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展表
日期: 2021-12-13 08:55:28
来源:雷州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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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展表

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雷州市共接到交办案件98件,截止20211213日,已办结案件75件,阶段性办结案件23件,未办结案件0件。情况统计列表如下:


序号

批次案号

地点

举报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

处理和整改进展情况

下一步工作措施

办结状态

重点关注案件

是否属实

1

第二批23

白沙镇石头村

广东湛江雷州市白沙镇石头村群众反映,以曾业龙、莫增仲、莫增俊、莫珍春、黄美颂为首的涉黑涉恶团伙,盘踞在雷州市白沙镇,先是非法偷采平原村岭头砂矿,后又霸占雷州市白沙镇石头村集体坡地采矿,明目张胆开采沙场进行挖沙出售卖沙牟取暴利,至今已有八个年头,破坏地容地貌非常严重。

  经现场勘查,地块五位于白沙镇平原水库北方坡,该地占地面积20293.4平方米(即30.440亩),地类为有林地、建制镇,其中林地20227.4平方米(即30.341亩),建制镇66平方米(即0.099亩);地块七位于白沙镇平原水库尾西北方坡,该地占地面积2961.3平方米(即4.442亩),地类为有林地;地块八位于白沙镇平原水库尾北方坡,该地占地面积18910.7平方米(即28.336亩),地类为有林地;地块九位于白沙镇平原水库尾西南方坡,该地占地面积8444.0平方米(即12.666亩),地类为有林地。


2021
831日(星期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洪飞副局长、执法股吴兴仁股长、陈勇锋组长与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专家探讨白沙镇平原水库附近勘查矿产资源储量情况前期工作。
2021
831日,自然资源局测绘队对830日现场补充四块被破坏的地点形成相关图件。
2021
91日,自然资源局派相关人员将现场采样送到广东省地质第四大队实验室进行鉴定。
2021
92日,自然资源局聘请专家组对补充四块被破坏的地点进行地类、面积以及林地原有植被的破坏程度进行鉴定。
2021
93日,专家组形成鉴定意见,作出破坏鉴定。
2021
97日,关于补充四块被破坏的地点,涉嫌非法采砂取土破坏有林地线索移交雷州市公安局侦查和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
2021
97日,广东省地质局第四地质大队实验室对矿点的样品进行分析测试,形成检测报告。
鉴于案件办理时限紧,自然资源局2021927日在广东省网上中介超市采购矿产资源类别鉴定。直接选取技术服务单位为:广东省环境地质勘查院。
2021
923日,现场核查时,一块约2亩的地已填平复绿,种上树苗。
2021
108日,广东省环境地质勘查院组织专家在广东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对矿点的矿种进行命名,专家咨询资源处理和使用情况、分析样品检测报告并形成判定报告。
2021
109日,将上述矿点矿种命名报告移送给雷州市公安局。
2021
917日,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莫珍春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予以刑事拘留。经雷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于1022日对其执行逮捕。

/

已办结


部分属实

2

414

纪家镇

举报雷州市纪家镇村镇干部勾结纪家镇地方恶霸强占村民基本农田违法卖地建房。

经现场调查,纪家村委会干部、旧市村村长和群众都表示纪家村委会旧市村一直没有存在“雷州市纪家镇村镇干部勾结纪家镇地方恶霸强占村民基本农田违法卖地建房”这类问题。但是存在2020年时旧市村曾有群众向雷州市纪委提供过纪家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存在非法买卖土地和非法在耕地建房的扫黑除恶线索,涉案土地位于雷州市纪家镇纪家农贸市场东南角,而且当时雷州市纪委把相关人员进行立案调查,并处理了相关干部。同时还了解到涉案土地原本属于旧市村,为方便耕种,在1963年,旧市村与第二村民小组进行土地兑换,该涉案土地被旧市村兑换给了第二村民小组群众,并由纪家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经营使用至今。

2021831日,纪家镇接到转办件后,纪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成立了工作专班,由纪家镇党委书记陈冠锋同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标同志任副组长,党委委员黄祖伦同志、党委委员周晓城任和纪家镇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组员,开展此专项工作,同时纪家镇已落实工作责任,由黄祖伦同志负责包案,831日案件专班陈冠锋组长、黄标副组长和黄祖伦同志约谈了纪家村支部书记李光同志、旧市村管片干部张德香和旧市村村长张立,同时办案专班陈冠锋组长、黄标副组长、黄祖伦和周晓城等领导都到涉案土地查看了现场,同时走访了附近群众。同时根据市纪委的调查结果,也对以下干部进行了处理:1、给予叶岩党内严重警告,依法罢免其纪家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长职务;2、给予陈马福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政务处分;3、收缴陈马福的违法所得1000元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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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3

442

附城镇榜山村

1.党委书记谢书记把30几亩的田地被其他杂土(旁边榜山村小区)填埋,转让出去;信访2年多没有效果。
2.
党委书记谢书记把国家资源当自己的用挖土卖沙,给人家洗沙,浪费资源。

一、2021831日,雷州市附城镇环保督察组转办件整改工作专班分成两组开展核查工作。一组4人到附城镇榜山村新村小区及周边核实和查看现场情况,并使用国土测绘仪器进行现场检测,榜山村该地约7亩为水田用地(一般耕地)。经调查了解,该水田地处坡岭边缘,常年洪涝,地势低洼积水,不能耕种而长年撂荒。为充分利用该地,避免闲置浪费,榜山村对该地进行堆填平整,并种植桉树,信访人反映填埋30多亩水田的情况与事实不符。另一组收集问题涉及地块相关资料,并由镇执法办人员通过与附城镇榜山村支部书记谢仕略谈话、走访村委会其他干部调查了解相关情况,均表示没有存在30几亩的田地被其他杂土填埋,从未将土地转让出去。

二、2019年,附城镇榜山村委会为了加快推进榜山村新村场(农民公寓)建设及完善村排污工程,需要对榜山村新村场进行推土平整,在村民们的强烈要求下,榜山村委会分两次分别与榜山村村民谢振锋、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东雷高速公路项目TJ4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出售土方,均用于东雷高速路基回填。

2021831日,附城镇接到转办件后,按照上级领导工作指示,附城镇党政主要领导立即部署,组织安排由镇环保办、规划办、执法办组成环保督察组转办件整改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厘清工作责任。分为两组迅速开展核查工作,通过实地核查、约谈走访干部、搜集资料等方式,对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反映问题进行彻底调查。信访件所说的30多亩填埋和转卖和榜山村支部书记谢仕略私自挖土卖沙,挖土洗沙,浪费资源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
榜山村小区旁边约7亩田地(一般耕地)因处低洼地带,无法耕种长年撂荒,榜山村对该地进行堆填平整,并种植桉树情况属实。

对于榜山村委会集体售卖土方及堆填平整低洼撂荒耕地的行为,待下一步附城镇与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对接协商后,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具体处理与整改方案。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4

第五批21

、广东省多地方

举报人反映万亩基本农田被破坏改造成牛蛙厂,多次投诉举报无效。自 2015年开始,广东省多个城市,其中湛江市、澄海市等地良田(基本农田)被破坏,未审批改造成了牛蛙养殖场,存在政府领导不作为、不监管、包庇地方养殖企业破坏生态环境。牛蛙养殖对周边环境污染非常大,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到河里,病死牛蛙直接抛弃到河里导致周边村庄空气中常年弥漫着一股恶臭,而且全部用违禁药物进行养殖,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

经我农业农村局派人分赴各镇进行现场排查核查和群众举报属实的有以下26家牛蛙养殖场,分别是:(1)客路镇:养殖户徐名衍租客路镇东坑村委会黎家伍村农田约70亩养殖牛蛙,养殖户蔡海生租客路镇车路村委会铜鼓洋村村南约40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2)英利镇:养殖户刘三溪在英利镇宾禄村用79.56亩农田和1.90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黄柯瑞在英利镇潭典村用19.85亩农田养殖牛蛙;养殖户黄道龙在英利镇那里村委会坑尾村用35.70亩农田养殖牛蛙;养殖户戴展成在英利镇松树埚村用21.70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杨智聪在英利镇望楼村用47.61亩农田地养殖青蛙;养殖户吕东波在英利镇里政村委会坑尾村用69.03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文堪耀在英利镇下陈村用约16亩农田和0.26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卢宗乾在英利镇排寮村委会新造村用14.23亩农田和0.85非农用地养殖牛蛙。(3)东里镇:养殖户宋海恩在东里镇七联村委会田寮村养殖场用1.20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4)纪家镇:养殖户骆宏君在纪家镇新洋坑村西用约4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陈华耀在纪家镇纪内村用4.2亩非农田地养殖牛蛙,养殖户郭勇在纪家镇溪尾村用约15亩农田养殖牛蛙。(5)调风镇:养殖户叶德福在调风镇后降村委会信宜二村用约10亩农田养殖牛蛙。(6)雷高镇:养殖户许忠海在雷高镇西安村委会西安村用1.5亩农田养殖牛蛙。(7)白沙镇:养殖户陈用森在白沙镇官茂村用0.5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李悦新在白沙镇水美村用约3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8)覃斗镇:养殖户卢宗乾在覃斗镇那金村用约5亩农田养殖牛蛙。(9)沈塘镇:养殖户郑良明在沈塘镇居蕉村用约9.5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曾应孟在沈塘镇迈豪村用约1亩农田和1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梁道谦在沈塘镇迈豪村用1.3亩农田养殖牛蛙,养殖户许文思在沈塘镇迈豪村用1亩非农田地养殖牛蛙,养殖户陈培东在沈塘镇沈塘村用2亩农田养殖牛蛙。(10)杨家镇:养殖户刘成忠在杨家镇安苗村委会南罗外村用0.6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养殖户谢堪理在杨家镇井尾村委会东坎村蓝山坑岭用4亩农田和1亩非农用地养殖牛蛙。以上10个镇26家牛蛙养殖场对周围环境污染(污水绝大多数未经处理直接排放,死蛙随便丢弃)较大,部分存在破坏基本农田。经查实,以上26家牛蛙养殖场均属无证经营,26家牛蛙养殖场共占用土地482.5亩,其中:占用农田有17家,面积324.5亩,剩下9家占用其他类土地158亩。

农业农村局接到转办件后,按照雷州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由朱锐副市长牵头农业农村局及相关单位处理,农业农村局制定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雷州市牛蛙养殖领域整治分组工作方案》。农业农村局由副局长或主任科员任组长分成8个工作小组,同时联合客路、英利、东里、纪家、调风、雷高、白沙、覃斗、沈塘、杨家等10个镇相关工作人员,91-14日分赴到各个牛蛙养殖场。主要工作措施:做好养殖户思想工作,依法按序进行执法,拆除养殖设施,需要填土的用钩机回填土壤,对地块进行翻土翻耕,恢复耕地使用功能,逐步复产复耕种植农作物。经过近1个月的牛蛙养殖专项整治工作,圆满地完成了整治任务,载止2021927日止,全市共拆除牛蛙养殖场26家,复耕复绿446.49亩。

下一步,加强巡查监督力度,严格保护耕地(基本农田),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同时在全市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充分发动群众力量,保护好基本农田和自然生态环境。

已办结


部分属实

5

第五批37

洪门酒吧

位于雷州市生态环境局对面的“洪门酒吧”,是铁皮屋,每天晚上9时左右开始营业至次日5时,铁皮屋没有任何隔音设施,酒吧里的音响旁若无人,沉闷的低音炮开尽音量,噪声通宵达旦地吵闹不休,震得四邻鸡狗不宁。

  经核查,该场所存在开业前未办理未办理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已责令该场所停业。
雷州市公安局新城派出所曾于2021831日对洪门酒吧进行清查,发现该酒吧使用低音炮音响播放大音量音乐,确实对周边住户造成了影响。202191日晚上,雷州市联合开展现场检查时,该酒吧未使用低音炮音响播放音乐。但据走访的附近居民反映,该店经营时间一般为晚上8点至次日凌晨2点左右,在经营时间内,该店的音乐声音非常大,持续不断,产生很大的噪音污染,严重影响正常的休息生活。同时,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未能提供《娱乐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未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验收或备案,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综上,群众反映洪门酒吧噪声扰民问题情况基本属实。对于该酒吧噪声污染及相关经营许可手续不完备等问题,雷州市公安局已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查处。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群众反映的“洪门酒吧”位于雷州市新城大道169号,工商登记名称为:雷州市新城洪二音乐餐饮店。202191日中午13点,城综局接到转办件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调查,该酒吧是三层铁皮屋建筑。1楼是卖手机铺面,2楼有4间房,1间休息房和1间监控房,2间放杂物的房间,3楼有1个大厅,有2个卡座,2K房,共有5间房,有音响设备。
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有:1.该建筑是铁皮屋;2.该建筑没有隔音设施,酒吧里的音响音量过大;3.营业时间从每天晚上9点开始至第二天凌晨5点结束,产生噪音严重扰民。

接到转办件后,雷州市迅速组织各职能单位开展工作:一、对洪门酒吧使用低音炮音响播放大音量音乐问题,雷州市城综局责令业主拆除所有包厢的高分贝音响。二、对洪门酒吧未办理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未经行政主管部门消防验收或备案的问题,雷州市住建局责令该酒吧立即停止营业,尽快申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手续。三、对洪门酒吧超出经营范围从事娱乐经营活动的问题,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酒吧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四、对洪门酒吧未办理《娱乐经营许可证》及相关手续问题,雷州市文广旅体局责令该酒吧立即停止娱乐经营活动。目前,洪门酒吧已停业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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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基本属实

6

第九批93

龙门镇赤坡村

反映赤坡村牌坊进入一公里有一批无证土砖窑生产红砖,已存在10多年,而且越建越多,现在已经有10多家。生产过程中燃烧布碎和其他废料,排放黑烟和臭气对环境造成污染。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龙门镇公树村委会赤坡村牌坊进入一公里处,存在15间土窑(生产瓦片),其中6间已停工且无库存瓦片,6间土窑内有库存瓦片,3间土窑正在煅烧瓦片中。另外,经排查在龙门镇公树村委会中村,存在7间土窑(生产瓦片),其中3间已停工且无库存瓦片,3间土窑内有库存瓦片,1间土窑正在煅烧瓦片中。以上22间土窑均未办理营业执照和环评等相关手续,且现场无采取抑尘和臭气处理等设施,大部分土窑生产燃料为木材和竹子,经询问土窑的业主,土窑是该村一部分村民的主要生活来源,瓦片生产已超过200年,祖父辈都已生产过瓦片。

202195日中午,龙门镇接到转办件后,龙门镇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带队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研究制定整改拆除工作方案。同时,迅速会同市自然资源局、湛江环保局雷州分局、市住建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到现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拆除工作,向土窑业主明确土窑生产瓦片属于“散乱污”企业,不仅对地质环境造成破坏,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且烧窑过程中直接排放的浓烟更会造成空气污染,责令土窑业主配合整改拆除。         96日至7日,由龙门镇政府牵头组织镇全体领导干部对已停工且无库存瓦片的9间土窑进行拆除;202196日上午,在市委书记张仁建和副市长黄文驹的现场指导下,龙门镇政府联合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和湛江环保局雷州分局、市市场监管局组织86人和配备两辆挖掘机对公树村委会赤坡村6间土窑和中村2间土窑进行拆除处理。                              
     对于有库存瓦片的9间土窑,为减少村民的损失,龙门镇将督促土窑业主6天时间内将库存瓦片搬出土窑,913日开始对已停工且将库存瓦片搬出的9间土窑采取拆除处理;
对于4间正在煅烧瓦片的土窑,由于土窑熄火冷却需20多天,为保证拆除过程的安全,龙门镇1026日开始对剩余4间土窑进行拆除。
截至目前,龙门镇已依法全部拆除公树村委会赤坡村土窑,立行立改,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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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7

第九批116

调风镇九江村东边

反映丰收丰源红砖厂烧煤烧制红砖污染周边环境,影响周边农作物和村民身体健康,尤其香蕉树受影响最大,两三年来多次向属地政府部门反映一直没有解决。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丰收丰源红砖厂全称为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位于雷州市调风镇九江村东边,属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辖区内,经营者为陈和国。现场检查时,该砖厂库存有实心砖堆放,处于停产状态(据陈和国反映,该砖厂于8月初已停产进行技改),没有废气排放,暂时无法对砖厂进行废气检测;砖厂周边香蕉园有部分香蕉叶存在枯黄现象。
该砖厂由广东收获农场始建于1956年,后因效益不佳等原因,从90年代初起收获农场将收获砖厂对外租赁给他人经营使用。2011年起,陈和国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了该砖厂经营使用,占地约50.25亩。2014年,陈和国为了响应政府号召进行实心粘土砖窑场升级,改为现在的环保砖厂。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建设项目于2018119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524日通过环保自主验收,2020625日领取排污许可证。截至目前,该砖厂尚未取得雷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转型的相关批准文件,也未取得雷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也未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备案。2019年至2020年期间,砖厂与群众曾有多次矛盾纠纷,调风镇政府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等单位积极组织相关村委会干部、群众与厂方进行调解。202186日,市自然资源局排查发现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存在偷偷生产实心粘土砖的行为,该局已将此情况转市住建局进行查处。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丰收丰源红砖厂全称为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位于雷州市调风镇九江村东边,属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辖区内,经营者为陈和国。现场检查时,该砖厂库存有实心砖堆放,处于停产状态(据陈和国反映,该砖厂于8月初已停产进行技改),没有废气排放,暂时无法对砖厂进行废气检测;砖厂周边香蕉园有部分香蕉叶存在枯黄现象。
该砖厂由广东收获农场始建于1956年,后因效益不佳等原因,从90年代初起收获农场将收获砖厂对外租赁给他人经营使用。2011年起,陈和国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了该砖厂经营使用,占地约50.25亩。2014年,陈和国为了响应政府号召进行实心粘土砖窑场升级,改为现在的环保砖厂。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建设项目于2018119日取得环评批复,2019524日通过环保自主验收,2020625日领取排污许可证。截至目前,该砖厂尚未取得雷州市人民政府同意转型的相关批准文件,也未取得雷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项目建设审批手续,也未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备案。2019年至2020年期间,砖厂与群众曾有多次矛盾纠纷,调风镇政府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等单位积极组织相关村委会干部、群众与厂方进行调解。

   202195日下午,雷州市政府副市长朱锐同志率队到砖厂进行实地检查,第一时间与信访群众面谈,详细了解群众诉求,向信访群众解释对砖厂的初步处置工作。当晚,雷州市政府副市长朱锐同志在调风镇政府主持召开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整改工作推进会,对雷州市农业农村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调风镇政府等单位提出一系列的工作要求。会后,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及调风镇政府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及朱锐副市长的工作要求,立即开展工作。
    2021
96日,一是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了解情况,并取样送广州检验。二是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将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存在生产实心砖情况函告市住建局,并向广东省收获农场发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交办件的提示函》。三是雷州市住建局对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发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雷住建函〔2021657号),责令该砖厂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烧结实心红砖行为,并抄送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还致函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要求督促该砖厂立即停止违法生产行为。同日,雷州市住建局向各镇政府发出《关于抓紧组织开展对烧结瓦片厂(场)、牙砖厂和烧结实心砖厂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镇立即行动组织人员全面对各自辖区内烧结瓦片厂(场)、牙砖厂和烧结实心砖厂进行排查模底和整治工作。四是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向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发出《关于要求严格落实环保工作的通知》,要求该砖厂在停产期间立即开展整治工作,组织人员对环保治理设施、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确保有关设施、设备达到正常运行条件,在未完成整改之前不得恢复生产。 目前,该砖厂正在开展整改工作。

  下一步,雷州市将持续跟踪该信访问题整改落实工作。一是将加强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的沟通协调,力争6个月内采取强力措施坚决打击烧结实心红砖违法行为。二是雷州市将继续跟进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落实整改工作情况,如该砖厂复产后将对其废气排放进行检测,并严格按照检测结果和相关规定依法进行处理,给群众一个满意的处理结果。三是雷州市将责令相关职能部门继续加强对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跟踪监督管理,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的方式,对其治理设施的运营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加大监管力度。四是雷州市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全面排查,对尚未取得同意转型相关批准文件和手续、未按照国家或者行业标准组织生产及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砖厂,一律不准予生产经营。同时,雷州市要求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安排人员对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进行24小时实地巡查,跟踪该公司整改情况。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8

第十批64

白沙镇平原村平原水库

反映平原村平原水库被市、镇及水利部门领导与平原村党委书记黄某长期勾结黑恶势力强行霸占,造成水库没积水,造成水库下坑壹万亩农田没水耕种,农田受旱,给农民带来巨大损失。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地点为雷州市白沙镇平原水库,位于雷州市白沙镇平原村西北面,19579月兴建,19585月竣工。水库集雨面积2.0平方公里,坝顶高程19.7米,总库容272万立米,正常水位18.0米,死水位9.65米,设计灌溉下游3000亩耕地,是一宗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一)型水利工程。
白沙水管所原属雷州市水务局下属单位(20208月乡镇体制改革划归镇政府管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负责管理平原水库,有权将平原水库水面承包给他人合法经营使用。19961月,白沙水管所将平原水库承包给谢武养殖经营,承包期为19962月至20082月;20082月至20182月承包给刘蛟、刘奋、黄进皇等人;20111月与沈塘镇温宅村村民黄妃坚签订承包合同,承包期从20182月至202912月。平原水库库区内的有围筑鱼塘3块,属于违法围库筑塘,是第一轮承包者谢武(已身故)在1986年或1987年自行围筑。水库放水涵闸正常启闭,水库内水利设施未发现有人为破坏。灌溉主干渠道全长4公里,属土质沟道,因缺少资金维护和人员管理,部分沟道崩塌,泥土堆积、灌木杂草自然生长,沟道排水不畅。白沙镇平原村有小型电灌站2个,大部分群众改用电灌抽取南渡河河水供水灌溉农田。
1064号转办件反映“平原村平原水库被市、镇及水利部门领导与平原村党委书记黄某长期勾结黑恶势力强行霸占,造成水库没积水,造成水库下坑壹万亩农田没水耕种,农田受旱,给农民带来巨大损失。”的问题,与水务局正在办理的广东省扫黑除恶办督办线索(编号GDB4543)反映“市水利部门领导与白沙镇平原村村委书记黄进能长期互相勾结同黄松安合作强行霸占平原水库,造成水库没积水,乱挖鱼塘,大量农田没水耕种。”的问题基本一致。2021812日,接到省督办线索(编号GDB4543)后,水务局执法人员先后对平原水库现承包者黄妃坚,平原村支部书记黄进能,原白沙水管所所长黄有宏以及平原村现正副村长调查询问,以及多次现场走访周边群众。经初步核查,无法查明有黑恶势力强行霸占平原水库事实。为此,水务局于98日将该案件移交市公安机关进一步查明认定。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
属实的有:
一是平原水库积水少问题基本属实。主要原因:一是受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影响,当地日照长,雨量少,水资源缺乏,平原水库常年处于低水位,甚至死水位运行;二是10多年前建设湛徐高速公路,横穿水库西侧坡地,造成平原水库集雨面积大幅度缩减,库容内积水相应减少;三是平原水库周边陆地大量种植速生桉树林,改变周边土地植被,影响水源涵养,加剧减少平原水库蓄水量。
二是围库筑塘情况属实。目前平原水库被围筑成4小块鱼塘,其中一块属积水坑塘,不在水库库容范围内。另外3块鱼塘被人工堆筑的3条土坝拦截而成。这些土坝是原承包者谢武(已身故)在1986年至1987年期间自行围筑,属于违法围库筑塘行为。
不属实的有:
一是平原村平原水库被市、白沙镇及水利部门领导与平原村党委书记黄某长期勾结黑恶势力强行霸占的情况不属实。平原水库是小(一)型水库属镇管水库,不属平原村所有,水库管理所有权对外发包养殖,具体承包事宜与市、白沙镇及水利部门领导无关,更不属村级管辖范围。平原水库历年来均由白沙水管所与承包者签订合同发包,雷州市白沙法律服务所作了见证书。其中,20182月至202912月承包给黄妃坚。未发现平原村党委书记上届和现任党支部书记参与承包平原水库养殖使用,不存在有勾结黑恶势力强行霸占的情况。
二是水库没积水,造成水库下坑壹万亩农田没水耕种的情况不属实。虽然水库积水无法满足下游农田用水,但水库仍保持蓄水功能。因积水不足,长期处于低水位状况。雷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白沙镇平原南村小型电灌站技术改造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雷发改〔201539号),雷州市水务局于20151月技术改造白沙镇平原南村小型电灌站, 20157月改造完工投入使用。改造后抽取南渡河河水灌溉农田面积1650亩,取水量额80m³/亩,解决了平原村大部分农田供水问题。
一、平原水库基本情况。群众信访问题涉及的“平原水库”位于雷州市白沙镇平原村西北面,是雷州青年运河东运河结瓜水库,于19579月兴建,19585月竣工,水库集雨面积2.0平方公里,总库容272万立方米,正常水位18.0米,死水位9.65米,设计灌溉下游3000亩耕地,是一宗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养殖等综合利用的小(一)型水利工程。经查,平原水库被分为四个封闭库区,被围筑成鱼塘,属于违法围库筑塘,是第一轮承包者谢武(已身故)在1986年或1987年自行围筑。
二、平原水库历年对外承包情况。平原水库历年来均由白沙水管所(原属雷州市水务局下属单位,2020年乡镇体制改革后划归镇政府管理)与承包者签订合同发包,雷州市白沙法律服务所作见证。白沙水管所为独立法人,负责平原水库的管理,有权对外发包养殖,具体承包事宜与雷州市、镇及水利部门领导无关,不属于村级管辖范围。白沙水管所曾将平原水库承包给谢武养殖经营,承包期为19962月至20082月,20082月至20182月承包给刘蛟、刘奋、黄进皇等人,20111月又承包给黄妃坚,承包期为20182月至202912月。
三、平原水库水位情况。受地理位置和自然条件影响,雷州市域气候干旱,日照长,雨量少,水资源缺乏,平原水库常年处于低水位,甚至死水位运行。同时,近年来,由于平原水库周边植被改变、水土流失等原因,造成平原水库积雨区面积大幅度缩减,加剧减少了平原水库蓄水量。目前,该水库水位处于死水位。
四、平原水库灌区农田用水保障情况。自2000年开始,平原水库灌区部分农田用水依靠溪头电灌站从南渡河抽水灌溉,部分农田用水依靠平原水库放水灌溉。后在雷州市政府的支持下,平原村修建新的电灌站1座,大部分群众改用电灌供水灌溉农田。目前,平原水库灌区农田用水水源主要是南渡河河水。
五、平原水库灌区农田受旱情况。经查,白沙镇平原村委会电灌站无法提水灌溉的坑段有两个,面积共约350亩(其中马坑片约200亩,水尾坑约150亩)。据估计,马坑片200亩农田预计减收20%-30%;水尾坑150亩农田由于群众多渠道提水抗旱种植,产量基本稳定,但灌溉用水成本提高。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一是存在部分农田受旱事实,部分农民有一定损失;二是平原水库积水少,处于死水位运行。但未发现“平原村平原水库被市、白沙镇及水利部门领导与平原村党委书记黄某长期勾结黑恶势力强行霸占”情况,也未发现“水库没积水,造成水库下坑壹万亩农田没水耕种”情况。
雷州市组织拆除平原水库周边违建设施,并要求相关部门认真做好平原水库的整治工作,保障农田灌溉用水。

202196日下午,水务局组织市河长办、相关股室(单位)人员召开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064号转办件办理推进会,研究交办案件的办理问题,制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决定依法拆除平原水库违法围筑的土坝和水库周边违建的有关养殖设施。对于平原水库周边违建的养殖设施,白沙镇人民政府已于95日组织力量依法拆除完毕。
2021
97日上午,市政府牵头组织市水务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白沙镇人民政府到平原水库联合执法,出动90多人,雇佣挖掘机4台、运土车12辆,依法拆除平原水库违法围筑的土坝及周边违建养殖设施。经三天突击攻坚,于99日前全面完成拆除任务,实现水库水面全面贯通,恢复水库库容。
2021
95日,白沙镇政府动用大型挖掘机拆除水库周边的乱搭乱建设施。202196日下午,雷州市水务局制定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决定依法拆除平原水库违法围筑的土坝和水库周边违建养殖设施。202197日上午,雷州市水务局、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白沙镇人民政府到平原水库联合执法,出动90多人,雇佣挖掘机4台、运土车12辆,依法拆除平原水库违法围筑的土坝及周边违建养殖设施。97日下午,雷州市政府主要领导率队赶赴水库现场,实地察看了平原水库的整改落实情况,并要求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平原水库的整治工作,保障农田灌溉用水。202198日,雷州市公安局已对群众反映涉及勾结黑恶势力的情况开展调查。
截止202199日,雷州市已完成平原水库违法围筑的土坝拆除工作,实现水库水面全面贯通,恢复水库库容。20211126日,平原村已联系设计团队完成深水井的方案设计;20211130日,农业农村局已动工打井。

雷州市水务局积极争取上级水利基金支持,实施平原水库灌区配套与节水改造建设,恢复平原水库蓄水和供水功能,修复灌溉渠道,保障平原水库下游农田用水问题。二、雷州市将加强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明确干部职工自身职责,禁止参与水库违法活动。一经发现干部职工出现违法违纪行为,将由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雷州市将压紧压实市镇两级河长巡库监管职责,建立健全水库治理长效机制,彻底整治平原水库“四乱”问题。

已办结


部分属实

9

第十一批151

西湖大道隆景小区

反映楼下的西湖冰花吧,晚上排放的油烟对小区居民造成影响。


2021
97日上午,城综局根据市委书记张仁建同志的批示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初步调查核实情况。当天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廉东同志及市包案领导副市长黄文驹同志率队到西湖街道隆景小区旁的冰花吧现场调查,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及问题的处理情况,认真检查了冰花吧厨房油烟处理设施及周边居住环境。黄廉东同志要求,雷州市城综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西湖街道办等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认真调查,依规依法处理和整改,还附近居民良好的居住环境。
经现场调查了解,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西湖冰花吧”位于雷州市西湖大道(轻工机械厂院落内隆景名居C块区08号楼103铺面),工商登记名称为:雷州市雷城水库冰花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为201886日,目前的经营者为杨庆连。该冰花吧是单层铺面,经营场所面积100平方米,持有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主要经营项目为冷热饮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等。该冰花吧只在晚间营业。
城综局组织下属单位雷州市市容大队97日下午现场检查发现,该店铺处于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一层铺面,店铺所在楼层与居住层相邻。由于该店铺厨房建于铺面内,未设置油烟净化设施,经营时产生的油烟向街道、居民生活区排放。现场检查时由于还未到营业时间,加上经营者已对厨房所有设施及配套排烟管道进行拆除,无法对该店的油烟进行检测。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属实:雷州市雷城水库冰花吧建于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中,其所在的商住综合楼未配套专用烟道,且该冰花吧厨房未设置油烟净化设施,经营时产生的油烟向街道、居民生活区排放。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西湖大道隆景小区(隆景名居C块区)8号楼103铺面。202197日上午11时,西湖街道办事处主任廖劲伦同志,分管领导陈德伟同志组织街道生态环境办、缘湖社区干部到现场初步调查核实情况。202197日下午240分,西湖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京同志带领街道办相关办公室人员到现场进一步检查处理。下午3时,黄廉东市长、黄文驹副市长带领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信访局、雷州市城综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领导到现场检查工作,提出:由市城综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对雷城水库西湖冰花吧进行停业整改处理,由西湖街道负责核查经营证照是否齐全,并上报情况。
经核查,群众举报反映的“西湖冰花吧”,实际经营者名称为“雷州市雷城水库冰花吧”,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法定代表人为杨某,主要经营项目为冷热饮品制售,热食类食品制售等。该个体工商户持有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729日颁发的营业执照和于2021820日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2MA523N9A6B),其从业人员杨庆连、翟艳民、颜黛微等均持有《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该冰花吧只在晚间经营,其生产经营的油烟处理设施简陋,油烟处理效果差,对小区个别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雷州市雷城水库冰花吧存在生产经营的油烟处理设施简陋,油烟处理效果差,对小区个别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202197日,西湖街道接到转办件后,按照黄廉东市长、黄文驹副市长亲临现场的指示要求,由西湖街道负责核查经营证照是否齐全,并上报情况。西湖街道迅速开展调查核实,上午11时,西湖街道办事处主任廖劲伦同志,分管领导陈德伟同志组织街道生态环境办、缘湖社区干部到现场初步调查核实情况。240分,西湖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京同志带领街道办相关办公室人员到现场进一步检查处理。
经核查,该经营者持有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729日颁发的营业执照和于2021820日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2MA523N9A6B),其从业人员杨庆连、翟艳民、颜黛微等均持有《广东省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证照齐全。市场监管局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督促该经营者停业整改,目前该冰花吧已停业。
当日,西湖街道召开研判会,要求持续跟踪,落实整改措施到位。97日晚上,西湖街道并组织有关人员对辖区内酒吧、冰花吧等场所进行全面排查。
   9
7日,城综局根据张仁建、黄廉东等市有关领导的指示要求,迅速开展工作,组织下属单位雷州市市容大队于当天下午,联合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西湖街道办等单位进行现场执法。针对调查情况,城综局对该冰花吧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业主及时安装有效的油烟净化设施,经检测油烟排放达标后方可营业。
   2021
97日至9日,雷州市市容大队对业主落实《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情况进行多次突击检查,检查发现该冰花吧处于停业整改阶段。
目前该店已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正常运行。


