他干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均表示没有存在30几亩的田地被其他杂土填埋,从未将土地转让出去。

二、2019年,附城镇榜山村委会为了加快推进榜山村新村场(农民公寓)建设及完善村排污工程,需要对榜山村新村场进行推土平整,在村民们的强烈要求下,榜山村委会分两次分别与榜山村村民谢振锋、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雷高速公路项目TJ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出售土方,均用于东雷高速路基回填。

2021831日,附城镇接到转办件后,按照上级领导工作指示,附城镇党政主要领导立即部署,组织安排由镇环保办、规划办、执法办组成环保督察组转办件整改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厘清工作责任。分为两组迅速开展核查工作,通过实地核查、约谈走访干部、搜集资料等方式,对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反映问题进行彻底调查。信访件所说的30多亩填埋和转卖和榜山村支部书记谢仕略私自挖土卖沙,挖土洗沙,浪费资源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
榜山村小区旁边约7亩田地(一般耕地)因处低洼地带,无法耕种长年撂荒,榜山村对该地进行堆填平整,并种植桉树情况属实。

对于榜山村委会集体售卖土方及堆填平整低洼撂荒耕地的行为,待下一步附城镇与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对接协商后,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具体处理与整改方案。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4

第五批21

、广东省多地方

举报人反映万亩基本农田被破坏改造成牛蛙厂,多次投诉举报无效。自 2015年开始,广东省多个城市,其中湛江市、澄海市等地良田(基本农田)被破坏,未审批改造成了牛蛙养殖场,存在政府领导不作为、不监管、包庇地方养殖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牛蛙养殖对周边环境污染非常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里,病死牛蛙直接抛弃到河里导致周边村庄空气中常年弥漫着一股恶臭,而且全部用违禁药物进行养殖,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

经我农业农村局派人分赴各镇进行现场排查核查和群众举报属实的有以下26家牛蛙养殖场,分别是:(1)客路镇:养殖户徐名衍租客路镇东坑村委会黎家伍村农田约70亩养殖牛蛙,养殖户蔡海生租客路镇车路村委会铜鼓洋村村南约40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2)英利镇:养殖户刘三溪在英利镇宾禄村用79.56亩农田和1.90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黄柯瑞在英利镇潭典村用19.85亩农田养殖牛蛙;养殖户黄道龙在英利镇那里村委会坑尾村用35.70亩农田养殖牛蛙;养殖户戴展成在英利镇松树埚村用21.70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杨智聪在英利镇望楼村用47.61亩农田地养殖青蛙;养殖户吕东波在英利镇里政村委会坑尾村用69.03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文堪耀在英利镇下陈村用约16亩农田和0.26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卢宗乾在英利镇排寮村委会新造村用14.23亩农田和0.85非农用地养殖牛蛙。(3)东里镇:养殖户宋海恩在东里镇七联村委会田寮村养殖场用1.20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4)纪家镇:养殖户骆宏君在纪家镇新洋坑村西用约4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陈华耀在纪家镇纪内村用4.2亩非农田地养殖牛蛙,养殖户郭勇在纪家镇溪尾村用约15亩农田养殖牛蛙。(5)调风镇:养殖户叶德福在调风镇后降村委会信宜二村用约10亩农田养殖牛蛙。(6)雷高镇:养殖户许忠海在雷高镇西安村委会西安村用1.5亩农田养殖牛蛙。(7)白沙镇:养殖户陈用森在白沙镇官茂村用0.5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李悦新在白沙镇水美村用约3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8)覃斗镇:养殖户卢宗乾在覃斗镇那金村用约5亩农田养殖牛蛙。(9)沈塘镇:养殖户郑良明在沈塘镇居蕉村用约9.5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曾应孟在沈塘镇迈豪村用约1亩农田和1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梁道谦在沈塘镇迈豪村用1.3亩农田养殖牛蛙,养殖户许文思在沈塘镇迈豪村用1亩非农田地养殖牛蛙,养殖户陈培东在沈塘镇沈塘村用2亩农田养殖牛蛙。(10)杨家镇:养殖户刘成忠在杨家镇安苗村委会南罗外村用0.6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谢堪理在杨家镇井尾村委会东坎村蓝山坑岭用4亩农田和1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以上10个镇26家牛蛙养殖场对周围环境污染(污水绝大多数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死蛙随便丢弃)较大,部分存在破坏基本农田。经查实,以上26家牛蛙养殖场均属无证经营,26家牛蛙养殖场共占用土地482.5亩,其中:占用农田有17家,面积324.5亩,剩下9家占用其他类土地158亩。

农业农村局接到转办件后,按照雷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由朱锐副市长牵头农业农村局及相关单位处理,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雷州市牛蛙养殖领域整治分组工作方案》。农业农村局由副局长或主任科员任组长分成8个工作小组,同时联合客路、英利、东里、纪家、调风、雷高、白沙、覃斗、沈塘、杨家等10个镇相关工作人员,91-14日分赴到各个牛蛙养殖场。主要工作措施: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依法按序进行执法,拆除养殖设施,需要填土的用钩机回填土壤,对地块进行翻土翻耕,恢复耕地使用功能,逐步复产复耕种植农作物。经过近1个月的牛蛙养殖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整治任务,载止2021927日止,全市共拆除牛蛙养殖场26家,复耕复绿446.49亩。

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督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基本农田),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在全市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充分发动群众力量,保护好基本农田和自然生态环境。

已办结


部分属实

5

第五批37

洪门酒吧

位于雷州市生态环境局对面的“洪门酒吧”,是铁皮屋,每天晚上9时左右开始营业至次日5时,铁皮屋没有任何隔音设施,酒吧里的音响旁若无人,沉闷的低音炮开尽音量,噪声通宵达旦地吵闹不休,震得四邻鸡狗不宁。

  经核查,该场所存在开业前未办理未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已责令该场所停业。
雷州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曾于2021831日对洪门酒吧进行清查,发现该酒吧使用低音炮音响播放大音量音乐,确实对周边住户造成了影响。202191日晚上,雷州市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时,该酒吧未使用低音炮音响播放音乐。但据走访的附近居民反映,该店经营时间一般为晚上8点至次日凌晨2点左右,在经营时间内,该店的音乐声音非常大,持续不断,产生很大的噪音污染,严重影响正常的休息生活。同时,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未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未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验收或备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综上,群众反映洪门酒吧噪声扰民问题情况基本属实。对于该酒吧噪声污染及相关经营许可手续不完备等问题,雷州市公安局已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群众反映的“洪门酒吧”位于雷州市新城大道169号,工商登记名称为:雷州市新城洪二音乐餐饮店。202191日中午13点,城综局接到转办件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该酒吧是三层铁皮屋建筑。1楼是卖手机铺面,2楼有4间房,1间休息房和1间监控房,2间放杂物的房间,3楼有1个大厅,有2个卡座,2K房,共有5间房,有音响设备。
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有:1.该建筑是铁皮屋;2.该建筑没有隔音设施,酒吧里的音响音量过大;3.营业时间从每天晚上9点开始至第二天凌晨5点结束,产生噪音严重扰民。

接到转办件后,雷州市迅速组织各职能单位开展工作:一、对洪门酒吧使用低音炮音响播放大音量音乐问题,雷州市城综局责令业主拆除所有包厢的高分贝音响。二、对洪门酒吧未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验收或备案的问题,雷州市住建局责令该酒吧立即停止营业,尽快申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三、对洪门酒吧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的问题,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酒吧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四、对洪门酒吧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问题,雷州市文广旅体局责令该酒吧立即停止娱乐经营活动。目前,洪门酒吧已停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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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基本属实

6

第九批93

龙门镇赤坡村

反映赤坡村牌坊进入一公里有一批无证土砖窑生产红砖,已存在10多年,而且越建越多,现在已经有10多家。生产过程中燃烧布碎和其他废料,排放黑烟和臭气对环境造成污染。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龙门镇公树村委会赤坡村牌坊进入一公里处,存在15间土窑(生产瓦片),其中6间已停工且无库存瓦片,6间土窑内有库存瓦片,3间土窑正在煅烧瓦片中。另外,经排查在龙门镇公树村委会中村,存在7间土窑(生产瓦片),其中3间已停工且无库存瓦片,3间土窑内有库存瓦片,1间土窑正在煅烧瓦片中。以上22间土窑均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环评等相关手续,且现场无采取抑尘和臭气处理等设施,大部分土窑生产燃料为木材和竹子,经询问土窑的业主,土窑是该村一部分村民的主要生活来源,瓦片生产已超过200年,祖父辈都已生产过瓦片。

202195日中午,龙门镇接到转办件后,龙门镇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带队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拆除工作方案。同时,迅速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湛江环保局雷州分局、市住建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到现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拆除工作,向土窑业主明确土窑生产瓦片属于“散乱污”企业,不仅对地质环境造成破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且烧窑过程中直接排放的浓烟更会造成空气污染,责令土窑业主配合整改拆除。         96日至7日,由龙门镇政府牵头组织镇全体领导干部对已停工且无库存瓦片的9间土窑进行拆除;202196日上午,在市委书记张仁建和副市长黄文驹的现场指导下,龙门镇政府联合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和湛江环保局雷州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组织86人和配备两辆挖掘机对公树村委会赤坡村6间土窑和中村2间土窑进行拆除处理。                              
     对于有库存瓦片的9间土窑,为减少村民的损失,龙门镇将督促土窑业主6天时间内将库存瓦片搬出土窑,913日开始对已停工且将库存瓦片搬出的9间土窑采取拆除处理;
对于4间正在煅烧瓦片的土窑,由于土窑熄火冷却需20多天,为保证拆除过程的安全,龙门镇1026日开始对剩余4间土窑进行拆除。
截至目前,龙门镇已依法全部拆除公树村委会赤坡村土窑,立行立改,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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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7

第九批116

调风镇九江村东边

反映丰收丰源红砖厂烧煤烧制红砖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周边农作物和村民身体健康,尤其香蕉树受影响最大,两三年来多次向属地政府部门反映一直没有解决。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丰收丰源红砖厂全称为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位于雷州市调风镇九江村东边,属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辖区内,经营者为陈和国。现场检查时,该砖厂库存有实心砖堆放,处于停产状态(据陈和国反映,该砖厂于8月初已停产进行技改),没有废气排放,暂时无法对砖厂进行废气检测;砖厂周边香蕉园有部分香蕉叶存在枯黄现象。
该砖厂由广东收获农场始建于1956年,后因效益不佳等原因,从90年代初起收获农场将收获砖厂对外租赁给他人经营使用。2011年起,陈和国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了该砖厂经营使用,占地约50.25亩。2014年,陈和国为了响应政府号召进行实心粘土砖窑场升级,改为现在的环保砖厂。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建设项目于2018119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524日通过环保自主验收,2020625日领取排污许可证。截至目前,该砖厂尚未取得雷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转型的相关批准文件,也未取得雷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也未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备案。2019年至2020年期间,砖厂与群众曾有多次矛盾纠纷,调风镇政府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等单位积极组织相关村委会干部、群众与厂方进行调解。202186日,市自然资源局排查发现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存在偷偷生产实心粘土砖的行为,该局已将此情况转市住建局进行查处。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丰收丰源红砖厂全称为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位于雷州市调风镇九江村东边,属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辖区内,经营者为陈和国。现场检查时,该砖厂库存有实心砖堆放,处于停产状态(据陈和国反映,该砖厂于8月初已停产进行技改),没有废气排放,暂时无法对砖厂进行废气检测;砖厂周边香蕉园有部分香蕉叶存在枯黄现象。
该砖厂由广东收获农场始建于1956年,后因效益不佳等原因,从90年代初起收获农场将收获砖厂对外租赁给他人经营使用。2011年起,陈和国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了该砖厂经营使用,占地约50.25亩。2014年,陈和国为了响应政府号召进行实心粘土砖窑场升级,改为现在的环保砖厂。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建设项目于2018119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524日通过环保自主验收,2020625日领取排污许可证。截至目前,该砖厂尚未取得雷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转型的相关批准文件,也未取得雷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也未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备案。2019年至2020年期间,砖厂与群众曾有多次矛盾纠纷,调风镇政府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等单位积极组织相关村委会干部、群众与厂方进行调解。