为做好今后问题的整改工作,一是西湖街道办将联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业务指导,鼓励依法依规办证经营,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并以此为契机,联合各职能部门到各社区进行普法宣传和相关政策解读宣传,巩固整改效果。二是各相关职能部门增强联动协调,形成常态化巡查监管机制,杜绝该类现象的发生。

已办结


属实

10

第十二批122

辖区内

来信反映: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规定,县级及以上城市建设区需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同时明确规定了工作完成率,按照2019年底、2020年上半年和2020年底前分阶段要求完成比率为50%80% 100%的目标做好淘汰工作。作为邻近珠三角大湾区域的阳江、茂名、湛江本应在环境保护及落实做出表率,但实际情况是数字工作完成了,实际工作质量根本未达到要求完成。希望督察组深入调查。

  98日至11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主动作为,领导靠前指挥,相关人员不分昼夜对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我市10个县(市、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无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

       经核查确实已拆除、不再使用的锅炉,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其业主尽快按程序办理注销、报废手续;对确实已关停且找不到锅炉主体相关人员等异常情况的锅炉,按程序予以公告注销。
我市10个县(市、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无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锅炉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出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死灰复燃现象,及时掌握锅炉使用状况和手续办理情况,按规定及时更新台账,并对已拆除、不再使用的锅炉进一步进行梳理。二、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锅炉使用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并通过“双随机”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锅炉行为。三、积极受理公众举报案件,欢迎举报人提供我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日常偷偷使用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具体线索,我市相关部门将及时依法查处。

已办结


不属实

11

第十三批第171

北和镇北糖社区

反映垃圾中转站距离生活区不足50米,臭气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生活。

群众举报垃圾中转站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北和镇北糖社区东侧围墙旁,该垃圾中转站是原来建设作为圩区垃圾转运的临时中转点(新的垃圾中转站将在1010日前建成),目前该临时垃圾中转站积存少量垃圾,有轻微臭味,距离居民住宅区超过50米。202199日上午,镇党政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达垃圾中转站进行现场核实,并立即组织镇农业农村办、规划建设办和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迅速开展垃圾清理清运、现场消杀除味等整改。雷州市政府黄文驹副市长、市住建局薛强局长等领导也及时到现场进行指导。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202199日上午,经市主要领导批示由黄文驹副市长牵头北和镇、住建局按照“4个一”要求办理。雷州市政府黄文驹副市长、市住建局薛强局长等领导也及时到现场进行指导。北和镇接到转办件后,迅速调度铲车、垃圾转运车和保洁员对该临时中转站垃圾进行清理清运,并对现场进行消杀除味等整治工作,现已整改完毕。

/

已办结


部分属实

12

第十四批24

沈塘镇黄桐村古窝坡

反映该地非法建设了5000头猪的猪场,未经过环保评估,对该村环境造成污染。

           经现场调查并查阅网上相关注册信息,得知该养猪场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遂溪喜猪乐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汉生,注册地址为遂溪县城月镇文章西村案山坡,与雷州市沈塘镇黄铜村土地边界相毗邻。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已部分建成,猪舍有生猪存栏,暂未发现有养殖污水排放至沈塘镇黄桐村,在黄桐村村庄内也暂未闻到猪场气味。鉴于该养猪场注册地址为遂溪县,经与遂溪县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研判,决定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对该养猪场的有关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调处。

 
针对以上调查情况及共同研判后,该猪场生态环境方面问题交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调处,雷州分局积极配合。沈塘镇积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913日,黄桐村村民代表、族老等人自愿签订了协议书。919日在沈塘镇举行黄桐村与文章西村“携手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片”签约仪式,正式启动跨县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片和农村基层治理示范点。930日遂溪喜猪乐牧业有限公司(猪场方)同意签订了《谅解书》。针对20201228日,黄桐村向湛江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土地争议问题提起诉讼的问题,黄桐村正式于20211021日向湛江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113日黄桐村创建美丽宜居乡村工作正式开工。

 /

已办结


部分属实

13

第十四批49

雷城糖厂后门五里坡林地

反映雷州市雷城糖厂后门五里坡林地被张某、陈某、符某等人毁林6亩,非法采矿面积6亩,深4米,并将所挖采的泥沙非法卖给淘沙老板进行淘沙。非法采矿、毁掉林木,且数量较大,损害极其严重。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附城镇雷城糖厂后五里坡,占地面积为3.53亩,地类为可调整有林地,属于林业用地区,该地凹凸不平,平均深度为2米左右。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
属实有:
一是反映张某、陈某、符某等人非法采矿
经调查,张文发等人于2021110日晚在雷城糖厂后五里坡采砂,现调查张文发等人非法采矿面积为0.32亩,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的规定,构成非法采矿行为,目前自然资源局已对该情况立案查处,拟作出行政处罚。
不属实有:
一是非法采矿面积6亩,深4
经查,群众反映的位置位于雷州市附城镇雷城糖厂后五里坡,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勘测面积为3.53亩,查阅执法档案资料,于201912月份在该处也查处一宗案,当事人为游碧,当时采土面积为1.6亩。2021110日晚上,张文发等人在该处采挖,自然资源局及时介入调查,采挖位置位于游碧原破坏1.6亩的旧土坑边缘,采砂面积为0.32亩,新采挖面积与原破坏面积部分重叠。根据现场勘测总面积3.53亩,其中除去游碧采挖1.6亩和张文发采挖0.32亩外,其它地方都是旧痕迹,开采的地方也已经长草和个别零星地方生长杂木,该区域面积由于时间久无法判断认定是属于张文发开采,暂时无法查实。故反映人反映张文法等人非法采矿面积6亩不属实。
二是反映张某、陈某、符某等人毁林6
经查,反映人所反映的现场为非法采土遗留低洼地,20211月期间张文发等人在该地取土时没有树苗。
暂无法认定:
一是反映将所挖采的泥沙非法卖给淘沙老板进行淘沙
关于反映将所挖采的泥沙非法卖给淘沙老板进行淘沙的问题暂时无法认定,被举报人张文发于2021110日晚在该地取土,其反映刚刚开始清理表层的时候就被举报人现场及时制止,未发现张文发等人住外出售。举报人陈某等人也没有证据证明张文发将所采挖的泥沙出售给他人。

2021910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四批49号转办件后,根据雷州市分管领导陈丹踪副市长的批示要求,自然资源局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由自然资源局洪飞副局长负责,洪飞副局长第一时间组织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2021
714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已对该情况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21910日对该案件进行讨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十四条的规定,拟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并告知。目前,已发出责改决定书。    

  (一)加大宣传力度。
  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让公民认识到保护国家矿产资源是全民的共同责任。
  (二)加强对非法采矿行为的监管。
  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此类行为再次发生,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发现一宗、严惩一宗。
(三)加大沟通协调。
加强与各镇街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并致函所属辖区镇政府要求其加强巡查监管。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14

第十五批37

企水镇苏屋村

举报前任村干部非法续包村民土地给海田红砖厂取土制砖无视国家政策法律,从中牟取暴利,并且利用黑恶势力强行霸占150多亩土地开办大型红砖厂,严重破坏150多亩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该土地地类是林地性质,但是因破坏的土地严重无法恢复耕种造成环境生态污染,在暴利催生下,2021年将海田红砖厂改建为木板加工厂生产经营,在生产过程中排出污水危害附近苏屋村全体村民饮水的生命安全。

一、未发现该土地承包手续有违规操作问题。海田红砖厂原名海田建材厂,是原海田乡政府与雷州市建材总厂于1994年合资建设,1996年竣工投产,201876日在雷州市开展粘土砖厂整治行动中被依法取缔拆除。海田砖厂涉及的土地位于雷州市企水镇赏村村委会苏屋村东北面,土地面积60亩,为承包企水镇苏屋村的集体土地,承包时间为19948月起至20098月底止。2001年,该砖厂又分别向该村群众林志满、林培才承包林地约30亩、10亩,即该厂占地总面积增至100亩。之后,由于雷州市建材总厂拖欠雷州市建安公司的工程款,海田砖厂被拍卖转让给第三方,经多次转让,刘宏玉于20052月接手经营。20076月,为筹款建设苏屋村硬底化村路,经苏屋村时任村长林长青、副村长林维四及村委员林堪荣商议,并经赏村村委会召开的村委会干部会议通过,提议延长海田砖厂的承包期。由于苏屋村村民居住分散,无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苏屋村村民小组干部采取逐户上门征求意见的方式,获得34户代表(苏屋村原有户数45户,超过三分之二)同意延长海田砖厂的土地承包期。2007714日,苏屋村民小组(林长青、林维四、林堪荣)与刘宏玉签订《土地使用延期合同书》,延期期限为200991日至202491日,时间为15年,承包土地为60亩(不含村民林志满、林培才的40亩土地)。刘宏玉延长承包期后,该60亩地块又经多层转包,于2021116日转包给周善毫(现木材加工厂经营者)经营使用。经组织公安部门以及企水镇核查,认为该土地延长承包期限的提议经该村委会干部会议审议通过,并征得苏屋村民小组34户村民代表(超过村民总户数的三分之二)的同意,因此在土地承包程序上是合理合法的。
二、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涉黑涉恶的情况。经雷州市公安局核查,雷州市曾于2018年收到中央第八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的重点线索“举报关于雷州市财政局原直属所长王宁利用黑恶势力霸占苏屋村100多亩土地非法生产红砖,毁林取土破坏土地资源,并对举报人打击报复”,该线索当时由雷州市公安局扫黑办调查,经调查认为没有涉黑涉恶的情况。2021912日,雷州市公安局企水派出所民警就群众反映的“利用黑恶势力强行霸占150多亩土地开办大型红砖厂”问题进行调查。由于海田砖厂于1994年承包苏屋村的土地并开始建设,至今年代久远,且该砖厂建成后直至2018年都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涉黑涉恶举报,因此无法查清当时在土地承包过程中是否涉黑。经对木材加工厂负责人以及苏屋村民进行走访调查,涉案土地在多次流转过程中程序合理合法,并无发现利用打骂、恐吓、威逼等手段干涉,无黑恶势力行为。
三、该地块地类均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经核查,2019819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关于海田砖厂地类情况的说明》指出:海田砖厂于1994年建设使用,用地93.93亩。该砖厂建设前地类为林地和荒地(依据1990年土地详查地类数据)。在2004年土地更新调查时,该地已建成砖厂,因此原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将该地块地类变更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此后至今,该地块在国家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均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根据当时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变更地类时仅需按照现场实际用途修改备案图件与数据,省不单独出具批文。另,20212月,周善毫动工建设木材加工厂时,苏屋村村民林武等人认为该地块用地性质为林业用地,要求镇政府恢复为林业用地。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56日作出《关于对企水镇赏村村委会苏屋村一岭筹建木材加工厂用地的林业地类说明》回复,明确该地块为“非林业用地”。
四、未发现木材加工厂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周善毫于2021126日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雷州市企水镇恒荣木材加工厂,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木材、单板。2021817日,因该木材加工厂报建手续不齐全,企水镇规划办向其发送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提供完备的项目立项及用地有关批准文件。2021912日现场检查发现,该木材加工厂正在建设,已建有两条生产线,主要设备有切割机、去树皮机及旋切机,生产工艺:木材-切割-去皮-旋切-晒板-包装,其生产工艺上不涉及排水,且暂未投产,因此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生产废水排放现象,也不存在生产过程中排出污水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

  2021911日,企水镇接到转办件后,按照上级领导工作指示,镇党政主要领导立即部署,组织安排由镇环保办、规划办、执法办组成环保督察组转办件整改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厘清工作责任。分为两组迅速开展核查工作,通过实地核查、约谈走访干部、搜集资料等方式,对环保督察组转办件反映问题进行彻底调查。

2021911日,企水镇党委书记许健平、分管农业工作游成章副镇长、协管领导袁伦浩四级主任科员、镇规划办、综治办工作人员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有关工作人员召开环保督察信访案件研讨会,会上将该案所涉及的土地进行情况通报,查看资料及处理方案研讨,会后组织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同时通知村干部及该土地承包人员到场,工作人员当场对现场及周边进行全面排查,经查厂地范围及周边未发现污水排放现象。

2021912日上午,雷州市黄廉东市长、包案领导张佩常委、雷州市公安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雷州市应急管理局、雷州市交通运输局、雷州市发改局、雷州市住建局等职能部门有关领导,现场督办该交办案件,在经过详细听取汇报后,黄廉东市长提出五点问题:一、土地承包手续是否合法。二、木料加工厂相关手续是否完善。三、木料加工厂生产过程中是否产生污水。四、是否存在涉黑涉恶势力。五、是否存在占用林地情况。并认真严肃地再三强调“关乎群众切身的环保投诉无小事,要紧盯不放松、并一抓到底。”企水镇收到领导有关指示后,认真表态,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企水镇政府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居民反映的相关问题,把群众反映问题当作是肩负的重要责任,以最鲜明的立场和态度、扎实的举措,稳妥的处置,积极推动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截止2021122日,经进一步核实,雷州市企水镇恒荣木材加工厂土地承包手续合法,相关手续完善,生产过程中不产生污水,且不存在涉黑涉恶势力。

加强监管巡查,加强对雷州市企水镇恒荣木材加工厂建设和生产经营行为 监管,杜绝木材加工厂污染周边环境情况的发生。

已办结


部分属实

15

第十五批154

杨家镇扶桥东村559

举报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部分村民勾结外面黑恶势力非法强占本村林地和基本农田共三百多亩。现在把六亩多的基本农田挖成水塘,养殖,鱼和鸡、鸭子,水塘长期聚水恶臭,鸭子瘟疫给本村带来空气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我做为一名本村百姓向中央督察组举报,希望能得到合理解决。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东坑岭,总面积约328.5亩。2018128,扶桥东村村民小组与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坡地林地租赁合同》,将该地承包给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养殖,租赁期限25年。目前,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主要利用东坑林地325.35亩经营林下散养农家鸡,利用低洼水田3.15亩(含基本农田0.08亩)改成水塘养鱼及养鸭,塘边建有一个约30平方的养殖铁棚。据走访群众核实,该水塘已于20205月停止养殖鸭子,只养殖少量淡水鱼,未闻到恶臭味道,铁棚处于闲置状态。另外,经雷州市公安局核查发现,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没有接到经上级部门流转或群众直接举报的关于杨家镇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的涉黑涉恶线索,无举报涉黑恶势力非法强占扶桥东村林地和基本农田共三百多亩的警情,并且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杨家镇辖区生产经营期间,没有发现有暴力威胁、非法强占、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的案件发生,暂无证据表明存在勾结黑恶势力的行为。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该养殖场的水塘占用了3.15亩水田,违反了耕地红线保护有关规定。但暂未发现“6亩多的基本农田被挖成水塘养殖”的情况,暂未发现“鸭子瘟疫给扶桥东村带来空气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情况,暂未发现扶桥东村部分村民勾结外面黑恶势力非法强占本村林地和基本农田共三百多亩”的情况。雷州市开展整治工作,抽调大型挖机开出排水沟渠,排干水塘中的积水,清理水塘里养殖的鱼,拆除水塘边闲置铁棚,恢复3.15亩水田原状;同时,要求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尽快做好复耕备种,实现地块全面复耕复垦。

   2021912日上午,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杨家镇政府等单位组织50名干部到现场开展整治工作,抽调大型挖机开出排水沟渠,排干水塘中的积水,清理水塘里养殖的鱼,拆除水塘边闲置铁棚,恢复3.15亩水田原状。同时,要求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尽快做好复耕备种,结合农业时令,种植农作物,实现地块全面复耕复垦。当天下午,雷州市委主要领导赴现场深入督查调研,指导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抓好该养殖场后期整治及复耕复垦的跟进工作,力争105日前完成复耕复垦工作。同时,举一反三,近期开展对占用林地和基本农田养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现象的全面调查,发现一处,严格依法查办一处,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二、杨家镇政府继续跟踪该养殖场占用水田的复耕复垦工作,近期全面排查辖区内各村违法养殖和占用基本农田养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杨家镇政府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好与承办方的合同关系,同时引导承办方依法经营,保护好村民合法权益,确保基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2021911日,接到转办件后,杨家镇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湛江市农业农村局陈小河副局长、雷州市政府陈丹踪副市长的指示精神,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动真碰硬解决问题。一是911日,杨家镇成立以杨家镇党委书记梁张照同志为总指挥、杨家镇长杨炳坚同志为副总指挥的整治工作小组,由杨家镇梁张照书记陪同陈丹踪副市长和各有关部门到现在召开整治研判会,制定了整治方案,同时到扶桥东村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听取了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动员群众支持整治工作;二是912日,杨家镇梁张照书记组织带领党政领导班子和各部门干部共50人到现场开展整治工作,抽调大型挖机开出排水沟渠,排干水塘中的积水,清理水塘里的养殖鱼,拆除水塘边的闲置铁棚,恢复好地类原状;三是责成扶桥东村尽快做好复耕备种,结合农业时令,种植农作物,实现地块全面复耕复垦。四是912日下午,雷州市委张仁健书记和市分管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顶着烈日到该养殖点,听取了杨家镇党委梁张照书记的汇报并督促指导了整治工作,要求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目前水塘已全部复垦,由于时令问题还未种植作物;经进一步核查,在林地养鸡行为实为养殖户散养农家鸡行为,并非规模化养殖,不涉及土地变更问题,此交办件达到办结条件。

/

已办结


部分属实

16

第十六批139

松竹镇中心河

反映作为灌溉用水的中心河水受到因长年累月污染,近几年污染面积持续扩大:1、中心河两旁违建都是加工熟食,许多畜类血水直接排入河流中。2、许多大排档、饭店剩下的饭菜、油渣、油水直接倒入河里(亲眼所见),造成河水污染。3、松竹镇四周有太多的污水直接排入河内,直接导致大片农田受污染。4、最近几年,松竹镇邻村(东井村)因冥币印刷厂太多,这些印刷厂排出来的污水颜色不一,直接导致河流、农田污染。

1.关于群众反映中心河两旁违建都是加工熟食,许多畜类血水直接排入河流中的问题。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雷州市松竹镇中心河,实指松竹河往北流经刘宅村汇入南渡河的河段。该河段河道两旁于上世纪80年代初就建有居民住房,到目前为止,共有临河建筑物104(其中已办理房地产证的16座)。但依据雷州市20208月公示的《雷州市松竹河河道管理范围成果图》判定,该临河104座建筑物均属违建。同时,经查该河段共有2处熟食作坊、1处家庭养猪户(养殖生猪4头),在熟食加工以及生猪养殖过程中,存在禽类血水和生猪粪便直排情况。因此,群众反映中心河两旁违建、许多畜类血水直接排入河流中的情况属实,而反映都是加工熟食的情况不属实。
2.
关于群众反映许多大排档、饭店剩下的饭菜、油渣、油水直接倒入河里(亲眼所见),造成河水污染的问题。经查,该河段两侧没有房屋经营大排档、饭店,原有的1间大排档已于20208月转业为母婴用品店。但夜间河道旁偶有流动夜宵档经营,存在往河中倾倒油渣、油水的现象。因此,群众反映剩下的饭菜、油渣、油水直接倒入河里,造成河水污染的情况部分属实。3.关于群众反映松竹镇四周有太多的污水直接排入河内,直接导致大片农田受污染的问题。经查,松竹镇镇级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尚未建成,目前该镇使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镇区生活污水,由于部分居住区(包括临河104户居民)生活排污尚未接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的收集管道,存在生活污水直排河道情况。因此,群众反映松竹镇四周有太多的污水直接排入河内的情况属实。但目前未发现农田受污染的现象,也从未收到群众反映农田受污染的问题。因此,群众反映直接导致大片农田受污染的情况不属实。
4.
关于群众反映最近几年,松竹镇邻村(东井村)因冥币印刷厂太多,这些印刷厂排出来的污水颜色不一,直接导致河流、农田污染的问题。经查,由于历史原因,松竹镇东井村存在较多冥币家庭式生产点,目前共有197间,主要是半成品加工,原料基本为外购的大张竹纸,以手工工艺制作冥币批发出售,基本为纯手工制作,没有工业废水产生。此外,该村存在2间家庭式冥币印刷点,工艺为大筒卷白纸印刷成冥币(冥钞)半成品并打包,也没有工业废水产生,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有营业执照,但印刷业务不在经营范围之内。东井村村级污水处理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家庭生活污水收集到污水处理池进行处理后再排放沟渠。因此,群众反映松竹镇邻村(东井村)因冥币印刷厂太多的情况部分属实,该村存在较多冥币家庭式生产点,但仅有2间家庭式冥币印刷点(无大型印刷厂),不存在直接导致河流、农田污染情况。

     1.针对河岸两旁违建的问题。2021120日松竹镇曾联合市水政执法队等部门以及全体镇干部依法拆除两岸违章建筑及清理河道乱堆乱放、违法养殖等(松竹河两岸一共拆除32宗。其中河东拆除整治17宗;河西已拆除整治15宗)。但由于镇级污水处理厂施工方资金短缺,该项目暂未实施。2021912日接到转办件后,松竹镇再次联合雷州市水务局、雷州市住建局对河岸两旁违建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出动90人次,挖掘机2台,雷宝车3辆,拆除乱搭乱建17处,约950平方米,清理建筑垃圾5吨。    2.针对熟食作坊和家养生猪的问题。2021913日,松竹镇熟食作坊查处专班对2间熟食作坊进行强制查封并立案查处,对养猪家庭的猪栏进行拆除,要求养殖户对存栏4头生猪进行妥善处理。    3.针对大排档向河里倾倒剩菜、油渣、油水的问题。2021913日,松竹镇夜宵摊档整治专班全面取缔夜间无证流动摊贩,并责令有证摊档实行入室经营,严禁向河道倾倒剩菜、油渣、油水等。并在河道两旁设置告示牌,告知周边住户“严禁往河中排放污水、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污染体”。      4.针对污水直排的问题。2021年初松竹镇计划争取将河道两岸的污水管道纳入镇级污水处理厂增加项目,且邀请相关单位进行设计。但由于镇级污水处理厂施工方资金短缺,该项目暂未实施。2021913日松竹镇河道截污专班与雷州市住建局以及设计单位进行会商研讨制定方案,并邀请设计单位对松竹河道污水管网进行设计。2021913日,雷州市水务局组织临时应急队伍对松竹河内水浮莲等漂浮物进行打捞,对水面进行清洁。2021913日冥币印刷厂排查整治专班会同雷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对东井村冥币印刷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当场要求以上2间家庭式冥币印刷点加强管理,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目前截污工程管网铺设工作已开展,但由于资金问题,预计铺设长度只有200米。

下一步工作措施:
1.
采取有力措施,按照整改责任清单,逐一落实,立行立改,确保按时按质完成。
2.
针对存在问题,举一反三,加大对污染河水行为打击处罚力度,制定长效机制,避免问题反弹,确保问题整治彻底。
3.
积极与上级沟通协调,争取资金,推动河流截污、河堤加固以及碧道建设工程落地,同时广泛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凝心聚力,共护松竹“母亲河”的水资源生态,共建美丽宜居、生态文明松竹。

阶段性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17

第十六批156

附城镇土角村委会

反映土角村委会非法破坏湛江红树林国家自然保护区,砍掉了红树木来围垦养虾养鱼。

该交办案件涉及地点在雷州市附城-北家至下岚红树林保护小区内,涉嫌在雷州市附城镇土角村海滩涂违法开展养殖塘作业。第16156号转办件反映问题涉及承包人是从2013年开始在该地建养殖塘,涉及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土地的面积为156.099(包括空滩部分及植物分布地部分)

1、报案办理。针对交办案件第16156号涉及雷州市附城镇土角村非法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土地156.099亩围塘情况,914日湛江市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已经向湛江红树林派出所进行报案,当日湛江红树林派出所已受理为刑事案件侦查处理,923日雷州市公安局将该案立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侦查。目前相关案件正在侦办中。
  2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已函询雷州市人民政府的整改工作方案主要内容。针对雷州市附城镇土角村非法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土地围海开垦养殖塘问题,湛江市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作为事业单位没有行政强制执法权,又因该案件涉及当地社区利益较大、受到社区阻力较大,根据属地责任管理原则和从人员力量考虑,湛江市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925日函请雷州市人民政府牵头实施整改工作,湛江市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雷州市附城镇人民政府配合,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参加。

到目前止,雷州市公安局已拘留2人。

1)清拆清退非法占用保护区土地围开垦的养殖塘。
证据固定。在开展养殖塘清拆工作前,由雷州市人民政府函告雷州市公安局相关工作,便于雷州市公安局后期开展相关案件的办理和侦查。由雷州市人民政府牵头雷州市公安局实施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围海养殖塘进行拍照、视频录制、航拍等方式的证据固定工作。
对养殖塘进行经济价值评估鉴定。由雷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对非法占用土地的围海养殖塘正在经营养殖的鱼、虾等海产品的经济价值进行精准鉴定,出具经司法公正的经济价值鉴定报告。
养殖塘内海产品的处置。由雷州市人民政府牵头雷州市公安局商议决定需要清拆清退养殖塘内的鱼、虾等海产品处置方式,妥善处理好需要清拆养殖塘内海产品的经济成果。
制定清拆清退和生态修复养殖塘现场实施保障方案。由雷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清拆清退和生态修复养殖塘的现场实施保障方案,牵头做好涉及社区群众的思想解释、疏导和维稳工作,广东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雷州市附城镇政府和雷州市公安局积极配合工作。
2)修复红树林湿地。由雷州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修复红树林湿地工作,广东湛江红树林保护区管理局提供技术指导和资金支持。对需清拆的每口养殖塘堤坝打开一个缺口,每个缺口为20-30米,保证自然纳潮,恢复红树林生长自然环境;并根据不同立地条件采取适地适树原则及时恢复种植红树林,选择1-2年生本土红树林树种的营养袋苗,种植密度为1.5mx1.5m
3)加强红树林湿地保护的社区生态宣传教育。为进一步提高公众保护红树林意识,保护区管理局将在附城-北家至下岚红树林保护小区设置红树林科普宣传教育牌和发放红树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等宣传资料。
4)加强资源巡护巡查力度。保护区管理局将通过增加护林员、强化护林员培训、签定资源管护责任书、严格管理护林员等形式,加强对该保护小区红树林资源的保护。
5)关于“同时,红树林里面充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问题。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附城-北家至下岚红树林保护小区内的土角村附近。该小区位于雷州市东海岸附城镇东侧,在红树林外分布有广阔的海滩涂,经常有海漂垃圾或者上游社区居民生活垃圾漂移停留于红树林湿地滩涂位置。雷州管理站定期有巡查巡护和开展海漂垃圾清理工作,但海漂垃圾无法有效根绝清理。因此,该部分群众举报问题部分属实。对反馈的红树林内有垃圾问题,已函询雷州市人民政府会同雷州管理站进一步对垃圾源头排查,同时加强力量进行海岸带垃圾清理和社区生态宣教工作,促进居民参与红树林的可持续保护与修复,减少人为干扰对红树林生态系统健康的影响。
6)下步,雷州市公安局将严格贯彻落实《广东省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积极履行部门职责,严厉打击毁坏红树林保护区以及妨碍红树林保护区管理人员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积极配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维护治安秩序以及依法查办涉红树林的违法行为等相关工作。

阶段性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基本属实

18

第十七批85

沈塘镇X706

雷州沈塘镇X706路(沈塘林队附近)沿线有多间无证土砖窑生产经营红砖,造成的严重的空气污染和破坏生态环境, 已影响该片区附近村民生活和生产,希望上级部门能取谛或搬走它们。

经查,群众反映的情况如下:沈塘镇辖区范围内没有烧结瓦片厂,曾有2座烧结实心砖厂(2019年已拆除),有4户人共7座牙砖厂。7座牙砖厂均在温宅村委会田西村,位于X706县道旁(沈塘林队附近),约有50年历史。在2019年,沈塘镇重点打击红砖厂专项整治行动中,曾对其停电停产拆除生产设施处理。上述砖厂在雷州市经济开发区A区征地红线范围内,该地块正在征地中,目前正在加紧征地工作推进,综合考虑征地工作影响因素,之前未对窑体彻底拆除。但是,上述牙砖厂早已停工,但仍有存在死灰复燃的可能,经沈塘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加紧征地工作的同时,对辖区内牙砖厂采取强力措施,对相关的砖厂及其设备,计划在一个月内全部依法拆除。

沈塘镇已成立专班组对镇辖区无证土砖窑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已经制定拆除工作方案,不存在经营生产活动的无证土砖窑,对于早已停产还没完成拆除土砖窑,914日拆迁两间,1014日上述土砖窑已全部拆除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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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19

第十七批122

城月镇文章西村

反映遂溪喜猪乐牧业有限公司非法建设养猪场且没有任何环保评估,相关合法手续不齐,非法建设强行养猪。“三废”直排,通明河下游村庄生活水源,猪场周边居民区的村民将深受“三废”污染影响,特别是生活水源,空气,噪音,疫病等。

       经现场调查并查阅网上相关注册信息,得知该养猪场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遂溪喜猪乐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汉生,注册地址为遂溪县城月镇文章西村案山坡,与雷州市沈塘镇黄铜村土地边界相毗邻。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已部分建成,猪舍有生猪存栏,暂未发现有养殖污水排放至沈塘镇黄桐村,在黄桐村村庄内也暂未闻到猪场气味。鉴于该养猪场注册地址为遂溪县,经与遂溪县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研判,决定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对该养猪场的有关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调处。

 
针对以上调查情况及共同研判后,该猪场生态环境方面问题交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调处,雷州分局积极配合。沈塘镇积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913日,黄桐村村民代表、族老等人自愿签订了协议书。919日在沈塘镇举行黄桐村与文章西村“携手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片”签约仪式,正式启动跨县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片和农村基层治理示范点。930日遂溪喜猪乐牧业有限公司(猪场方)同意签订了《谅解书》。针对20201228日,黄桐村向湛江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土地争议问题提起诉讼的问题,黄桐村正式于20211021日向湛江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113日黄桐村创建美丽宜居乡村工作正式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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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20

第十七批144

松竹镇谢宅村

松竹镇谢宅村某村民在河堤2米左右处占建、违建、抢建房宅170多米,水务局同志曾多次督办此事,雷州市河长办也多次督促要求松竹镇政府有关部门执行依法拆除,但至今还未动拆。原来违建房宅离河堤2米多左右,现在违建房宅离河堤10米左右,这是严重破坏河堤生态环境的问题。

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某村民为雷州市松竹镇松竹村委会谢宅村村民谢金福,涉及的房宅位于雷州市松竹村委会内巷村、金坡村两村交界,处于山尾溪河旁,该建筑实际占地面积为173.04平方米,位于河道管理范围内面积为156.54平方米,河道管理范围外面积为16.5平方米,房屋最近点距河道基准线3.11米,最远点距河道基准线19.11米。
   2020
119日,谢金福向松竹镇规划办报备申请在位于松竹村委会内巷村、金坡村两村交界,处于山尾溪河旁的108平方米土地上建房。同月,金坡村群众以谢金福报备用地是金坡村集体土地为由向松竹镇政府反映并提出争议。为妥善处理该争议问题,松竹镇政府于20201126日向谢金福下发《停建通知书》并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但多次调解无果。2021423日,雷州市收到水利部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松竹镇松竹河违建房屋问题督办通知单》(编号:A20210023反映在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松竹镇松竹村附近,有人在松竹河下溪坡河段违规建设房屋,经雷州市水务局调查发现,《通知单》反映的也是谢金福违建的房屋。2021513日,雷州市水务局委托的第三方公司测绘后认定,谢金福所建房屋距离河道2.6米(后因松竹河治理工程施工,距河道最近点3.11米),首层占地面积为173.04平方米,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面积为156.54平方米,且存在占建、违建、抢建房宅现象。据此,雷州市水务局对谢金福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雷水责改字〔2021〕第17号),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在2021520日前改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自行清除在松竹河(山尾溪)松竹镇松竹村段河道管理范围内违建的房屋,恢复河道原状。2021519日,谢金福书面向雷州市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2021726日,雷州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雷府行复〔202119号),维持雷州市水务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雷水责改字〔2021〕第17号)作出的决定。由于综合执法事项已下放到镇(街),雷州市水务局于2021831日函告松竹镇政府履行后续执法工作。此外,雷州市水务局曾多次与湛江市水务局、雷州市河长办、松竹镇人民政府到现场研究处理,但一直未能拆除该违建房屋。目前,由于谢金福的违建房屋距离河道较近,对河道生态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2021913日,雷州市黄廉东市长率队到松竹镇现场督办该案件处理工作。黄廉东市长要求,松竹镇政府要制定好详细的整改拆除方案,对存在问题进行妥善处理,做到第一时间依法依规拆除违建抢建。根据黄廉东市长的指示要求,松竹镇当天紧急召开班子会议进行专项研究,并成立了整治工作专班,制定《整改工作方案》。
   2021
914日,雷州市朱锐副市长组织相关部门前往现场协调推进案件办理工作,要求松竹镇政府要严格按照方案依法依规拆除谢金福的违建房屋。
   2021
923日,现场核查时发现,该栋建筑位于松竹河边,离河不足10米,房屋已建成2层,窗户未安装,据当地镇干部介绍,该房屋于今年4月份开始停建至今。
该问题已移交松竹镇执法大队立案办理,目前正在开展群众思想疏导工作。