   202195日下午,雷州市政府副市长朱锐同志率队到砖厂进行实地检查,第一时间与信访群众面谈,详细了解群众诉求,向信访群众解释对砖厂的初步处置工作。当晚,雷州市政府副市长朱锐同志在调风镇政府主持召开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整改工作推进会,对雷州市农业农村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调风镇政府等单位提出一系列的工作要求。会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调风镇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朱锐副市长的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工作。
    2021
96日,一是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并取样送广州检验。二是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将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存在生产实心砖情况函告市住建局,并向广东省收获农场发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交办件的提示函》。三是雷州市住建局对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发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雷住建函〔2021657号),责令该砖厂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烧结实心红砖行为,并抄送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还致函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督促该砖厂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同日,雷州市住建局向各镇政府发出《关于抓紧组织开展对烧结瓦片厂(场)、牙砖厂和烧结实心砖厂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镇立即行动组织人员全面对各自辖区内烧结瓦片厂(场)、牙砖厂和烧结实心砖厂进行排查模底和整治工作。四是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向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发出《关于要求严格落实环保工作的通知》,要求该砖厂在停产期间立即开展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对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有关设施、设备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在未完成整改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目前,该砖厂正在开展整改工作。

  下一步,雷州市将持续跟踪该信访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将加强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沟通协调,力争6个月内采取强力措施坚决打击烧结实心红砖违法行为。二是雷州市将继续跟进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落实整改工作情况,如该砖厂复产后将对其废气排放进行检测,并严格按照检测结果和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三是雷州市将责令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对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跟踪监督管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其治理设施的运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四是雷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对尚未取得同意转型相关批准文件和手续、未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及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砖厂,一律不准予生产经营。同时,雷州市要求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安排人员对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进行24小时实地巡查,跟踪该公司整改情况。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8

第十批64

白沙镇平原村平原水库

反映平原村平原水库被市、镇及水利部门领导与平原村党委书记黄某长期勾结黑恶势力强行霸占,造成水库没积水,造成水库下坑壹万亩农田没水耕种,农田受旱,给农民带来巨大损失。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地点为雷州市白沙镇平原水库,位于雷州市白沙镇平原村西北面,19579月兴建,19585月竣工。水库集雨面积2.0平方公里,坝顶高程19.7米,总库容272万立米,正常水位18.0米,死水位9.65米,设计灌溉下游3000亩耕地,是一宗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一)型水利工程。
白沙水管所原属雷州市水务局下属单位(20208月乡镇体制改革划归镇政府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管理平原水库,有权将平原水库水面承包给他人合法经营使用。19961月,白沙水管所将平原水库承包给谢武养殖经营,承包期为19962月至20082月;20082月至20182月承包给刘蛟、刘奋、黄进皇等人;20111月与沈塘镇温宅村村民黄妃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从20182月至202912月。平原水库库区内的有围筑鱼塘3块,属于违法围库筑塘,是第一轮承包者谢武(已身故)在1986年或1987年自行围筑。水库放水涵闸正常启闭,水库内水利设施未发现有人为破坏。灌溉主干渠道全长4公里,属土质沟道,因缺少资金维护和人员管理,部分沟道崩塌,泥土堆积、灌木杂草自然生长,沟道排水不畅。白沙镇平原村有小型电灌站2个,大部分群众改用电灌抽取南渡河河水供水灌溉农田。
1064号转办件反映“平原村平原水库被市、镇及水利部门领导与平原村党委书记黄某长期勾结黑恶势力强行霸占,造成水库没积水,造成水库下坑壹万亩农田没水耕种,农田受旱,给农民带来巨大损失。”的问题,与水务局正在办理的广东省扫黑除恶办督办线索(编号GDB4543)反映“市水利部门领导与白沙镇平原村村委书记黄进能长期互相勾结同黄松安合作强行霸占平原水库,造成水库没积水,乱挖鱼塘,大量农田没水耕种。”的问题基本一致。2021812日,接到省督办线索(编号GDB4543)后,水务局执法人员先后对平原水库现承包者黄妃坚,平原村支部书记黄进能,原白沙水管所所长黄有宏以及平原村现正副村长调查询问,以及多次现场走访周边群众。经初步核查,无法查明有黑恶势力强行霸占平原水库事实。为此,水务局于98日将该案件移交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明认定。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
属实的有:
一是平原水库积水少问题基本属实。主要原因:一是受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影响,当地日照长,雨量少,水资源缺乏,平原水库常年处于低水位,甚至死水位运行;二是10多年前建设湛徐高速公路,横穿水库西侧坡地,造成平原水库集雨面积大幅度缩减,库容内积水相应减少;三是平原水库周边陆地大量种植速生桉树林,改变周边土地植被,影响水源涵养,加剧减少平原水库蓄水量。
二是围库筑塘情况属实。目前平原水库被围筑成4小块鱼塘,其中一块属积水坑塘,不在水库库容范围内。另外3块鱼塘被人工堆筑的3条土坝拦截而成。这些土坝是原承包者谢武(已身故)在1986年至1987年期间自行围筑,属于违法围库筑塘行为。
不属实的有:
一是平原村平原水库被市、白沙镇及水利部门领导与平原村党委书记黄某长期勾结黑恶势力强行霸占的情况不属实。平原水库是小(一)型水库属镇管水库,不属平原村所有,水库管理所有权对外发包养殖,具体承包事宜与市、白沙镇及水利部门领导无关,更不属村级管辖范围。平原水库历年来均由白沙水管所与承包者签订合同发包,雷州市白沙法律服务所作了见证书。其中,20182月至202912月承包给黄妃坚。未发现平原村党委书记上届和现任党支部书记参与承包平原水库养殖使用,不存在有勾结黑恶势力强行霸占的情况。
二是水库没积水,造成水库下坑壹万亩农田没水耕种的情况不属实。虽然水库积水无法满足下游农田用水,但水库仍保持蓄水功能。因积水不足,长期处于低水位状况。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沙镇平原南村小型电灌站技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雷发改〔201539号),雷州市水务局于20151月技术改造白沙镇平原南村小型电灌站, 20157月改造完工投入使用。改造后抽取南渡河河水灌溉农田面积1650亩,取水量额80m³/亩,解决了平原村大部分农田供水问题。
一、平原水库基本情况。群众信访问题涉及的“平原水库”位于雷州市白沙镇平原村西北面,是雷州青年运河东运河结瓜水库,于19579月兴建,19585月竣工,水库集雨面积2.0平方公里,总库容272万立方米,正常水位18.0米,死水位9.65米,设计灌溉下游3000亩耕地,是一宗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一)型水利工程。经查,平原水库被分为四个封闭库区,被围筑成鱼塘,属于违法围库筑塘,是第一轮承包者谢武(已身故)在1986年或1987年自行围筑。
二、平原水库历年对外承包情况。平原水库历年来均由白沙水管所(原属雷州市水务局下属单位,2020年乡镇体制改革后划归镇政府管理)与承包者签订合同发包,雷州市白沙法律服务所作见证。白沙水管所为独立法人,负责平原水库的管理,有权对外发包养殖,具体承包事宜与雷州市、镇及水利部门领导无关,不属于村级管辖范围。白沙水管所曾将平原水库承包给谢武养殖经营,承包期为19962月至20082月,20082月至20182月承包给刘蛟、刘奋、黄进皇等人,20111月又承包给黄妃坚,承包期为20182月至202912月。
三、平原水库水位情况。受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影响,雷州市域气候干旱,日照长,雨量少,水资源缺乏,平原水库常年处于低水位,甚至死水位运行。同时,近年来,由于平原水库周边植被改变、水土流失等原因,造成平原水库积雨区面积大幅度缩减,加剧减少了平原水库蓄水量。目前,该水库水位处于死水位。
四、平原水库灌区农田用水保障情况。自2000年开始,平原水库灌区部分农田用水依靠溪头电灌站从南渡河抽水灌溉,部分农田用水依靠平原水库放水灌溉。后在雷州市政府的支持下,平原村修建新的电灌站1座,大部分群众改用电灌供水灌溉农田。目前,平原水库灌区农田用水水源主要是南渡河河水。
五、平原水库灌区农田受旱情况。经查,白沙镇平原村委会电灌站无法提水灌溉的坑段有两个,面积共约350亩(其中马坑片约200亩,水尾坑约150亩)。据估计,马坑片200亩农田预计减收20%-30%;水尾坑150亩农田由于群众多渠道提水抗旱种植,产量基本稳定,但灌溉用水成本提高。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一是存在部分农田受旱事实,部分农民有一定损失;二是平原水库积水少,处于死水位运行。但未发现“平原村平原水库被市、白沙镇及水利部门领导与平原村党委书记黄某长期勾结黑恶势力强行霸占”情况,也未发现“水库没积水,造成水库下坑壹万亩农田没水耕种”情况。
雷州市组织拆除平原水库周边违建设施,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平原水库的整治工作,保障农田灌溉用水。

202196日下午,水务局组织市河长办、相关股室(单位)人员召开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064号转办件办理推进会,研究交办案件的办理问题,制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决定依法拆除平原水库违法围筑的土坝和水库周边违建的有关养殖设施。对于平原水库周边违建的养殖设施,白沙镇人民政府已于95日组织力量依法拆除完毕。
2021
97日上午,市政府牵头组织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白沙镇人民政府到平原水库联合执法,出动90多人,雇佣挖掘机4台、运土车12辆,依法拆除平原水库违法围筑的土坝及周边违建养殖设施。经三天突击攻坚,于99日前全面完成拆除任务,实现水库水面全面贯通,恢复水库库容。
2021
95日,白沙镇政府动用大型挖掘机拆除水库周边的乱搭乱建设施。202196日下午,雷州市水务局制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决定依法拆除平原水库违法围筑的土坝和水库周边违建养殖设施。202197日上午,雷州市水务局、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白沙镇人民政府到平原水库联合执法,出动90多人,雇佣挖掘机4台、运土车12辆,依法拆除平原水库违法围筑的土坝及周边违建养殖设施。97日下午,雷州市政府主要领导率队赶赴水库现场,实地察看了平原水库的整改落实情况,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平原水库的整治工作,保障农田灌溉用水。202198日,雷州市公安局已对群众反映涉及勾结黑恶势力的情况开展调查。
截止202199日,雷州市已完成平原水库违法围筑的土坝拆除工作,实现水库水面全面贯通,恢复水库库容。20211126日,平原村已联系设计团队完成深水井的方案设计;20211130日,农业农村局已动工打井。