由松竹镇政府牵头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水务局等有关部门,力争2021年年底前按照《整改工作方案》依法拆除谢某福的违建房屋。

松竹镇政府密切关注谢宅村和金坡村群众的思想动态,做好两村群众思想疏导工作,维护两村稳定。

加大河道监管力度,压实镇、村两级河长责任,做到履行尽责,加强巡河监管,对河湖水事违法行为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理,依法整治涉河违建等河道“四乱”问题。

阶段性办结


基本属实

21

第十八批84

雷城镇湖滨路24

雷州市显春学校违规建违章楼房作为学生宿舍,在没有通过任何安全验收,违规供给学生住宿,为了他个人利益,对几千学生住宿生活污水没有做任何处理,直接排到青年运河里,附近臭气冲天,附近居民只能闭门锁窗。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雷州市显春学校学生宿舍)位于雷州市青年运河二厂路26-32号,都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证:其中持有2007926日颁发的粤房地证字第C4984529号;2012629日颁发的粤房地权证雷CQ字第2012001659号和2018329日颁发的粤(2008)雷州市不动产0001205。经现场核查发现,雷州市显春学校学生宿舍楼现有两个排污口,其中一个排污量较大的排污口用于生活用水排放,在建楼时已接入城区市政污水排放管网;另一个排污量较小的排污口用于学校食堂操作间用水排放,直排入雷州青年运河。目前,雷州市显春学校已动工进行整改,拟将食堂操作间排污管整改接入城区污水市政排放管网。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有:雷州市显春学校有其中一个排污口用于学校食堂操作间用水排放,直排入雷州青年运河。
不属实有:
一是雷州市显春学校宿舍楼用于生活用水排放的排污口在建楼时已接入城区污水市政排放管网,仅是学校食堂操作间用水排入城市运河,并不是所有生活污水直排入青年运河;
二是雷州市显春学校的学生宿舍均持有不动产权证或房地产证,并不是违规违章建筑。
2021
914日下午,雷州市城综局根据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批示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初步调查核实情况。
2021
914日下午16时左右,雷州市城综局领导组织人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经调查,该案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缘湖社区显春路48号。涉案楼房是一幢8层钢筋混凝土结构建筑,一楼是学校低年级学生餐厅兼厨房,二楼是高年级学生餐厅,三楼以上是学生宿舍。雷州市显春学校分别提供了《不动产权证书》(粤(2018)雷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205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权证雷CQ 字第2012001659号)、《房地产权证》(粤房地证字第C4984529号)给城综局。经现场勘察,发现一楼厨房部分洗菜水外溢。城综局当场要求立即整改,将一楼污水接入污水排放管道。随即,该校领导组织人员施工整改,表示保证在3天内整改完毕。
关于污水直排问题,由于校方不能提供涉案建筑的排污管道设计图,并根据雷办发<2019>37号《雷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文件内容,“排水、污水处理设施和配套管道网的建设管理、运营及维护”不属于城综局职能,故雷州市城综局不能认定学校将生活污水排入青年运河的违规行为。
2021
915日下午,在雷州市张佩常务牵头下,雷州市城综局参与到现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及问题的处理情况。雷州市张佩常务认真查看了学校的排污管道设施及周边居住环境,要求业主3天内完成整改,并要求相关部门积极配合,认真调查,依规依法处理和整改,还附近居民良好的居住环境。
2021
916日下午,雷州市城综局根据分管领导的要求再次对显春学校进行检查,该单位已对一楼洗菜水外溢问题进行整改。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
属实有:
一楼洗菜水外溢;
不属实有:
一是雷州市显春学校违规建违章楼房作为学生宿舍,在没有通过任何安全验收,违规供给学生住宿;
二是对几千学生住宿生活污水没有做任何处理,直接排到青年运河里;

20219141134分西湖街道办接到转办件后,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当天上午1145分,西湖街道分管领导陈德伟同志组织街道生态环境办、缘湖社区干部到现场初步调查核实情况;当天下午230分,西湖街道党工委书记王京同志、街道办主任廖劲伦同志带领街道办相关办公室人员到现场进一步检查处理,并约谈显春学校负责人,要求显春学校抓紧落实整改工作,拆除和关闭接入青年运河的管道设施,新建生活污水管道并接入城区市政污水管网。

2021915日下午3时,张佩常务副市长带领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城综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教育局、雷州市水务局等单位领导、干部到现场督导检查工作,提出整改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职权核查该单位学生宿舍建设许可、审批、验收以及消防安全验收等情况,雷州市显春学校要在两天内完成生活污水排污整改工作,并加强消防安全工作。

915日,西湖街道办召开研判会,要求持续跟踪整改工作,务必措施到位。目前,雷州市显春学校已着手整改,现正在整改中,拟在三天内将食堂操作间用水全部整改接入城区污水市政排放管网。

2021915日,城综局经现场调查发现问题后要求显春单位立即整改。并按照张佩常务要求,督促、跟踪、落实显春学校的整改工作。

该校已经按照要求组织人员进行施工整改,现已整改完毕,污水排放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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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22

第十九批88

纪家镇

纪家镇那安沙场占用林地、耕地约70亩,当地部门立案了两年多,此事就没有下文。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纪家镇文园村委会那安村,双石村委会茶龙村,由于之前长期采沙,目前该涉案土地现状为坑塘水面,面积约70亩。2021915日下午,纪家镇工作专班、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和纪家镇文园村委会相关干部到举报现场调查走访。经调查,那安沙场非法采沙的相关违法人员陈求聪、陈卫军、林雪玉、林惠连、陈华珍、陈英贤、黄洪梅、黄琼和黄教卿等人已于2019621日被雷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进行侦查,并于20201230日将犯罪嫌疑人陈求聪、陈卫军、林雪玉、林惠连、陈华珍、陈英贤、黄洪梅、黄琼和黄教卿等人移送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421日,由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目前该案件正在办理中,案情具体进展情况待定。

2021915日,纪家镇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1988号转办件后,纪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市分管领导陈丹踪副市长的批示要求,第一时间落实领导包案并成立工作专班,纪家镇党委书记陈冠锋同志亲自带领镇工作专班成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并要求镇国土部门对涉案土地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定性测量,同时约谈了文园村委会支部书记、调树村村长。

目前,该案现已由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案情进展情况尚未有定论,待案件办理结束后,纪家镇立行立改,第一时间根据相关单位工作意见依法依规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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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23

第十九批167

客路镇东坑村委会黎家伍村

来信举报黎家伍村民小组长和副组长在20209月不经村民领导小组同意,私自将部分己分到户的农田100亩,发包给老板养“牛蛙”(牛蛙原产地于北美洲和墨西哥),是随时诱发疫情寄生虫最多的蛙类。该块土地被发包后,养殖池长期病毒污水排放至渠道,导致污染黎家伍村委、西坑、怀华、陈家鼓等40多个村庄农田。甚至承包老板将病死“牛蛙”用塑料袋包装堆放在水沟渠两侧边缘,时间久了臭气熏天!下雨后塑料袋腐烂,“牛蛙”将全部渗入沟渠(水道),直至污染到40多个村庄农田,然后排放至南渡河。雷州市民长期是靠饮南渡河的水,这种污染排放将严重影响到雷州市民饮水身心健康。举报人曾多次向政府环保部门反映情况,一张张举报信函传送至政府部门,但他们却听而不理,视而不见。

雷州市客路镇名兴牛蛙种苗繁育场位于客路镇东坑村委会黎家伍塘坡坑,距离黎家伍村约1公里处,土地原面貌为撂荒20多年且杂草丛生的水田。该养殖场法人代表徐名衍(广东省揭阳市人)于20201024日与客路镇东坑村委会黎家伍村民小组签订《租地养殖协议书》,承租期限为五年,自20201025日起至20251024日止;并于2021818日登记办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养殖和销售牛蛙种苗)。
客路镇名兴牛蛙种苗繁育场其承包面积约110亩,用于开发养殖面积约70亩,其中围筑285块蛙塘和建设护铁棚4座。该养殖场于20211月开始放养牛蛙,投入成本约950万元,今年5月至今出售牛蛙销售额约300万元。其中蛙塘排出的污水通过场内沟道排入池塘,再通过暗管排进农田排水沟,经1公里注入南渡河支流车路溪,最后经3.95公里汇入南渡河。经多次现场核查发现水沟及周边偶尔存在有死蛙、饲料袋、垃圾杂物等,场内有臭味;

       客路镇综合行政执法队于827日传唤该养殖场负责人进行谈话并批评教育,将其涉及违反相关规定告知及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要求第一时间做好处理牛蛙和恢复地貌工作;养殖场负责人已意识到自己对于法律法规认识不够,未经相关部门审批,私自改造养殖场,认识到破坏农田是错误行为,并表示愿意自行拆除养蛙场恢复地貌,及时处理牛蛙;承诺将此批牛蛙处理完后不再进行养殖。

鉴于考虑强行拆除会对养殖户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甚至有可能导致养殖户出现过激行为;客路镇请示上级有关部门后,与养殖户协商制定阶梯式拆除计划,给予养殖户合理期限进行自行处置。

924日上午客路镇镇长郭耿皓、镇党委副书记莫发超带队到现场执法拆除蛙场,928日牛蛙养殖场拆除完毕。

进一步压实镇驻片领导、镇驻村领导干部以及村委会干部责任,同时有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坚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现象的发生。

已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24

第十九批170

附城镇英山村英山水库东侧

20210510日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再次蓄意破坏雷州市附城镇英山村英山水库东侧94.47亩(农田56.8 亩,坡地34.6亩,墓地3.07亩)土地的地表及农作物。直接导致雷州市附城镇英山村经济损失高达几百万。

1995年期间,原雷州市国土局根据原湛江市国土局作出湛地政(1995111号《关于雷州市华达利实业有限公司建设征用土地问题的批复》,将已征用附城镇英山村经济合作社位于雷州大道北与东四路交叉处西南侧62716平方米(94.07亩)土地,出让给华达利公司作为建设综合商场、办公、宿舍楼及其他配套设施用地,并签订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由于英山村征地遗留问题尚未妥善解决,未能按时交付土地,导致该公司无法如期使用土地。20191125日,市自然资源局给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颁发了位于雷州大道北与昌齐东路交叉处西南侧94.47亩(62716.00平方米)土地地块的《不动产权证书》(粤〔2019〕雷州市不动产权第0006264号)。2020731日,雷州市附城镇英山南村民小组对市自然资源局的上述发证行为及拟给华达利公司颁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服,目前英山南村向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现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雷州市附城镇英山村英山水库东侧94.47亩(注:不动产证登记面积为94.07亩)土地已办理不动产权证,雷州市华达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合法证件。该案属涉法涉诉案件,正在循法律途径解决。

附城镇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跟踪该涉法涉诉信访件的办理进展情况

已办结


不属实

25

第十九批185

东里镇白里村

无名的烧碳厂产生的浓烟、黑色污水影响周边村民,向当地政府部门投诉多年都没有解决。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东里镇白岭村委会白岭西村南边,建有4个圆形炭窑,1个方形木炭加工窑,占地面积约1亩,主要是用木头烧炭。在烧炭作业过程中,木头燃烧产生的浓烟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影响附近村民的生活,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污染,现未发现排放黑色污水情况。该无名烧炭厂没有向发改申请立项(核准、备案)。

接问题后,雷州市发改局主动配合东里镇、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科工贸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到现场核查了解有关情况。91516日,在何润华副市长指挥安排下,东里镇组织相关单位联合执法对该炭窑全部拆除。目前,关于该炭窑污染问题已整治完成。

对于该类项目,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格把握项目准入关,并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日常监管工作。

已办结


部分属实

26

第二十批192

遂溪县和雷州市

投诉遂溪县和雷州市的大部分塑料厂,没有环评,没有废气处理设备。只有一两间有环评手续,其他的都没有。当地部门叫这些塑料厂停工,督察过后再生产。投诉者希望完善相关手续和处理设施再生产。


根据雷州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自20215月起,联合雷州市各有关部门、镇(街)持续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工作及塑料加工行业整治工作。据初步排查,当时雷州市辖区内共有27家塑料加工厂。我市根据该27家塑料厂的基本情况,按照“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的原则进行分类整治。之后,共有8家塑料厂已自行关闭。
接到转办件后,为进一步查清摸实基本情况,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于2021916日开始,迅速组织各镇(街)及有关职能部门再次对雷州市全市的塑料加工厂进行全面排查。截至目前,雷州市辖区内尚有19家塑料加工厂(经调查此19家塑料加工厂均没有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及配套环保治理设施),其中胶筐厂12家(主要用来盛放瓜果蔬菜,便于运输),农用灌溉胶管厂5家,胶粒厂1家,塑料扎带1家。由于我市已于20215月开始开展整改工作,且目前已是秋季不再是瓜果蔬菜盛产季节,市场对胶筐等塑料制品的需求量大为减少,所以绝大部分厂家都处于停产整治状态,但尚有1家还在非法营业生产,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已对该厂立案查处。
9
17日,雷州市委曹康武常委带队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发改局、雷州市科工贸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前往现场核查了客路镇、白沙镇两间塑料厂,两间塑料厂均已停产,均没有向发改局申请立项(核准、备案),

  2021916日下午,雷州市委常委曹康武同志组织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发改局、雷州市科工贸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召开信访案件研判会,及时部署安排信访案件调查处理工作。
2021
917日上午雷州市委常委曹康武同志率队赴白沙镇黎郭村后的塑料厂现场调研督导,要求各镇(街)对辖区内的塑料加工厂再次开展全面排查及统计汇总,并严格按照“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要求做好整改工作,防止擅自恢复生产。

2021918日,雷州市拟定了《雷州市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按照关停取缔、升级改造二种方式分类制定处置清单,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做到“关停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
2021
921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对非法营业生产的湛江市天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立案查处,其后该公司自行拆除关闭。
2021
1122日下午,雷州市委常委曹康武同志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召开《全市塑料加工行业整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要求落实责任,按照《雷州市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推进办理进度。

有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联动,以问题排查彻底、整治方向准确、工作推进高效为准则,严格按照《雷州市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阶段全力初步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于202112月底前初步完成。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27

第二十一批14

附城保护小区

土角村为了扩大其对外承包的虾池和渔埸面积,对位于广东省湛江红树林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雷州市附城保护小区的红树林进行砍伐和侵占保护区土地,将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的红树林连根铲除。在2012-2018年短短几年之间,通过非法破坏和占有保护区土地而围垦的虾池和渔堀面积317,同时,红树林里面充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

经现场核查以及查阅对比相关档案资料,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附城镇土角村委会附城-北家至下岚红树林保护小区内。此次排查发现,第2114号转办件反映问题涉及违法开发养殖塘占用红树林保护区面积339.691(包括空滩部分及植物分布地部分),开发时间在20082013年。
另外,经现场核查发现,红树林里面没有充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但经常有海漂垃圾或者上游社区居民生活垃圾漂移停留于红树林湿地滩涂位置(湛江红树林保护管理局雷州管理站定期巡查巡护和开展海漂垃圾清理工作,但海漂垃圾无法有效根绝清理)。同时,在红树林保护区的堤坝路旁发现有积存垃圾。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存在涉嫌违法开发养殖塘占用红树林保护区的事实。在红树林保护区的堤坝路旁发现有积存垃圾,但暂未发现“红树林里面充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情况。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对疑似违法点进行了核对;湛江红树林管理局到现场核查核定、走访相关村委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附城镇政府严格按照该镇制定的《附城镇沿海红树林带及沿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自行清理该镇辖区内18公里长海岸线的红树林内、海堤旁堆积垃圾,现已全面完成积存垃圾的清理工作。

   一、经雷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核查,自201211日至今,湛江市110接警台没有接报关于附城镇土角村破坏红树林围垦养殖鱼虾的相关警情。据治安大队及南渡河边防派出所通过警综系统核查,201211日至今,南渡河边防派出所未接报群众亲临报警毁坏红树林的警情,也没有办理过相关的案件。

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918日根据湛江红树林管理局提供的红线范围图和雷州市2008年度至2020年度影像图对疑似违法点进行了核对,并将相关核对结果函告湛江红树林管理局。
    三、湛江红树林管理局于2021920日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核查核定、走访相关村委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鉴定,保护区管理局于921日再向湛江红树林派出所进行报案,当日红树林派出所已受理为刑事案件侦查处理,926日雷州市公安局将该案立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侦查。目前相关案件正在侦办中。
    四、雷州市住建局于2021918日分别向附城镇政府和湛江红树林保护管理局雷州管理站发出《整改意见的函》,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立行立改,并限定15天内将堤坝路旁的积存垃圾清理干净。

五、附城镇政府自2021825日起,严格按照该镇制定的《附城镇沿海红树林带及沿岸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自行清理该镇辖区内18公里长海岸线的红树林内、海堤旁堆积垃圾,现已全面完成积存垃圾的清理工作。已函询雷州市人民政府的整改工作方案主要内容。

针对雷州市附城镇土角村非法占用红树林保护区土地围海开垦养殖塘问题,红树林管理站作为事业单位没有行政强制执法权,又因该案件涉及当地社区利益较大、受到社区阻力较大,根据属地责任管理原则和从人员力量考虑,我局925日函请雷州市人民政府牵头实施整改工作,保护区管理局、雷州市附城镇人民政府配合,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部门参加

一、雷州市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与湛江红树林管理局的沟通协调,积极协调配合在红树林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开发养殖塘的查处工作。

二、湛江红树林管理局持续跟踪湛江红树林派出所对该案件的办理情况。

三、湛江红树林管理局将联合雷州市在鉴定结果和调查结果明确后,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坚决做到立行立改。

四、举一三反,不断加强林地巡查保护、红树林生态修复和自然保护地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破坏红树林地行为,做好红树林保护区范围的海漂垃圾及其他生活、建筑垃圾的清理工作,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红树林资源。

阶段性办 结


部分属实

28

第二十一批20

北和镇斗六村委会斗六村

2010年期间,斗六村周某村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的他人宅基地,乱搭乱建,凭家族势力组织了百余号人强行违法建造地基与搭建砖棚。进行无证瓷砖与大理石加工切割生产,产生严重的粉尘与噪音污染,碎石遍地乱堆乱放,存在严重生产安全隐患,加工生产污水存在不同程度未经处理乱排放,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

1、该转办件反映“在2010年斗六村周某村民非法占用集体土地上的他人宅基地,乱搭乱建,凭家族势力组织了百余号人强行违法建造地基与搭建砖棚”。经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和北和镇联合核查,该石材加工厂名为“雷州北和镇家福大理石厂”,所在地地类为村庄,规划分区为村镇建设用地,规划分类为农村居民用地点。2021918日至2021919日期间,北和镇生态环保办联合纪检监察办以谈话笔录的方式,向斗六村党支部委员周毫、村长周红生、老村民周玉强及村民代表周敬伟、周康护等村民了解村民周杰土地来源及争议情况。2021917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执法股工作人员也以谈话笔录的方式,和村民核实过周杰是否存在以上问题。经北和镇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核查,该用地没有存在其他争议,没有存在“周杰凭家族势力组织了百余号人强行违法建造地基与搭建砖棚”的情况。
该石材加工厂目前经营者为何胜,其于2020326日北和镇斗六村村民周杰签订《合同书》,承租该地建设大理石加工厂,租用期限为10年(2020326日至2030326日)。根据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核查,该大理石加工厂属于小作坊,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209月,何胜建成该作坊并在广东省湛江市和云浮市购买大理石半成品进行加工。
2
、该转办件反映“石材加工厂进行无证瓷砖与大理石加工切割生产”问题,经雷州市市场监管局和北和镇联合核查,何胜已于2017922日已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2MA4X5GN28N,2020327日变更换证,不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况。
3
、该转办件反映“石材加工厂产生严重的粉尘与噪音污染”问题,经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和北和镇联合核查,根据生产工艺判断,该石材加工厂在石材切割和打磨作业过程中会产生间隙性噪音和石材粉尘,虽然该加工厂采取了作业同步喷淋抑尘,但加工场地并未进行有效的围挡密闭。经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核实,该厂属于石材加工项目中仅涉及切割、黏合、打磨等工序的环评豁免类石材加工厂,无需办理相关环评手续。
4
、该转办件反映“大理石加工切割生产的碎石遍地乱堆乱放”的问题,经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和北和镇联合核查,转办件反映乱堆乱放地点位于北和镇斗六委会斗六村东北面(何胜大理石加工小作坊南面),具体四至为: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村路,地类为村庄,规划分区为村镇建设用地区,规划分类为农村居民用地点,占地面积0.93亩。石材加工厂经营人何胜与北和镇斗六村村民借用在该地,临时堆放叠整齐后的大理石半成品,并不存在严重的生产安全隐患。
5
、该转办件反映“加工生产污水存在不同程度未经处理乱排放,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问题,经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和北和镇联合核查,该石材加工厂生产设备装有粉尘喷淋装置,并建有一个体积约1立方米的两级废水沉淀池,厂外的排放口处有一小处积水坑洼,且周边有细水流过的痕迹。

2021917日上午,经雷州市主要领导批示由曹康武常委牵头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和北和镇按照“四个一”要求办理。
2021
917日上午,在接到上级反馈中央环保信访转办件后,北和镇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到该石材加工厂开展调查核实。
2021
918日上午,雷州市曹康武常委牵头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到北和镇,对该石材加工厂整改问题作出指导。2021918日中午,北和镇第一时间责令其立即停工整改,清理周边堆放的石材等杂物并停止排放尾水到灌木地。2021918日下午六时,该石材加工厂周边和厂内堆放的石材等杂物已经清理完毕,厂区排污口已被封堵。
2021
922日,该石材加工厂已在厂区四周设置了防尘滤网,进行围挡作业,石粉已能做到资源化利用,不会造成环境污染,尾水经沉淀可循环性使用,淤泥沉淀后已被运走作为其他原料,并且北和镇已要求何胜在正常上班时间作业,不得影响周边居民生活和健康安全。此案件已办结。
2021
923日,雷州市委副书记、雷州市市长黄廉东同志带领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到北和镇核查该环保投诉件整改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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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29

第二十一批34

东里镇后溪村

后溪村,2020年年初村干部在村庄海岸线的南北两侧各挖一个深坑(场10米,宽5,1.8米)填埋生活垃圾。

2021918日,雷州市委仁建书记、李小军副书记率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住建局等单位与东里镇政府主要领导现场挖掘核查整改。对群众举报问题地点即雷州市东里镇洪流村委会后溪村海岸线南北两侧分别挖一个长15米,宽7米,深1.8米深坑,均没有发现掩埋的生活垃圾情况。

现场挖掘核实后,已对群众反映的深坑进行复原,并督促村干部与清洁工常态化进行海滩及海上漂浮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确保海岸线卫生清洁。

以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问题为契机,继续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工作,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垃圾处理更生态更环保。

已办结


部分属实

30

第二十一批79

客路镇乐尾村路口、客路镇仙居村路口

来信举报客路镇乐尾村村民私自非法侵占国有林场土地,建造房屋(乐尾村路口)(客路镇仙居村路口)

经查,该问题涉及的地点为客路镇迈港村委会仙居村路口及乐尾村路口,迈港村委会迈港村群众吴昌益因耕种需要,于2008年在仙居村路口荒废土地上(属中林集团遂溪分局所有)搭建铁皮屋用于存放肥料,该铁皮屋占地面积约110平方米。该铁皮屋建好后,时任国营雷州林业局迈进林场(现中林集团遂溪分局,以下称中林集团遂溪分局)工作人员多次与吴昌益沟通,要求其保持铁皮屋现状,不得扩建或重新建房,不得破坏周边林地环境。截至当前,该铁皮屋暂未发现有扩建及重建等情况
另查,迈港村委会曾有四块林地与迈进林场(属原国营雷州林业局迈进林场、现中林集团遂溪分局所有)零散交叉分布,为生产管理需要,迈进林场与客路镇迈港村委会经协商后进行兑换,并于2002219日签订了《兑换林地协议书》并绘制了《兑换林地示意图》,迈进林场用仁仙林队9号(旧班)43亩土地兑换迈港村委会毗邻中林集团遂溪分局的四块林地(面积共43亩);根据客路镇政府于2002121日出具的《迈进林场与迈港村兑换林地证明》显示,经客路镇规划建设办公室调查迈港村用于兑换的四块土地林地面积共计43亩(从北至南面积依次为4亩、9.38亩、19.82亩、9.8亩)权属清楚且无争议,符合土地兑换的前提条件。综上,吴智文在乐尾村路口所建的占地120平方米建筑物现属迈港村委会迈港村所有,其私自侵占国有林场土地的情况不属实。

针对吴昌益在仙居村路口搭建铁皮屋情况,客路镇规划部门多次到现场处理。2021917日,雷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庞伟志带领市委政法委专职副书记陈龙彪、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陈希庆、客路镇分管领导莫爵阅副镇长到现场,并告知当事人吴昌益限期自行整改,否则将采取强制措施。2021925日仙居村路口铁皮屋已经拆除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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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31

第二十二批186

南光农场8

粤蒙石材厂每天产生的灰尘、噪音严重影响旁边的居民正常生活休息,产生的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农田,污染农田土壤,堵塞排水沟。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粤蒙石材厂”位于雷州市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光农业分公司原南光鞋厂内(即雷州市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光分公司八队142154156157158号地块),全称为雷州市雷高镇粤蒙石材加工厂(以下简称粤蒙石材厂),占地面积约50亩,地类为建制镇用地,规划为村镇建设用地区,符合土地利用总规。该厂已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见附件1),经营者为秦世亮,主要经营石材切割、打磨加工,主要原料是玄武岩石块,产品是成品石板,生产工艺为:原料-切割-打磨-成品,属于《湛江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试行)-2021》中仅涉及切割、黏合、打磨等工序的石材加工项目,但未办理排污登记手续。

  2021918日,雷高镇政府要求丰收公司对该石材加工厂加强管理,丰收公司于当天向该石材加工厂作出《停工整改通知书》(见附件4)。
   2021
919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督促该石材加工厂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自身短板进行逐一排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并及时办理排污登记手续,加强粉尘喷淋及废水循环使用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降噪抑尘工作,防止出现噪声、粉尘扰民等环境污染问题。同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要求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光农场加强对农场土地租赁管理,防止“散乱污”企业入住污染环境。目前,该石材加工厂处于停工整改状态。
  2021
1015日,该厂处于停电停产整改状态。
   2021
118日,该厂已办理排污登记手续,并加强企业环保管理,进一步做好降噪抑尘工作,同时加深污水处理池的深度,加强粉尘喷淋及废水循环使用的管理,改造石粉渣的收集场所,群众反映的问题已逐一整改完毕。该石材加工厂已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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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32

第二十三批113

纪家镇双水东村

来信反映:雷州市纪家镇双水东村附近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正大的养猪场臭味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

         经实地核查,该项目位于纪家镇双水东村西侧,于202017日办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生猪养殖与销售,始建于20208月,备案面积167.75亩,实际开发建设面积约125亩(其中旱地42亩、林地83亩,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于2020815日承包双水村委会集体土地),设计年存栏0.8万头母猪、年出栏20万头商品猪,现已存栏3.8万头。该场生猪养殖项目于202156日取得环评批复,2021719日通过环保自主验收。现场检查时,该项目正常养猪,场内建有除臭墙,除臭系统正在运行,场区四周未闻到臭味。

       2021919日,雷州市副市长陈玉虹同志率队到牧原养猪场现场督办。陈玉虹同志要求,牧原集团一定要高度重视环保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臭味问题一定要立行立改,并加强设备管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同时,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要求牧原集团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加强臭气的监管,定期对除臭系统进行检修及清洗,进一步采取有效的除臭措施,消除该项目对周边环境影响。
   2021
119日,湛江市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场厂界臭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要求。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纪家镇政府等单位加强对该项目的监管,压实经营主体责任,落实环保治理措施,防止污染周边环境。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该养猪场的环境监测,一经发现问题,将督促整改;整改不达标的,将依法查处。

已办结


部分属实

33

第二十三批195

杨家镇宅湾村委会淡道村

近年来,土塘河沿岸的非法毁林采砂、禽畜养殖及农业污水直排等问题导致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及没有修复,让土塘河污染严重,杨家镇宅湾村委会河流破坏生态环境最为严重,其中,淡道村毁林采砂,非法造塘长期非法养殖,对土塘河水质造成很大影响,现为督察期间故暂时停止养殖以躲避环保督察,平时水色像天然染缸,时绿时黑。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宅湾村委会潭道村土塘河畔(潭道溪)。2021919日,杨家镇会同市有关部门深入该举报点,进一步实地调查,目前,该举报点水塘总面积40.52亩,其中林地37.84亩,河流水面0.74亩,水田1.94亩。该水塘地势低洼,易积水,没有种植林木,于1980年左右自然形成,一直闲置搁荒。2017年,潭道村村民徐妃惠、袁永明、袁文财私自在该塘养殖鸭,随后有部分群众要求村里回收进行承包、收取租金,故潭道村于20185月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将该塘承包给徐妃惠、袁永明、袁文财三人,承包期限8年,租金每年5000元,总承包金额40000元,合同规定只能用于养殖,禁止非法采砂。由于该塘养殖尾水直排潭道溪,故2019年雷州市水务局与杨家镇农业农村办到现场发放停产整改通知书,要求采取措施,按照环保标准收集尾水进行无害化处理,但该塘业主一直未采取行动。经过杨家镇有关部门与村委会不断对业主进行思想教育,该塘于2021年初停止养殖,闲置至今,塘边暂留弃有一间约18平方活动板房和一座约40平方的养殖鸭棚。该水塘附近林地有两个土坑,一个约90平方,另一个约30平方,是该村村民自新建楼房时利用农用三轮车偶尔到采运留下的,没有发生大规模非法毁林采砂现象。

2021919日,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张佩常委、副市长黄文驹、副市长朱锐及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市水务局等单位到现场指导整改工作。杨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有关指示批示,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动真碰硬解决问题。(一)、918日,杨家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梁张照同志为总指挥、镇长杨炳坚同志为副总指挥的整治工作小组,召集杨家镇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涉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召开了中央整改研判会,制定了整改方案,按职责分解整改任务。(二)、920日,梁张照书记、杨炳坚镇长组织驻村干部和村委会干部到现场开展整治工作。一是利用挖机填平水塘两端的两个小土坑,种上树苗;二是利用吊机吊运走养殖活动板房,拆除水塘边的闲置鸭棚;三是全部清理养殖经营过程中的废弃垃圾和网桩,确保周边环境干净整洁。


已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34

第二十三批199

杨家镇黄村委会坡仔村

举报杨家镇黄村坡仔村约80亩基本农田被造塘进行长期养殖,造成河流水源污染特别严重。辖区诸多村庄普遍毁田造塘现象。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黄铜村委会坡仔村村前。2021919日,杨家镇会同市有关部门深入该举报点,进一步经实地调查,该水塘总面积82.06亩,其中水田64.15亩(不涉及基本农田),坑塘水面17.32亩,林地0.59亩。该塘为坡仔村历史遗留水塘,由于地势低洼、易积水而形成。为发展集体经济,60年代用于种植席草,而后80年代由于席草滞销,一直丢荒,直至20154,坡仔村为了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承包给黄桐村民委员会和坡仔村民吴庆权共同养殖鱼。承包期20154月-20274月,总租期为12年;租金为前5年免租(负责修缮草塘围堤)、剩余7年租金138000元一次性转账村公户,承包时已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现该草塘用于养殖罗非鱼,但没有外排养殖尾水。

2021919日,市委张仁建书记带领市委党委张佩同志、副市长黄文驹和朱锐同志及市自然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水务局等单位到现场指导整改。杨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动真碰硬解决问题。一是919日,成立以党委书记梁张照同志为总指挥、杨家镇长杨炳坚同志为副总指挥的整治工作小组,召开了由镇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涉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整改研判会,制定了整改方案,按职责分解整改任务。二是为了防止对待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一刀切,粗暴整改,给群众造成过大损失,杨家镇党委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宗制定整改方案,要求水塘不能再养殖,现在已放养的鱼苗给20天时间转卖或转养(即1010日前清理完鱼苗),1015日前排干水塘并在1115日前实现复耕复绿(计划种植芋头)。

该地块现已抽干池水用于农田灌溉,早就没有进行禽畜养殖,现该土地已用挖机平整分垄土地,达到农业种植条件。

由于现在气候不适种植水稻,待春耕时节再进行种植水稻复耕。

已办结


部分属实

35

第二十三批203

杨家镇井尾村委会赤步村

举报雷州市杨家镇井尾村委会赤步村借以三清三拆名义回填基本农田约30亩作为宅基地,造成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群众多次举报无果。

2021919日,杨家镇会同雷州市有关部门深入该举报点,进一步实地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井尾村委会赤步村村前田,当时由于建设村庄道路,导致该片农田出现地势两边高起、土地贫瘠、易于积水等问题。经重新平整土地后,于2021423日将该块农田承包给北坡村村民李妃贡,已签订承包合同,租赁期限6年。举报农田占地面积21.05亩,其中坑塘水面4.40亩,旱地12.22亩,水田面积4.42亩,基本农田16.58亩。由于合同签订时间已错过种植辣椒时节,导致土地从签订至今一直撂荒,预计今年农历九月份,该承包户将会利用地块进行辣椒种植。

2021919日下午,雷州市张仁建书记、黄文驹副市长、朱锐副市长及雷州市农业农村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住建局和雷州市水务局负责同志顶着烈日到该农田举报点,听取了杨家镇党委梁张照书记的汇报并督促指导了下一步工作,要求落实农作物种植生产,尽快实现复耕复种。

     目前,该地块已犁地种上农作物。


已办结


部分属实

36

第二十四批91

草郎大岭

大约在1990年代始,草罗岭先由火炬农场擅自发包采石,后由雷州市人民政府矿权转让给多家民营公司采石,至今近30年。大规模采石大面积毁掉草罗岭山体,仅剩下中部小部分,植被被破坏,涵养水源丢失,有的部位岩石裸露,生态环境严重恶化。今年初采石公司仍剥离草罗岭仅存的山体上种植作物耕作地土层,填埋原有采石矿坑,有人还继续在草郎村“水好坑”梯田上部边沿山体钻探,计划采石。

雷州市张佩常务在2021921日召集雷州市政府办、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应急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调研处置,经研究确定后续工作由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跟踪处置。
一、关于群众反映“草罗岭大规模采石大面积毁掉草罗岭山体、破坏植被和涵养水源”的问题。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草罗岭”实指雷州市火炬农场草郎大岭,位于广东省火炬农场场部西北方向,面积约4平方公里,属广东省火炬农场管辖。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火炬农场开始以对外承包方式开采草郎大岭的玄武岩。2004年,根据《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和《广东省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管理办法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雷州市在广东省火炬农场草郎大岭设置3宗建筑用玄武岩矿采矿权,分别有偿出让给雷州市草罗岭采石有限公司、雷州市合利石料有限公司、雷州市小一采石有限公司。该3家公司取得采矿权后,依法办理了采矿登记手续,并领取了采矿许可证,3个矿区采矿权登记矿区面积共计0.8314平方公里(1247.1亩)。目前,3家公司的采矿许可均在有效期内。3个矿区在申领采矿许可证前,均按有关要求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对采矿生产过程中存在影响生态环境、破坏土地、污染环境、水土流失、安全等问题制定了相应的防护方案及措施,并报专家组及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批准。开采完成后,3家公司均严格按照防护方案及措施做好已开采矿区的回填、植树复绿工作。经估算,雷州市草罗岭采石公司矿区、雷州市合利石料有限公司矿区、雷州市小一采石有限公司已分别回填、植树复绿矿区面积460多亩、50多亩、60多亩。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大约在1990年代始,草罗岭先由火炬农场发包采矿,后由雷州市人民政府矿权转让给多家民营公司采矿,至今近30年。但该矿区的采矿公司均按照规定进行回填、植树复绿矿区。
二、关于群众反映“今年初采石公司仍剥离草罗岭仅存的山体上种植作物耕作地土层,继续在草郎村‘水好坑’梯田上部边沿山体钻探,计划采石”的问题。
经查,3个矿区的建筑用玄武岩矿资源濒临枯竭,为保障雷州市建筑石料资源稳定供应,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拟整合3个矿区矿界范围毗邻区域和安全距离间(≥300米)的建筑用玄武岩矿资源,重新设置雷州市草罗岭建筑用玄武矿采矿权。草郎村“水好坑”梯田在重新设置的采矿权范围内。2021326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草郎村‘水好坑’梯田上部边沿山体钻探,计划采石”的信息后,迅速赶赴现场制止了违法行为。之后,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按照卫片图斑核定面积,责令当事人立即进行整改,至8月底已完成该地块的复绿工作。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派出专人对矿区的复绿工作开展督查,并督促业主做好“水好坑”梯田地块复种树苗的养护工作,确保复绿效果。

2021920日,雷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佩同志率队到现场对该案件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相关部门立即对有关情况进行认真核实,按照“尊重事实、依法依规、立行立改”的原则,依法依规对该案件进行处置;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火炬农场要严格督促3家采石公司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做好矿区的复绿工作。同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派出专人对矿区的复绿工作开展督查,并督促业主做好“水好坑”梯田地块复种树苗的养护工作,确保复绿效果。

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应急管理局及火炬农场等单位加大该矿区的监管力度,督促采石公司依法开采并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积极履行复绿义务。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继续跟踪督促采矿公司严格按照既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开展矿区的治理恢复及复绿工作。三、举一反三,加强对全市矿区的巡查监管力度,切实抓好矿区的治理恢复工作,推进全市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已办结


部分属实

37

第二十四批94

纪家镇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纪家镇锦盘村村民陈某霸占洋尾村林地违法建起五间大型木碳窑,非法生产到现在,木碳窑的浓烟一年四季给洋尾村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恳求立案查处和退还土地给洋尾村村民,对陈某予法律制裁。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无间大型木炭窑地点位于雷州市纪家镇锦盘村委会锦盘村北坡岭与纪家村委会洋尾村洋尾坡交界处。根据调查了解到,于1988年开始,陈培宏未经批准,擅自占用纪家镇锦盘村北坡岭5.312亩林地和纪家村委会洋尾村洋尾坡4.14亩林地,共9.452亩林地建设炭窑。

2019年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依法对陈培宏进行立案处理,并对陈培宏作出行政处罚(处罚文号:雷国土资【201941号),决定对被陈培宏作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当事人立即退还非法占有用的9.452亩土地,并在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6301.5平方米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2.按当事人非法建筑占用土地面积6301.5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6元的罚款,计罚款100824.00元。2019612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下发了关于要求拆除违章建筑的函(雷自然资国土函【2019334号)到纪家镇,要求拆除陈培宏的非法炭窑。收函后纪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行立改,第一时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依法拆除了陈培宏的非法炭窑;2021920日,在雷州市黄廉东市长的牵头组织和带领下,纪家镇党委书记陈冠锋和纪家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周晓城等同志会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等单位领导到纪家镇锦盘村委会锦盘村北坡岭与纪家村委会洋尾村洋尾坡交界处实地查看涉案现场,群众反映的五间炭窑已全部拆除完毕,土地已恢复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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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38

第二十四批118

龙门镇龙门糖社区

1.龙门糖厂西南门对面有一个容量几万立方米的废水池,专门收集糖厂的桔子水、废水等。由于年长月久臭气熏天,如果是西南风周围几年群众饱受臭味,我们反映多次环保部门,未见效果。

2.
龙门塘厂围墙西面设立一个垃圾收集场中转站,臭气熏天,居民不堪其臭,纷纷搬往别的地方住,可是其距离龙门中学、龙门农垦第二医院、龙糖社区仅几十米远,非常恶臭。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有两处,其中一个位于雷州市龙门糖厂隔壁的酒精厂大院内。龙门糖厂原是一家国营制糖企业,于200011月组建成一家大型民营制糖企业——广东恒福糖业集团有限公司,该酒精厂同样隶属于恒福糖业集团,酒精厂内有一个用于收集生产酒精的桔子水收集池,占地面积大约2500平方米,容积约5000立方米,2018年已进行一次整改完善。经询问酒精厂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了解,酒精厂于今年2月份已经停工停产,桔子水和产生的污水已经由有资质的公司运走处理,产生臭气的原因是桔子水收集池内留有桔子水沉淀物,由于沉淀物经太阳暴晒后,近期又是雨天,沉淀物和雨水混合后发酵产生臭气。
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另一个位于龙门糖厂围墙西面。由于龙门镇圩常住人口约5万人,产生生活垃圾较多,垃圾转运压力大,无法同时转运走所有的垃圾,所以利用龙门糖厂围墙西面地块建设龙门镇圩垃圾临时转运站,该垃圾临时转运站运营方式为日产日清,中午运来垃圾临时存放,傍晚全部转运走,该垃圾临时转运站占地面积约1200平方米,与龙糖社区居民住宅区距离约100米,与龙门中学围墙直线距离约200米,与龙门农垦第二医院直线距离约600米,该垃圾转运站虽符合小型IV类转运设计日转运量≥50150t/d)垃圾能力和用地面积≥1000㎡<4000㎡及与相邻建筑间隔≥10m的技术规范要求,但不满足垃圾收运一体化新的技术要求。现龙门镇政府每天都能做到将全部垃圾转运到雷州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2021920日,龙门镇接到转办件后,在雷州市委常委曹康武带领下,龙门镇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迅速会同雷州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湛江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和雷州市住建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并在龙门镇一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部署整改工作。921日下午,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廉东到现场督导整改工作,要求加快工作进度。制定工作方案。
(一)龙门糖厂921日—1025日持续投放石灰到收集池,与污水和沉淀物进行中和,消除臭味,10月底雇用有资质的公司对收集池的污水进行抽取运走处理,现正在利用挖掘机清理收集池底的沉淀物和污土,截至1114日,已全部清理完毕,施工期间做好消毒除臭相关工作。同时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市分局加强对糖厂的指导工作,要求酒精厂后续必须先建设好环保设施及办理相关手续才能继续生产。
(二)关于龙门镇圩垃圾临时转运站臭气扰民情况处理方式。曹康武常委指示龙门镇政府要做到日产日清中转站的积存垃圾,做好消毒除臭工作。同时,龙门镇政府于今年6月份在龙门镇那双村委会选址建设一座新的镇圩垃圾转运站,该镇圩垃圾转运站占地面积792平方米,且建筑为半封闭式,日常处理量可达200/天,于2021925日投入使用,现已关闭龙门糖厂围墙西面的镇圩临时转运站并做好消毒除臭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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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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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批142

英利镇三元村

反映雷州市英利镇三元村前连片200多亩永久水田中2亩多永久基本田非法变更为建设用地(已报、未批),在农田里填土,搞建设筑屋。

2021920日现场核查,英利镇三元村委会连片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285.56亩,其中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永久基本田非法变更为建设用地”地块也处在该村委会连片基本农田内。该地块14亩属于英利镇三元村委会新村仔村集体所有,是新村仔村集体于20161122日承包给村民邓翔种植农作物,承包期10年。后被邓翔口头转让给同村村民邓兴东种植香蕉使用。为了种植便利,邓兴东在该地块临时搭建一座12平方米的农业生产看护房、一幢可移动的10平方米抽水泵灌溉房以及铺设一块0.68亩的碎石路面。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文件规定,允许在农业项目区域内划分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建设的简易生产看护房以及生产设施建筑要小于15平方米。因此,邓兴东在该地块临时搭建的生产看护房以及抽水泵房符合相关要求,而铺设碎石路面涉嫌违法违规用地。但该地块14亩土地当前地类类型属于永久基本农田,未变更为建设用地。截至目前,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未收到该地任何报批申请。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雷州市英利镇三元村前永久基本农田中确实存在临时的建筑物,但是符合相关农业生产的用地标准,暂未发现雷州市英利镇三元村前连片200多亩永久水田中2亩多永久基本田非法变更为建设用地的情况。英利镇政府要求邓兴东限期自行清理铺设在地面上的碎石,恢复该区域原貌,并及时复耕种植。921日,邓兴东已清理完路面碎石,并种植上了玉米、黄秋葵等农作物。

920日,英利镇政府要求该承包户邓兴东在两天内自行拆除供水泵房超层部分,同时清理完铺设在地面上的碎石,恢复该区域原有样貌,并及时复耕种植。2021921日,邓兴东已清理完路面碎石,并种植上了玉米、黄秋葵等农作物。

一、进一步加大保护基本农田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基本农田的保护意识。二、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的用地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土地行为。

已办结


部分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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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批144

唐家镇下陈中村

举报雷州市唐家镇下陈中村腐竹厂对我们村民生活与健康影响。腐竹厂在村中央建成生产到现在,每天排放废液从工厂流出直接到我们田地上,现我们整村空气都臭味浓浓的。

关于群众反映“举报雷州市唐家镇下陈中村腐竹厂对我们村民生活与健康影响。腐竹厂在村中央建成生产到现在,每天排放废液从工厂流出直接到我们田地上,现我们整村空气都臭味浓浓的。”经检,群众反映部分属实。唐家镇下陈中村的雷州市湛泉腐竹厂,持照经营,营业执照登记时间:2015723日,企业性质:个人独资,负责人:陈堪明,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腐竹,信用代码证号为:91440882319365727。还有经湛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24日核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证号为:12544088200027。现场发现该厂位于村边,离村约800米左右,正在生产,生产过程中有产生废水,通过沟渠流向一个蓄水池,存在一定的臭味。

经调查核实,一、湛泉腐竹厂产生臭味的原因是该腐竹厂在生产工程中产生的残渣残液因长期积存发酵导致恶臭气味扩散,现场调查时有闻到臭味;二、群众反映的下陈中村腐竹厂对村民生活与健康造成影响,经核实该腐竹厂有食品生产许可证,通过走访周边村民均没有反映腐竹厂对其生活健康造成影响,另外市场监管局已抽取废液、残渣化验。;三、经实地踏查发现腐竹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液没有直排到农田,其产生的废液通过管道排到收集池,再通过抽水泵抽到林地灌溉。四、经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查明,该厂没有办理环评报批及环保竣工验收手续,存在“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

920日,雷州市黄廉东市长率队现场处理,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与唐家镇政府责令该厂停产整改,要求该厂对排水排污设施进行全面改进,特别是污水经无害化处理后,经封闭管道进行排水,集中池要全面进行清理,同时,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已对其“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并责令改正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其后,一、下陈中村湛泉腐竹厂已停工全面整改;二、腐竹厂已将积存残渣、残液清理清运,并用铁片进行全面覆盖;三、将收集池中的废水抽运到林地灌溉。
截至1115日,该厂基本结束整改工程。对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排水沟全面管道封闭运行。全面清干集水池,保证集水池水及时清理。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宣传力度
要通过宣传,让每个公民都认识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生态环境保护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二)强化巡查责任
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制止生态环境污染行为。
(三)加大查处力度
为执法队伍充实必要的工作人员与办案装备,使执法监察人员成为生态环境污染行为的生力军,而不能成为违法事实形成后的救护队。力求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查处。
(四)明确职能职责
明确执法办的巡查范围,定期开展巡查,并建立巡查台帐。
(五)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全面督促该厂落实环保设施改造。对排水排污以及集水等各个环保保证无害地臭化处理,让周围群众放心。

已办结


部分属实

41

第二十四批176

未知

雷州市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非法批建8间粘土隧道窑。每窑每年挖粘土200亩左右,每间隧道窑每天生产粘土红砖3-50万块左右,极其严重地破坏当地生态环境。督察期间,雷州市部分官员提前通过隧道窑老板全部停产,把红砖藏起来,也不让司机运送客户,他们还叫老板和客户解释,保证今年九月底恢复生产。

       经查,雷州市政府于2018528日印发《雷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雷州市粘土砖厂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雷府办函〔2018174号),要求有关职能部门及镇(街)严格按照工作方案全面开展粘土砖厂整治工作,对于不符合产业政策或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粘土砖厂进行关闭取缔。上述8家砖厂均是专项整治工作前后完成转型的隧道窑砖厂,经确认达到生态环境部门的审批许可条件后,这些砖厂先后办理了环评报批手续和排污许可证申领手续。此外,这8家砖厂已通过环保自主验收,生态环境方面手续基本完备。
另外,雷州市恒生源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是经我市批准设立的雷州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特许经营项目;雷州市红旗领实业有限公司、雷州市喜悦新型环保砖墙体材料厂、雷州市和兴建筑材料厂和雷州市半岛节能环保砖厂等4间砖厂已经我市发改部门同意立项备案。只有雷州市宏鑫环保砖厂、雷州市收获丰源轻质环保砖厂和雷州市鸿发新型墙体材料有限公司等3间砖厂尚未取得雷州市人民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同意转产转型相关批准文件,也未经我市发改部门同意立项备案。

       根据《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95号),雷州市住建局已于202196日-9日分别对上述8间砖厂《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烧结实心砖行为。920日接到本转办件后,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迅速派出工作人员深入到8间砖厂进行调处,督促上述8间砖厂认真落实雷州市住建局的责改要求,并要求未开展整改的砖厂立即开展整改。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中。雷州市各职能部门已经加强巡视监管,住建部门进一步督促各砖厂尽快完成整改工作。

一是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湛江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等部门继续深入调查,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隧道窑砖厂的巡查监管,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是雷州市住建局进一步加大新型墙体材料宣传工作力度,努力促进新型墙体材料广泛推广和应用;并积极引导砖厂转型转产,扶持砖厂生产新型墙体材料产品。

三是各镇(街)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切实加强城镇规划区内限制和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的巡查监管和执法工作。

阶段性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42

第二十四批213

唐家镇军营村委会北部

湛江市雷州市唐家镇军营村委会北部养猪场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约1350平方米。养猪场未经处理,随意排放猪的粪便等排泄物,导致周边几条村有时臭味熏天,令人作呕,严重污染村民的正常生活环境。多次向本地相关部门反映情况,但未最终得到解决。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唐家镇军营村委会北部的李妃由生猪养殖场,占地面积约5.27亩(3511㎡),根据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数据显示,该地地类为设施农业用地,其中建设为猪舍的用地面积为2.75亩(1832.53㎡),管理用房面积为0.335亩(223.15㎡)。

2021920日,雷州市黄廉东市长会同唐家镇蔡倩燕书记、王盛镇长、镇工作专班、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调查核实案件的情况,经现场踏查核实该养猪场原先已建三级化粪池,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再排到池塘中,养殖场定期抽运灌溉,经排查核实该养猪场排放粪便污水等排泄物有存在一定的异味,周边的村庄有时能闻到臭味。

2021920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4X2GD202109190002号转办件后,根据市分管领导庞伟志常委的批示要求,唐家镇第一时间落实领导包案并成立工作专班,到现场进行调查,并组织镇规划办对涉案土地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定性测量,同时约谈该养猪场老板,要求即时将存栏的270头生猪妥善处理,对猪栏进行全面消毒,同时在925日前将积存的污水抽运妥善处理,保证不再有臭味产生,并签订承诺书,保证不再在该地非法养殖。
目前,该养殖场猪栏已拆除,积存的污水已清运妥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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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43

第二十五批75

客路镇林排村

湛江市雷州市客路镇林排村村前坡养猪场,未做好排污问题,养殖粪便、污水直接排入前坑水溪,填埋死猪,影响农作物生长和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客路镇林排村村前坡,企业名称:雷州市助农养猪专业合作社猪园养殖场,法人代表:梁宏生。猪场占地面积约120亩,栏舍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该猪场有2个沼气池,1个三级池以及粪便分离器2台,养殖粪便经沼气池、三级池处理后,由粪便分离器将粪便渣和水进行分离,粪便渣出售农户施肥,水经沉淀池统一收集后,用于甘蔗地灌溉,甘蔗地约700亩。死猪通过净化池进行无害化方式处理,该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20187月,该猪场粪污处理设施通过雷州市畜牧兽医局、原雷州市环境保护局核查验收。
综上,群众反映“湛江市雷州市客路镇林排村村前坡养猪场,未做好排污问题,养殖粪便、污水直接排入前坑水溪,填埋死猪,影响农作物生长和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情况不属实;

2021921日,客路镇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75号转办件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成立工作专班,由客路镇党委书记卓堪龙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耿皓同志为第一副组长、副镇长陈作华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为切实做好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件(25批第75)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雷州市领导朱锐副市长的指示要求,客路镇副镇长陈作华同志会同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等同志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群众反映“湛江市雷州市客路镇林排村村前坡养猪场,未做好排污问题,养殖粪便、污水直接排入前坑水溪,填埋死猪,影响农作物生长和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情况不属实。

客路镇党委书记卓堪龙同志要求养殖户继续做好养殖场日常保洁工作,并对猪场的设施进行全面消毒。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已联合雷州市农业农村局要求该养殖户进一步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一是已经封闭粪便分离机。二是将粪污处理设施用围墙围起。三是干粪棚两边围墙已用红砖砌高,以防止雨水淋湿粪便。截止2021127日,没有再收到群众的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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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44

第二十五批78

北和圩沿林路第四号地

雷州市北和圩沿林路第四号地(即是沿林东路国美电器(沿林东路店)对面),非法建造地基与搭建砖棚,进行无证经营瓷砖与大理石加工切割生产,产生严重的粉尘与噪音污染, 加工生产污水存在不同程度未经处理乱排放,加工废料等碎石满地乱堆乱放,存在严重的生产安全隐患,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与侵害了附近广大村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北和镇康港路(Y516)国美电器对面。2021922日上午,北和镇主要领导带镇生态环保办、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

1、该转办件反映“非法建造地基与搭建砖棚”问题,经核查,该信访件所指位置面积占地面积约78平方米,有建于上世纪80年代的砖瓦房40平方米,主要用途是存放建材。    2、该转办件反映“进行无证经营瓷砖与大理石加工切割生产,产生严重的粉尘与噪音污染,加工生产污水存在不同程度未经处理乱排”问题,经北和镇核实,该专卖店名为“雷州市北和镇隆标建材店”,经营者为郑石养,已于2011415日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2MA4YONUC7H),于2019618日变更换证,不存在无证经营的情况。且该门店主要从事瓷砖等室内装修材料零售,不涉及大理石加工切割业务。    3、该转办件反映“加工废料等碎石满地乱堆乱放,存在严重的生产安全隐患,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与侵害了附近广大村民群众的健康安全”问题。该建材店确有将整齐叠起来的瓷砖临时堆放在仓库外的空地上,个别地方有些杂乱,但没有明显的乱堆乱放,并不存在严重的安全生产隐患,也不存在生态环境污染和侵害群众健康安全的情况。

2021921日中午,经雷州市主要领导批示由市委曹康武常委牵头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和北和镇按照“四个一”要求办理。
  2021
922日上午,北和镇主要领导率镇生态环保办、执法大队等相关部门到现场进行核查,当即责令其进行整改,要求其对该室外堆放的些许杂物进行清理、建材进一步叠放整齐。
   2021
922日晚上八时,该店已将稍许堆放的杂物清理干净,按要求整改到位,此案件已办结。    2021923日,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廉东同志带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到北和镇核查该环保投诉件立行立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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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45

第二十五批83

纪家镇赵宅村

雷州市纪家镇黑恶势力从2008年开始,便在赵宅岭溪靠近赵宅村(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内)溪边非法抽砂;到了近两年由于溪中砂已经抽完,之后更是疯狂地用挖土机挖掘开附近的林地、耕地抽取下面的砂层,面积多达300亩。一块块好端端的林地耕地已经被破坏得面目全非,原生产地貌及结构状况全遭破坏,沿溪边的山岭也被抽挖成千沟万壑,有的大坑深达20米。

经现场核查,该信件反映的问题位于雷州市纪家镇那安村与赵宅村交界处(赵宅村、双石村委会调树村和茶龙村、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纪家林场),2021921日,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该举报范围,进一步实地调查,发现在该举报范围自然资源局已多次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并处罚(2020129日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黄福威在纪家镇赵宅村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处罚78000元,20201231日、对当事人郭定孝在纪家镇赵宅村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处罚73000元,2021529日,对当事人黄福威在纪家镇赵宅村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处罚38000元);雷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也在该举报范围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查处一宗(2019621日对纪家镇那安沙场当事人陈求聪、陈卫军、林雪玉、林惠连、陈华珍、陈英贤、黄洪梅、黄琼和黄教卿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进行侦查。20201230日,雷州市公安局已将犯罪嫌疑人陈求聪、陈卫军、林雪玉、林惠连、陈华珍、陈英贤、黄洪梅、黄琼和黄教卿移送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421日,由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2021921日,现场调查时,发现有人在采挖砂土,自然资源局现场查扣一辆大型挖机(336)移交纪家镇人民政府,目前纪家镇人民政府立案查处中。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已多次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查处(2020129日、对当事人黄福威在纪家镇赵宅村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处罚78000元,20201231日、对当事人郭定孝在纪家镇赵宅村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处罚73000元,2021529日,对当事人黄福威在纪家镇赵宅村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处罚38000元);雷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也在该举报范围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查处一宗(2019621日对纪家镇那安沙场当事人陈求聪、陈卫军、林雪玉、林惠连、陈华珍、陈英贤、黄洪梅、黄琼和黄教卿等人非法占用农用地立案进行侦查。20201230日,雷州市公安局已将犯罪嫌疑人陈求聪、陈卫军、林雪玉、林惠连、陈华珍、陈英贤、黄洪梅、黄琼和黄教卿移送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1421日,由湛江市人民检察院指定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办理。);2021921日,现场调查时,发现有人在采挖砂土,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现场查扣一辆大型挖机(336)移交纪家镇人民政府,目前纪家镇人民政府立案查处中。目前,盗采地方部已分复绿,剩余部分正在加紧进行中。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对矿产资源保护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二是加强对破坏土地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发现一宗、查处一宗;三是加强与各乡镇沟通,加强巡查监督,进一步利用无人机巡查,加强打击非法采砂行为。

阶段性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46

第二十五批93

北和镇红屋管理区

北和镇红屋管理区的村霸非法侵占村集体土地私自出租给他人用于碎石场和驾校训练场,严重的粉尘、噪音、废气等污染问题随即出现。

1、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驾校训练场位于广东省雷州市北和镇红屋村委会宝塔村西南面(290省道旁),具体四至为:东至岑志肖住宅,南至290省道,西至岑坎定住宅,北至空地,地类为村庄,土地规划分区为村镇建设用地区,土地规划分类为农村居民用地点,占地面积1.19亩,该地权属为北和镇宝塔村集体土地,现状为正在建设驾校训练场。
经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和北和镇联合核查,该驾校全称为雷州市北和镇友谊驾校,经营人为黄有权,于20201126日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2440882MA55LKUU6Q)。20218月初,驾校经营者黄有权同宝塔村村民岑妃兴承租了该地建设驾校训练场,双方口头约定,租用期限为3年。经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核查,黄有权在该地建设驾校训练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
2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碎石场地点位于广东省雷州市北和镇红屋村委会宝塔村东面(207省道旁),具体四至为:东至林地,南至207省道,西至荔枝园,北至空地,占地面积14.26亩,地类为村庄、旱地,规划分区为村镇建设用地区、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分类为农村居民用地点、旱地,其中村庄10.83亩,旱地3.43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0.83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43亩。
经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和北和镇联合核查,该碎石加工场全称为“雷州市和拓建材中心”,现经营者为周昱瀚(2020121日投资人陈耀股东变更为周昱瀚),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82MA54M0PK2C2020424日,红屋村委会宝塔村将该地出租给陈耀,双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租赁期自202061日至2040531日期间,租金每年3万元),陈耀于20201128日转租给建设碎石场,周昱瀚在该地建设碎石加工场内堆积玄武岩石块暂时不能提供合法来源。北和镇已于2020129日对该碎石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其予以强制停电停产整改处理,督促其合法合规使用土地,提供合法石材来源,并做好生产时粉尘、噪音防护工作。目前该场已处于全面停工状态。针对“土地利用规划、石材来源”等问题,该碎石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四十四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条之规定,涉嫌非法占地及非法交易矿产资源,20218月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已对该碎石加工场立案查处。
北和镇红屋管理区的村霸非法侵占村集体土地私自出租给他人用于碎石场和驾校训练场,严重的粉尘、噪音、废气等污染问题随即出现。”问题。经查,该碎石场所在地是属于集体土地,由红屋村委会宝塔村于2020424日出租给陈耀,陈耀于20201128日转租给周昱瀚,因此不存在非法侵占集体土地出租的现象。
三是该转办件反映“严重的粉尘、噪音、废气等污染问题随即出现”问题不属实。我市北和镇政府已于2020129日对该碎石场强制停电处理,责令其加紧开展整改,目前该碎石场已经停止生产,没有存在严重的粉尘、噪音、废气等污染问题;驾校训练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目前,正全面正改建为住宅用地,已划出宅基地。因此,没有存在严重的粉尘、噪音、废气等污染问题。

2021921日中午,经雷州市主要领导批示由雷州市市政府黄文驹副市长牵头雷州市场监管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北和镇按照“四个一”要求办理。
    2020
129日北和镇政府已对该碎石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其予以强制停电停产处理,督促其彻底纠正非法从事碎石生产行为,目前该场已处于全面停工状态,且该投诉件反应的驾校训练场目前已在改建为住宅用地,此案件已阶段性办结。
   2021
923日,雷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廉东同志带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到北和镇核查该环保投诉件整改情况。
   2021
921日中午,由雷州市市政府黄文驹副市长牵头雷州市市场监管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北和镇按照“四个一”要求办理。

2020129日,北和镇政府已对该碎石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对其予以强制停电停产处理,督促其彻底纠正非法从事碎石生产行为,目前,该场已处于全面停工状态,且该投诉件反映的驾校训练场目前已在改建为住宅用地。

下一步,将进一步跟踪落实该碎石场停产,以及该训练场转为宅基地的落实。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47

第二十五批110

锦盘村纪家糖厂社区门口正对面

锦盘村某村民在纪家糖厂社区门口正对面霸占国有林地30亩建起十间大型木碳窑和堆放烧碳用的树头,没有办理任何证件,非法生产到现在,这10间木碳窑的浓烟一年四季给锦盘村、行沟村、洋尾村、潭杰村、锦盘村、审 家村、锦盘仔村、迈本陈村、纪家糖厂居民区等二十几条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甘蔗和其他农作物受到的危害更为严重,一直以来村民不断向当地政府和雷州市环保局反映,可是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纪家镇纪家村委会圩一队和纪家林场交接处(纪家糖厂大门口正对面)。2021921日下午,纪家镇联合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到涉案现场调查,木碳窑建设者为锦盘村村民陈再兴,陈再兴于2015年承包了纪家村委会圩一队林地3.81亩,随后在该地块和纪家林场地块建设了木炭窑和原料堆放场地,于202010月承包给纪家镇锦盘村村民陈培宏,承包期10年,承包金额42000元整。经现场核查,该木炭窑没有办理任何申报手续,目前该违法地块建有10间木碳窑,木碳窑旁边堆放大量用来烧木炭的树头,经市自然资源局在现场范围用矢量核查广东省森林资源信息发布系统2020年成果数据,总面积为23.32亩,其中涉及纪家镇纪家村委会地籍号440882008010000104720,地类为非林地面积为3.81亩;涉及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纪家林场地籍号440882103004000201100,地类采伐迹地面积12.89亩及440882103004000201000;地类采伐迹地面积6.62亩。(现场木炭窑场区的面积4.9亩,落在纪家镇纪家村范围0.7亩;落在纪家林场范围4.2亩,堆集树头场面积18.42亩)

2021921日,纪家镇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110转办件后,根据雷州市包案领导李小军副书记的指示要求,纪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纪家镇党委书记陈冠锋、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标亲自带领纪家镇有关部门人员会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到纪家糖厂社区门口正对面的涉案土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

2021922日,纪家镇约谈了木炭窑经营者陈培宏,并在雷州市委副书记李小军同志的牵头组织下,纪家镇组织执法办和农办相关人员联合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对涉案木炭窑进行强制拆除整治,目前群众反映的木炭窑已经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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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48

第二十五批227

调风镇南光农场

反映调风镇南光农场附近的蒙粤石业有限公司,该厂区距离居民区不到100米,排出的含石粉的污水占满农田排水沟溢出到农田,导致农田污染,其次该厂半夜进行生产,大货车进出以及设备生产噪音影响居民休息,造成噪音扰民。

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光农业分公司原南光鞋厂内(即雷州市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光分公司8142154156157158号地块)。该石材厂的全称为雷州市雷高镇蒙粤石材加工厂,2018620日办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40882MA51W30U5C)。该场地由南光农场建于上世纪70年代作为南光鞋厂及南光胶厂使用,后因农场改革等原因造成该厂地无法继续经营使用。2018628日陈永平通过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平台以每年54463元的价格从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租赁该场地使用权,签订合同用途允许堆放木制品、原料、石艺品。

经查,该场地的地类为建制镇用地,规划为村镇建设用地区,符合土地利用总规。雷州市雷高镇蒙粤石材加工厂的原材料主要是从福建省福鼎市白琳申华石材厂购买。雷州市雷高镇蒙粤石材加工厂在石材切割方面,采用的是封闭式厂房水滴切割技术,尽量减少灰尘、噪音污染;在石材切割机器安装选址方面,该石材加工厂优先考虑是尽量远离居民区的原则厂内安装;在废水处理方面,该石材加工厂采用的是废水沉淀法,并在其场地内建有专门废水沉淀水池且定时安排清理淤泥;在水利用方面,该石材加工厂采用是沉淀水循环技术对废水进行重复利用。而通过对周围农田及农作物观察,目前,暂未发现有污染农田土壤,堵塞排水沟的现象。

2021919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函告雷高镇人民政府《关于尽快对雷州市雷高镇蒙粤石材加工厂依法查处的函》,同时向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光农场发出《关于中央生态环境督察组交办件的提示函》,要求农场加强对土地监管,合法和规性的使用土地,防止散乱污企业入住污染环境。

2021926日该厂目前处于停电停产整改状态。

2021118日,该厂目前已办理排污登记手续,并加强企业环保管理,同时加深污水处理池的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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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49