雷州市水务局积极争取上级水利基金支持,实施平原水库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恢复平原水库蓄水和供水功能,修复灌溉渠道,保障平原水库下游农田用水问题。二、雷州市将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明确干部职工自身职责,禁止参与水库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干部职工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将由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雷州市将压紧压实市镇两级河长巡库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水库治理长效机制,彻底整治平原水库“四乱”问题。

已办结


部分属实

9

第十一批151

西湖大道隆景小区

反映楼下的西湖冰花吧,晚上排放的油烟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


2021
97日上午,城综局根据市委书记张仁建同志的批示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初步调查核实情况。当天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廉东同志及市包案领导副市长黄文驹同志率队到西湖街道隆景小区旁的冰花吧现场调查,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及问题的处理情况,认真检查了冰花吧厨房油烟处理设施及周边居住环境。黄廉东同志要求,雷州市城综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西湖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调查,依规依法处理和整改,还附近居民良好的居住环境。
经现场调查了解,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西湖冰花吧”位于雷州市西湖大道(轻工机械厂院落内隆景名居C块区08号楼103铺面),工商登记名称为:雷州市雷城水库冰花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为201886日,目前的经营者为杨庆连。该冰花吧是单层铺面,经营场所面积100平方米,持有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主要经营项目为冷热饮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等。该冰花吧只在晚间营业。
城综局组织下属单位雷州市市容大队97日下午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铺处于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一层铺面,店铺所在楼层与居住层相邻。由于该店铺厨房建于铺面内,未设置油烟净化设施,经营时产生的油烟向街道、居民生活区排放。现场检查时由于还未到营业时间,加上经营者已对厨房所有设施及配套排烟管道进行拆除,无法对该店的油烟进行检测。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雷州市雷城水库冰花吧建于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中,其所在的商住综合楼未配套专用烟道,且该冰花吧厨房未设置油烟净化设施,经营时产生的油烟向街道、居民生活区排放。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西湖大道隆景小区(隆景名居C块区)8号楼103铺面。202197日上午11时,西湖街道办事处主任廖劲伦同志,分管领导陈德伟同志组织街道生态环境办、缘湖社区干部到现场初步调查核实情况。202197日下午240分,西湖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京同志带领街道办相关办公室人员到现场进一步检查处理。下午3时,黄廉东市长、黄文驹副市长带领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信访局、雷州市城综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领导到现场检查工作,提出:由市城综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对雷城水库西湖冰花吧进行停业整改处理,由西湖街道负责核查经营证照是否齐全,并上报情况。
经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西湖冰花吧”,实际经营者名称为“雷州市雷城水库冰花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为杨某,主要经营项目为冷热饮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等。该个体工商户持有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729日颁发的营业执照和于2021820日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2MA523N9A6B),其从业人员杨庆连、翟艳民、颜黛微等均持有《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该冰花吧只在晚间经营,其生产经营的油烟处理设施简陋,油烟处理效果差,对小区个别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雷州市雷城水库冰花吧存在生产经营的油烟处理设施简陋,油烟处理效果差,对小区个别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02197日,西湖街道接到转办件后,按照黄廉东市长、黄文驹副市长亲临现场的指示要求,由西湖街道负责核查经营证照是否齐全,并上报情况。西湖街道迅速开展调查核实,上午11时,西湖街道办事处主任廖劲伦同志,分管领导陈德伟同志组织街道生态环境办、缘湖社区干部到现场初步调查核实情况。240分,西湖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京同志带领街道办相关办公室人员到现场进一步检查处理。
经核查,该经营者持有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729日颁发的营业执照和于2021820日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2MA523N9A6B),其从业人员杨庆连、翟艳民、颜黛微等均持有《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证照齐全。市场监管局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督促该经营者停业整改,目前该冰花吧已停业。
当日,西湖街道召开研判会,要求持续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到位。97日晚上,西湖街道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酒吧、冰花吧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9
7日,城综局根据张仁建、黄廉东等市有关领导的指示要求,迅速开展工作,组织下属单位雷州市市容大队于当天下午,联合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街道办等单位进行现场执法。针对调查情况,城综局对该冰花吧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业主及时安装有效的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油烟排放达标后方可营业。
   2021
97日至9日,雷州市市容大队对业主落实《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情况进行多次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冰花吧处于停业整改阶段。
目前该店已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


为做好今后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西湖街道办将联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业务指导,鼓励依法依规办证经营,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以此为契机,联合各职能部门到各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和相关政策解读宣传,巩固整改效果。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增强联动协调,形成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杜绝该类现象的发生。

已办结


属实

10

第十二批122

辖区内

来信反映: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规定,县级及以上城市建设区需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同时明确规定了工作完成率,按照2019年底、2020年上半年和2020年底前分阶段要求完成比率为50%80% 100%的目标做好淘汰工作。作为邻近珠三角大湾区域的阳江、茂名、湛江本应在环境保护及落实做出表率,但实际情况是数字工作完成了,实际工作质量根本未达到要求完成。希望督察组深入调查。

  98日至11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主动作为,领导靠前指挥,相关人员不分昼夜对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我市10个县(市、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无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

       经核查确实已拆除、不再使用的锅炉,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其业主尽快按程序办理注销、报废手续;对确实已关停且找不到锅炉主体相关人员等异常情况的锅炉,按程序予以公告注销。
我市10个县(市、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无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锅炉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出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死灰复燃现象,及时掌握锅炉使用状况和手续办理情况,按规定及时更新台账,并对已拆除、不再使用的锅炉进一步进行梳理。二、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锅炉使用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并通过“双随机”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锅炉行为。三、积极受理公众举报案件,欢迎举报人提供我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日常偷偷使用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具体线索,我市相关部门将及时依法查处。

已办结


不属实

11

第十三批第171

北和镇北糖社区

反映垃圾中转站距离生活区不足50米,臭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群众举报垃圾中转站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北和镇北糖社区东侧围墙旁,该垃圾中转站是原来建设作为圩区垃圾转运的临时中转点(新的垃圾中转站将在1010日前建成),目前该临时垃圾中转站积存少量垃圾,有轻微臭味,距离居民住宅区超过50米。202199日上午,镇党政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达垃圾中转站进行现场核实,并立即组织镇农业农村办、规划建设办和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垃圾清理清运、现场消杀除味等整改。雷州市政府黄文驹副市长、市住建局薛强局长等领导也及时到现场进行指导。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199日上午,经市主要领导批示由黄文驹副市长牵头北和镇、住建局按照“4个一”要求办理。雷州市政府黄文驹副市长、市住建局薛强局长等领导也及时到现场进行指导。北和镇接到转办件后,迅速调度铲车、垃圾转运车和保洁员对该临时中转站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并对现场进行消杀除味等整治工作,现已整改完毕。

/

已办结


部分属实

12

第十四批24

沈塘镇黄桐村古窝坡

反映该地非法建设了5000头猪的猪场,未经过环保评估,对该村环境造成污染。

           经现场调查并查阅网上相关注册信息,得知该养猪场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遂溪喜猪乐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汉生,注册地址为遂溪县城月镇文章西村案山坡,与雷州市沈塘镇黄铜村土地边界相毗邻。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已部分建成,猪舍有生猪存栏,暂未发现有养殖污水排放至沈塘镇黄桐村,在黄桐村村庄内也暂未闻到猪场气味。鉴于该养猪场注册地址为遂溪县,经与遂溪县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研判,决定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对该养猪场的有关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调处。

 
针对以上调查情况及共同研判后,该猪场生态环境方面问题交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调处,雷州分局积极配合。沈塘镇积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913日,黄桐村村民代表、族老等人自愿签订了协议书。919日在沈塘镇举行黄桐村与文章西村“携手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片”签约仪式,正式启动跨县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片和农村基层治理示范点。930日遂溪喜猪乐牧业有限公司(猪场方)同意签订了《谅解书》。针对20201228日,黄桐村向湛江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土地争议问题提起诉讼的问题,黄桐村正式于20211021日向湛江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113日黄桐村创建美丽宜居乡村工作正式开工。

 /

已办结


部分属实

13

第十四批49

雷城糖厂后门五里坡林地

反映雷州市雷城糖厂后门五里坡林地被张某、陈某、符某等人毁林6亩,非法采矿面积6亩,深4米,并将所挖采的泥沙非法卖给淘沙老板进行淘沙。非法采矿、毁掉林木,且数量较大,损害极其严重。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附城镇雷城糖厂后五里坡,占地面积为3.53亩,地类为可调整有林地,属于林业用地区,该地凹凸不平,平均深度为2米左右。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
属实有:
一是反映张某、陈某、符某等人非法采矿
经调查,张文发等人于2021110日晚在雷城糖厂后五里坡采砂,现调查张文发等人非法采矿面积为0.32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构成非法采矿行为,目前自然资源局已对该情况立案查处,拟作出行政处罚。
不属实有:
一是非法采矿面积6亩,深4
经查,群众反映的位置位于雷州市附城镇雷城糖厂后五里坡,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勘测面积为3.53亩,查阅执法档案资料,于201912月份在该处也查处一宗案,当事人为游碧,当时采土面积为1.6亩。2021110日晚上,张文发等人在该处采挖,自然资源局及时介入调查,采挖位置位于游碧原破坏1.6亩的旧土坑边缘,采砂面积为0.32亩,新采挖面积与原破坏面积部分重叠。根据现场勘测总面积3.53亩,其中除去游碧采挖1.6亩和张文发采挖0.32亩外,其它地方都是旧痕迹,开采的地方也已经长草和个别零星地方生长杂木,该区域面积由于时间久无法判断认定是属于张文发开采,暂时无法查实。故反映人反映张文法等人非法采矿面积6亩不属实。
二是反映张某、陈某、符某等人毁林6
经查,反映人所反映的现场为非法采土遗留低洼地,20211月期间张文发等人在该地取土时没有树苗。
暂无法认定:
一是反映将所挖采的泥沙非法卖给淘沙老板进行淘沙
关于反映将所挖采的泥沙非法卖给淘沙老板进行淘沙的问题暂时无法认定,被举报人张文发于2021110日晚在该地取土,其反映刚刚开始清理表层的时候就被举报人现场及时制止,未发现张文发等人住外出售。举报人陈某等人也没有证据证明张文发将所采挖的泥沙出售给他人。

2021910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四批49号转办件后,根据雷州市分管领导陈丹踪副市长的批示要求,自然资源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由自然资源局洪飞副局长负责,洪飞副局长第一时间组织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2021
714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已对该情况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21910日对该案件进行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十四条的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目前,已发出责改决定书。    

  (一)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公民认识到保护国家矿产资源是全民的共同责任。
  (二)加强对非法采矿行为的监管。
  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发现一宗、严惩一宗。
(三)加大沟通协调。
加强与各镇街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并致函所属辖区镇政府要求其加强巡查监管。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14

第十五批37

企水镇苏屋村

举报前任村干部非法续包村民土地给海田红砖厂取土制砖无视国家政策法律,从中牟取暴利,并且利用黑恶势力强行霸占150多亩土地开办大型红砖厂,严重破坏150多亩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该土地地类是林地性质,但是因破坏的土地严重无法恢复耕种造成环境生态污染,在暴利催生下,2021年将海田红砖厂改建为木板加工厂生产经营,在生产过程中排出污水危害附近苏屋村全体村民饮水的生命安全。