第二十六批2

英利镇英典村

水产养殖场靠近红树林一带,直接排放养殖废水至红树林,涨潮的时候,海水冲刷掉就不会臭;退潮之后就散发恶臭气味

经查,群众反映的英典村水产养殖场共两家,为英典村集体所有,养殖者分别为黄燕青和陈宁,地类为坑塘水面,目前均未建设尾水处理设施,废水直排海沟,且均未办理《水域滩涂养殖证》。现场检查发现,坑塘水较为清澈,但有轻微臭味。两家水产养殖场基本情况如下:
黄燕青水产养殖场位于雷州市英利镇英典村村西海岸线旁,是英典村集体于2017312日承包给覃斗镇英楠村村民黄燕青养殖使用,承包期10年。该水产养殖场共7口水塘,总面积约65亩,先前养殖小虫(出售用作钓饵),主要养殖用料是禽畜粪便、黄豆、花生衣。20216月底群众曾向英利镇政府反映相关情况,经英利镇政府干预后不再养殖小虫。现有1口水塘养殖罗非鱼,其余6口水塘处于闲置状态。
陈宁水产养殖场位于雷州市英利镇英典村村南海岸线旁,英典村集体于20181112日承包给覃斗镇下海村委会梁宅村村民陈宁养殖使用,承包期8年。该水产养殖场共13口水塘,总面积约94亩,先前养殖小虫(出售用作钓饵),主要养殖用料是禽畜粪便、黄豆、花生衣。20216月底群众曾向英利镇政府反映相关情况,经英利镇政府干预后不再养殖小虫。现13口水塘处于闲置状态,其中8口水塘已排干,5口水塘有少量储水。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英利镇政府要求养殖户禁止养殖小虫和使用禽畜粪便养殖,尽快向农业部门申办《水域滩涂养殖证》,并建设尾水处理设施。英利镇政府对2家养殖场发出《整改通知书》,并跟踪督促业主做好整改工作。

2021923日,雷州市张佩常务副市长率队到现场督办整改工作,要求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等单位认真履行监管责任,指导英利镇政府做好该案件的整改工作。当天,英利镇政府迅速联合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前往现场进行调处,要求养殖户禁止养殖小虫和使用禽畜粪便养殖,尽快向农业部门申办《水域滩涂养殖证》,并建设尾水处理设施,尾水处理合格才能排放。2021926日,英利镇政府对上述2家养殖场作出《整改通知书》,并派人跟踪督促业主做好整改工作,现已停产整改。经镇村多次动员,养殖户(1号陈宁和2号黄燕青)以建设高位池水产养殖尾水处理设施费用太高为由,不愿意建设尾水处理设施。为了确保不让养殖户再生产而造成污染,责令出让方(迈炭村委会英典村)以承包方(养殖户1号陈宁和2号黄燕青)违反《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终止与其租赁合同。现英典村正在与承包方协商终止合同手续及有关事宜。

一、继续跟踪督促两家水产养殖场后续整改工作,力争1130日前完成尾水处理设施建设,并补办《水域滩涂养殖证》,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防止问题反弹。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养殖户生态养殖理念,倡导绿色健康养殖,禁止使用违禁药品,禁止养殖尾水直接排放。

三、举一反三,在全镇范围内进行全面排查,加强日常巡查,严厉打击养殖尾水直排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杜绝类似现象再次发生。

阶段性办结


基本属实

50

第二十六批36

不详

属于牧原股份雷州子公司的30多个养猪场,无序圈地扩张侵占大量的基本农田,巨大产能产生的环境污染等将会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将会对生态环境构成巨大威胁。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30多个场。2021923日,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王永副局长带领畜牧股和农田建设管理股的工作人员到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调查核实案件的情况。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目前在雷州市已完成土地流转29个场区,已办理设施农用地手续23个场区;已办理环评手续24个场区;已投产场区8个;已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场区10个;在建场区10个,未建场区11个。(雷州牧原15场租赁土地中有9.714亩基本农田,但该公司未实际使用,场区在建设前已把基本农田排除在外,雷州牧原其余场区用地符合相关规定,手续合规。)经查,只有雷州牧原15场租赁土地中有9.714亩基本农田,但该场未实际使用,场区在建设前已把基本农田。

雷州牧原15场租赁土地中有9.714亩基本农田,但该场未实际使用,场区在建设前已把基本农田排除在外,现在已经复耕(种上番薯)。目前,各镇已开展群众矛盾化解工作,做好邻近村庄群众思想教育工作,并协调解决有关矛盾纠纷。

1、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巡查监管,杜绝偷排、漏排、直排;2、加强环保知识讲解和宣传,引导群众科学认识环保问题;3、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指导和服务。

已办结


部分属实

51

第二十六批72

白沙镇调爽东村

来信举报调爽东村集体土地被白沙红砖一厂挖土制砖,设备被拆除后造成少于250亩地无法耕种,严重破坏了耕地。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白沙镇调爽东村东北面,具体四至为:东至入砖厂路、南至有林地及村庄用地、西至水塘到铁路、北至有林地,占地面积47.66亩,地类为村庄、有林地,其中村庄46.94亩、有林地0.72亩。“白沙一厂”为白沙红砖一厂,系雷州市白沙镇镇办企业,白沙镇政府为了产生更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经白沙镇四套领导班子研究,同意将白沙镇红砖一厂承包给李大喜经营使用,双方于200293日签订了《转让红砖一厂协议书》,承包期为20年(即从200293日至2022930日止)。李大喜承包该厂后,办理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名称为:雷州市白沙红砖一厂,李大喜为该厂法定代表人。20101216日该厂依法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证号:C4408822009067120057336),矿区面积:0.0628平方公里,有效期为2年(自2010616日至2012616日),同时也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广东省排放污染物许可证》等证件。2012617日,该厂采矿许可证逾期后,在未办理完善采矿权延续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继续在原矿区范围内开采砖瓦粘土矿进行制售红砖,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二十条之规定,已构成无证采矿的违法违规事实。原市国土资源局多次现场制止,并书面责令该厂立即停止非法采矿行为,恢复土地原状,但该厂一直不停止违法采矿制砖。20131223日,原市国土资源局对该砖厂给予立案查处。2014319日作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雷国土资〔2014114号)。2014610日作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雷国土资(催告)〔2014293号)。并于2015331日向雷州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18628日,雷州市组织雷州市环境保护局、雷州市工商局、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工商局、雷州市供电局、雷州市国土资源局、雷州市公共事业局、白沙镇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对该砖厂进行拆除处理,该砖厂已被全面拆除。
该转办件反映“设备被拆除后造成至少250亩土地无法耕种,严重破坏了耕地”问题。经现场核查,信访人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白沙镇调爽东村东北面,具体四至为:东至后土子沙沟,南至岭角边(即现鱼塘范围),西至爽东运输大路路边东边4米(即现种植地),北至塘尾大路分界,占地面积约130多亩,与群众反映的250亩不符。据调爽东村村长反映,该130多亩土地中的30多亩土地是白沙红砖一厂取土遗留下来的矿窟,地类为采矿用地,后承包给调爽东村村民陈福来养鸭、养鱼(已拆除,目前现状为积水塘);50多亩被政府征用为207国道改线使用;20多亩土地为调爽东村村民种植桉树;20亩土地(白沙红砖一厂原建厂部分,已拆除)地类为村庄用地,因白沙镇政府与李大喜土地承包合同未到期,所以未使用。根据土地利用现状图反映,除白沙红砖一厂挖土制砖周边有官茂村委会耕地(基本农田)1.36亩在休耕外,其它耕地(基本农田)都在正常耕种,群众反映破坏耕地无法耕种的情况与事实不符。


     2021
923日早上10时,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洪良副局长组织执法股、耕保股、用途管制股、白沙镇人民政府李耕副镇长等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会,研判反映调爽东村红砖一厂挖土制砖,设备被拆除后造成不少于250亩地无法耕种的情况是否属实。经研判,举报人反映诉求不实。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现场航拍,作出地类现状说明,证实研判结果。2021923日,现场核查时,该砖厂已拆除,只剩下烟囱,厂区已长满杂草,经无人机查看,周边的农田有耕种,据当地镇、村介绍,该地方属于厚土村,周边的农田耕地也属于厚土村。旧砖厂旁边有一条公路正在建设。

     来信举报的内容,经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包案领导组织相关部门现场调查证实举报内容不属实,该砖厂已经荒废多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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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52

第二十六批86

蛋场港蛋场村

蛋场村,官长村直至到海联管区非法人员,在蛋场港沿海海岸把国防林也叫海防防护林百分之八十砍挖掉,全部变成漠水养虾场,从始以后蛋场港周边百姓饱尝污染恶臭味。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纪家镇包金村委会蛋场港海岸入陆1公里带,2021922日,在雷州市委冼戈常委牵头领导下,纪家镇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有关人员深入该举报点,实地核查了解情况。经核查,雷州市纪家镇蛋场港养虾塘涉嫌毁林案件,原虾塘主为周泰,于1997年将该地开发为虾塘,于2019年承包给现在经营者周腾龙经营使用,2020年周腾龙开始对原有虾塘进行改造扩建,经现场遥感矢量核查,遥测该涉案养虾塘、养虾场瓦屋、铁棚工场及堆放养虾设备场地总面积为20.87亩,其中涉及纪家镇北仔村委会地籍号440882008015000103333,地类为非林地,面积为19.28亩;涉及纪家镇北仔村委会地籍号440882008015000100401,面积为1.59,地类为乔木林,林种为一般用材林,优势树种为木麻黄,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因现场已无明显的毁林现场证据,根据该涉案养虾塘及养虾塘附属设施位置对比遥感影像图,该涉案现场由4口养虾塘改成现在的6口养虾塘,其中扩建养虾塘塘堤毁坏了约4米宽,180米长,面积为1.08亩,地类为非林地;在建养虾场瓦屋、铁棚工场及堆放养虾设备场地毁坏1.59亩的林木,地类为乔木林(商品林地)。养虾塘及养虾塘附属设施扩建,疑似有少量毁林,养虾场排放的水对林木有一定的伤害。

纪家镇经会同各单位对群众诉求问题进行调查核查,养殖户是在2020年开始对原有虾塘进行扩建,在扩建过程中占用了少部分路道及林地,经核实,虾塘扩建占用路道约4米宽,180米长,面积为1.08亩,地类为非林地;建养虾场瓦屋、铁棚工场及堆放养虾设备场地疑似毁坏1.59亩的林木,地类为乔木林,林种为一般用材林,优势树种为木麻黄,森林类别为一般商品林。针对该违法行为,纪家镇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养殖户扩建占用路道约4米宽,180米长以及建养虾场瓦屋、铁棚工场及堆放养虾设备场地疑似毁坏1.59亩的林木要折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原状。鉴于违法用地的问题,纪家镇执法部门已于925日正式发出拆除告知书,要求养殖户在15天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土地原状,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整改完成,纪家镇将联合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将其违法建筑进行强行拆除。

2021930日正式送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在15天内自行拆除地上附着物恢复土地原状,于20211028日当事人周恒辉、陈义、王伍等人全部自行拆除孵化养殖棚、集装箱、铁棚屋及硬底化地板等地上附着物,纪家镇于2021113日派出规划、执法、农办同志到现场清理杂物进行翻耕犁地,并全部种上木麻树黄树苗。

以上违法占用林地整改完毕,为确保种植树苗的成活率,纪家镇还继续派员淋水跟踪,并防止违法占用行为再次出现。

纪家镇将联合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和雷州市林业局对该处毁林情况进行立案查处,将继续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加强林地巡查监管。同时联合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对养虾场废水排放进行整治,保护生态环境。

已办结


部分属实

53

第二十七批146

沈塘镇黄桐村古窝坡

反映遂溪县城月镇文章西村某承包商在村民生活区的争议土地建猪场,养猪场的建设没有经过任何环保评估,对该村的居住环境,生活水源,空气将造成严重污染。

     经现场调查并查阅网上相关注册信息,得知该养猪场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遂溪喜猪乐牧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李汉生,注册地址为遂溪县城月镇文章西村案山坡,与雷州市沈塘镇黄铜村土地边界相毗邻。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已部分建成,猪舍有生猪存栏,暂未发现有养殖污水排放至沈塘镇黄桐村,在黄桐村村庄内也暂未闻到猪场气味。鉴于该养猪场注册地址为遂溪县,经与遂溪县有关部门人员共同研判,决定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对该养猪场的有关生态环境问题进行调处。


针对以上调查情况及共同研判后,该猪场生态环境方面问题交由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调处,雷州分局积极配合。沈塘镇积极化解群众矛盾纠纷:913日,黄桐村村民代表、族老等人自愿签订了协议书。919日在沈塘镇举行黄桐村与文章西村“携手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片”签约仪式,正式启动跨县共建美丽乡村示范片和农村基层治理示范点。930日遂溪喜猪乐牧业有限公司(猪场方)同意签订了《谅解书》。针对20201228日,黄桐村向湛江书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土地争议问题提起诉讼的问题,黄桐村正式于20211021日向湛江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撤诉申请书。113日黄桐村创建美丽宜居乡村工作正式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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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54

第二十七批245

附城镇城东村文化楼

湛江市雷州市附城镇城东村文化楼往南田路100米有个石灰加工点,使用手扶拖拉机的机头进行生产,产生噪声和粉尘对周边村民造成污染。已存在10多年,多次反映都没有得到处理。

经查,该石灰油加工点系附城镇城东村委会村民符明聪所有,1995年起在此地搭建简易棚开展石灰油加工经营活动,当时周边均为空地,尚未建筑居住房屋。1999年该石灰油加工点登记办理企业名称为“明聪石灰油加工厂”的企业登记证书,2009年村民符明聪拆除简易加工棚屋并在原址建筑2层楼房,在楼房1层继续进行石灰油加工经营活动。但该加工点一直没有更新相关登记证书,也没有按照最新加工企业经营要求,办理工商部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等。目前该石灰油加工点属无证经营,日常经营生产活动所产生噪音、粉尘严重影响周边住户正常生活。信访件反映产生污染问题属实。

目前雷州市附城镇已联合雷州市市场管理监督局对该违规加工点依法关停并对生产器械进行查封,同时对加工点业主进行思想教育,明确告知在居民区从事该类存在噪音、粉尘污染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危害,建议业主符明聪另寻位置完善相关工商手续并按照环保要求改进生产设备与工艺后依法依规生产经营。该石灰油加工点生产设备已拆除。

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无证经营场所巡查工作,引导群众从事合法合规生产经营,认真倾听群众呼声,秉承“始于群众需求,终于群众满意”的工作理念。

已办结


部分属实

55

第二十八批20

杨家镇安榄村委会村

来信举报雷州市杨家镇安榄村委会村霸强占十三生产对农田约8亩,养鸡多年,严重污染环境。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安揽村委会省道373线顺德家具城旁边。2021924日,杨家镇会同市有关部门深入该举报点,进一步经实地调查,该举报点总面积1.9亩,其中旱地1.34(属于耕地),林地0.46亩,公路用地0.1亩。该地块为安揽村十二队村民王俊德自围地,用于林下养鸡,存栏规模约80只,大小参差不一;地面建有1个约20平方活动板房、2个约30平方的鸡棚和铁栏门等简易养殖设施;其本人在1.34亩旱地里零星种植树木。

据走访查实,该地块土地属于安揽村十二队集体土地,较为贫瘠,多年无人耕种导致搁荒闲置,十二队村民王俊德于2019年利用简易设施私自围起来进行养殖,期间也曾有个别村民反映过情况,杨家镇综治部门和村委会多次到现场劝解,王俊德本人多次承诺自行拆除,杨家镇本着以人为本和维护基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处理原则,一直预留宽裕时间给其自行处理,截至目前其暂未按照承诺妥当处理。

2021924日,雷州市政府副市长何润华同志及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农业局等单位到现场指导整改工作。杨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动真碰硬解决问题。

一、924日,杨家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梁张照同志为总指挥、杨家镇长杨炳坚同志为副总指挥的整改工作小组,召开了由杨家镇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涉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整改研判会,制定了整改方案,按职责分解整改任务。二、为了防止对待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一刀切,粗暴整改,给群众造成过大损失,杨家镇党委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宗制定整改方案,要求该地块不能再养殖,现在已放养的农鸡给15天时间转卖或转养(即1010日前清理完存栏鸡),1012日前清理养殖设施和砍伐掉零星的树木恢复地类原状并在1030日前实现耕地复耕复绿(初步计划种植香蕉)。

目前,该地块已进行复耕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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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56

第二十八批22

英利镇三元村

来信继续投诉英利镇政府处理督察案件无力。我们投诉要求把从外面运来填田的红土运走(原田里是黑土),但他们只叫钩机稍稍推平,在红土上面播种,就是“复耕”了。红土一粒都不运走。这两亩田永远变成了200亩连片田中的山包,原生态破坏了。

接到本转办件前,雷州市于2021920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四批142号转办件反映“雷州市英利镇三元村前连片200多亩永久水田中2亩多永久基本田非法变更为建设用地(已报、未批),在农田里填土,搞建设筑屋”问题。雷州市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核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021920日现场核查结果为:雷州市英利镇三元村前永久基本农田中确实存在临时的建筑物(一座12平方米的农业生产看护房、一幢可移动的10平方米抽水泵灌溉房),但是符合相关农业生产的用地标准。另外,当事人邓兴东铺设0.68亩碎石路面涉嫌违法违规的用地行为,但暂未发现雷州市英利镇三元村前连片200多亩永久水田中2亩多永久基本田非法变更为建设用地的情况。雷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第二十四批142号转办件处理结果为:2021920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向英利镇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尽快对雷州市英利镇三元村违法用地依法查处的函》。当天,英利镇政府要求该承包户邓兴东在两天内自行拆除供水泵房超层部分,同时清理完铺设在地面上的碎石,恢复该区域原有样貌,并及时复耕种植。2021921日,邓兴东已清理完路面碎石,并种植上了玉米、黄秋葵等农作物。
接到本转办件后,经2021924-26日现场再次核查,群众反映的土地原是低洼积水地方,对耕作非常不利,前几年承包方运来红土填了八十多平方,红土地比较肥沃,可用于种植粮化作物。现承包方已种上玉米和蕃薯,并没有破坏原生态。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承包方曾运来红土填了八十多平方米,并种上农作物。但没有破坏生态,未发现英利镇政府处理督察案件不力的情况。

雷州市农业农村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英利镇政府等单位于2021924-26日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再次核查处理,已清理完铺设在地面上的碎石,恢复该区域原有样貌,并复耕种植。

一、进一步加大保护基本农田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基本农田的保护意识。二、加强沟通协调,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的用地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加强辖区内土地监管,严控土地用途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土地行为。

已办结


部分属实

57

第二十八批133

杨家镇扶桥东村

实名再次举报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不法分子非法挖六亩多的基本农田为水塘养值鱼,举报后得到非常好的处理。填水塘恢复基本农田的原形,但有一部分没处理,损坏树林建鸡棚,养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还得不到合理处理。

接到本转办件前,雷州市于2021911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五批154号转办件反映“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部分村民勾结外面黑恶势力非法强占本村林地和基本农田共三百多亩。现在把六亩多的基本农田挖成水塘,养殖鱼和鸡、鸭子,水塘长期聚水恶臭,鸭子瘟疫给本村带来空气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我做为一名本村百姓向中央督察组举报,希望能得到合理解决。”问题。雷州市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核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杨家镇政府于2021912日排干水塘中的积水,清理水塘里养殖的鱼,拆除水塘边闲置铁棚,恢复3.15亩水田原状。
接到本转办件后,经2021924日现场再次核查,群众反映的鸡棚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现存栏200只鸡。杨家镇政府在第十五批154号转办件调查处理过程中,本着以人为本的处理宗旨,尽量减少群众损失,暂未立即拆除其鸡棚。另外,经雷州市公安局再次组织警力进行核查,未发现不法分子非法强占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土地及非法挖六亩多的基本农田为水塘养殖鱼等情况。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群众反映的鸡棚占地约30平方米,现存栏200只鸡。杨家镇政府要求业主限期清理存栏鸡只,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地类原状并完成林地复绿工作。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东坑岭,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8128日与扶桥东村村民小组签订承包合同,租赁期限25年,总面积0.219平方公里(328.5亩)。在2021924日,杨家镇会同市有关部门深入该举报点,进行核实情况,经实地调查,目前承包方主要利用东坑岭部分林地经营林下散养农家鸡,还没自行清理养殖鸡棚。

2021924日,雷州市陈丹踪副市长率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到现场督办整改工作,要求杨家镇政府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妥善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抓好该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当天,杨家镇政府要求业主于15天内转卖或转养现存栏的鸡,于1012日前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地类原状,并在1030日前完成林地复绿工作。

2021924日副市长、公安局长何润华立即指示公安局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小京组织公安局治安大队及杨家派出所警力积极会同市相关职能部门在对第十五批154号转办件核查情况的基础上,再次开展核查工作。相关处理情况如下:

(一)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公安局扫黑办没有接到经上级部门流转或群众直接举报的关于杨家镇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的涉黑涉恶线索。

(二)经公安局指挥中心接警台核查,2018年以来(截至2021924日),共接报杨家镇扶桥东村相关警情7起,其中涉土地纠纷类2起,但没有接报涉黑恶势力非法强占本村林地和挖掘六亩多的基本农田为水塘养殖鱼的情况。

(三)经雷州市杨家镇派出所核查,该养殖场承包方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本镇辖区生产经营期间,没有发现有暴力威胁、非法强占、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的案件发生。且该公司在承包该土地时,是经当地村委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代表表决同意,故暂无证据指明存在勾结黑恶势力的行为。同时,也没有接到村民向派出所反映过有不法分子强占土地的情况。

2021924日,雷州市副市长陈丹踪同志及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农业局等单位到现场指导整改工作。雷州杨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动真碰硬解决问题。一是924日,杨家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梁张照同志为总指挥、杨家镇长杨炳坚同志为副总指挥的整改工作小组,召开了由镇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涉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整改研判会,制定了整改方案,按职责分解整改任务。二是为了防止对待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一刀切,粗暴整改,给群众造成过大损失,杨家镇党委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宗制定整改方案,要求该地块不能再养殖,现在已放养的农鸡给15天时间转卖或转养(即1010日前清理完存栏鸡),20211012日前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地类原状。

目前水塘已全部复垦,由于时令问题还未种植作物;经进一步核查,在林地养鸡行为实为养殖户散养农家鸡行为,并非规模化养殖,不涉及土地变更问题,此交办件达到办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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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58

第二十八批141

覃斗镇后洪村

广东画景饮料有限公司长期无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偷采国家矿产矿泉水资源并在农业生产用地上建厂生产销售矿泉水,长达8年多之久,同时为了一已自私砍伐防风林,侵占海滩涂建筑防浪建筑物,推填农田砍伐树林。

经实地核查并调查取证,广东画景饮料有限公司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取水许可证、矿泉水探矿权、采矿许可证。该公司取得原湛江市国土资源局和原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用地审批,厂区范围在征地红线内,不存在侵占海滩涂建筑防浪建筑物,不涉及基本农田,不存在推填农田。该公司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成绿色矿山企业,不存在私砍破坏防风林。

2021925日,按照雷州市委罗珩常委的批示,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雷州市农业农村局、覃斗镇政府到现场调查案件情况。在经实地核查并调查取证后,综合所调取的全部佐证,群众反映情况均不属实,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要求广东画景饮料公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做好相关工作。近段时间自然资源局包案领导和相关人员到现场巡查3次,都未发现信访人所反映的同类问题,且企业也主动作为,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处理企群关系。20211014日,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未发现侵占海滩涂建筑防浪建筑物和推填农田砍伐树林。

一、加强法制宣教工作。针对后洪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进行解惑释疑,对他们强化法制教育,让他们知法守法,依法支持企业建设,构建和谐的群企关系。
二、加强监督管理。会同覃斗镇人民政府、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企业监督管理,增强企业经营的自律意识,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已办结


不属实

59

第二十八批250

龙门镇土地坑村

广东省湛江市雷州市龙门镇土地坑村的垃圾池建好至今已经将近四年,计划是由政府定期派车到基层各乡村回收垃圾再进行集中填埋处理,但是除了垃圾池建好后仅仅有一次是按计划进行,之后至今垃圾池的垃圾都是由村委会相关人员就地露天焚烧,由于垃圾池仅靠G15高速公路,且位于高速公路与村民居住区的上风,焚烧垃圾产生的大量浓烟随风飘到高速公路上,影响过往高速行驶车辆行车安全,由于焚烧的垃圾里面有废塑料与泡沫等,产生的有毒浓烟会飘到村民居住区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龙门镇后排村委会土地坑村口处。后排村委会土地坑村位于龙门镇北边,户籍人口约200人,常住人口约80人。龙门镇政府为了解决土地坑村生活垃圾收集问题,于2017年在该村口路边建设一个36平方米的生活垃圾池,距离村住宅区180米,该垃圾池运营方式为日产日清,村保洁员早上运来垃圾临时存放,傍晚全部转运到村委会垃圾转运站。龙门镇主要领导现场调查时,该垃圾池仅存放少量的垃圾,且大部分为树叶和杂草,未发现废塑料与泡沫。经询问土地坑村保洁员,了解到由于该村常住人口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少,垃圾多为树叶、杂草,村保洁员为图方便,偶尔会有焚烧垃圾的现象,不燃烧废塑料与泡沫,且垃圾池距离村住宅区远,未收到过关于村民身体不适的述求,焚烧垃圾不会产生大量浓烟,不会影响过往高速行驶车辆行车安全的现象。

2021924日中午,接到转办件后,在雷州市委冼戈常委带领下,雷州市龙门镇政府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迅速会同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到现场进行实地核查并在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方法,部署整改工作。冼戈常委指示龙门镇政府要做到日产日清土地坑村垃圾池的垃圾,不再允许垃圾焚烧的现象。龙门镇政府根据市委常委冼戈的指示,组织土地坑村的保洁员第一时间清理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并在土地坑村垃圾池旁边设立禁止焚烧垃圾的警示牌,批评保洁员不主动积极转运垃圾行为,要求村保洁员做好每天转运垃圾池的生活垃圾到村委会的垃圾转运站,再由龙门镇政府将垃圾转运到新的镇圩垃圾转运站。龙门镇政府将督促后排村委会干部做好关于禁止焚烧垃圾的宣传及监督工作,确保不再出现焚烧垃圾的现象。
雷州市住建局要求村委会干部和该村保洁员要立行立改,生活垃圾要做到日产日清,且今后不得再焚烧落叶、树枝和垃圾,特别是不准焚烧生活垃圾,并要求在垃圾收集点旁,要树立一个严禁焚烧垃圾的告示牌,以时刻告示保洁员和村民。

(一)落实问题整改。雷州市龙门镇将根据市领导指示要求,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按质按量落实土地坑村垃圾池的垃圾转运工作,确保不再出现焚烧垃圾的现象。
(二)强化宣传引导。雷州市龙门镇将积极开展《广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相关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横幅、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生态环保工作,让更多的村民知晓就地焚烧垃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从而提高村民不焚烧垃圾的自觉性。
(三)完善长效机制。雷州市龙门镇将进一步深化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村级环境保护日常监管的属地责任,督促各村委会举一反三,加强对村保洁员的监管,做到每天转运垃圾池中的垃圾,杜绝就地焚烧垃圾的现象。

已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60

第二十八批312

西湖街道一横路西湖水库

雷州市县区(县与县)客运车、农村客运车、市区公共汽车均安装有高音高分贝喇叭,在城区不分路段不分时段,随意任性鸣按喇叭,我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一直得不到解决。同时,雷州市西湖大道一横路西湖水库段每晚为摩托车赛车场所,摩托赛车飙车高噪音成为城市扰民新节奏,噪音之巨大,让人无法入睡,恶梦偏偏,沿街街道居民苦不堪言。

经调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有:
在城区不分路段不分时段,随意任性鸣按喇叭;部分城区公共汽车装有高音喇叭。
不属实有:
雷州市县区(县与县)客运车、农村客运车安装有高音高分贝喇叭。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区以及西湖大道一横路西湖水库段。同时,经排查,雷州市县际客运班车、农村客运班车所安装喇叭符合规定,但城区公交车共有67辆安装高音喇叭,并且部分驾驶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在城区驾驶过程中,存在不分路段不分时段,随意任性鸣按喇叭的现象。
另外,经过现场蹲点及跟踪调查,发现近几天有2批次约10辆摩托车在雷州市西湖大道一横路西湖水库段集结,有组织地在雷州市区内骑行,骑行路线基本为经夏广路、财政局、樟树湾后,再经碧桂园或西湖大道折返集结点。经查,该骑行活动疑似本地的摩托车爱好者小团体组织,参与的均为大动力摩托车(全部有牌有证),骑行过程中车速不快,但确有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目前,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在拟定计划对该情况作进一步查处。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群众反映的“雷州市城区公共汽车安装有高音分贝喇叭、西湖大道一横路西湖水库段每晚有摩托车集结,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属实,但未发现群众反映的“西湖大道一横路西湖水库段每晚为摩托车赛场所”的情况。雷州市公安局开展查处客运车及城区公交车随意任性鸣按喇叭专项行动。

收到转办件后,雷州市交通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成立工作专班开展高音喇叭排查拆除工作。经排查,雷州市县际客运班车、农村客运班车所安装喇叭符合规定,城区公交车共有67辆安装高音喇叭,926日,雷州市交通局领导亲自带队去公交车停车场,现场监督公交公司拆除高音喇叭,确保全部拆除,926日下午,67辆公交车高音喇叭已全部完成拆除。
    2021
924日起,雷州市公安局开展查处客运车及城区公交车随意任性鸣按喇叭专项行动,每天安排警力30人次加强对雷州市城区道路鸣按喇叭的整治工作,每日劝阻客货车随意鸣按喇叭10多起。同时,多次走访客运企业及公交车公司,要求加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不能随意任性鸣喇叭,影响市民的生活环境及交通秩序。另外,雷州市交警大队已根据改装摩托车在街面行驶速度快、拦截难的特点,落实以下措施:一是成立了以雷城、机动中队为主的专门整治组;二是加强在西湖一横路和红绿灯路段的执勤执法;三是跟踪伏击,加大改装摩托车在街面行驶噪声扰民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无证驾驶者一律行政拘留;四是利用早晨、中午和晚上时间,加强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的排查,对非法改装的摩托车进行查扣。
    2021
103日晚,雷州市公安部门交警大队组织对涉嫌噪音扰民的摩托车飙车行为进行查处,查扣3辆改装摩托车的飙车行为,有力震慑了飙车违法行为。整治后,经巡查,目前城区没再发现有飙车行为。
   2021
926日,雷州市交通局派出工作人员到雷州市公交车停车场,现场监督公交公司拆除高音喇叭。当天下午,67辆公交车高音喇叭已全部拆除。

下一步,交通局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并根据上级部门工作安排,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公安部门相关工作部署,继续开展营运车辆噪声污染治理工作。
一、雷州市交通局委托机动车检测机构对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开展达标车辆核查工作,其中的喇叭噪声限值列入核查内容,对不符合达标车辆核查要求的车辆,严禁进入道路运输市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二、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问题专项行动,组织雷州市交警、巡警、刑警和城区派出所等公安力量进行研究部署,多警种配合,利用大数据平台布控查缉,加大整治力度,全力实施打击整治随意任性鸣按喇叭、改装摩托车在雷州市城区飙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城区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三是雷州市交通局举一反三,加大文明出行的宣传力度,提高雷州市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噪声污染防治意识,促使驾驶员养成良好驾驶习惯,减少机动车的环境噪声污染。

已办结


部分属实

61

第二十八批315

纪家镇锦盘村

纪家镇锦盘村村中多处建有养猪场,人畜同居,臭气连天,粪便直排,由于长期养殖造成邻近村民饮水现成隐患,无法饮用,严重影响我们村民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

经调查,转办件中反映的多家养猪场均位于雷州市纪家镇锦盘村村边,2021924日下午,雷州市委李小军副书记牵头市环保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及纪家镇等单位到纪家镇锦盘村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纪家镇锦盘村村边有7家养猪场,距离居民住宅最近的养猪场有约150米远,皆属于规模化以下的农村散养户,不属于需要办理环保手续的建设项目。7家养猪场中,3家为空栏已不再养殖,4家还在养殖。4家还在养殖的养猪场分别是:黄碧英养猪场,存栏仔猪40头,母猪5头,共计45头,该猪场建有防渗透的养殖废水暂存池,废水及猪粪经处理后用于灌溉施肥;陈立忠养猪场,存栏仔猪4头,母猪6头,共计10头,该养猪场建有化粪池,养殖废水及猪粪经处理后用于灌溉施肥;黄小丽养猪场,存栏共约200头猪,该猪场建有防渗透的养殖废水暂存池,暂存池用水泥板覆盖,养殖废水及猪粪经处理后用于灌溉施肥;陈妃专养猪场,存栏共约300头猪,该猪场建有防渗透的养殖废水暂存三级池(一级发酵,二级沉淀,三级为积液池),三个池都用黑膜覆盖,养殖废水及猪粪经沉淀后由运输车运往果园灌溉施肥。检查时,在猪场周围闻到轻微臭味,现场未发现有废水外排。