一、未发现该土地承包手续有违规操作问题。海田红砖厂原名海田建材厂,是原海田乡政府与雷州市建材总厂于1994年合资建设,1996年竣工投产,201876日在雷州市开展粘土砖厂整治行动中被依法取缔拆除。海田砖厂涉及的土地位于雷州市企水镇赏村村委会苏屋村东北面,土地面积60亩,为承包企水镇苏屋村的集体土地,承包时间为19948月起至20098月底止。2001年,该砖厂又分别向该村群众林志满、林培才承包林地约30亩、10亩,即该厂占地总面积增至100亩。之后,由于雷州市建材总厂拖欠雷州市建安公司的工程款,海田砖厂被拍卖转让给第三方,经多次转让,刘宏玉于20052月接手经营。20076月,为筹款建设苏屋村硬底化村路,经苏屋村时任村长林长青、副村长林维四及村委员林堪荣商议,并经赏村村委会召开的村委会干部会议通过,提议延长海田砖厂的承包期。由于苏屋村村民居住分散,无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苏屋村村民小组干部采取逐户上门征求意见的方式,获得34户代表(苏屋村原有户数45户,超过三分之二)同意延长海田砖厂的土地承包期。2007714日,苏屋村民小组(林长青、林维四、林堪荣)与刘宏玉签订《土地使用延期合同书》,延期期限为200991日至202491日,时间为15年,承包土地为60亩(不含村民林志满、林培才的40亩土地)。刘宏玉延长承包期后,该60亩地块又经多层转包,于2021116日转包给周善毫(现木材加工厂经营者)经营使用。经组织公安部门以及企水镇核查,认为该土地延长承包期限的提议经该村委会干部会议审议通过,并征得苏屋村民小组34户村民代表(超过村民总户数的三分之二)的同意,因此在土地承包程序上是合理合法的。
二、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涉黑涉恶的情况。经雷州市公安局核查,雷州市曾于2018年收到中央第八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的重点线索“举报关于雷州市财政局原直属所长王宁利用黑恶势力霸占苏屋村100多亩土地非法生产红砖,毁林取土破坏土地资源,并对举报人打击报复”,该线索当时由雷州市公安局扫黑办调查,经调查认为没有涉黑涉恶的情况。2021912日,雷州市公安局企水派出所民警就群众反映的“利用黑恶势力强行霸占150多亩土地开办大型红砖厂”问题进行调查。由于海田砖厂于1994年承包苏屋村的土地并开始建设,至今年代久远,且该砖厂建成后直至2018年都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涉黑涉恶举报,因此无法查清当时在土地承包过程中是否涉黑。经对木材加工厂负责人以及苏屋村民进行走访调查,涉案土地在多次流转过程中程序合理合法,并无发现利用打骂、恐吓、威逼等手段干涉,无黑恶势力行为。
三、该地块地类均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经核查,2019819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关于海田砖厂地类情况的说明》指出:海田砖厂于1994年建设使用,用地93.93亩。该砖厂建设前地类为林地和荒地(依据1990年土地详查地类数据)。在2004年土地更新调查时,该地已建成砖厂,因此原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将该地块地类变更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此后至今,该地块在国家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均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根据当时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变更地类时仅需按照现场实际用途修改备案图件与数据,省不单独出具批文。另,20212月,周善毫动工建设木材加工厂时,苏屋村村民林武等人认为该地块用地性质为林业用地,要求镇政府恢复为林业用地。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56日作出《关于对企水镇赏村村委会苏屋村一岭筹建木材加工厂用地的林业地类说明》回复,明确该地块为“非林业用地”。
四、未发现木材加工厂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周善毫于2021126日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雷州市企水镇恒荣木材加工厂,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木材、单板。2021817日,因该木材加工厂报建手续不齐全,企水镇规划办向其发送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提供完备的项目立项及用地有关批准文件。2021912日现场检查发现,该木材加工厂正在建设,已建有两条生产线,主要设备有切割机、去树皮机及旋切机,生产工艺:木材-切割-去皮-旋切-晒板-包装,其生产工艺上不涉及排水,且暂未投产,因此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生产废水排放现象,也不存在生产过程中排出污水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

  2021911日,企水镇接到转办件后,按照上级领导工作指示,镇党政主要领导立即部署,组织安排由镇环保办、规划办、执法办组成环保督察组转办件整改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厘清工作责任。分为两组迅速开展核查工作,通过实地核查、约谈走访干部、搜集资料等方式,对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反映问题进行彻底调查。

2021911日,企水镇党委书记许健平、分管农业工作游成章副镇长、协管领导袁伦浩四级主任科员、镇规划办、综治办工作人员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工作人员召开环保督察信访案件研讨会,会上将该案所涉及的土地进行情况通报,查看资料及处理方案研讨,会后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同时通知村干部及该土地承包人员到场,工作人员当场对现场及周边进行全面排查,经查厂地范围及周边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

2021912日上午,雷州市黄廉东市长、包案领导张佩常委、雷州市公安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雷州市应急管理局、雷州市交通运输局、雷州市发改局、雷州市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有关领导,现场督办该交办案件,在经过详细听取汇报后,黄廉东市长提出五点问题:一、土地承包手续是否合法。二、木料加工厂相关手续是否完善。三、木料加工厂生产过程中是否产生污水。四、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势力。五、是否存在占用林地情况。并认真严肃地再三强调“关乎群众切身的环保投诉无小事,要紧盯不放松、并一抓到底。”企水镇收到领导有关指示后,认真表态,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企水镇政府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居民反映的相关问题,把群众反映问题当作是肩负的重要责任,以最鲜明的立场和态度、扎实的举措,稳妥的处置,积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截止2021122日,经进一步核实,雷州市企水镇恒荣木材加工厂土地承包手续合法,相关手续完善,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污水,且不存在涉黑涉恶势力。

加强监管巡查,加强对雷州市企水镇恒荣木材加工厂建设和生产经营行为 监管,杜绝木材加工厂污染周边环境情况的发生。

已办结


部分属实

15

第十五批154

杨家镇扶桥东村559

举报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部分村民勾结外面黑恶势力非法强占本村林地和基本农田共三百多亩。现在把六亩多的基本农田挖成水塘,养殖,鱼和鸡、鸭子,水塘长期聚水恶臭,鸭子瘟疫给本村带来空气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我做为一名本村百姓向中央督察组举报,希望能得到合理解决。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东坑岭,总面积约328.5亩。2018128,扶桥东村村民小组与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坡地林地租赁合同》,将该地承包给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养殖,租赁期限25年。目前,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主要利用东坑林地325.35亩经营林下散养农家鸡,利用低洼水田3.15亩(含基本农田0.08亩)改成水塘养鱼及养鸭,塘边建有一个约30平方的养殖铁棚。据走访群众核实,该水塘已于20205月停止养殖鸭子,只养殖少量淡水鱼,未闻到恶臭味道,铁棚处于闲置状态。另外,经雷州市公安局核查发现,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没有接到经上级部门流转或群众直接举报的关于杨家镇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的涉黑涉恶线索,无举报涉黑恶势力非法强占扶桥东村林地和基本农田共三百多亩的警情,并且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杨家镇辖区生产经营期间,没有发现有暴力威胁、非法强占、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的案件发生,暂无证据表明存在勾结黑恶势力的行为。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该养殖场的水塘占用了3.15亩水田,违反了耕地红线保护有关规定。但暂未发现“6亩多的基本农田被挖成水塘养殖”的情况,暂未发现“鸭子瘟疫给扶桥东村带来空气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情况,暂未发现扶桥东村部分村民勾结外面黑恶势力非法强占本村林地和基本农田共三百多亩”的情况。雷州市开展整治工作,抽调大型挖机开出排水沟渠,排干水塘中的积水,清理水塘里养殖的鱼,拆除水塘边闲置铁棚,恢复3.15亩水田原状;同时,要求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尽快做好复耕备种,实现地块全面复耕复垦。

   2021912日上午,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杨家镇政府等单位组织50名干部到现场开展整治工作,抽调大型挖机开出排水沟渠,排干水塘中的积水,清理水塘里养殖的鱼,拆除水塘边闲置铁棚,恢复3.15亩水田原状。同时,要求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尽快做好复耕备种,结合农业时令,种植农作物,实现地块全面复耕复垦。当天下午,雷州市委主要领导赴现场深入督查调研,指导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抓好该养殖场后期整治及复耕复垦的跟进工作,力争105日前完成复耕复垦工作。同时,举一反三,近期开展对占用林地和基本农田养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现象的全面调查,发现一处,严格依法查办一处,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二、杨家镇政府继续跟踪该养殖场占用水田的复耕复垦工作,近期全面排查辖区内各村违法养殖和占用基本农田养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杨家镇政府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好与承办方的合同关系,同时引导承办方依法经营,保护好村民合法权益,确保基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021911日,接到转办件后,杨家镇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湛江市农业农村局陈小河副局长、雷州市政府陈丹踪副市长的指示精神,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动真碰硬解决问题。一是911日,杨家镇成立以杨家镇党委书记梁张照同志为总指挥、杨家镇长杨炳坚同志为副总指挥的整治工作小组,由杨家镇梁张照书记陪同陈丹踪副市长和各有关部门到现在召开整治研判会,制定了整治方案,同时到扶桥东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听取了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动员群众支持整治工作;二是912日,杨家镇梁张照书记组织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干部共50人到现场开展整治工作,抽调大型挖机开出排水沟渠,排干水塘中的积水,清理水塘里的养殖鱼,拆除水塘边的闲置铁棚,恢复好地类原状;三是责成扶桥东村尽快做好复耕备种,结合农业时令,种植农作物,实现地块全面复耕复垦。四是912日下午,雷州市委张仁健书记和市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顶着烈日到该养殖点,听取了杨家镇党委梁张照书记的汇报并督促指导了整治工作,要求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目前水塘已全部复垦,由于时令问题还未种植作物;经进一步核查,在林地养鸡行为实为养殖户散养农家鸡行为,并非规模化养殖,不涉及土地变更问题,此交办件达到办结条件。

/

已办结


部分属实

16

第十六批139

松竹镇中心河

反映作为灌溉用水的中心河水受到因长年累月污染,近几年污染面积持续扩大:1、中心河两旁违建都是加工熟食,许多畜类血水直接排入河流中。2、许多大排档、饭店剩下的饭菜、油渣、油水直接倒入河里(亲眼所见),造成河水污染。3、松竹镇四周有太多的污水直接排入河内,直接导致大片农田受污染。4、最近几年,松竹镇邻村(东井村)因冥币印刷厂太多,这些印刷厂排出来的污水颜色不一,直接导致河流、农田污染。