2021924日,在雷州市委李小军副书记的牵头组织下,纪家镇党委陈冠锋书记带领农办和执法办相关人员联合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到纪家镇锦盘村涉案养猪场现场调查处理,并现场责令养猪场经营者对猪场加强监管,完善废水治理设施,确保废水综合利用,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不得再买入新猪,并要求所有禁养区内的养猪场在3个月内搬迁、关闭并拆除所有违法建筑物,否则纪家镇将联合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和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依法予以搬迁、关闭、拆除或强制拆除。同时纪家镇已确定该案包案领导为镇人大副主席陈成同志,农办和执法办配合办案。2021926日,纪家镇农办联合执法办到纪家镇锦盘村正式送达整改通知书到养猪场,要求所有养殖户是养殖废水及猪粪都不得外排,而且所有在禁养区内的养猪场要在3个月内搬迁、关闭并拆除所有违法建筑物。目前锦盘的养猪场已自行拆除一处,其余的2处养猪场都已加强监管,确保废水综合利用,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并且都承诺在1225日前拆除完毕。

下步,纪家镇由陈成副主席带领农办和执法办加强对北和镇辖区内养猪场监管,并对辖区内所有养猪场进行全面排查,要求纪家镇辖区内所有养猪场都依法经营,切实消除环境隐患。同时,建立长效巡查机制,举一反三,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62

第二十八批316

唐家镇坡边村

现举报以唐家镇坡边村村民陈某为首的黑恶势力,在唐家镇黎家水库堤坝前林地私造“小水库"20亩,非法霸占,长期养殖,造成生态破坏严重,在私人“小水库”周围附近多处建厂,燃烧不明物品,臭味连天,严重污染环境。

属实有:
一是群众反映的在私人“小水库”周围附近多处建厂情况属实,经现场调查,池塘周边建有木板厂(试运行),混凝土预制厂、木皮厂。
不属实有:
一是群众反映的“以唐家镇坡边村村民陈某为首的黑恶势力”情况不属实,举报所指的陈某应指池塘养殖户陈某,唐家镇坡边村委会坡边村人,现不能证实其为黑恶势力。
二是群众反映的唐家镇黎家水库堤坝前林地私造“小水库”约20亩,非法霸占,长期养殖,造成生态破坏严重问题不属实,水库堤坝前的原是水田(“三调”为坑塘水面),不是林地,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测绘面积为62.7亩,与20094月纪家发包给职工周林的65.9亩基本一致,这与群众反映的私造“小水库”约20亩不相符。202011月被陈石培转包经营,并非其本人私造和非法霸占,通过现场调查,目前池塘主要用于养殖鱼、鳖,池塘周边没发现其他污染物,池塘无污水直排现象,未见对周边生态造成严重破坏。
三是群众反映的燃烧不明物品,臭味连天,严重污染环境情况不属实,木板厂正在试运行,混凝土预制厂和木板厂处于停产状况,经现场调查核实周边工厂目前没有燃烧不明物品,现场有轻微的焚烧气味,但不浓烈,没有臭味,应是关停的烧树皮做碳粉生产线残留的渣土散发出来的余味,并未造成严重污染环境问题。
经现场调查,群众投诉所指的黎家水库堤坝前“小水库”,实为坑塘水面,面积约60亩,位于黎家水库堤坝前西北面,距离水库堤坝约30米,与北面的坡边村直线距离1.2公里,6米宽的426乡道从坑塘与堤坝中间穿过。该坑塘原地类为一般水田(“三调”调整为坑塘水面),所有权属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纪家林场分公司(以下简称纪家林场),因低洼沼泽,2004年后逐渐积水成塘。20094月,纪家林场与周林签订《雷州林业局土地经营责任书》,将该坑塘发包给职工周林养殖经营,经营期限从200941日至202141日止。该坑塘几经转包经营,2020 11月起由坡边村村民陈石培养殖鸭、鱼、鳖。2021727日,有群众在广东智慧河长平台公众号上投诉该坑塘养鸭污染环境。经市河长办督导,唐家镇政府于828日取缔养鸭场,拆除鸭棚,清理周边环境和沟渠。目前,该坑塘已不再养鸭,专门养殖鳖和鱼(鱼供鳖食用)。池塘周边用高60厘米的铁皮围护起来,塘中4台供氧机在运转。
又查,池塘周围建有木板厂、混凝土预制厂、木皮厂等。木板厂位于池塘西边,占地面积约40亩,地类为规划建设用地。木板厂现址原是坡边村村民陈石培经营的非法洗砂场,2020714日被市委暗访组发现黎家水库周边存在禽畜养殖和非法冼砂问题,715日唐家镇政府依法取缔该洗砂场。洗砂场现已转包给吴建荣(福建人)经营木材加工(仍在建)。水泥板预制厂位于池塘东边,占地面积约13亩。该厂全名为湛江市雯隆养殖设备有限公司,法人为郎伟锋(河南人),20211月办理营业执照,主要生产经营猪栏水泥板,2月开工,4月份因猪价下跌而停产至今。现场有闲置的水泥罐、模具、拖车等。木皮厂位于池塘东北面,占地面积约30亩。该厂全名为湛江佳阳贸易有限公司,法人为时步根(江苏人),202012月办理营业执照,因疫情影响停产4个月。现场有成捆堆放的树皮木渣。该厂旁边原有一间轮胎炼油厂,已于2020715日经唐家镇政府与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执法依法拆除取缔,现场有5口废弃的储油罐和洗砂机等设备,仍留有轻微的焚烧气味。附近原有一个烧土点,也于2021720日依法取缔了烧土生产线,现场仍留有少量渣土。

2021924日,雷州市唐家镇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4X2GD202109190002号转办件,雷州市唐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根据雷州市分管领导黄文驹副市长的批示要求,第一时间落实领导包案并成立工作专班。

   2021924日下午,雷州市唐家镇主要领导会同雷州市水务局、雷州市市河长办、雷州市水政监察大队、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到投诉点现场核查,走访村干部、群众了解情况,共同研究案件的办理。

2021925日下午,雷州市黄文驹副市长牵头组织雷州市水务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唐家镇主要领导到投诉点现场督导。黄文驹副市长要求唐家镇务必对池塘的养殖方式与周边厂区的生产经营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加强监管,防止因养殖生产引起环境污染问题。目前已将池塘周边的废弃设备,生活垃圾、残渣、渣土、杂物彻底清理。

     经雷州市河长办督办,唐家镇政府已在715日依法取缔该洗砂场。828日取缔养鸭场,拆除鸭棚,清理周边环境和沟渠。轮胎炼油厂于2020715日唐家镇政府与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联合执法依法拆除取缔,现场有5口废弃的储油罐和洗砂机等设备,仍留有轻微的焚烧气味。附近原有一个烧土点,也于2021720日依法取缔了烧土生产线。2021109日下午,唐家镇由吴孟霖副镇长带队,组织唐家镇农业农村办、综合执法办、农业农村服务中心人员到达现场进行复查,该点已将烧土点整治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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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63

第二十九批81

企水镇郑家林场水库尾冲沟坑

举报企水镇郑家林场水库尾冲沟坑的大面积垃圾场问题。 20191月份开始,企水镇把整个村,港口、乡镇的所有垃圾每天用大车十多辆车运往郑家水库尾冲沟坑里倒填生活垃圾,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不停运垃圾,堆成一座座小山形成一条长垃圾带的大面积场地,有的分部垃圾用红泥土盖面上,大分部垃圾暴露在阳光长时间日晒雨淋作用下,产生的大量有害物,臭味直接影响周围环境,臭味还引来密密麻麻的苍蝇满天飞,这些苍蝇对周边几百亩荔枝果园开花时间花粉造成破坏。企水镇政府为了掩盖垃圾污染源,把部分红泥土盖在垃圾面上,为欺骗上级环保部门监督检查。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企水镇郑家林场水库尾,具体四至为:东至林地,南至冲沟,西至空地,北至道路,占地面积约4亩。
2021
926日,企水镇联合市住建局到涉案现场调查核实案件的情况,企水镇郑家林场水库尾垃圾堆积共约占4亩,垃圾堆放基本由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组成。该场地现比较平整,垃圾多被红泥土覆盖,四周环境相对整洁,边缘有些垃圾还未清理,冲沟有部分垃圾被雨水冲刷,堆放在石沟边缘。垃圾堆放于此地缘由,该垃圾转运场地为企水镇临时转运点,20191月由于企水镇原垃圾转运站进行改造,考虑到生活垃圾雷州又未能全部接受,故企水镇区及个别邻近村庄临时将部分生活垃圾转运于此,企水镇也多次进行清理,大部分垃圾及时转运清理,剩余少部分垃圾就近堆放,形成了目前垃圾堆积情况。

企水镇分管规划工作人大主席孙丙乔带领相关工作人员全面落实本项工作,927日,铺设石子道路,做好垃圾运输的准备条件工作,928日起,全面清理表面垃圾,企水镇通过机械挖填、人工清理、车辆转运等多种方式对垃圾点表面进行清理,处理过程中将垃圾进行分类处理,根据垃圾类型进行无害化处理,同时严格管控运输过程。运输车辆及人员要具备相关资质,同时对车辆进行全程盖网,避免运输车辆沿路抛洒。截至目前,共清理了三分之一垃圾,由于垃圾处理厂不接受垃圾收入,垃圾清运工作暂定。     2021926日雷州市住建局给企水镇发出《整改意见的函》后,企水镇政府立即召开会议成立工作专班和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措施组织人员、调度机械等设备马上行动起来,清理乱堆乱放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目前,清理工作正在进行中。

2021118日,雷州市住建局又再次给企水发出书面整改通知,督促企水镇在12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一)全面清理:目前雷州市人民政府正在与雷州市垃圾处理厂进行洽谈,待雷州市垃圾处理厂接收垃圾,企水镇加大力度将剩余垃圾全部清运完毕。同时确定整治方式,对土壤进行改良,并进行复耕复绿等工作。
(二)企水镇要加强常态化巡查执法监管力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郑家林场冲沟坑再倾倒垃圾的事情发生。

阶段性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64

第二十九批129

西湖五横路

海山酒家、小兵湘菜馆等多家大排档产生的油烟异味对周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

     经查,群众反映的海山酒家、小兵湘菜馆等大排档产生的油烟异味,由于这些大排档没有安装整流排烟系统,导致产生的油烟向居民生活区排放,对附近的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
    2021
925日下午14时左右,雷州市城综局根据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批示要求,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初步调查核实情况。
经现场调查了解,该案涉及的新城海山酒店位于雷州市西湖五横路212329号铺面内,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雷州市新城海山酒家,类型为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时间为2018914日,目前经营者为黄寿祝,该酒店21号铺面为5层楼建筑,23号铺面为3层建筑,经营场所面积总计约为1100平方米,持有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主要经营范围为中餐类制售、零售预包装食品以及散装食品。经现场勘察,涉案酒家位于21号铺面一楼的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及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直接通过居民楼油烟管道向空中排放,并未对周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雷州市城综局当场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经现场调查了解,该案涉及的小兵湘菜馆位于雷州市西湖五横路29号铺面二楼,营业执照登记名称为:雷州市小兵湘菜馆,类型为个体工商户,注册时间为2020512日,目前经营者为颜小影,该酒店铺面一楼为洗车店,二楼为餐饮店,经营场所面积总计约为300平方米,持有的《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主要经营范围为中餐类制售、汽车美容服务、零售、烟草制品。经现场勘察,涉案酒家厨房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及未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直接通过居民楼油烟管道向空中排放,并未对周周边居民产生严重影响。雷州市城综局当场开具《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整改。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

  925日,收到群众的反映后,雷州市委书记张仁建在新城街道党工委书记邓广杰、人大常委会主任邓春等的陪同下,现场对海山酒家、小兵湘菜馆等大排档进行了考察,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各大排档当场提出了整改的意见及措施,并勒令各大排档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整改。
9
27日,按照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指示,海山酒店、小兵湘菜馆等大拍档购买来环保的整流排烟系统,进行安装完毕,产生出来的油烟经过系统过滤再排放,不再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还居民群众一个干净整洁的环境。
2021
925日下午17时左右,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率队到现场督导整改,要求酒家业主在经营好餐饮业务的同时,处理好油烟异味,不能影响到群众的生活;各有关单位要认真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绝对不能回避、不能推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折不扣地完成交办案件整改工作。当即,雷州市城综局根据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指示要求,迅速开展工作,组织下属单位——雷州市市容大队联合雷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城街道办等单位进行现场执法,针对调查情况,雷州市城综局对新城海山酒店、小兵湘菜馆发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业主5日内安装符合标准的油烟净化设施。
9
29日,新城海山酒店定购静电式餐饮业油烟净化设备已到酒店,目前正在整改安装,并向城综局提供油烟净化器检查合格证和检测报告。
9
29日,小兵湘菜馆已提供购买静电光解复合式油烟净化器检验合格证、检测报告、物流运输流程截图。承诺收到油烟净化器后立即进行整改安装。同时,城综局和相关单位将按照市委张仁建书记的要求,全面督促、跟踪、落实业主的整改工作,在202193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
10
2日,雷州市城综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两家餐饮店已完成整改工作。      

下一步,继续跟踪监督好各大排档产生的油烟有没有再对附近居民的生活产生影响,确保居民的正常生活。城综局将持续跟进涉案业主的整改工作,安排执法大队每日检查涉案业主是否落实整改措施,如发现仍存在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确保及时完成整改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增强联动协调,督促各餐饮店按照标准规范排放油烟,形成常态化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杜绝该类现象的发生。

已办结

基本属实

65

第二十九批167

附城镇徐马村

来信反映雷州市附城镇徐马村存在非法采矿破坏生态环境,破坏耕地,毁林采矿洗砂卖砂掠夺国家矿产资源的违法行为。雷州市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对此类违法行为屡禁不止,存在疑似走过场、徇私枉法、以权谋私等腐败现象。

经现场核查,该信件反映的问题位于雷州市附城镇徐马村民委员会西边林地,2021925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该举报范围,进一步实地调查,发现在该举报范围自然资源局多次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并处罚(20191231日、对当事人王中交在附城镇徐马村西边(雷州市财政局旁)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处罚50000元,202016日、对当事人徐马村委会在附城镇徐马村委会西边林地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移交线索到雷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及雷州市检察院;202167日,对当事人王学强在附城镇徐马村西边祠堂后面(即雷州市财政局后面)林地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处罚38000元)。2021520日自然资源局分别发函雷州市附城镇人民政府和附城镇徐马村村委会要求加强巡查监管工作。

在该举报范围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已多次对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查处并处罚(20191231日、对当事人王中交在附城镇徐马村西边(财政局旁)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处罚50000元,202016日、对当事人徐马村委会在附城镇徐马村委会西边林地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移交线索到雷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及雷州市检察院;202167日,对当事人王学强在附城镇徐马村西边祠堂后面(即雷州市财政局后面)林地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处罚38000元)。2021520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分别发函雷州市附城镇人民政府和附城镇徐马村村委会要求加强巡查监管工作。接到本转办件后,经现场排查未发现有新毁林盗砂行为。目前,涉及案件自然资源局已结案。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让群众意识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矿产资源。二是加强对破坏土地行为的监管。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防止类似行为再次发生,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发现一宗、严查一宗;三是加强与乡镇沟通衔接,要求乡镇加强巡查监督,对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

已办结


部分属实

66

第二十九批215

西湖水库库坝

雷州市西湖水库库坝下的运河两旁乱搭乱建严重。运河两旁建设卖鸡市场、 洗车场、仓库、修理厂,乱搭乱建铁皮屋等设施,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他们把鸡屎、死鸡、洗车污泥、污物等全部排放到运河里,严重污染水源、堵塞河道。

雷州市西湖水库位于雷州市城区,于19581月兴建,水库集雨面积8.23平方公里,校核洪水位20.25米(珠基,下同),总库容1765万立米;正常蓄水位19.0米,相应库容1394万立米;水库定权发证高程为 18.5米。设计灌溉面积3.5万亩,是一宗灌溉、防洪、发电等综合利用的中型水库。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的雷州市西湖水库坝下的运河,实指西湖水库灌溉渠道(放水涵至城角闸段),也称为西湖水库排水渠,全长400米,宽6米。渠堤脚外5米以内属渠道安全保护区范围。举报中提及的卖鸡市场、洗车场、仓库、修理厂均不在渠道保护范围内,属西湖街道办城角村集体土地。
(一)西湖水库排水渠左边(按流水方向)依次是宝之车美容维修中心、仓库、空地、西湖钱庄酒家,均距离排水渠10米以上,中间有条6米宽的市政道路。
宝之车美容维修中心占地面积约1亩,经营者谢日强,201715日办理营业执照,租用城角村村民土地搭建铁皮屋,主要经营汽车维修美容(含洗车)。洗车水通过埋设白色颜料管(直径240
)直排入渠道中。仓库、西湖钱庄酒家均已停业多年,仓库内主要存放木材、家具等材料,没发现有生活污水管道直通渠道。
(二)排水渠右边依次是聚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雷丰(雷顺)洗车场、驾校训练场、原卖鸡场(已取缔拆除),均不在渠道保护范围。

聚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者杨杰程,租用城角村村民集体土地,于2007年左右建设铁皮屋面积约800平方米,2019716日重新办理营业执照,现场调查时无法提供建设规划部门办理的相关报建手续,主要经营汽车维修服务。雷丰(雷顺)洗车场租赁土地面积约4000平方米,经营者黄才兆,2017510日重新办理营业执照,于2000年租用城角村村民土地,搭建铁皮屋约2500平方米,土建约600平方米,后于2020年续签土地租赁合同,建设时未在建设规划部门办理相关报建手续,主要经营洗车服务。洗车过程中产生的污水污泥通过沉淀池后排入渠道,少部分洗车、生活污水沿堤面流入渠道中。驾校训练场占地面积约7亩,没发现有生活污水排入渠道中。原卖鸡场占地约10亩,是一片空地。20215月市政府牵头组织雷州市城综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西湖街道办联合执法,依法取缔该卖鸡场,整体搬迁完毕,现已不再经营。城角闸右侧有一个铁皮屋,部分铁棚和围墙在渠道5米范围内,属违章搭建物。经统计,渠道两旁有排污口3处,其中宝之车美容维修中心、雷丰洗车场各1处,另外1处是市政排水道;在渠道保护范围内有违章构筑物1宗(属于水务部门管理整治范围内)。
      经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西湖水库库坝下的西沟泄洪道两旁,在西湖社区城角村土地范围内。该范围建有洗车场2(其中1间兼营修理)、汽车修理厂1间、家具仓库1间,均是用铁皮搭建的建(构)筑物,其中洗车场和汽车修理厂将污水排入泄洪道。该段泄洪道水体清澈,未发现异味。群众举报的原水库活鸡零售批发市场已于20214月份全面关停,于20216月份已全部搬迁,并拆除建(构)筑物,平整恢复了土地原状,现为空地未利用。群众所举报的该综上所述,群众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属实的有:雷州市西湖水库库坝下的西沟泄洪道两旁,建有洗车场2间、汽车修理厂1间、家具仓库1间,均是用铁皮搭建的建(构)筑物,其中洗车场和汽车修理厂将污水排入泄洪道。
不属实的有:群众举报的原水库活鸡零售批发市场已于20214月份全面关停,于20216月份已全部搬迁,并拆除建(构)筑物,平整恢复了土地原状,现为空地未利用,不存在“鸡屎、死鸡等排放到运河里,严重污染水源,堵塞河道”的问题。

       2021925日下午1508分,西湖街道办接到转办件后,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当天下午1545分,街道党工委书记组织街道办主任、分管领导、湖滨社区干部到现场初步调查核实情况。当天下午17时,市委书记张仁建同志带领市委常委冼戈同志、市委常委罗珩同志、西湖街道办党政主要领导,以及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城综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水务局等单位主要领导到现场督导检查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各职能部门、街道办要高度重视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工作,要加大力度,抓紧抓实整改工作,务必做到应拆除的依法拆除,应关闭的依法关闭,应整改的整改到位。
    9
26日上午,西湖街道办召开研判会,要求持续跟踪整改工作,按照张仁建书记的指示要求,务必整改到位。
群众诉求处理情况:926日下午,西湖街道办会同市城综局,约谈了以上洗车场和汽车修理厂的负责人,要求其在两天内抓紧着手解决污水排放入泄洪道的问题,否则将给予停业整改。其中雷州市附城镇宝之车美容维修中心已着手整改,并将排污管道封闭。其余的雷州市雷丰洗车场和雷州市聚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拟将污水引道排入市政排污管网,正在整改中。存在问题和困难:雷州市雷丰洗车场和雷州市聚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汽车修理厂)的污水排放口,位于我市市政排污管网的下游,线路长,交通不便,施工难度大。

20211110日,雷州市城综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排水渠两侧未发现溢水情况。

2021128日,雷州市城综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调查,宝之车美容维修中心与雷丰洗车场均已自行修建三级污水沉淀池,其中宝之车美容维修中心购买了污水净化设备,雷丰洗车场修建了过滤装置,将污水过滤净化后再次重复利用,剩下的少部分处理后残余的污水和淤泥由业主自行转运至市政污水管网。现场排水渠两侧未发现溢水情况。



1、雷州市城综局将加大宣传教育。积极开展卫生文明宣传教育,大力引导市民保持良好卫生习惯,提高环保意识,增强法律观念,维护好水环境。
2
、雷州市城综局将加强巡查整治。加大对渠道巡查监管,及时整治污水直排问题,消除污染源。全面实施城区沟渠综合整治,常态化开展沟渠清淤、清漂工作,保持渠道畅通、水面清洁。
3
、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西湖街道办将联合市相关职能部门,在辖区内进行全面排查,对存在的类似问题进行登记造册,加强各行业业务指导,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同时举一反三,以此为契机,联合各职能部门到各社区、各单位进行宣传和相关政策解读并建立长效巡查监督机制,压实相关责任人责任,不断巩固整改效果。

阶段性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67

第二十九批238

金川路

投诉23家没有环保资质企业,重金属硫化污水未处理直接排放,污染灌溉水源。


(一)雷州达盛门业不锈钢艺铝艺厂。雷州达盛门业不锈钢艺铝艺厂实为雷州市达盛门业有限公司,位于雷州市雷湖快线沈塘路段红绿灯西侧(劳生禅的房屋内),占地面积约800平方米,已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者为劳生禅,主要经营范围是加工、销售不锈钢门窗、铝合金门窗、厨具等,主要设备有切割机、压板机和电焊机。其加工工艺是:不锈钢或锌合金-切割-焊接-组装-产品,现场无硫化工艺,没有废水产生。
(二)皇士铝艺有限公司。皇土铝艺有限公司实为皇士铝艺有限公司,注册名称为雷州市金团金属装饰工程部,位于雷州市附城镇宾合村工业大道884号,占地面积约3亩,已取得《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金属门窗制作、金属焊接。原料是铝材,产品是金属门窗,主要设备有:铝材切割器、除油剂清洗池(三级清洗池)、焊接器及高效静电喷涂机。其加工工艺是:铝材-切割-焊接-除油-喷涂-组装-产品(铝门、铝窗和铝护栏)。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没有生产,棚内存放有金属门窗成品、铝材等。经询问该公司经营者刘青获知,该公司使用的涂料是粉剂,除油环节的除油水消耗变少或除油效果差后继续补充除油剂,除油池的废水不外排。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硫化工艺,没有废水产生,也没有群众反映的直接排入农业灌溉水沟、污染环境现象。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上述两家公司均属于“66.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项目类别中“仅切割、焊接、组装”类型,无需办理环评手续。

  2021926日,根据雷州市委书记张仁建同志的要求,雷州市委常委罗珩同志率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赶赴雷州市达盛门业有限公司和皇士铝艺有限公司进行督办核查处理。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督促涉案2家企业必须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在生产过程中要做好生产环境保护等工作。
雷州市达盛门业有限公司和皇士铝艺有限公司均未发现该公司有硫化工艺,没有废水产生。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举一反三,雷州市近期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依法查处。

已办结


部分属实

68

第二十九批254

纪家镇双水东村

来信举报雷州市纪家镇双水东村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正大猪场飘来的恶臭味影响了村民的生活。同时也反映雷州市政府对此案件一拖再拖的作风。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养猪场臭味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纪家镇双水村委会坡心村北边。根据调查了解到,该项目的名称实际为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纪家镇双水村生猪养殖项目),20208月,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取得该养猪场地块使用权,202010月,纪家镇同意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纪家镇双水村生猪养殖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环评于202156日经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为“湛环建[2021]34号”。项目总投资33702.47万元,环保投资1410万元,占总投资4.2%。项目占地面积125亩,设计建设年存栏0.8万头母猪、年出栏20万头商品猪。实际建成后规模为年存栏0.25万头母猪、年出栏7.50万头商品猪。
2021
830日,雷州市委书记张仁建同志牵头组织、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廉东、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有关领导以及纪家镇党委书记陈冠锋、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标等同志到双水村委会牧原养猪场现场调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根据双水村委会两委干部和群众反映,该养猪场的确存在无规律阶段性臭味散发问题。张仁建书记现场约谈了双水村委会牧原养猪场的负责人,张仁建书记强调,牧原养猪场一定要立即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的“纪家镇双水村委会牧原养猪场臭味散发”问题进行全方面的排查,并立行立改,整改完成。同时要求其以后要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对员工的专业素质培训。纪家牧原养猪场的负责人也现场表示,牧原养猪场臭味散发问题主要是因为除臭设备故障引起的,并承诺会立即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整改。
2021
97日,牧原公司委托第三方中鹏检测(深圳)有限公司,对养猪场四周的空气进行全面检测,检测结果全部达标。
2021
919日,雷州市委陈玉虹副市长在纪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标同志和雷州市环保局有关领导的陪同下,来到纪家镇双水村委会牧原养猪场实地调查群众举报的牧原养猪场臭味散发问题,发现现场已基本闻不到臭味,整改效果明显。陈玉虹市长强调,牧原集团一定要高度重视环保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臭味问题一定要立行立改,同时还要加强设备管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但是群众举报的正大的养猪场臭味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问题,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遂溪县河头镇虎溪村委会塘墩村,不在纪家镇管辖范围,望上级能把该问题同时反馈给遂溪县河头镇人民政府办理。

2021924日,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唐珊、纪家镇人大主席颜春晓、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纪家镇双水村生猪养殖项目)负责人到双水村委会召开群众座谈会,对群众宣传环保知识,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牧原公司负责人也表示,针对群众合理反馈的所有问题,牧原公司一定立行立改,尽其所能,全力做好整改工作。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纪家镇双水村生猪养殖项目进行臭味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味浓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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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69

第二十九批310

附城镇山柑小学后门(广朝北路)

来信举报雷州市附城镇山柑小学后门(广朝北路)存在乱搭乱建、连晚赶工建设铁皮房的现象。路两旁违建铁皮房约有20亩,把违法搭建好的铁皮房租赁给他人乱摆地摊,早晨七点发出严重噪音,不注意卫生、随意排放污水。

2021925日,雷州市城综局经现场调查及询问当事人,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附城镇夏广路山柑希望小学门口旁(城北菜市场附近),现状为铁皮棚档口12间和仓库,土地所有者为黄德古(雷州市附城镇爱莲村民,未担任任何村内职务)。201358日雷州市附城镇爱莲村与黄德古签订土地转让协议书,将入村路口附近(旧海霞路)东至爱莲村仓库西墙(除道路用地外)、西至县砖厂宿舍围墙、南至山柑小学门口北墙、北至兵营宅地对西面围墙(即县砖厂宿舍围墙北边)南至北约60米,以80000元的价格转让给黄德古。该土地是爱莲村的集体土地,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20184月,为解决该地块周边“污脏乱”现象,黄德古自费雇佣工人和机械将附城镇爱莲村雷州市建材总厂职工宿舍围墙处宅基地上的垃圾杂物清理干净并修建道路。为可以发展周边经济发展,增加农户经济收入,黄德古于20185月份开始在该地块搭建300多平方米铁皮屋(12间)出租给周边农村村民经营小生意(农用品及生活用品),并不会产生过多噪音和污水。经现场勘查,产生的生活废水经由管道连接到建材总厂的排污管排放。至于噪音问题,经现场走访群众反映,由于该地块位于菜市场附近,每天早上五六点开始至八点左右流动摊贩使用小喇叭叫卖产生噪音。

2021925日,雷州市城综局接到转办件后,有关领导即带领执法人员到现场走访调查、核实了解,现场没有发现乱搭乱建情况。
   2021
926日、27日,城综局有关领导带领执法人员到现场执法,对流动摊贩、摆地摊和出店经营行为进行劝导和执法,严禁在此地摆地摊和使用小喇叭叫卖;同时责令黄德古督促租赁铁皮屋经营者不得使用小喇叭叫卖和出店经营,并且要负责周围清洁卫生及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经过多部门连续两天多的监督处理,雷州市附城镇山柑小学后门周边不再发生小喇叭叫卖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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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70

第三十批82

英利镇昌竹园村

雷州市牧原农牧公司建立的猪场位于英利镇昌竹园村后方,离村民住宅、生活区才五、六百米担心养猪场正式投产后,会对当地河流、地下水、空气造成污染。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雷州市牧原农牧公司建立的猪场”位于雷州市英利镇昌竹村,是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昌竹村年出栏4500头生猪养殖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45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猪舍、员工宿舍,配套建设治污区。该项目距英利镇昌竹村直线距离约为560米,符合《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技术规范》(HJ/T81-2001)中防护距离要求,地类为园地,周边无河流,选址合规,占地总面积约70多亩,其中办公区占地面积约4亩,已办理土地备案手续,符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设施农用地管理的通知》(粤自然资规字〔20207号)“畜禽养殖辅助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项目用地规模的l5%以内,最多不超过30亩”的有关要求。该项目于20201211日办理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手续,202012月中旬动工建设,目前项目仍处于施工建设阶段,暂未投入使用。
二、污染防治情况。
该项目整体废水处理工艺为“固液分离+厌氧发酵+絮凝沉淀+AO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其中大部分废水经厌氧发酵后,于沼液储存池暂存,在施肥季节通过公司铺设的支农管网在场外作物施肥季节作为液体肥施用农田;少量经生化+深度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净化水池暂存,回用于猪舍冲洗、除臭墙循环水系统,不外排。该项目主要采用密闭、加设除臭墙及喷洒除臭剂等措施进行臭气防治。该项目场区所有区域均采用硬底化或黑膜等防渗透措施。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雷州市牧原农牧公司建立的猪场位于英利镇昌竹园村后方,离村民住宅、生活区才五、六百米。但目前该项目尚未投入使用,其投入使用后,如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雷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英利镇政府等单位到英利镇昌竹园村进行现场核查处理,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设运营,避免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环境。

927日,雷州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市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英利镇政府等单位到英利镇昌竹园村进行现场核查处理,要求该企业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建设运营,避免畜禽养殖废弃物污染环境,并督促英利镇与周边村民进行沟通交流,作好矛盾化解工作。截止2021127日,没有再收到群众的投诉。

一、加强对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昌竹村年出栏4500头生猪养殖项目的监管,如有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二、雷州牧原公司加强与周边村民的沟通交流,邀请周边村民到现场了解场区环保工艺以及臭气防治工作,消除群众误解,实现村企和谐。

已办结


部分属实

71

第三十批167

企水镇海田村

举报雷州市企水镇有关工作人员复绿行为弄虚作假,忽悠整改督查。事实是:位于企水镇原农科所南边鱼塘约10亩,原是企水镇海田村第二生产队的农田,后出租开发为鱼塘。今年5月份,承包给吴某后,运载建筑废料把大部分鱼塘填平,群众多次投诉到湛江12345,企水镇政府无作为,弄虚作假并忽悠上级政府。今年8月出函要求海田村村委出证明协助吴某办理相关证件。917日,镇政府国土局负责人带队,买回蕃薯藤雇一帮人在该土地上种蕃薯(土地下面填满建筑废料)。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企水镇曾企公路西侧(北联路口北),面积约9亩,地类为坑塘水面。该地原为荒地,1990年由海田村第二村民小组承包给群众开发鱼塘,但由于该鱼塘排灌困难,水质污染严重,养殖淡水鱼经常发生病害死亡,于1997年该鱼塘停止养殖。该鱼塘停止养殖后,由于积水污染严重,夏天会产生难闻的臭气影响周边环境,附近居民及过往群众多次要求回填。202011月,海田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未经许可,擅自将该鱼塘填土平整,但被企水镇政府发现并现场制止。20201113日,该村民小组向企水镇政府提交《申请书》,拟将鱼塘改造为农田,企水镇政府审批同意后,向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发出《关于请求批复企水镇海田村第二村民小组将集体坑塘水面恢复耕作的函》。同时,企水镇政府要求海田村第二村民小组停止施工,待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复函后再按要求开展工作。但在停工期间,部分群众将拆除旧房的建筑垃圾堆放到该鱼塘,企水镇政府多次进行巡查监管,由于群众堆放时间不固定,监管难度大,最终该地部分坑塘水面逐渐被填平。20215月,该村民小组未经许可,再次动工填土,企水镇政府再次作出《责令停工通知》,要求该村民小组立即对所填的建筑垃圾进行清理,恢复土地原状。202181日,企水镇海田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将该地经营权承包给第三人吴堪连经营使用。此后,吴堪连雇用推土机将该地建筑垃圾推平,在部分建筑垃圾上运红粘土及白柳土铺平,并在该地种植番薯。20218月初,该地被省自然资源厅遥感图斑监测发现,图斑显示面积6亩,后经企水镇政府现场测量,填埋部分面积为4.15亩。202197日,企水镇政府对该图斑点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发出《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要求海田村委会第二村民小组进行整改。

2021927日,企水镇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0167转办件后,根据雷州市包案领导曹康武常委的指示要求,企水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企水镇分管规划工作人大主席孙丙乔、分管执法工作梁妃生副书记亲自带领企水镇有关部门人员会同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领导到企水镇曾企公路西侧(海田村第二村民小组鱼塘)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企水镇党政主要领导立即部署,组织安排由镇环保办、规划办、执法办组成环保督察组转办件整改工作专班,明确工作任务,厘清工作责任。
   2021
929日下午,雷州市包案领导曹康武常委带领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及企水镇党委书记许健平、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及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该环保投诉件情况,随后召开环保督查信访案件研讨会,会上将该案所涉及的案件进行情况通报及处理方案研讨。     202111月,吴堪连通过机械清理,车辆转运等多种方式对建筑垃圾进行全面清理,并在该地种植番薯进行复耕复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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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72

第三十一批10

207国道企水路口对面河段以邦塘村

位于广东省雷州市207国道企水路口对面河段以邦塘村肚钱武等人明目张胆占用河堤建房,污水直排,严重破坏青年运河水生态,希望有关部门 肃清两岸占用物,确保水渠畅通。

2021927日,雷州市水务局、雷州市住建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白沙镇政府、雷州市河长办及雷州市水务局下属单位雷州青年运河雷州市管理处等单位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的地点位于207国道雷州市企水路口对面雷州青年运河东运河段,即水泥厂桥头至企水路口对面段,全长400米,河宽30米,河堤脚外10米以内属河道安全保护区范围。该河段右侧建有整排建筑物、构筑物,共计15座,其中楼房5座、钢结构房1座、铁皮屋9座;占用河道管理范围的构建筑物4座,在河堤10米开挖线以外的有11座(但部分挡土墙、围墙、后院及临时搭建物在河道保护范围内)。直排入河道的管道共计31条,河旁有多处畜禽养殖棚,生活垃圾、杂物乱堆乱放,污水横流。
上述构建物均处在河堤与207国道之间(后傍河道,前临国道),依次是广东立方工程公司(4层楼房及仓库)、废纸收集点(铁皮屋)、轮胎店(铁皮屋)、出租楼房(二栋二层)、闲置仓库(铁皮屋)、农资仓库(铁皮屋)、私人居住楼(五层)、农机服务合作社(两层钢结构房)、农机店(铁皮屋)、农药肥料店(二层铁皮屋)、石材厂(砖墙铁皮屋)、钢房销售店(砖墙铁皮屋)、空地、汽车修理厂(楼房)。另外,农机店与农药肥料店相连,均属邦塘村肚钱武的铺面,占地面900平方米(临路长度45米、宽20米)。肚钱武实名李兆武,雷州市白沙镇邦塘村人。另外,自20218月起,白沙镇政府对该河段开展清淤、水面保洁等工作,现该河段水渠畅通,未发现堵塞现象和破坏河水生态的问题。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基本属实。属实部分有:一是邦塘村肚钱武等人擅自占用位于广东省雷州市207国道企水路口对面河段河堤建房;二是该地段有个别居住户,大部分是临路店铺、摊位和仓库,有多条排水管道伸入河道,部分是生活污水通过塑料管排入运河沟,对水体造成一定污染。雷州青年运河雷州市管理处向临河住户、店铺作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在3天内完成截污封管、清理拆除等任务。白沙镇政府向违章构建物业主作出《限期清理通知书》,责令当事人3天内自行清理拆除乱搭乱建并恢复土地原状。

2021928日,雷州市水务局下属单位雷州青年运河雷州市管理处向临河住户、店铺作出《整改通知书》(共18份),责令当事人在3天内完成截污封管、清理拆除等任务。2021929日,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率队到现场督办,要求各有关单位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并把这一项工作作为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具体行动,是一项至关重要的政治任务;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切实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当天,白沙镇政府向违章构建物业主作出《限期清理通知书》,责令当事人3天内自行清理拆除乱搭乱建并恢复土地原状,逾期不清理或清理不彻底的,白沙镇政府将联合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依法处理。
经白沙镇工作人员多次与当事人沟通协调,截至2021129日,已拆除部分构建物,并组织人员清理了乱搭乱建部分。

一、白沙镇政府、雷州市水务局等单位继续跟踪督促当事人自行清理拆除乱搭乱建,如若上述15宗构建物业主不进行自行拆除,将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程序进行强制处理,力争1020日前完成。二、雷州市水务局、白沙镇政府加大该河段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力度,清理整治河道两旁生活垃圾、杂物等,清理拆除乱搭乱建和畜禽养殖设施,改善周边环境,消除污染源。三、加大法律法规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住户及经营户提高法律观念和环保意识,自觉搞好环境卫生,禁止乱丢垃圾杂物和排放污水。四、举一反三,雷州市加强河道巡查监管,常态化开展河道“五清”和“清四乱”专项整治行动。

阶段性办结


基本属实

73

第三十一批17

杨家镇黄桐村

广东省雷州市杨家镇黄桐村支部书记2016年利用职务之破坏耕地良田80多亩,违法深挖水塘养殖,污水直排,严重破坏生态和制造污染源,多次向杨家镇人民政府投诉举报均无结果。

当时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黄铜村委会坡仔村村前。2021919日,杨家镇会同市有关部门深入该举报点,进一步经实地调查,该水塘总面积82.06亩,其中水田64.15亩(不涉及基本农田),坑塘水面17.32亩,林地0.59亩。该塘为坡仔村历史遗留水塘,由于地势低洼、易积水而形成。为发展集体经济,60年代用于种植席草,而后80年代由于席草滞销,一直丢荒,20154,坡仔村为了带动群众脱贫致富,承包给黄桐村民委员会和坡仔村民吴庆权共同养殖淡水鱼。承包期20154月-20274月,总租期为12年;租金为前5年免租(负责修缮草塘围堤)、剩余7年租金138000元一次性转账村公户,承包时已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现该草塘用于养殖罗非鱼,但没有外排养殖尾水。

     杨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动真碰硬解决问题。一是919日,杨家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梁张照同志为总指挥、杨家镇长杨炳坚同志为副总指挥的整治工作小组,召开了由镇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涉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整改研判会,制定了整改方案,按职责分解整改任务。二是为了防止对待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一刀切,粗暴整改,给群众造成过大损失,杨家镇党委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制定整改方案,要求水塘不能再养殖,现在已放养的鱼苗给20天时间转卖或转养(即1010日前清理完鱼苗),1015日前排干水塘并在1115日前实现复耕复绿(计划种植芋头)。三是目前,黄桐村委会已组织人手,正利用两台抽水泵把水塘里的水抽往附近的农田和林地,经过植被吸收降解后无害化处理。

该地块现已抽干池水用于农田灌溉,早就没有进行禽畜养殖,现该土地已用挖机平整分垄土地,达到农业种植条件。  

由于现在气候不适种植水稻,待春耕时节再进行种植水稻复耕。

已办结


部分属实

74

第三十一批94

纪家镇锦盘村

反映雷州市纪家镇锦盘村陈某非法强占邻村林地、破坏林地违建KTV噪音扰民,在居民区附近养鸡,气味臭气熏天等问题,湛江市到雷州市政府职能部门在处理过程态度消极,不作为等行为。

2021929日上午,雷州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何润华组织纪家镇人民政府、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文广旅体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等多部门分管领导及执法人员到纪家镇锦盘村进行现场执法处理。经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纪家镇绵盘村北坡岭(纪家镇洋尾村后堀坡),该地为雷州市纪家镇绵盘村与纪家镇洋尾村争议地。2010121日,雷州市纪家镇洋尾村与陈求聪签订了《土地承包合同》,把纪家镇洋尾村后堀坡一块约8亩的林地承包给陈求聪种植桉树及经济作物使用(承包期限20年)。2010年年底,陈求聪擅自将承包的约8亩林地中3.326亩林地进行平整并建设房屋(该地地类为有林地,在该地建房子不符合土地利用总规),其中房屋建筑物占地面积为459.8平方米(包括陈求聪房屋及自用KTV房),其余为果园种植园。20181211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对陈求聪立案调查,并于2019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雷国土资﹝201942号),责令当事人立即退还非法占用的3.326亩土地,对当事人陈求聪非法建筑占用土地面积459.8平方米处以每平方米16元的罚款,计罚款7356.8元。201982日,当事人陈求聪缴清罚款。经现场调查该KTV房在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立案调查期间已自行拆除设备,目前该KTV房已处于荒废状态。
     综上,群众反映的KTV噪音扰民情况不属实,该KTV房在2019年雷州市资源自然局立案调查期间已自行拆除设备,目前该KTV房已处于荒废状态,不存在KTV噪音扰民情况。
另查,2019年雷州市为了创建广东省卫生城市开展全面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而雷州市纪家镇绵盘村响应政策就在远离居民区的林地上规划每户一栏进行圈养鸡鸭,而且陈求聪在该林地没有养鸡行为。

2021928日接到转办件后,雷州市文广旅体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工作人员研究分析和部署。929日雷州市文广旅体局同纪家镇人民政府、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进行现场执法处理。并带领执法人员现场调查走访锦盘村。经查,群众反映的KTV噪音扰民情况不属实,此案件已办理。    2021929日,在雷州市委副市长、雷州市公安局局长何润华的牵头带领下,纪家镇党委书记陈冠锋会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领导以及相关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到现场核查,并第一时间在现场召开整治研判会,针对群众反映的陈求聪违法破坏林地违建KTV问题,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181211日对其立案调查,并于2019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雷国土资201942号),同时要求纪家镇锦盘村委会密切跟踪好群众养鸡问题,养鸡所产生的鸡粪以及垃圾一定要及时清理转运,不得影响附近群众的正常生活。     2021929日,雷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何润华带领纪家镇政府、雷州市文广新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及纪家派出所等部门工作人员来到纪家镇锦盘村进行实地督导。督导现场,何润华同志指出,要直面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各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协作,依法依规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做好对该违建的拆除工作。同时,何润华副市长对锦盘村干部说明了群众的有关诉求,要求该村干部尽快对附近圈养栏做出整改方案。
(二)据
雷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通过湛江
110综合查询统计系统查询,2018年以来(截至目前),共接报纪家镇锦盘村相关警情7起,其中没有涉及该举报地点的警情。
(三)据
雷州市公安局纪家派出所反馈,举报地点的
KTV为陈求聪建来自用,非对外营业性质。自建成以来,没有接报过该处噪音扰民的投诉,也没发生过暴力威胁、非法强占、涉赌涉毒等违法犯罪警情。
(四)对于陈求聪未经批准,擅自占用雷州市纪家镇绵盘村北坡岭(纪家镇洋尾村后堀坡)林地建设房屋的行为,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已于
20181211日对其立案调查,并于201913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于2020116日向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该KTV房在立案调查期间已自行拆除设备,目前已处于荒废状态。

(一)加强娱乐场所监督管理。一是举一反三,杜绝无证经营。如要经营娱乐活动的场所要按照程序办理娱乐场所许可证方可经营娱乐活动。二是规范市场秩序,健全管理机制。制定加强娱乐场所管理的制度措施,规范娱乐场所的经营活动和责任倒查机制,定期不定期到监管行业检查安全隐患、从业人员登记等情况,实现娱乐场所的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
(二)加强部门联动,多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下一步雷州市文广旅体局将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联合雷州市市场监管局、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消防大队、属地镇(街)执法部门等单位加强对娱乐场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依法查处。
(三)拓宽举报渠道,完善监督机制。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新闻中心等平台,向娱乐场所和广大群众宣传环保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动员群众加强对娱乐场所的监督,积极举报从事违法经营娱乐活动的行为,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切实增强娱乐行业经营者遵守法律法规意识。

(四)纪家镇将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林地资源的保护意识。
(五)纪家镇将加大对辖区范围内巡查力度和违法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雷州市公安局将配合纪家镇政府继续加大对辖区范围内巡查力度和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宗处理一宗,处理态度坚决且一步到位,对违法犯罪分子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

已办结


部分属实

75

第三十一批103

附城镇徐马村

古村址座落于附城镇徐马村附近,其中一块耕地和林地租赁给附城镇政府办砖厂,附城镇政府却擅自转租给方某建砖厂,未经村民同意在附城镇卜里坡开采粘土制售红砖,自2013年起,该砖厂不顾国家禁止生产粘土砖的政策,肆无忌惮地到处剥光古村址林地表层的泥土和植被,挖粘士生产红砖,挖得到处是坑坑洼洼、水坑遍布。

2021928日,根据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批示要求,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住建局、附城镇政府等单位到附城镇卜里坡村进行现场调查。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砖厂”位于雷州市附城镇卜里坡村,全称为附城镇红砖厂,法定代表人为方明,占地面积约53.33亩,地类为采矿用地。该砖厂原由方明投资创办,附城镇政府于1994326日与方明签订《承包土地建轮窑砖厂合同书》,参与该砖厂经营。后来,由于该地土地权属纠纷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附城镇政府退出与方明的合作经营,并把附城镇政府对该砖厂的权益移交给城东村委会。2003923日,附城镇城东村委会与方明签订《协议书》,建立了合作经营关系,合作期限为200381日至201481日。附城镇红砖厂的《采矿许可证》有效期为2010616日至2012616日,但该砖厂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情况下,仍然于2013年在附城镇卜里村(卜里坡)非法开采粘土制售红砖,采挖面积约92亩,违反了《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属于非法采矿行为。20131223日,原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对该砖厂非法采矿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43月作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雷国土资〔2014112号)。20147月,原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向雷州市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作结案处理,雷州市人民法院于20153月作出《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195月,附城镇政府对该红砖厂采取断电停产措施,并多次组织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强制拆除窑体及附属设施。
2021
101日,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住建局、附城镇政府等单位再次到现场调查核实,该砖厂现已处于荒废状态,该处矿坑现状为水塘,被当地村民作为鱼塘养鱼使用,未发现该鱼塘(矿坑)存在环境污染问题。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自2013年起,附城镇红砖厂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情况下,仍然在附城镇卜里村(卜里坡)非法开采粘土制售红砖,并遗留下矿坑,不顾国家禁止生产粘土砖的政策。但暂未发现“卜里村将一块耕地和林地租赁给附城镇政府办砖厂,附城镇政府却擅自转租给方某建砖厂”的情况。由于该处矿坑已被村民养鱼使用,且雷州市政府拟将该地纳入雷州市高铁站片区的征地范围,经综合考虑群众利益及实际情况,附城镇政府等单位要求该鱼塘(矿坑)养殖户做好养殖管理,不得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等不良影响,且维护好土地现状,不得破坏周边土地。     转办件反映的砖厂及矿坑位于雷州市附城镇卜里村西面,2003923日,附城镇砖厂(法人:方明)与附城镇城东村委会签订《协议书》,附城镇城东村委会把该地租赁给附城镇砖厂(法人:方明)使用,租赁期限为11年(200381日至201481日),该砖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采矿许可证》的有效期为2年(2010616日至2012616日),该砖厂的具体四至为:东至林地、南至水塘、西至道路、北至林地,占地面积约53.33亩,地类为采矿用地,该砖厂现已荒废。于2013年间,附城镇砖厂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情况下,仍然在附城镇卜里村(卜里坡)非法开采粘土制售红砖,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采石取土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属于非法采矿行为。自然资源局(原雷州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1223日对该砖厂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43月作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雷国土资[2014]112号)。自然资源局(原雷州市国土自然资源局)20147月向雷州市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作结案处理,20153月雷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195月份自然资源局(原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多次协助附城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该红砖厂采取断电停产、依法强制拆除窑体及附属设施等措施。根据《雷州市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制度》(雷府办〔201310号)的规定及属地管理原则,自然资源局于20201113日函告附城镇人民政府,要求对附城镇砖厂在附城镇卜里村(卜里坡)非法开采粘土遗留下的矿坑进行回填并做好土地复垦整治工作。目前,附城镇砖厂现已处于荒废状态,附城镇砖厂过去在卜里村(卜里坡)非法开采粘土遗留下的矿坑现状为水塘,当地村民因地制宜地把该水塘作为鱼塘养鱼使用。

      2021928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三十一批103号转办件后,根据雷州市委李小军副书记的批示要求,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由包案领导洪飞副局长负责,第一时间组织各单位有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131223日对该砖厂非法开采粘土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143月作出《国土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雷国土资[2014]112号);于20147月向雷州市人民法院递交《强制执行申请书》并作结案处理,20153月雷州市人民法院作出《受理执行案件通知书》。20195月份自然资源局(原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多次协助附城镇人民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对该砖厂采取断电停产、依法强制拆除窑体及附属设施等措施。目前,该砖厂现已处于荒废状态,该砖厂合法及非法开采粘土遗留下的矿坑,被当地村民因地制宜作为鱼塘使用。2021101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与附城镇人民政府、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公安局、雷州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到附城镇附城砖厂现场调查研究,没有发现该鱼塘(矿坑)存在环境污染问题,另外,雷州市人民政府拟将该厂的土地纳入雷州市高铁站片区的征地范围内,该地的矿坑目前暂不需要回填。20211013日,现场检查时,砖厂烟囱折断、砖窑垮塌,不具备生产条件。砖厂周边有较多坑塘用于养鸭,有挖土痕迹。

2015年,因附城镇卜里村与该砖厂存在占用土地方面的纠纷,时任卜里村村长蔡定浩于于2015623日以该砖厂私自挖地取土为由,向方明勒索15千元;随后,又于201582日带领10多名卜里村村民到砖厂阻扰正常生产。雷州市公安局附城派出所当时已受理该2起案件,并立为“附城砖厂被敲诈勒索案”(案件编号:A4408825400002015100009)与“蔡定浩等人故意毁坏财物案”(案件编号:A4408825400002015090003)作进一步侦办。犯罪嫌疑人于同年1020日被依法刑事拘留,于116日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该红砖厂多年前已经被取缔,目前处于荒废状态。

下一步,将继续对附城砖厂非法开采粘土的矿坑进行跟踪处理,并联合附城镇人民政府对辖区加强巡查,将一如既往贯彻落实国土资源执法监管“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工作目标,对非法采矿行为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已办结


部分属实

76

第三十一批150

客路镇南山乙林场

举报距离南山乙桥头(南山乙森林公园石头标记牌坊)约100米处的一家养猪场造成环境污染,滋生蚊虫臭味扰民,至今仍未搬离和拆除设备填平污染水坑。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养猪场”位于雷州市客路镇水标村委会南山乙桥头(南山乙森林公园石头标记牌坊)约100米处,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地类为村庄建设用地,距离最近居民住宅约25米。该养猪场由经营者易仁武于2013年承包南山乙村集体土地建设,主要养殖母猪、肉猪,建有防渗透的三级化粪池(规模为4×3×1米),粪水主要用于农田灌溉和施肥,属于规模化以下的农村养殖户,不属于需要办理环保手续的建设项目。928日现场检查时,该养猪场已空栏,化粪池处于空置状态,现场未发现有废水排放及臭气产生情况。经询问了解,由于群众多次投诉反映,该养猪场生猪已于202195日全部搬离,并已拆除相关养殖设施。同时,该养殖户承诺不再在此进行养殖,养猪场现用于堆放杂物。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群众反映的“距离南山乙桥头(南山乙森林公园石头标记牌坊)约100米处存有一家养猪场”情况属实,但未发现该“养猪场存在至今仍未搬离和拆除设备”等情况。

2021年9月27日,雷州市陈玉虹副市长率队到现场督办,指导该养猪场的整治工作,要求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认真抓好该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同时,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现场督促该养殖户妥善处理好猪场搬离后的环境卫生工作,切实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其后,已完成猪场拆除搬迁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客路镇举一反三,加强对全市辖区内同类案件的全面排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二是建立长效巡查机制,切实加强巡查监管,坚决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已办结


部分属实

77

第三十一批316

龙门镇207国道旁

雷州市207国道旁的龙门镇的大招牌万顺筐厂龙门筐厂金星道班筐厂,英利镇的绿色包装筐厂金菠筐厂"与英利交警中队后面的筐厂等都是没有环评经营的。

经核查,信件涉及的地点有两处,其中万顺筐厂龙门筐厂位于雷州市龙门镇谢家村207国道北边,金星道班筐厂位于雷州市金星农场金星道班大院内。
经龙门镇和雷州市科工贸和信息化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到现场调查发现:万顺筐厂经营者为陈荣海等3人,占地面积约2亩;龙门筐厂经营者为何浩林,占地面积约5亩,已停工较久,机械已布满灰尘;金星道班筐厂经营者为游景大,占地面积约5亩。这三家筐厂均没有环评手续,只有营业执照,且都已停工,现场空地上堆积着水果筐成品。
经查,“绿色包装筐厂”实为雷州市明威塑料加工厂,位于雷州市英利镇东方红农场第三生产队西南边,经营者为林明瑾;“金菠筐厂”实为雷州市英利镇金波塑料包装厂,位于雷州市英利镇三元村委会六仔村西侧,经营者为李小红;“英利交警中队后面的筐厂”实为雷州市英利镇丰顺塑料筐厂,位于雷州市英利镇公司园(四方香罐头厂附近),经营者为陈妃明。上述3家筐厂均属于塑料加工厂,产品为塑料筐,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目前,该3家筐厂均处于停产整治状态。
       一直以来,雷州市不断加强对塑料制品行业的监管,2021518日,雷州市印发《关于印发雷州市“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回头看”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开展“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回头看”专项排查整治工作。2021816日,雷州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再次发函,要求各镇(街)对以往排查出来的27家塑料加工厂及时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散乱污”整治“回头看”工作落实到位。  2021916日,雷州市接到第二十批192号转办件后,再次对全市的塑料加工厂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排查统计情况,雷州市塑料加工厂数量从27家减少为19家(本转办件群众反映的6家塑料加工厂亦在其中),体现雷州市在塑料制品业的监管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此外,由于上述19家塑料加工厂已于前期开始开展整改工作,且目前已是秋季不再是瓜果蔬菜盛产季节,市场对塑料筐等塑料制品的需求量大为减少,所以这19家都处于停产整治状态。

2021927日中午,龙门镇接到转办件后,龙门镇主要领导第一时间要求镇农业农村办和执法办人员到现场核查情况。雷州市包案领导曹康武常委于928日迅速组织雷州市科工贸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龙门镇、英利镇等单位召开信访案件研判会,并赶赴企业现场调研督导,对案件的办理工作作出具体安排: 一是龙门镇、英利镇对辖区内的塑料加工厂再次开展摸底排查,查清查实每个工厂的整改进度,并严格按照《雷州市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尽快落实整改。二是各有关部门、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巡查,防止整改中的企业擅自恢复生产,如若发现擅自恢复生产、不按时完成整改的工厂,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三是严格按照整治方案中的关停取缔、升级改造两种方式分类开展,执行整改销号制度,依法整改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做到“关停要坚决、整改有标准”。

928日下午,龙门镇政府联合龙门供电所对这三家筐厂采取断电、关停处理;二是规劝提醒经营者生产水果筐没有环评经营是违法行为,需立即停止生产;三是根据实际情况,勒令这三家筐厂经营者自行清理厂内原料、设备、场地和成品等。现这三个厂均已停产。     20211122日下午,雷州市委曹康武常委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镇(街)召开《全市塑料加工行业整治工作推进会》,进一步要求落实责任,推进办理进度。

雷州市将以问题排查彻底、整治方向准确、工作推进高效为准则,严格按照《雷州市塑料加工行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分阶段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于202112月底前初步完成。同时,加强对群众反映的6家塑料加工厂整治情况巡查监管,持续巩固整治成果,防止问题反弹、死灰复燃的情况发生。

阶段性办结


属实

78

第三十二批66

覃斗镇讨泗村

反映雷州市覃斗镇讨泗村饮用水源严重污染、农业灌溉设施遭破坏致农田无法耕种、林地遭到损毁等情况。1.以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首的村干部非法将农业灌溉用水井改为村民生活饮用水井,严重破坏农田水利设施。2.覃斗镇有一条流经本村的污水排泄沟,镇上几乎全部生活污水与工业污水均通过该沟道排经本村,该污水沟道与前述被用作村民饮用水井的农用水井距离不足 20米,更为严重的是,水井与排泄沟底部之间没有任何隔离措施,饮用水质受到严重污染。遇到下大雨时洪水顺沟道急流直下漫过排泄沟向水井周围扩散,形成积水洼地并掺入水井,造成水井中水体非常浑浊,杂质很多。3.前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与镇上某食品公司存在勾结,由前者点头后者肆意排放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尤其是自2019年以来,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该沟道中开始修建封闭式的排水管(可能为了管理排放量或隐瞒未合格的污水排放),但仅仅修建了一段即停工,这种半吊子的工程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原来的露天沟道因部分段道被排水管封堵,使其失去了正常的排水功能。每逢遇上台风来袭或强降雨,沟道的污水便会一涌而出,将附近近千亩的农田淹没,不仅直接冲毁农作物,且污水对农田土壤带来的打击是毁灭性的。4.前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径直使用农用井代替生活用水井,加之附近排污问题严重影响,使水井水质大幅下降,把村民生命健康当儿戏。5.村民集体经济林地遭到破坏。

属实的有:
一是覃斗镇有一条流经本村的污水排泄沟,镇上几乎全部生活污水与工业污水均通过该沟道排经本村,该污水沟道与前述被用作村民饮用水井的农用水井距离不足20的情况属实。村前的西坑沟地势较低,且靠近镇区,镇区生活污水自然流入该沟道,经年累月形成镇区排污沟,流水最终排向大海。该村饮用水井距离沟道约20米。
二是2019年以来,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该沟道中开始修建封闭式的排水管(可能为了管理排放量或隐瞒未合格的污水排放),但仅仅修建了一段即停工,这种半吊子的工程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原来的露天沟道因部分段道被排水管封堵,使其失去了正常的排水功能的情况部分属实。2016年,覃斗镇政府争取湛江市住建局支持资金240万元对排污沟进行硬底化建设。根据村干部群众意见,首先对下段沟道建成涵管式防渗渠,既防臭,又能利用沟面作为路面使用。该工程于2017年年底前完成通水。由于资金有限,仅建设650米。建成后,涵道口变窄,容易受杂物封堵,短时间内流水受阻,但未失去正常排水功能。
三是每逢遇上台风来袭或强降雨,沟道的污水便会一涌而出,将附近近千亩的农田淹没,不仅直接冲毁农作物,且污水对农田土壤带来的打击是毁灭性的的情况部分属实。西坑沟接纳周边大量雨水、农用水和生活污水。遇到台风暴雨天气,大水涌入沟道,短时间水涨渠满,漫过沟道,造成周边农田和林地受浸。一般情况下,田水需二三天才能完全消退。特别是新建暗渠后,涵道口变窄且易受杂物堵塞,加剧了沟渠排水不畅,农田受浸更加明显,群众产生不满情绪。但未发现污水危害农田土壤、冲毁农作物的现象。
不属实的有:
一是以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首的村干部非法将农业灌溉用水井改为村民生活饮用水井,严重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的情况不属实。根据实际需要,在水量和水质符合饮用水条件下,农业灌溉用水井可改为村民饮用水井。这是一项民生工程,并非个别干部私人行为,更不是非法行为。
二是水井与排泄沟底部之间没有任何隔离措施,饮用水质受到严重污染。遇到下大雨时洪水顺沟道急流直下漫过排泄沟向水井周围扩散,形成积水洼地并掺入水井,造成水井中水体非常浑浊,杂质很多的情况不属实。水井深达200米,属中层地下水。排污沟即使不是硬底化防渗沟,也不会污染地下水。只要采取措施增高井口并封闭严密,可防止沟水倒灌入井。井水浑浊、杂质多有多方面因素,该村建有井水过渡设备,可改善水质。目前,该村村民一直饮用该井水。
三是前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与镇上某食品公司存在勾结,由前者点头后者肆意排放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的情况不属实。镇上某食品公司实指覃斗食品公司。因公司承担生猪屠宰业务,群众对污水排放问题较为敏感。2017年,该公司投入30多万建成了一体化屠宰废水处理设施,并经雷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准设置污水排放口,经过处理后的尾水直接接入镇区排污管道。今年8月,覃斗食品公司的屠宰点已撤并到北和镇,不再屠宰。经初步核实,未发现讨泗村原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与镇上某食品公司存在勾结的问题。
四是前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径直使用农用井代替生活用水井,加之附近排污问题严重影响,使水井水质大幅下降,把村民生命健康当儿戏的情况不属实。将农用井改为生活用水井,是全村村民饮用水大事,是绝大数村的意愿,不是支部书记和村主任说了算。水质大幅下降没有科学依据,不能从表面现象随意臆测。若影响村民生命健康,随时可取水检测。
五是村民集体经济林地遭到破坏的情况不属实。经现场核实,未发现集体经济林地遭到破坏的问题。
经实地核查并调查取证,讨泗村饮用水井水质经上级水务部门多次检测均为合格。覃斗镇食品有限公司在2017年投入30多万元建设一体化屠宰废水处理设施,并经雷州市环境保护局批准设置污水排放口,经过处理后的尾水直接接入镇区排污管。村干部对排水沟管理不到位,导致水沟滤网处有杂草、树枝等漂浮物堵塞入水口,影响了水沟排水功能,容易发生水漫过排水沟情况,据调查,水沟两边水稻长势好,林地地势较高,受影响不大。讨泗村没有村民集体经济林地,不存在集体林地遭到破坏现象。

2021928日下午,雷州市水务局分管领导会同雷州市河长办、河湖股、农水股负责同志到讨泗村走访干部群众了解情况,到现场核实。并与镇政府有关领导研究案件办理工作。
2021
929日上午,雷州市委常委洗戈牵头组织覃斗镇、雷州市农业农村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水务局等单位领导到现场核查督导,对整改工作提出具体要求。今年8月,覃斗食品公司的屠宰点已撤并到北和镇,不再屠宰。饮用水井井口已提高,周围已做好保护措施,防止地表水渗漏入水井内。西坑沟接纳周边大量雨水,遇到台风暴雨天气,大水涌入沟道,短时间水涨渠满,漫过沟道,造成周边农田和林地受浸的情况,覃斗镇已将西坑沟整治项目列入帮镇扶村资金解决,计划12月底整改完成。
    2021
929日,按照冼戈常委的批示,雷州市水务局牵头组织雷州市农业农村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覃斗镇政府到现场调查案件情况。在经实地核查并调查取证后,综合所调取的全部佐证,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镇政府组织讨泗村两委干部当天清理排水沟杂草、树枝等漂浮物,并要求村干部常态化清理水沟障碍物,保持水沟排水通畅。镇政府加强与镇区污水建设施工方沟通,催促加快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建设,目前设备调试中,预计202112月前投入使用。镇政府正在筹集资金建设讨泗村排水沟硬底化,防止再次阻塞。    
截至2021127日,覃斗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度为60%

一、及时清理。驻点领导带领驻村干部和村两委干部对全面清理讨泗村排水沟漂浮物,对杂草进行杀除、打捞、转运,确保排水畅通,以防雨水漫过排水沟造成周边农作物受损,清理时注意保护水土和周边农作物。
二、加快推进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抓紧完成覃斗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建设,实现截污控流、达标排放。
三、加强宣传,强化责任落实。树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理念,驻村领导和村(社)党组织书记担任村庄“清洁指挥长”,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环境保洁制度,推动村庄清洁行动常态化、制度化。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79

第三十二批201

东里镇

来信举报雷州市车里镇有车里、西挖、西坡、三吉、白岭、甲六、六格、北坑等村委会的自然村非法采矿约400吨,采矿后留下的坑,积水深达五米,造成不能耕种。

经现场核查,矿坑为2008-2012年非法采矿后没有回填造成的,约有9个矿坑,大的约9亩,小的约1亩,存在有积水。

东里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已安排人员在矿坑位置设置警示牌提示村民矿坑有积水,并计划于20211231日前完成所有矿坑的回填、复耕工作。目前,已回填了2个矿坑。

一是继续推动矿坑回填、复耕等工作,将按时保质完成剩余矿坑回填工作。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坚决杜绝非法采矿,发现一例打击一例。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80

第三十二批211

南兴镇袁新村

雷州市南兴镇袁新村红旗岭环保砖厂,没有经过政府任何部门批准,于2011年违法抢建了一个大型粘土实心砖厂。没有取得政府发放的采矿权许可证,大量开采粘土,每天生产红砖30—40万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长期污染空气和排放高温气体,破坏周边农田等。另外,该厂还在旁边建了一个大型石料场,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严重影响。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的问题不尽其实。涉及群众举报问题的地点位于雷州市南兴镇袁新村,名称为雷州市红旗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该砖厂建于20176月,占地面积约40亩,该砖厂用地属于袁新村集体土地,总投资约4000万元,主要生产页岩烧结节能环保砖。该公司建有隧道窑3条,建设有废气环保治理设施(湿式双碱法脱硫脱氟除尘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停产,生产设施及治理设施没有运行。该砖厂原料堆场旁有一个石料破碎场所,堆放有石块、煤矸石、页岩等物品。
所反映南兴镇袁新村红旗岭环保砖厂有关问题,原实心火砖厂已于2019年拆除并复耕复绿,现该址的砖厂通过转型主要生产标块页岩烧结节能环保砖,并已通过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等有关部门验收评估。
该公司以页岩、粉煤灰、煤渣、煤矸石为原料,设计年产8000万标块页岩烧结砖(实际产能力为15万块砖/天)。经现场查明,该公司生产、销售烧结实心砖,不符合《新型墙体目录(2016年版)》要求,产品没有出厂合格证明,也未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备案。
2019
年,雷州市将东吴水库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该砖厂被划入东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由于该砖厂在东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之前已经建设,根据省、湛江市的有关要求,我市于2021726日制定了《雷州市红旗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标块页岩烧结节能环保砖厂整治及搬迁工作方案》,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属地镇政府按照该方案开展工作。该公司正在开展搬迁前期准备工作。