1.关于群众反映中心河两旁违建都是加工熟食,许多畜类血水直接排入河流中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雷州市松竹镇中心河,实指松竹河往北流经刘宅村汇入南渡河的河段。该河段河道两旁于上世纪80年代初就建有居民住房,到目前为止,共有临河建筑物104(其中已办理房地产证的16座)。但依据雷州市20208月公示的《雷州市松竹河河道管理范围成果图》判定,该临河104座建筑物均属违建。同时,经查该河段共有2处熟食作坊、1处家庭养猪户(养殖生猪4头),在熟食加工以及生猪养殖过程中,存在禽类血水和生猪粪便直排情况。因此,群众反映中心河两旁违建、许多畜类血水直接排入河流中的情况属实,而反映都是加工熟食的情况不属实。
2.
关于群众反映许多大排档、饭店剩下的饭菜、油渣、油水直接倒入河里(亲眼所见),造成河水污染的问题。经查,该河段两侧没有房屋经营大排档、饭店,原有的1间大排档已于20208月转业为母婴用品店。但夜间河道旁偶有流动夜宵档经营,存在往河中倾倒油渣、油水的现象。因此,群众反映剩下的饭菜、油渣、油水直接倒入河里,造成河水污染的情况部分属实。3.关于群众反映松竹镇四周有太多的污水直接排入河内,直接导致大片农田受污染的问题。经查,松竹镇镇级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尚未建成,目前该镇使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镇区生活污水,由于部分居住区(包括临河104户居民)生活排污尚未接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收集管道,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情况。因此,群众反映松竹镇四周有太多的污水直接排入河内的情况属实。但目前未发现农田受污染的现象,也从未收到群众反映农田受污染的问题。因此,群众反映直接导致大片农田受污染的情况不属实。
4.
关于群众反映最近几年,松竹镇邻村(东井村)因冥币印刷厂太多,这些印刷厂排出来的污水颜色不一,直接导致河流、农田污染的问题。经查,由于历史原因,松竹镇东井村存在较多冥币家庭式生产点,目前共有197间,主要是半成品加工,原料基本为外购的大张竹纸,以手工工艺制作冥币批发出售,基本为纯手工制作,没有工业废水产生。此外,该村存在2间家庭式冥币印刷点,工艺为大筒卷白纸印刷成冥币(冥钞)半成品并打包,也没有工业废水产生,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有营业执照,但印刷业务不在经营范围之内。东井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家庭生活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后再排放沟渠。因此,群众反映松竹镇邻村(东井村)因冥币印刷厂太多的情况部分属实,该村存在较多冥币家庭式生产点,但仅有2间家庭式冥币印刷点(无大型印刷厂),不存在直接导致河流、农田污染情况。

     1.针对河岸两旁违建的问题。2021120日松竹镇曾联合市水政执法队等部门以及全体镇干部依法拆除两岸违章建筑及清理河道乱堆乱放、违法养殖等(松竹河两岸一共拆除32宗。其中河东拆除整治17宗;河西已拆除整治15宗)。但由于镇级污水处理厂施工方资金短缺,该项目暂未实施。2021912日接到转办件后,松竹镇再次联合雷州市水务局、雷州市住建局对河岸两旁违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出动90人次,挖掘机2台,雷宝车3辆,拆除乱搭乱建17处,约950平方米,清理建筑垃圾5吨。    2.针对熟食作坊和家养生猪的问题。2021913日,松竹镇熟食作坊查处专班对2间熟食作坊进行强制查封并立案查处,对养猪家庭的猪栏进行拆除,要求养殖户对存栏4头生猪进行妥善处理。    3.针对大排档向河里倾倒剩菜、油渣、油水的问题。2021913日,松竹镇夜宵摊档整治专班全面取缔夜间无证流动摊贩,并责令有证摊档实行入室经营,严禁向河道倾倒剩菜、油渣、油水等。并在河道两旁设置告示牌,告知周边住户“严禁往河中排放污水、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污染体”。      4.针对污水直排的问题。2021年初松竹镇计划争取将河道两岸的污水管道纳入镇级污水处理厂增加项目,且邀请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但由于镇级污水处理厂施工方资金短缺,该项目暂未实施。2021913日松竹镇河道截污专班与雷州市住建局以及设计单位进行会商研讨制定方案,并邀请设计单位对松竹河道污水管网进行设计。2021913日,雷州市水务局组织临时应急队伍对松竹河内水浮莲等漂浮物进行打捞,对水面进行清洁。2021913日冥币印刷厂排查整治专班会同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对东井村冥币印刷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当场要求以上2间家庭式冥币印刷点加强管理,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目前截污工程管网铺设工作已开展,但由于资金问题,预计铺设长度只有200米。

下一步工作措施:
1.
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整改责任清单,逐一落实,立行立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2.
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加大对污染河水行为打击处罚力度,制定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确保问题整治彻底。
3.
积极与上级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推动河流截污、河堤加固以及碧道建设工程落地,同时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凝心聚力,共护松竹“母亲河”的水资源生态,共建美丽宜居、生态文明松竹。

阶段性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17

第十六批156

附城镇土角村委会

反映土角村委会非法破坏湛江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砍掉了红树木来围垦养虾养鱼。

该交办案件涉及地点在雷州市附城-北家至下岚红树林保护小区内,涉嫌在雷州市附城镇土角村海滩涂违法开展养殖塘作业。第16156号转办件反映问题涉及承包人是从2013年开始在该地建养殖塘,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土地的面积为156.099(包括空滩部分及植物分布地部分)

1、报案办理。针对交办案件第16156号涉及雷州市附城镇土角村非法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土地156.099亩围塘情况,914日湛江市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已经向湛江红树林派出所进行报案,当日湛江红树林派出所已受理为刑事案件侦查处理,923日雷州市公安局将该案立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侦查。目前相关案件正在侦办中。
  2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已函询雷州市人民政府的整改工作方案主要内容。针对雷州市附城镇土角村非法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土地围海开垦养殖塘问题,湛江市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作为事业单位没有行政强制执法权,又因该案件涉及当地社区利益较大、受到社区阻力较大,根据属地责任管理原则和从人员力量考虑,湛江市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925日函请雷州市人民政府牵头实施整改工作,湛江市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雷州市附城镇人民政府配合,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参加。

到目前止,雷州市公安局已拘留2人。

1)清拆清退非法占用保护区土地围开垦的养殖塘。
证据固定。在开展养殖塘清拆工作前,由雷州市人民政府函告雷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便于雷州市公安局后期开展相关案件的办理和侦查。由雷州市人民政府牵头雷州市公安局实施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围海养殖塘进行拍照、视频录制、航拍等方式的证据固定工作。
对养殖塘进行经济价值评估鉴定。由雷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围海养殖塘正在经营养殖的鱼、虾等海产品的经济价值进行精准鉴定,出具经司法公正的经济价值鉴定报告。
养殖塘内海产品的处置。由雷州市人民政府牵头雷州市公安局商议决定需要清拆清退养殖塘内的鱼、虾等海产品处置方式,妥善处理好需要清拆养殖塘内海产品的经济成果。
制定清拆清退和生态修复养殖塘现场实施保障方案。由雷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清拆清退和生态修复养殖塘的现场实施保障方案,牵头做好涉及社区群众的思想解释、疏导和维稳工作,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雷州市附城镇政府和雷州市公安局积极配合工作。
2)修复红树林湿地。由雷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修复红树林湿地工作,广东湛江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提供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对需清拆的每口养殖塘堤坝打开一个缺口,每个缺口为20-30米,保证自然纳潮,恢复红树林生长自然环境;并根据不同立地条件采取适地适树原则及时恢复种植红树林,选择1-2年生本土红树林树种的营养袋苗,种植密度为1.5mx1.5m
3)加强红树林湿地保护的社区生态宣传教育。为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红树林意识,保护区管理局将在附城-北家至下岚红树林保护小区设置红树林科普宣传教育牌和发放红树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
4)加强资源巡护巡查力度。保护区管理局将通过增加护林员、强化护林员培训、签定资源管护责任书、严格管理护林员等形式,加强对该保护小区红树林资源的保护。
5)关于“同时,红树林里面充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问题。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附城-北家至下岚红树林保护小区内的土角村附近。该小区位于雷州市东海岸附城镇东侧,在红树林外分布有广阔的海滩涂,经常有海漂垃圾或者上游社区居民生活垃圾漂移停留于红树林湿地滩涂位置。雷州管理站定期有巡查巡护和开展海漂垃圾清理工作,但海漂垃圾无法有效根绝清理。因此,该部分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对反馈的红树林内有垃圾问题,已函询雷州市人民政府会同雷州管理站进一步对垃圾源头排查,同时加强力量进行海岸带垃圾清理和社区生态宣教工作,促进居民参与红树林的可持续保护与修复,减少人为干扰对红树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影响。
6)下步,雷州市公安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部门职责,严厉打击毁坏红树林保护区以及妨碍红树林保护区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维护治安秩序以及依法查办涉红树林的违法行为等相关工作。

阶段性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基本属实

18

第十七批85

沈塘镇X706

雷州沈塘镇X706路(沈塘林队附近)沿线有多间无证土砖窑生产经营红砖,造成的严重的空气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 已影响该片区附近村民生活和生产,希望上级部门能取谛或搬走它们。

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如下:沈塘镇辖区范围内没有烧结瓦片厂,曾有2座烧结实心砖厂(2019年已拆除),有4户人共7座牙砖厂。7座牙砖厂均在温宅村委会田西村,位于X706县道旁(沈塘林队附近),约有50年历史。在2019年,沈塘镇重点打击红砖厂专项整治行动中,曾对其停电停产拆除生产设施处理。上述砖厂在雷州市经济开发区A区征地红线范围内,该地块正在征地中,目前正在加紧征地工作推进,综合考虑征地工作影响因素,之前未对窑体彻底拆除。但是,上述牙砖厂早已停工,但仍有存在死灰复燃的可能,经沈塘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加紧征地工作的同时,对辖区内牙砖厂采取强力措施,对相关的砖厂及其设备,计划在一个月内全部依法拆除。

沈塘镇已成立专班组对镇辖区无证土砖窑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已经制定拆除工作方案,不存在经营生产活动的无证土砖窑,对于早已停产还没完成拆除土砖窑,914日拆迁两间,1014日上述土砖窑已全部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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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19

第十七批122

城月镇文章西村

反映遂溪喜猪乐牧业有限公司非法建设养猪场且没有任何环保评估,相关合法手续不齐,非法建设强行养猪。“三废”直排,通明河下游村庄生活水源,猪场周边居民区的村民将深受“三废”污染影响,特别是生活水源,空气,噪音,疫病等。

       经现场调查并查阅网上相关注册信息,得知该养猪场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遂溪喜猪乐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汉生,注册地址为遂溪县城月镇文章西村案山坡,与雷州市沈塘镇黄铜村土地边界相毗邻。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已部分建成,猪舍有生猪存栏,暂未发现有养殖污水排放至沈塘镇黄桐村,在黄桐村村庄内也暂未闻到猪场气味。鉴于该养猪场注册地址为遂溪县,经与遂溪县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研判,决定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对该养猪场的有关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调处。

 
针对以上调查情况及共同研判后,该猪场生态环境方面问题交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调处,雷州分局积极配合。沈塘镇积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913日,黄桐村村民代表、族老等人自愿签订了协议书。919日在沈塘镇举行黄桐村与文章西村“携手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片”签约仪式,正式启动跨县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片和农村基层治理示范点。930日遂溪喜猪乐牧业有限公司(猪场方)同意签订了《谅解书》。针对20201228日,黄桐村向湛江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土地争议问题提起诉讼的问题,黄桐村正式于20211021日向湛江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113日黄桐村创建美丽宜居乡村工作正式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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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20

第十七批144

松竹镇谢宅村

松竹镇谢宅村某村民在河堤2米左右处占建、违建、抢建房宅170多米,水务局同志曾多次督办此事,雷州市河长办也多次督促要求松竹镇政府有关部门执行依法拆除,但至今还未动拆。原来违建房宅离河堤2米多左右,现在违建房宅离河堤10米左右,这是严重破坏河堤生态环境的问题。

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某村民为雷州市松竹镇松竹村委会谢宅村村民谢金福,涉及的房宅位于雷州市松竹村委会内巷村、金坡村两村交界,处于山尾溪河旁,该建筑实际占地面积为173.04平方米,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面积为156.54平方米,河道管理范围外面积为16.5平方米,房屋最近点距河道基准线3.11米,最远点距河道基准线19.11米。
   2020
119日,谢金福向松竹镇规划办报备申请在位于松竹村委会内巷村、金坡村两村交界,处于山尾溪河旁的108平方米土地上建房。同月,金坡村群众以谢金福报备用地是金坡村集体土地为由向松竹镇政府反映并提出争议。为妥善处理该争议问题,松竹镇政府于20201126日向谢金福下发《停建通知书》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但多次调解无果。2021423日,雷州市收到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松竹镇松竹河违建房屋问题督办通知单》(编号:A20210023反映在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松竹镇松竹村附近,有人在松竹河下溪坡河段违规建设房屋,经雷州市水务局调查发现,《通知单》反映的也是谢金福违建的房屋。2021513日,雷州市水务局委托的第三方公司测绘后认定,谢金福所建房屋距离河道2.6米(后因松竹河治理工程施工,距河道最近点3.11米),首层占地面积为173.04平方米,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面积为156.54平方米,且存在占建、违建、抢建房宅现象。据此,雷州市水务局对谢金福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雷水责改字〔2021〕第17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在2021520日前改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自行清除在松竹河(山尾溪)松竹镇松竹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的房屋,恢复河道原状。2021519日,谢金福书面向雷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2021726日,雷州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雷府行复〔202119号),维持雷州市水务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雷水责改字〔2021〕第17号)作出的决定。由于综合执法事项已下放到镇(街),雷州市水务局于2021831日函告松竹镇政府履行后续执法工作。此外,雷州市水务局曾多次与湛江市水务局、雷州市河长办、松竹镇人民政府到现场研究处理,但一直未能拆除该违建房屋。目前,由于谢金福的违建房屋距离河道较近,对河道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021913日,雷州市黄廉东市长率队到松竹镇现场督办该案件处理工作。黄廉东市长要求,松竹镇政府要制定好详细的整改拆除方案,对存在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做到第一时间依法依规拆除违建抢建。根据黄廉东市长的指示要求,松竹镇当天紧急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项研究,并成立了整治工作专班,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2021
914日,雷州市朱锐副市长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协调推进案件办理工作,要求松竹镇政府要严格按照方案依法依规拆除谢金福的违建房屋。
   2021
923日,现场核查时发现,该栋建筑位于松竹河边,离河不足10米,房屋已建成2层,窗户未安装,据当地镇干部介绍,该房屋于今年4月份开始停建至今。
该问题已移交松竹镇执法大队立案办理,目前正在开展群众思想疏导工作。

由松竹镇政府牵头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力争2021年年底前按照《整改工作方案》依法拆除谢某福的违建房屋。

松竹镇政府密切关注谢宅村和金坡村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两村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维护两村稳定。

加大河道监管力度,压实镇、村两级河长责任,做到履行尽责,加强巡河监管,对河湖水事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依法整治涉河违建等河道“四乱”问题。

阶段性办结


基本属实

21

第十八批84

雷城镇湖滨路24

雷州市显春学校违规建违章楼房作为学生宿舍,在没有通过任何安全验收,违规供给学生住宿,为了他个人利益,对几千学生住宿生活污水没有做任何处理,直接排到青年运河里,附近臭气冲天,附近居民只能闭门锁窗。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雷州市显春学校学生宿舍)位于雷州市青年运河二厂路26-32号,都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证:其中持有2007926日颁发的粤房地证字第C4984529号;2012629日颁发的粤房地权证雷CQ字第2012001659号和2018329日颁发的粤(2008)雷州市不动产0001205。经现场核查发现,雷州市显春学校学生宿舍楼现有两个排污口,其中一个排污量较大的排污口用于生活用水排放,在建楼时已接入城区市政污水排放管网;另一个排污量较小的排污口用于学校食堂操作间用水排放,直排入雷州青年运河。目前,雷州市显春学校已动工进行整改,拟将食堂操作间排污管整改接入城区污水市政排放管网。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有:雷州市显春学校有其中一个排污口用于学校食堂操作间用水排放,直排入雷州青年运河。
不属实有:
一是雷州市显春学校宿舍楼用于生活用水排放的排污口在建楼时已接入城区污水市政排放管网,仅是学校食堂操作间用水排入城市运河,并不是所有生活污水直排入青年运河;
二是雷州市显春学校的学生宿舍均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证,并不是违规违章建筑。
2021
914日下午,雷州市城综局根据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批示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初步调查核实情况。
2021
914日下午16时左右,雷州市城综局领导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该案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缘湖社区显春路48号。涉案楼房是一幢8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一楼是学校低年级学生餐厅兼厨房,二楼是高年级学生餐厅,三楼以上是学生宿舍。雷州市显春学校分别提供了《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雷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205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雷CQ 字第2012001659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4984529号)给城综局。经现场勘察,发现一楼厨房部分洗菜水外溢。城综局当场要求立即整改,将一楼污水接入污水排放管道。随即,该校领导组织人员施工整改,表示保证在3天内整改完毕。
关于污水直排问题,由于校方不能提供涉案建筑的排污管道设计图,并根据雷办发<2019>37号《雷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内容,“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道网的建设管理、运营及维护”不属于城综局职能,故雷州市城综局不能认定学校将生活污水排入青年运河的违规行为。
2021
915日下午,在雷州市张佩常务牵头下,雷州市城综局参与到现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及问题的处理情况。雷州市张佩常务认真查看了学校的排污管道设施及周边居住环境,要求业主3天内完成整改,并要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调查,依规依法处理和整改,还附近居民良好的居住环境。
2021
916日下午,雷州市城综局根据分管领导的要求再次对显春学校进行检查,该单位已对一楼洗菜水外溢问题进行整改。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
属实有:
一楼洗菜水外溢;
不属实有:
一是雷州市显春学校违规建违章楼房作为学生宿舍,在没有通过任何安全验收,违规供给学生住宿;
二是对几千学生住宿生活污水没有做任何处理,直接排到青年运河里;

20219141134分西湖街道办接到转办件后,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当天上午1145分,西湖街道分管领导陈德伟同志组织街道生态环境办、缘湖社区干部到现场初步调查核实情况;当天下午230分,西湖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京同志、街道办主任廖劲伦同志带领街道办相关办公室人员到现场进一步检查处理,并约谈显春学校负责人,要求显春学校抓紧落实整改工作,拆除和关闭接入青年运河的管道设施,新建生活污水管道并接入城区市政污水管网。

2021915日下午3时,张佩常务副市长带领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城综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教育局、雷州市水务局等单位领导、干部到现场督导检查工作,提出整改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职权核查该单位学生宿舍建设许可、审批、验收以及消防安全验收等情况,雷州市显春学校要在两天内完成生活污水排污整改工作,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915日,西湖街道办召开研判会,要求持续跟踪整改工作,务必措施到位。目前,雷州市显春学校已着手整改,现正在整改中,拟在三天内将食堂操作间用水全部整改接入城区污水市政排放管网。

2021915日,城综局经现场调查发现问题后要求显春单位立即整改。并按照张佩常务要求,督促、跟踪、落实显春学校的整改工作。

该校已经按照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施工整改,现已整改完毕,污水排放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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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22

第十九批88

纪家镇

纪家镇那安沙场占用林地、耕地约70亩,当地部门立案了两年多,此事就没有下文。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纪家镇文园村委会那安村,双石村委会茶龙村,由于之前长期采沙,目前该涉案土地现状为坑塘水面,面积约70亩。2021915日下午,纪家镇工作专班、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和纪家镇文园村委会相关干部到举报现场调查走访。经调查,那安沙场非法采沙的相关违法人员陈求聪、陈卫军、林雪玉、林惠连、陈华珍、陈英贤、黄洪梅、黄琼和黄教卿等人已于2019621日被雷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进行侦查,并于20201230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求聪、陈卫军、林雪玉、林惠连、陈华珍、陈英贤、黄洪梅、黄琼和黄教卿等人移送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421日,由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案情具体进展情况待定。

2021915日,纪家镇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988号转办件后,纪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市分管领导陈丹踪副市长的批示要求,第一时间落实领导包案并成立工作专班,纪家镇党委书记陈冠锋同志亲自带领镇工作专班成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要求镇国土部门对涉案土地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定性测量,同时约谈了文园村委会支部书记、调树村村长。

目前,该案现已由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案情进展情况尚未有定论,待案件办理结束后,纪家镇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根据相关单位工作意见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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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23

第十九批167

客路镇东坑村委会黎家伍村

来信举报黎家伍村民小组长和副组长在20209月不经村民领导小组同意,私自将部分己分到户的农田100亩,发包给老板养“牛蛙”(牛蛙原产地于北美洲和墨西哥),是随时诱发疫情寄生虫最多的蛙类。该块土地被发包后,养殖池长期病毒污水排放至渠道,导致污染黎家伍村委、西坑、怀华、陈家鼓等40多个村庄农田。甚至承包老板将病死“牛蛙”用塑料袋包装堆放在水沟渠两侧边缘,时间久了臭气熏天!下雨后塑料袋腐烂,“牛蛙”将全部渗入沟渠(水道),直至污染到40多个村庄农田,然后排放至南渡河。雷州市民长期是靠饮南渡河的水,这种污染排放将严重影响到雷州市民饮水身心健康。举报人曾多次向政府环保部门反映情况,一张张举报信函传送至政府部门,但他们却听而不理,视而不见。

雷州市客路镇名兴牛蛙种苗繁育场位于客路镇东坑村委会黎家伍塘坡坑,距离黎家伍村约1公里处,土地原面貌为撂荒20多年且杂草丛生的水田。该养殖场法人代表徐名衍(广东省揭阳市人)于20201024日与客路镇东坑村委会黎家伍村民小组签订《租地养殖协议书》,承租期限为五年,自20201025日起至20251024日止;并于2021818日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养殖和销售牛蛙种苗)。
客路镇名兴牛蛙种苗繁育场其承包面积约110亩,用于开发养殖面积约70亩,其中围筑285块蛙塘和建设护铁棚4座。该养殖场于20211月开始放养牛蛙,投入成本约950万元,今年5月至今出售牛蛙销售额约300万元。其中蛙塘排出的污水通过场内沟道排入池塘,再通过暗管排进农田排水沟,经1公里注入南渡河支流车路溪,最后经3.95公里汇入南渡河。经多次现场核查发现水沟及周边偶尔存在有死蛙、饲料袋、垃圾杂物等,场内有臭味;

       客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827日传唤该养殖场负责人进行谈话并批评教育,将其涉及违反相关规定告知及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要求第一时间做好处理牛蛙和恢复地貌工作;养殖场负责人已意识到自己对于法律法规认识不够,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私自改造养殖场,认识到破坏农田是错误行为,并表示愿意自行拆除养蛙场恢复地貌,及时处理牛蛙;承诺将此批牛蛙处理完后不再进行养殖。

鉴于考虑强行拆除会对养殖户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甚至有可能导致养殖户出现过激行为;客路镇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后,与养殖户协商制定阶梯式拆除计划,给予养殖户合理期限进行自行处置。

924日上午客路镇镇长郭耿皓、镇党委副书记莫发超带队到现场执法拆除蛙场,928日牛蛙养殖场拆除完毕。

进一步压实镇驻片领导、镇驻村领导干部以及村委会干部责任,同时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现象的发生。

已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24

第十九批170

附城镇英山村英山水库东侧

20210510日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再次蓄意破坏雷州市附城镇英山村英山水库东侧94.47亩(农田56.8 亩,坡地34.6亩,墓地3.07亩)土地的地表及农作物。直接导致雷州市附城镇英山村经济损失高达几百万。

1995年期间,原雷州市国土局根据原湛江市国土局作出湛地政(1995111号《关于雷州市华达利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征用土地问题的批复》,将已征用附城镇英山村经济合作社位于雷州大道北与东四路交叉处西南侧62716平方米(94.07亩)土地,出让给华达利公司作为建设综合商场、办公、宿舍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用地,并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于英山村征地遗留问题尚未妥善解决,未能按时交付土地,导致该公司无法如期使用土地。20191125日,市自然资源局给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位于雷州大道北与昌齐东路交叉处西南侧94.47亩(62716.00平方米)土地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雷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264号)。2020731日,雷州市附城镇英山南村民小组对市自然资源局的上述发证行为及拟给华达利公司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服,目前英山南村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雷州市附城镇英山村英山水库东侧94.47亩(注:不动产证登记面积为94.07亩)土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合法证件。该案属涉法涉诉案件,正在循法律途径解决。

附城镇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跟踪该涉法涉诉信访件的办理进展情况

已办结


不属实

25

第十九批185

东里镇白里村

无名的烧碳厂产生的浓烟、黑色污水影响周边村民,向当地政府部门投诉多年都没有解决。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东里镇白岭村委会白岭西村南边,建有4个圆形炭窑,1个方形木炭加工窑,占地面积约1亩,主要是用木头烧炭。在烧炭作业过程中,木头燃烧产生的浓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附近村民的生活,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现未发现排放黑色污水情况。该无名烧炭厂没有向发改申请立项(核准、备案)。

接问题后,雷州市发改局主动配合东里镇、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科工贸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到现场核查了解有关情况。91516日,在何润华副市长指挥安排下,东里镇组织相关单位联合执法对该炭窑全部拆除。目前,关于该炭窑污染问题已整治完成。

对于该类项目,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把握项目准入关,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已办结


部分属实

26

第二十批192

遂溪县和雷州市

投诉遂溪县和雷州市的大部分塑料厂,没有环评,没有废气处理设备。只有一两间有环评手续,其他的都没有。当地部门叫这些塑料厂停工,督察过后再生产。投诉者希望完善相关手续和处理设施再生产。


根据雷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自20215月起,联合雷州市各有关部门、镇(街)持续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工作及塑料加工行业整治工作。据初步排查,当时雷州市辖区内共有27家塑料加工厂。我市根据该27家塑料厂的基本情况,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之后,共有8家塑料厂已自行关闭。
接到转办件后,为进一步查清摸实基本情况,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于2021916日开始,迅速组织各镇(街)及有关职能部门再次对雷州市全市的塑料加工厂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雷州市辖区内尚有19家塑料加工厂(经调查此19家塑料加工厂均没有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其中胶筐厂12家(主要用来盛放瓜果蔬菜,便于运输),农用灌溉胶管厂5家,胶粒厂1家,塑料扎带1家。由于我市已于20215月开始开展整改工作,且目前已是秋季不再是瓜果蔬菜盛产季节,市场对胶筐等塑料制品的需求量大为减少,所以绝大部分厂家都处于停产整治状态,但尚有1家还在非法营业生产,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已对该厂立案查处。
9
17日,雷州市委曹康武常委带队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发改局、雷州市科工贸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前往现场核查了客路镇、白沙镇两间塑料厂,两间塑料厂均已停产,均没有向发改局申请立项(核准、备案),

  2021916日下午,雷州市委常委曹康武同志组织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发改局、雷州市科工贸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召开信访案件研判会,及时部署安排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2021
917日上午雷州市委常委曹康武同志率队赴白沙镇黎郭村后的塑料厂现场调研督导,要求各镇(街)对辖区内的塑料加工厂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及统计汇总,并严格按照“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做好整改工作,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2021918日,雷州市拟定了《雷州市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关停取缔、升级改造二种方式分类制定处置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
2021
921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对非法营业生产的湛江市天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立案查处,其后该公司自行拆除关闭。
2021
1122日下午,雷州市委常委曹康武同志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召开《全市塑料加工行业整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要求落实责任,按照《雷州市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办理进度。

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动,以问题排查彻底、整治方向准确、工作推进高效为准则,严格按照《雷州市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阶段全力初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于202112月底前初步完成。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27

第二十一批14

附城保护小区

土角村为了扩大其对外承包的虾池和渔埸面积,对位于广东省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雷州市附城保护小区的红树林进行砍伐和侵占保护区土地,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红树林连根铲除。在2012-2018年短短几年之间,通过非法破坏和占有保护区土地而围垦的虾池和渔堀面积317,同时,红树林里面充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经现场核查以及查阅对比相关档案资料,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附城镇土角村委会附城-北家至下岚红树林保护小区内。此次排查发现,第2114号转办件反映问题涉及违法开发养殖塘占用红树林保护区面积339.691(包括空滩部分及植物分布地部分),开发时间在20082013年。
另外,经现场核查发现,红树林里面没有充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但经常有海漂垃圾或者上游社区居民生活垃圾漂移停留于红树林湿地滩涂位置(湛江红树林保护管理局雷州管理站定期巡查巡护和开展海漂垃圾清理工作,但海漂垃圾无法有效根绝清理)。同时,在红树林保护区的堤坝路旁发现有积存垃圾。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存在涉嫌违法开发养殖塘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事实。在红树林保护区的堤坝路旁发现有积存垃圾,但暂未发现“红树林里面充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情况。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对疑似违法点进行了核对;湛江红树林管理局到现场核查核定、走访相关村委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附城镇政府严格按照该镇制定的《附城镇沿海红树林带及沿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自行清理该镇辖区内18公里长海岸线的红树林内、海堤旁堆积垃圾,现已全面完成积存垃圾的清理工作。

   一、经雷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核查,自201211日至今,湛江市110接警台没有接报关于附城镇土角村破坏红树林围垦养殖鱼虾的相关警情。据治安大队及南渡河边防派出所通过警综系统核查,201211日至今,南渡河边防派出所未接报群众亲临报警毁坏红树林的警情,也没有办理过相关的案件。

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918日根据湛江红树林管理局提供的红线范围图和雷州市2008年度至2020年度影像图对疑似违法点进行了核对,并将相关核对结果函告湛江红树林管理局。
    三、湛江红树林管理局于2021920日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核查核定、走访相关村委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保护区管理局于921日再向湛江红树林派出所进行报案,当日红树林派出所已受理为刑事案件侦查处理,926日雷州市公安局将该案立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侦查。目前相关案件正在侦办中。
    四、雷州市住建局于2021918日分别向附城镇政府和湛江红树林保护管理局雷州管理站发出《整改意见的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并限定15天内将堤坝路旁的积存垃圾清理干净。

五、附城镇政府自2021825日起,严格按照该镇制定的《附城镇沿海红树林带及沿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自行清理该镇辖区内18公里长海岸线的红树林内、海堤旁堆积垃圾,现已全面完成积存垃圾的清理工作。已函询雷州市人民政府的整改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针对雷州市附城镇土角村非法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土地围海开垦养殖塘问题,红树林管理站作为事业单位没有行政强制执法权,又因该案件涉及当地社区利益较大、受到社区阻力较大,根据属地责任管理原则和从人员力量考虑,我局925日函请雷州市人民政府牵头实施整改工作,保护区管理局、雷州市附城镇人民政府配合,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参加

一、雷州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与湛江红树林管理局的沟通协调,积极协调配合在红树林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开发养殖塘的查处工作。

二、湛江红树林管理局持续跟踪湛江红树林派出所对该案件的办理情况。

三、湛江红树林管理局将联合雷州市在鉴定结果和调查结果明确后,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坚决做到立行立改。

四、举一三反,不断加强林地巡查保护、红树林生态修复和自然保护地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破坏红树林地行为,做好红树林保护区范围的海漂垃圾及其他生活、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红树林资源。

阶段性办 结


部分属实

28

第二十一批20

北和镇斗六村委会斗六村

2010年期间,斗六村周某村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的他人宅基地,乱搭乱建,凭家族势力组织了百余号人强行违法建造地基与搭建砖棚。进行无证瓷砖与大理石加工切割生产,产生严重的粉尘与噪音污染,碎石遍地乱堆乱放,存在严重生产安全隐患,加工生产污水存在不同程度未经处理乱排放,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1、该转办件反映“在2010年斗六村周某村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的他人宅基地,乱搭乱建,凭家族势力组织了百余号人强行违法建造地基与搭建砖棚”。经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和北和镇联合核查,该石材加工厂名为“雷州北和镇家福大理石厂”,所在地地类为村庄,规划分区为村镇建设用地,规划分类为农村居民用地点。2021918日至2021919日期间,北和镇生态环保办联合纪检监察办以谈话笔录的方式,向斗六村党支部委员周毫、村长周红生、老村民周玉强及村民代表周敬伟、周康护等村民了解村民周杰土地来源及争议情况。2021917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执法股工作人员也以谈话笔录的方式,和村民核实过周杰是否存在以上问题。经北和镇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核查,该用地没有存在其他争议,没有存在“周杰凭家族势力组织了百余号人强行违法建造地基与搭建砖棚”的情况。
该石材加工厂目前经营者为何胜,其于2020326日北和镇斗六村村民周杰签订《合同书》,承租该地建设大理石加工厂,租用期限为10年(2020326日至2030326日)。根据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核查,该大理石加工厂属于小作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9月,何胜建成该作坊并在广东省湛江市和云浮市购买大理石半成品进行加工。
2
、该转办件反映“石材加工厂进行无证瓷砖与大理石加工切割生产”问题,经雷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北和镇联合核查,何胜已于2017922日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2MA4X5GN28N,2020327日变更换证,不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况。
3
、该转办件反映“石材加工厂产生严重的粉尘与噪音污染”问题,经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和北和镇联合核查,根据生产工艺判断,该石材加工厂在石材切割和打磨作业过程中会产生间隙性噪音和石材粉尘,虽然该加工厂采取了作业同步喷淋抑尘,但加工场地并未进行有效的围挡密闭。经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核实,该厂属于石材加工项目中仅涉及切割、黏合、打磨等工序的环评豁免类石材加工厂,无需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4
、该转办件反映“大理石加工切割生产的碎石遍地乱堆乱放”的问题,经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和北和镇联合核查,转办件反映乱堆乱放地点位于北和镇斗六委会斗六村东北面(何胜大理石加工小作坊南面),具体四至为: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村路,地类为村庄,规划分区为村镇建设用地区,规划分类为农村居民用地点,占地面积0.93亩。石材加工厂经营人何胜与北和镇斗六村村民借用在该地,临时堆放叠整齐后的大理石半成品,并不存在严重的生产安全隐患。
5
、该转办件反映“加工生产污水存在不同程度未经处理乱排放,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问题,经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和北和镇联合核查,该石材加工厂生产设备装有粉尘喷淋装置,并建有一个体积约1立方米的两级废水沉淀池,厂外的排放口处有一小处积水坑洼,且周边有细水流过的痕迹。

2021917日上午,经雷州市主要领导批示由曹康武常委牵头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和北和镇按照“四个一”要求办理。
2021
917日上午,在接到上级反馈中央环保信访转办件后,北和镇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该石材加工厂开展调查核实。
2021
918日上午,雷州市曹康武常委牵头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到北和镇,对该石材加工厂整改问题作出指导。2021918日中午,北和镇第一时间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清理周边堆放的石材等杂物并停止排放尾水到灌木地。2021918日下午六时,该石材加工厂周边和厂内堆放的石材等杂物已经清理完毕,厂区排污口已被封堵。
2021
922日,该石材加工厂已在厂区四周设置了防尘滤网,进行围挡作业,石粉已能做到资源化利用,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尾水经沉淀可循环性使用,淤泥沉淀后已被运走作为其他原料,并且北和镇已要求何胜在正常上班时间作业,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健康安全。此案件已办结。
2021
923日,雷州市委副书记、雷州市市长黄廉东同志带领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到北和镇核查该环保投诉件整改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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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29

第二十一批34

东里镇后溪村

后溪村,2020年年初村干部在村庄海岸线的南北两侧各挖一个深坑(场10米,宽5,1.8米)填埋生活垃圾。

2021918日,雷州市委仁建书记、李小军副书记率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住建局等单位与东里镇政府主要领导现场挖掘核查整改。对群众举报问题地点即雷州市东里镇洪流村委会后溪村海岸线南北两侧分别挖一个长15米,宽7米,深1.8米深坑,均没有发现掩埋的生活垃圾情况。

现场挖掘核实后,已对群众反映的深坑进行复原,并督促村干部与清洁工常态化进行海滩及海上漂浮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确保海岸线卫生清洁。

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为契机,继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垃圾处理更生态更环保。

已办结


部分属实

30

第二十一批79

客路镇乐尾村路口、客路镇仙居村路口

来信举报客路镇乐尾村村民私自非法侵占国有林场土地,建造房屋(乐尾村路口)(客路镇仙居村路口)

经查,该问题涉及的地点为客路镇迈港村委会仙居村路口及乐尾村路口,迈港村委会迈港村群众吴昌益因耕种需要,于2008年在仙居村路口荒废土地上(属中林集团遂溪分局所有)搭建铁皮屋用于存放肥料,该铁皮屋占地面积约110平方米。该铁皮屋建好后,时任国营雷州林业局迈进林场(现中林集团遂溪分局,以下称中林集团遂溪分局)工作人员多次与吴昌益沟通,要求其保持铁皮屋现状,不得扩建或重新建房,不得破坏周边林地环境。截至当前,该铁皮屋暂未发现有扩建及重建等情况
另查,迈港村委会曾有四块林地与迈进林场(属原国营雷州林业局迈进林场、现中林集团遂溪分局所有)零散交叉分布,为生产管理需要,迈进林场与客路镇迈港村委会经协商后进行兑换,并于2002219日签订了《兑换林地协议书》并绘制了《兑换林地示意图》,迈进林场用仁仙林队9号(旧班)43亩土地兑换迈港村委会毗邻中林集团遂溪分局的四块林地(面积共43亩);根据客路镇政府于2002121日出具的《迈进林场与迈港村兑换林地证明》显示,经客路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调查迈港村用于兑换的四块土地林地面积共计43亩(从北至南面积依次为4亩、9.38亩、19.82亩、9.8亩)权属清楚且无争议,符合土地兑换的前提条件。综上,吴智文在乐尾村路口所建的占地120平方米建筑物现属迈港村委会迈港村所有,其私自侵占国有林场土地的情况不属实。

针对吴昌益在仙居村路口搭建铁皮屋情况,客路镇规划部门多次到现场处理。2021917日,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庞伟志带领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陈龙彪、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希庆、客路镇分管领导莫爵阅副镇长到现场,并告知当事人吴昌益限期自行整改,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2021925日仙居村路口铁皮屋已经拆除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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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31

第二十二批186

南光农场8

粤蒙石材厂每天产生的灰尘、噪音严重影响旁边的居民正常生活休息,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农田,污染农田土壤,堵塞排水沟。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粤蒙石材厂”位于雷州市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光农业分公司原南光鞋厂内(即雷州市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光分公司八队142154156157158号地块),全称为雷州市雷高镇粤蒙石材加工厂(以下简称粤蒙石材厂),占地面积约50亩,地类为建制镇用地,规划为村镇建设用地区,符合土地利用总规。该厂已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见附件1),经营者为秦世亮,主要经营石材切割、打磨加工,主要原料是玄武岩石块,产品是成品石板,生产工艺为:原料-切割-打磨-成品,属于《湛江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试行)-2021》中仅涉及切割、黏合、打磨等工序的石材加工项目,但未办理排污登记手续。

  2021918日,雷高镇政府要求丰收公司对该石材加工厂加强管理,丰收公司于当天向该石材加工厂作出《停工整改通知书》(见附件4)。
   2021
919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督促该石材加工厂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自身短板进行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并及时办理排污登记手续,加强粉尘喷淋及废水循环使用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降噪抑尘工作,防止出现噪声、粉尘扰民等环境污染问题。同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要求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光农场加强对农场土地租赁管理,防止“散乱污”企业入住污染环境。目前,该石材加工厂处于停工整改状态。
  2021
1015日,该厂处于停电停产整改状态。
   2021
118日,该厂已办理排污登记手续,并加强企业环保管理,进一步做好降噪抑尘工作,同时加深污水处理池的深度,加强粉尘喷淋及废水循环使用的管理,改造石粉渣的收集场所,群众反映的问题已逐一整改完毕。该石材加工厂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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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32

第二十三批113

纪家镇双水东村

来信反映:雷州市纪家镇双水东村附近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正大的养猪场臭味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

         经实地核查,该项目位于纪家镇双水东村西侧,于202017日办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生猪养殖与销售,始建于20208月,备案面积167.75亩,实际开发建设面积约125亩(其中旱地42亩、林地83亩,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于2020815日承包双水村委会集体土地),设计年存栏0.8万头母猪、年出栏20万头商品猪,现已存栏3.8万头。该场生猪养殖项目于202156日取得环评批复,2021719日通过环保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常养猪,场内建有除臭墙,除臭系统正在运行,场区四周未闻到臭味。

       2021919日,雷州市副市长陈玉虹同志率队到牧原养猪场现场督办。陈玉虹同志要求,牧原集团一定要高度重视环保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臭味问题一定要立行立改,并加强设备管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同时,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要求牧原集团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加强臭气的监管,定期对除臭系统进行检修及清洗,进一步采取有效的除臭措施,消除该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
   2021
119日,湛江市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场厂界臭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纪家镇政府等单位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压实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环保治理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该养猪场的环境监测,一经发现问题,将督促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将依法查处。

已办结


部分属实

33

第二十三批195

杨家镇宅湾村委会淡道村

近年来,土塘河沿岸的非法毁林采砂、禽畜养殖及农业污水直排等问题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及没有修复,让土塘河污染严重,杨家镇宅湾村委会河流破坏生态环境最为严重,其中,淡道村毁林采砂,非法造塘长期非法养殖,对土塘河水质造成很大影响,现为督察期间故暂时停止养殖以躲避环保督察,平时水色像天然染缸,时绿时黑。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宅湾村委会潭道村土塘河畔(潭道溪)。2021919日,杨家镇会同市有关部门深入该举报点,进一步实地调查,目前,该举报点水塘总面积40.52亩,其中林地37.84亩,河流水面0.74亩,水田1.94亩。该水塘地势低洼,易积水,没有种植林木,于1980年左右自然形成,一直闲置搁荒。2017年,潭道村村民徐妃惠、袁永明、袁文财私自在该塘养殖鸭,随后有部分群众要求村里回收进行承包、收取租金,故潭道村于20185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该塘承包给徐妃惠、袁永明、袁文财三人,承包期限8年,租金每年5000元,总承包金额40000元,合同规定只能用于养殖,禁止非法采砂。由于该塘养殖尾水直排潭道溪,故2019年雷州市水务局与杨家镇农业农村办到现场发放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采取措施,按照环保标准收集尾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但该塘业主一直未采取行动。经过杨家镇有关部门与村委会不断对业主进行思想教育,该塘于2021年初停止养殖,闲置至今,塘边暂留弃有一间约18平方活动板房和一座约40平方的养殖鸭棚。该水塘附近林地有两个土坑,一个约90平方,另一个约30平方,是该村村民自新建楼房时利用农用三轮车偶尔到采运留下的,没有发生大规模非法毁林采砂现象。

2021919日,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张佩常委、副市长黄文驹、副市长朱锐及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市水务局等单位到现场指导整改工作。杨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有关指示批示,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动真碰硬解决问题。(一)、918日,杨家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梁张照同志为总指挥、镇长杨炳坚同志为副总指挥的整治工作小组,召集杨家镇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涉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召开了中央整改研判会,制定了整改方案,按职责分解整改任务。(二)、920日,梁张照书记、杨炳坚镇长组织驻村干部和村委会干部到现场开展整治工作。一是利用挖机填平水塘两端的两个小土坑,种上树苗;二是利用吊机吊运走养殖活动板房,拆除水塘边的闲置鸭棚;三是全部清理养殖经营过程中的废弃垃圾和网桩,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已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34

第二十三批199

杨家镇黄村委会坡仔村

举报杨家镇黄村坡仔村约80亩基本农田被造塘进行长期养殖,造成河流水源污染特别严重。辖区诸多村庄普遍毁田造塘现象。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黄铜村委会坡仔村村前。2021919日,杨家镇会同市有关部门深入该举报点,进一步经实地调查,该水塘总面积82.06亩,其中水田64.15亩(不涉及基本农田),坑塘水面17.32亩,林地0.59亩。该塘为坡仔村历史遗留水塘,由于地势低洼、易积水而形成。为发展集体经济,60年代用于种植席草,而后80年代由于席草滞销,一直丢荒,直至20154,坡仔村为了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承包给黄桐村民委员会和坡仔村民吴庆权共同养殖鱼。承包期20154月-20274月,总租期为12年;租金为前5年免租(负责修缮草塘围堤)、剩余7年租金138000元一次性转账村公户,承包时已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现该草塘用于养殖罗非鱼,但没有外排养殖尾水。

2021919日,市委张仁建书记带领市委党委张佩同志、副市长黄文驹和朱锐同志及市自然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等单位到现场指导整改。杨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动真碰硬解决问题。一是919日,成立以党委书记梁张照同志为总指挥、杨家镇长杨炳坚同志为副总指挥的整治工作小组,召开了由镇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涉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整改研判会,制定了整改方案,按职责分解整改任务。二是为了防止对待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一刀切,粗暴整改,给群众造成过大损失,杨家镇党委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宗制定整改方案,要求水塘不能再养殖,现在已放养的鱼苗给20天时间转卖或转养(即1010日前清理完鱼苗),1015日前排干水塘并在1115日前实现复耕复绿(计划种植芋头)。

该地块现已抽干池水用于农田灌溉,早就没有进行禽畜养殖,现该土地已用挖机平整分垄土地,达到农业种植条件。

由于现在气候不适种植水稻,待春耕时节再进行种植水稻复耕。

已办结


部分属实

35

第二十三批203

杨家镇井尾村委会赤步村

举报雷州市杨家镇井尾村委会赤步村借以三清三拆名义回填基本农田约30亩作为宅基地,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群众多次举报无果。

2021919日,杨家镇会同雷州市有关部门深入该举报点,进一步实地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井尾村委会赤步村村前田,当时由于建设村庄道路,导致该片农田出现地势两边高起、土地贫瘠、易于积水等问题。经重新平整土地后,于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