(一)关于“雷州市南兴镇袁新村“红旗岭”环保砖厂,没有经过政府任何部门批准”的问题。经核查,举报不属实。该厂通过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等有关部门验收评估,年产8000万块岩页烧结节能环保砖项目已经通过雷州市发改局备案,并出具了《关于雷州市红旗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页岩烧结节能环保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固废部分)意见的函》(雷环验(20201号)、《雷州市红旗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块页岩烧结节能环保砖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等文件,同时取得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环评批复,没有存在未经政府和任何部门批准的问题;
(二)关于“2011年违法抢建了一个大型粘土实心砖厂”的问题。经核查,举报不属实。该厂原址为南兴环保建材厂,在上世纪7080年代为镇办企业,后改为南兴红砖二厂,为落实全面取缔粘土砖厂,南兴红砖二厂被南兴镇拆除,经雷州市红旗岭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承包取得使用权后,在原有用地基础上转型转产为环保砖厂,没有存在抢建行为。
(三)关于“没有取得政府发放的“采矿权”许可证,大量开采粘土。”的问题。经核查,举报不属实。该厂没有进行开采粘土行为,该厂原料来源为雷州市区房地产建设地基、207国道改线以及周边养殖塘清理产生、周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的砂土。
(四)关于“破坏周边农田”的问题。经核查,举报不属实。该地属于袁新村集体土地,周边均为林地,未对农田造成破坏。
(五)关于“该厂还在旁边建了一个大型石料场,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严重影响”的问题。经核查,该地建设的石料破碎场所,是该厂增设的原料破碎场,主要用于破碎页岩、煤矸石等原料,破碎后的原料用于制砖。
雷州市住建局已于202196日对该砖厂发出《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生产烧结实心砖行为。雷州市委罗珩常委针对该信访件群众投诉反映问题在调查现场提出要求:一是责令该砖厂继续停工停产;二是为做好东吴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按照雷州市制定的《雷州市红旗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标块页岩烧结节能环保砖厂整治及搬迁工作方案》,南兴镇政府以及市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与该公司妥善协调,积极做好搬迁前期各项准备工作;三是该公司要彻底转变发展理念,切实转产转型,生产符合新型墙体材料要求的产品。
目前,已完成选址和测绘工作。

下一步,持续推进该厂的搬迁工作,认真履行生态环保和污染防治属地管理职责,强化责任担当。一是进一步压实责任,坚持镇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驻村干部、村委会(社区)和国土共同包片管理的责任制,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督促监管该厂对安全隐患点整治完成;二是加大环保监管力度。不定期组织人员加大对该厂生产行为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对发现问题,要坚持立行立改、边改边整的措施,切实保护好生态环境。三是科学规划。牵头协调相关职能部门科学评估红旗领环保砖厂现状,掌握企业基本情况,协助相关部门寻找可以承接企业搬迁的新场地并动员企业整体搬迁。四是加大环保宣传。通过进村入户到周边袁新等村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共同监管好经营行为。通过举办厂员工培训教育,进一步规范生产环保砖工艺水平,做到环保工艺达标。五是抓好环保评估。每年重点监管该厂环保生产是否达标,聘请第三方每年评估,及时督促该厂生产达到环保要求,维护好周边环境。

阶段性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81

第三十二批219

纪家镇锦盘村

举报湛江市雷州纪家镇锦盘村周边八个养滴场违章建设,违反环保法规大量养猪,造成空气、 河道水体、土壤和地下饮用水严重污染的问题。非法占用村集体用地建设生猪养殖场共八个,这些生猪养殖场未经全体村民同意,也没有任何批准手续,更没有按环保要求建设,猪的粪便直接排放到村的河道和溪流,锦盘村至先锋村沿河约三公里都被猪的粪便严重污染,河床满是粪便、臭气熏天,产生氨氮、硫化氢、粪臭素、甲烷等有害气体,非常难闻。

经调查,转办件中反映的多家养猪场均位于雷州市纪家镇锦盘村村边,2021924日下午,市委李小军副书记牵头市环保局、市农业农村局及纪家镇等单位到纪家镇锦盘村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纪家镇锦盘村村边有7家养猪场,距离居民住宅最近的养猪场有约150米远,皆属于规模化以下的农村散养户,不属于需要办理环保手续的建设项目。但是7家养猪场均没有按要求办理相关的营业执照,7家养猪场中,3家为空栏已不再养殖,4家还在养殖。4家还在养殖的养猪场分别是:黄碧英养猪场,存栏仔猪40头,母猪5头,共计45头,该猪场建有防渗透的养殖废水暂存池,废水及猪粪经处理后用于灌溉施肥;陈立忠养猪场,存栏仔猪4头,母猪6头,共计10头,该养猪场养殖废水及猪粪经处理后用于灌溉施肥;黄小丽养猪场,存栏共约200头猪,该猪场建有防渗透的养殖废水暂存池,暂存池用水泥板覆盖,养殖废水及猪粪经处理后用于灌溉施肥;陈妃专养猪场,存栏共约300头猪,该猪场建有防渗透的养殖废水暂存三级池(一级发酵,二级沉淀,三级为积液池),三个池都用黑膜覆盖,养殖废水及猪粪经沉淀后由运输车运往果园灌溉施肥。检查时,在猪场周围闻到轻微臭味,现场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纪家镇联合农业局对群众举报的锦盘村至先锋村沿河进行检查时,没有发现河床上满是粪便、臭气熏天的现象存在。

2021924日,在雷州市委李小军副书记的牵头组织下,纪家镇党委陈冠锋书记带领农办和执法办相关人员联合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到纪家镇锦盘村涉案养猪场现场调查处理,并现场责令养猪场经营者对猪场加强监管,完善废水治理设施,确保废水综合利用,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不得再买入新猪,并要求所有禁养区内的养猪场在3个月内搬迁、关闭并拆除所有违法建筑物,否则纪家镇联合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和雷州市环保局依法予以搬迁、关闭、拆除或强制拆除。同时纪家镇已确定该案包案领导为镇人大副主席陈成同志,农办和执法办配合办案。2021926日,纪家镇农办联合执法办到纪家镇锦盘村正式送达整改通知书到养猪场,要求所有养殖户是养殖废水及猪粪都不得外排,而且所有在禁养区内的养猪场要在3个月内搬迁、关闭并拆除所有违法建筑物。      目前锦盘的养猪场已自行拆除一处,其余的2处养猪场都已加强监管,确保废水综合利用,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并且都承诺在1225日前拆除完毕。

下步,纪家镇由陈成副主席带领农办和执法办加强对辖区内养猪场监管,并对辖区内所有养猪场进行全面排查,要求纪家镇辖区内所有养猪场都依法经营,切实消除环境隐患。同时,建立长效巡查机制,举一反三,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82

第三十二批257

东里镇西挖管区南坡村西路口、英利镇潭龙后村

1.雷州市启源速冻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湛江雷州市东里镇西挖管区南坡村西路口处,该厂无任何环保手续;且在生产期间废水私设暗管直接将工业废水排入河渠,部分废水进入虾塘,严重影响附近的养殖户。该厂虽有废水治理措施,但一直闲置没有使用,且私设暗管。我们多次向雷州环保局投诉反映,但雷州市环保局与该厂勾结且不作为。

2.
雷州市英利镇潭龙后村牧原猪场将污水排入农田和溪流,污染农田;距离小溪400米内不能建猪场废水治理设施,但牧原场废水治理设施距离我们村小溪不足200米,怀疑牧原猪场环评造假。牧原猪场每天恶臭让潭龙后村、木棉头村、田寮村、后昌村这几个村无法正常生活。

(一)雷州市启源速冻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经查,雷州市启源速冻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雷州市东里镇西挖管区南坡村西路口,占地面积约2亩,已领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黎教会,主要经营菠萝削皮、简单清洗、速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清洗废水、菠萝皮,该公司属于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
(二)雷州市英利镇潭龙后村牧原猪场基本情况。
雷州市英利镇潭龙后村牧原猪场实为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雷州三场生猪养殖项目(以下简称雷州牧原三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6667平方米,总投资8670万元,建成后年出栏育肥猪6.25万头。该猪场建有固液分离装置、沼液池、MBR池净水池、除臭系统等设施。
雷州市英利镇潭龙后村牧原猪场基本情况。
雷州市英利镇潭龙后村牧原猪场实为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雷州三场生猪养殖项目(以下简称雷州牧原三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6667平方米,总投资8670万元,建成后年出栏育肥猪6.25万头。该猪场建有固液分离装置、沼液池、MBR池净水池、除臭系统等设施。雷州牧原三场正处于投产试运营阶段,投产生猪养殖规模约1.3万头。实地核查过程中,雷州牧原三场地表已全面硬化返渗,实现雨污分流,没有污水排入农田和溪流污染农田,排入溪流的是厂场地表雨水,水质清澈。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有轻微异味。不属实的有:一是污水排入农田和溪流,污染农田;二是牧原猪场环评造假。

     2021929日,东里镇政府已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对雷州市启源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防止该公司出现污染周边环境的违法行为。

     2021929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现场要求雷州牧原公司严格做好该项目的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排查存在问题并开展整改,避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2021929日,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湛江市生态环境保护局雷州分局、英利镇人民政府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实地调处。经查,雷州牧原三场项目整体废水处理工艺为“固液分离+厌氧发酵+絮凝沉淀+AO生化处理+深度处理”。其中大部分废水经厌氧发酵后,沼液于沼液储存池暂存,在施肥季节通过公司铺设的支农管网在场外作物施肥季节作为液体肥施用农田,提升土壤有机质含量,修复生态土壤,促进增产增收。少量沼液经生化+深度处理后的废水进入净化水池暂存,回用于猪舍冲洗、除臭墙循环水系统,不外排。

   20211014日,现场检查时,启源速冻食品有限公司已停产,据东里镇领导反映该厂已停产有大半年。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雷州三场生猪养殖项目进行臭味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味浓度达标。

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是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加大对雷州牧原三场项目监管执法力度;如有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进行查处。

二是加强该项目环保信息公开,接收群众监督,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已办结

重点关注案件

部分属实

83

第三十二批356

白沙镇邦塘村

1.雷州市白沙镇邦塘村祺泰三鸟批发市场。三鸟批发市场距离居民住宅区约200米,建设在青年运河旁边,选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市场排放的污物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到青年运河中,地面污水横流,给河水造成严重的污染,顺水流往下游的西湖水库,对西湖水库水质污染病菌扩散。

2.
在邦塘北村西侧,开了一家粮食加工厂(湛江市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厂机器产生的环境噪音对附近村民的心理及生理上造成危害。每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漫天飞扬,村民家中尘粉一层厚,空中都是灰蒙蒙的。

一、祺泰三鸟批发市场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雷州市白沙镇邦塘村祺泰三鸟批发市场”位于雷州市207国道与西四路交叉口,距白沙镇邦塘村北面约200米,南临雷州青年运河东运河,距离运河沟约30米,从南往北通过跨河桥进入市场。2019516日,邓国梁与雷州半岛水产设备厂签订《土地及上建筑物租赁合同》,租用土地约55亩(地类为商业用地),建设活禽交易区(钢建结构棚),期限13年,于2019521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雷州祺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三鸟批发与零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日常清洗及给家禽喷淋降温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家禽粪便。该公司建有1个约45立方米的过滤池和4个共约320立方米的沉淀池,废弃物经过滤沉淀后定期清运到市政排污沟排放。2021929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市场有一部分位于青年运河河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市场内部分摊位有清洗污水流入运河。
另外,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将属河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土地硬底化,并沿河用铁皮围护,且在硬底化路面上安放集装箱和搭建铁皮屋作为该公司办公场所,部分硬底化路面还作为三鸟市场道路及停车场使用。
综上,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一是三鸟批发市场距离居民住宅区约200米,建设在青年运河旁边,部分区域位于青年运河河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不符合青年运河管理要求;二是三鸟批发市场市场内部分摊位清洗污水流入运河。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处责令雷州祺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拆除占用堤防土地的违章搭建物,转移办公场所,不得占用河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土地。(详细情况见“续2”表)
二、湛江市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粮食加工厂”位于雷州市白沙镇邦塘村辖区,占地面积约17亩,地类为果园用地,系租赁邦塘北经济合作社土地,距离最近居民住宅约20米,注册名称为雷州市白沙镇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报批手续。该公司稻谷烘干及碾米项目设计年加工生产能力100吨,主要进行稻谷烘干及碾米,其生产工艺是稻谷-烘干-入库-碾米-销售。2021929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建设,不生产,已建成12个加热炉(用电),1个约9000立方米的除尘屋,正在建设稻谷储备库及安装碾米设备设施。
另外,据了解,该公司稻谷烘干机器曾于20216月份生产过一个月时间,产生一定的噪声,生产期间造成周边粉尘污染。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雷州市白沙镇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稻谷烘干机器在20216月收获季时生产过一个月时间,造成噪声、粉尘污染。白沙镇政府责令雷州市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完备农业用地报批手续后再行建设。

2021928日,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处向雷州祺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拆除占用堤防土地的违章搭建物,转移办公场所,不得占用河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土地。

2021929日上午,雷州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何润华同志率队到现场督办,要求白沙镇政府与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指导三鸟批发市场和粮食加工厂业主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逐一对照检查,立行立改,全力以赴完成该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当天,白沙镇政府对雷州市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报先建行为作出《停建通知书》,责令其完备农业用地报批手续后再行建设。于2021111日,白沙镇政府同意雷州市隆鑫种植合作社稻谷烘干场(原湛江市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设施农业用地备案。

雷州市水务局、白沙镇政府督促该市场经营公司尽快拆除占用堤防土地的违章搭建物,转移办公场所,力争107日前完成。

白沙镇政府等单位跟踪督促雷州市白沙镇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于111日完备农业用地报批手续。

白沙镇政府等单位加强对该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引导业主合法合规经营。

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快查处。

白沙镇政府加强宣传教育,做好雷州祺泰市场经营公司及摊位经营户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卫生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引导经营者自觉维护市场环境卫生。

白沙镇政府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同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依法查处。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84

第三十二批399

纪家镇双水村

信访人是雷州市纪家镇双水村委会东村的村民,再次投诉牧原股份养猪场及正大养猪场臭味扰民问题,要求停业整改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养猪场臭味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纪家镇双水村委会坡心村北边。根据调查了解到,该项目的名称实际为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纪家镇双水村生猪养殖项目),20208月,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公司通过合法程序取得该养猪场地块使用权,202010月,纪家镇同意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纪家镇双水村生猪养殖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环评于202156日经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批复,批复文号为湛环建[2021]34。项目总投资33702.47万元,环保投资1410万元,占总投资4.2%。项目占地面积125亩,设计建设年存栏0.8万头母猪、年出栏20万头商品猪。实际建成后规模为年存栏0.25万头母猪、年出栏7.50万头商品猪。
2021
830日,雷州市委书记张仁建同志牵头组织、市委副书记市长黄廉东、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有关领导以及纪家镇党委书记陈冠锋、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标等同志到双水村委会牧原养猪场现场调查处理群众反映问题,根据双水村委会两委干部和群众反映,该养猪场的确存在无规律阶段性臭味散发问题。张仁建书记现场约谈了双水村委会牧原养猪场的负责人,张仁建书记强调,牧原养猪场一定要立即组织人员对群众反映的纪家镇双水村委会牧原养猪场臭味散发问题进行全方面的排查,并立行立改,整改完成。同时要求其以后要加强对生产设备的日常检修和对员工的专业素质培训。纪家牧原养猪场的负责人也现场表示,牧原养猪场臭味散发问题主要是因为除臭设备故障引起的,并承诺会立即安排相关技术人员进行整改。
2021
97日,牧原公司委托第三方中鹏检测(深圳)有限公司,对养猪场四周的空气进行全面检测,检测结果全部达标。
2021
919日,雷州市委陈玉虹副市长在纪家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标同志和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有关领导的陪同下,来到纪家镇双水村委会牧原养猪场实地调查群众举报的牧原养猪场臭味散发问题,发现现场已基本闻不到臭味,整改效果明显。陈玉虹市长强调,牧原集团一定要高度重视环保问题,针对群众反映的臭味问题一定要立行立改,同时还要加强设备管理,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2021
924日,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唐珊、纪家镇人大主席颜春晓、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纪家镇双水村生猪养殖项目)负责人到双水村委会召开群众座谈会,对群众宣传环保知识,认真听取群众意见,牧原公司负责人也表示,针对群众合理反馈的所有问题,牧原公司一定立行立改,尽其所能,全力做好整改工作。
但是群众举报的正大的养猪场臭味严重影响了村民的正常生活问题,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遂溪县河头镇虎溪村委会塘墩村,不在纪家镇管辖范围。

2021929日,纪家镇再次联合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到双水牧原养猪场现场调查处理,要求牧原养猪场,好臭味整改工作的同时,也要对周边村庄的群众做好环保知识宣传工作。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纪家镇双水村生猪养殖项目进行臭味采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臭味浓度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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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85

第三十二批421

纪家镇锦盘村

来信反映,湛江市雷州市纪家镇锦盘村陈某,在“红坎溪”霸占国有林地20亩,破坏林地违法建设9间无证无牌大型木炭窑,浓烟扰民、破坏生态。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纪家镇纪家村委会圩一队和纪家林场交接处(纪家糖厂大门口正对面)。2021921日下午,纪家镇联合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到涉案现场调查,木碳窑建设者为锦盘村村民陈再兴,陈再兴于2015年承包了纪家村委会圩一队林地3.81亩,随后在该地块和纪家林场地块建设了木炭窑和原料堆放场地,于202010月承包给纪家镇锦盘村村民陈培宏,承包期10年,承包金额42000元整。经现场核查,该木炭窑没有办理任何申报手续,违法占用林地建有10间木碳窑,木碳窑旁边堆放大量用来烧木炭的树头,经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在现场范围用矢量核查广东省森林资源信息发布系统2020年成果数据,总面积为23.32亩,其中涉及纪家镇纪家村委会地籍号440882008010000104720,地类为非林地面积为3.81亩;涉及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纪家林场地籍号440882103004000201100,地类采伐迹地面积12.89亩及440882103004000201000;地类采伐迹地面积6.62亩。(现场木炭窑场区的面积4.9亩,落在纪家镇纪家村范围0.7亩;落在纪家林场范围4.2亩,堆集树头场面积18.42亩)。

2021921日,纪家镇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5110转办件后,根据雷州市牵头领导李小军副书记的指示要求,纪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纪家镇党委书记陈冠锋、党委副书记镇长黄标亲自带领纪家镇有关部门人员会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负责人到纪家糖厂社区门口正对面的涉案土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并发出了责令整改通知书。2021922日,纪家镇约谈了木炭窑经营者陈培宏,并在雷州市委副书记李小军同志的牵头组织下,纪家镇组织执法办和农办相关人员联合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有关人员对涉案木炭窑进行拆除整治,当时拆除了2座木炭窑,其余木炭窑由于正在生产,温度过高,暂时无法拆除,纪家镇要求木炭窑经营者陈培宏尽快灭火,力争在1012日前拆除部分木炭窑。

涉及占用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纪家林场的商品林地面积为19.51亩,纪家镇将转交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处理。

截止20211129日,该点所有木炭窑已全部拆除。

纪家镇执法人员将联合市自然资源局执法人员将依法进行查处,立行立改。同时纪家镇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提供群众意识,切实保护好辖区内的土地资源。

已办结


部分属实

86

第三十二批425

杨家镇扶桥东村

再次来信反映,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不法分子非法挖六亩多的基本农田为水塘养殖鱼,举报后得到非常好的处理。填水塘恢复基本农田的原形,但有一部分没处理,损坏树林建鸡棚,养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还得不到合理处理。

接到本转办件前,雷州市于2021924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八批133号转办件,反映“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不法分子非法挖六亩多的基本农田为水塘养殖鱼,举报后得到非常好的处理,填水塘恢复基本农田的原形。但有一部分没处理,损坏树林建鸡棚,养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还得不到合理处理。”的问题。本转办件与第二十八批133号转办件反映的内容基本相同。雷州市已于2021924日现场再次核查,群众反映的鸡棚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现存栏200只鸡。另外,杨家镇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处理宗旨,尽量减少群众损失,暂未立即拆除其鸡棚。同时,经雷州市公安局再次组织警力进行核查,未发现不法分子非法强占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土地及非法挖六亩多的基本农田为水塘养殖鱼等情况。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群众反映的鸡棚占地约30平方米,现存栏200只鸡。杨家镇政府要求业主于15天内转卖或转养现存栏的鸡,于1012日前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地类原状,并在1030日前完成林地复绿工作。截至2021102日,已全部处理存栏鸡只。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东坑岭,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于2018128日与扶桥东村村民小组签订承包合同,租赁期限25年,总面积0.219平方公里(328.5亩)。在2021924日,杨家镇会同市有关部门深入该举报点,进行核实情况,经实地调查,目前承包方主要利用东坑岭部分林地经营林下散养农家鸡,还没自行清理养殖鸡棚。

2021928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转办件后,雷州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雷州市副市长、雷州市公安局长何润华立即指示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林小京组织雷州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及杨家派出所警力积极会同雷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在对第十五批154号及第二十八批133号转办件核查情况的基础上,再次开展核查工作。相关处理情况如下:
(一)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雷州市公安局扫黑办没有接到经上级部门流转或群众直接举报的关于杨家镇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的涉黑涉恶线索。
(二)经雷州市公安指挥中心接警台核查,2018年以来(截至2021924日),共接报杨家镇扶桥东村相关警情7起,其中涉土地纠纷类2起,但没有接报涉黑恶势力非法强占本村林地和挖掘六亩多的基本农田为水塘养殖鱼的情况。
(三)经杨家派出所核查,该养殖场承包方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本镇辖区生产经营期间,没有发现有暴力威胁、非法强占、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的案件发生。且该公司在承包该土地时,是经当地村委召开了村民代表大会,由村民代表表决同意,故暂无证据指明存在勾结黑恶势力的行为。同时,也没有接到村民向派出所反映过有不法分子强占土地的情况。
杨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动真碰硬解决问题。一是924日,杨家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梁张照同志为总指挥、杨家镇长杨炳坚同志为副总指挥的整改工作小组,召开了由杨家镇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涉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整改研判会,制定了整改方案,按职责分解整改任务。二是为了防止对待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一刀切,粗暴整改,给群众造成过大损失,杨家镇党委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宗制定整改方案,要求该地块不能再养殖,现在已放养的农鸡给15天时间转卖或转养(即1010日前清理完存栏鸡),1012日前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地类原状。

目前水塘已全部复垦,由于时令问题还未种植作物;经进一步核查,在林地养鸡行为实为养殖户散养农家鸡行为,并非规模化养殖,不涉及土地变更问题,此交办件达到办结条件。

(一)强化调查摸底工作。在公安局扫黑除恶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深挖涉黑涉恶线索。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的重要基础,对辖区内各行业、领域的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
(二)强化研判打击工作。采取多种手段,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和人力情报手段,通过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等多种途径,对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和群众举报线索进行排查,深挖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做到“发现就打”,“一有苗头就打”,从而对涉黑涉恶行为起到震慑作用。
(三)强化信访维稳工作。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信访心中、矛盾突出的人员和区域,加强分析研判,及时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对在乡镇兴建各类生产设施时易发生的非法强行霸占土地的涉黑恶线索认真梳理,排查引发的土地权属矛盾纠纷,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做好化解、维稳工作,做到一发现苗头就配合相关部门予以打击,消除涉黑涉恶行为滋生的突然,扎扎实实做好扫黑除恶工作,确保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已办结


部分属实

87

第三十二批432

南兴镇农机站西侧

广东省雷州市南兴镇东市村村干部柯某明违法在南兴镇农机站西侧经营废品回收站,经营至今约20年,周边均是居民住宅和商品楼房,人口极为密集,常年受到废气兹扰,尤其雷州地处粤西海边,雨水较多,一到雨天废水污水横流,常闻到恶臭,影响健康、生活。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的地点位于雷州市南兴镇农机路。2021928日,南兴镇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该废品回收站为东市村柯某明经营,建于2003年,占地面积约200㎡,回收站周围有居民住宅和楼房,回收废品产生的废气废水,会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影响。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
属实有:
一是南兴镇东市村柯某明违法在南兴镇农机站西侧经营废品回收站,经营至今约20年;
二是废品回收站周边是居民住宅和商品楼房,人口较为密集,废品产生的废气废水会影响居民生活健康。
经现场调查,涉及群众举报问题的地点位于雷州市南兴镇农机路。2021928日,我市组织南兴镇政府、科工贸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人员现场核查处理,该废品回收站为东市村柯某明经营,建于2003年,占地面积约200㎡,回收站周围有居民住宅和楼房,回收废品产生的废气废水,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一定的影响。该点持照经营,营业执照名称为雷州市南兴镇柯天明废品收购站,个人独资、负责人为柯天明。南兴镇东市村柯某明违法在南兴镇农机站西侧经营废品回收站,经营至今约20年;废品回收站周边是居民住宅和商品楼房,人口较为密集,废品产生的废气废水对居民生活健康有一定的影响。

2021928日,接到转办件后,南兴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监督落实,当天安排工作人员对废品回收站进行整改,目前该废品站已取缔,场地恢复整洁。      2021928日,就对该点进行全面整改,要求业主停止经营行为,并立即对在场的废品进行全面的清理,目前,该废品站已取缔,场地恢复整洁。930日上午,雷州市副市长黄文驹率队雷州市科工贸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等单位领导到现场处理,督导督查该案件的办理情况,并要求相关部门跟踪落实该废品收购点整改到位,不影响周围群众生活。此央督转办案件已办结。

一是加强巡查。汲取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环保执法队每月不定期对圩区居民巡查,凡是发现此类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原则,第一时间采取措施整治。

二是加强教育。通过宣传车、广播等形式加大环保保护宣传,提高群众环保意识,共同遵守卫生管理规定。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对巡查中发现问题,坚持严格查处原则,对破坏或者影响生活环境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提高群众主动自觉遵守环保意识,共建美好家园。

已办结


属实

88

第三十二批461

雷高镇韩吏村

自从雷州市雷高镇韩吏村村口的雷一混凝土有限公司这个混凝土搅拌站建立以来,村民的生活身受巨大的影响,各种噪音、粉尘飞扬,长期吸入粉尘容易诱发肺癌,严重影响了村民的住环境,使当地空气变得越来越差,水质变得越来越浑浊之外,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种植。搅拌站建设已有三年,问题存在时间也很久远,多次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举报治标不治本,消停一段时间之后,雷一混凝土有限公司所用的地块是农村住宅用地,并且距离村民住宅和种植用地仅仅810米的距离,未经村民同意即建设投产。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雷州市雷高镇韩吏村村口建有一个混凝土搅拌站(雷一混凝土有限公司)。但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各种噪音、粉尘飞扬,长期吸入粉尘容易诱发肺癌等情况。雷州市要求该企业加强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对环境及周边群众造成影响。根据雷州市政府办公室2018年《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第17号)批准我市散装水泥发展和应用布点规划,市住建局于同年1129日作出《关于同意建设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的批复》(雷住建函[2018]616号),原则同意雷州市雷一混凝土有限公司在雷州市雷高镇建设预拌混凝土搅拌站项目。该公司经湛江市住建批准已取得了《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2021930日,雷州市委庞伟志常委率队前往现场督办,指导该案件的整治落实工作,要求该企业不断加强污染防治措施,不折不扣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重视周边群众意见,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对环境及周边群众造成影响。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现场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经营主体责任,保障生产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依法合规经营,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雷州市住建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专班,立即指派包案领导带领工作人员会同雷高镇党委政府以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雷州市庞伟志常委现场责成该企业要认真履行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加强污染防治手段,避免对环境及周边群众造成影响;要求环保部门对群众投诉反映污染问题进一步检测确认;要求该公司认真落实好以下措施:1、在原有喷淋设备基础上增加8套喷淋设备,实现生产区域喷淋全覆盖,实现全天候定时自控喷淋;2、错开休息时段,合理安排生产;3、增加投入对厂区围墙周边安装隔音板,降低和消除噪音影响;4、加强对生产、洗车、场地废水以及雨水回收利用管理,做到循环使用,实现零排放;5、定期清理污水淤泥,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
目前该混凝土搅拌站已完成整改,截至2021127日,没有收到群众投诉件。


已办结

部分属实

89

第三十二批471

客路镇发尾村客山坡地

广东省雷州市客路镇发尾村客山坡地的一块林地植被雷州市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非法侵占并建筑成停车场和垃圾场,毁坏林地,臭味熏天,破环生态,严重影响村民身体健康。

该群众举报的问题涉及地点位于雷州市客路镇圩北村与客路新村交界处(现金华超市西侧),又名客山坡地,分别属圩北村和客路新村所有,其中圩北村所属地块占地面积为0.49亩,位于该土地西侧,呈三角形分布;客路新村所属地块占地面积为2.02亩,位于该土地东侧,近似梯形分布。2010920日,圩北村向雷州市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转让该村集体所有的客山坡地0.627亩土地(包含上述群众举报问题涉及土地中属圩北村集体所有的0.49亩土地),后雷州市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在该土地上搭建两层铁棚使用至今。属客路新村集体所有的2.02亩土地原规划建设客路新村农贸市场,遂将空地建设硬底化,后因客路新村农贸市场经营不善,该土地现暂用于金华超市停车卸货,该土地目前仍归客路新村集体所有。
关于反映客路镇发尾村客山坡地的一块林地植被雷州市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非法侵占并建筑成停车场和垃圾场、毁坏林地的问题。经查,该问题反映的“发尾村客山坡地的一块林地”实际位于客路镇圩北村与客路新村交界处(现金华超市西侧),分别属圩北村和客路新村所有,其中圩北村所属地块已于2010920日转让给雷州市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客路新村所属地块至今仍属其村集体所有;通过测量仪实地勘查,该群众举报的问题涉及的两块土地均为建设用地,暂未发现存在违规用地等情况。综上,雷州市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不存在非法侵占客山坡地建筑成停车场和垃圾场、毁坏林地等情况,该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关于反映客山坡地臭味熏天,破环生态,严重影响村民身体健康的问题,2021928日下午,副镇长莫爵阅、陈作华到现场实地走访调查,结合周边群众反馈意见,现场未发现存在垃圾堆积和臭气熏天等情况。综上,该群众反映的垃圾臭味熏天的情况不属实。

雷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该转办件的处理情况,929日上午,雷州市副市长陈玉虹带领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洪良、雷州市住建局莫忠淇股长等同志到客路镇调查了解环保督查案件,并要求妥善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及后续工作。

下一步,客路镇将继续跟进该问题处理情况,并及时向上级相关主管部门汇报情况。

已办结


部分属实

90

第三十三批13

雷州青年运河沿线

雷州青年运河白沙镇市际治安卡点对面东边的稻谷烘干厂有一小部分厂房侵占河床,加厂后的稻谷直喷河道,污染环境和河道水质。

广东半岛集团和三鸟批发市场公开侵占河道,广东半岛集团桥边空地被村民运载建筑垃圾填堆造地数月,污染环境。请处理。

一、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稻谷烘干厂”实指雷州市粤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位于雷州市白沙镇邦塘北村与湛江市华侨管理区交界处207国道东侧,占地约4227.36平方米,负责人为颜某,于20175月办理《食品生产许可证》,20197月办理《营业执照》,主要经营范围为粮食、农副产品购销、初加工。该厂厂房为钢结构(铁皮顶棚),内设有储粮间、烘干间、砻谷间、碾米间和包装间,生产工艺流程为烘干-谷粗分离-碾米-包装(出售),日加工稻谷40-50吨。厂房后有风口10个(其中吸风口7个、排气口3个),检查时有粉尘从排气口排出,排气口周边有明显粉尘扬散。另外,该厂部分区域占用河道管理范围,侵占河堤土地约600多平方米。       二、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三鸟批发市场”位于白沙镇邦塘村北面约200米,距白沙镇邦塘村北面约200米,南临雷州青年运河东运河,距离运河沟约30米,注册名称为雷州祺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租用土地约55亩(地类为商业用地)。经现场检查发现,该市场有一部分位于青年运河河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
    三、广东半岛集团前临207国道,后接运河沟,总面积11340平方米(约17亩),其中在青年运河10米保护范围内面积4200平方米(沿河长420米),该公司已关闭多年。另外,现场检查发现,广东半岛集团桥前的空地有少许的建筑垃圾,但未发现建筑垃圾填堆造地的情况。 
   
综上,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一是稻谷烘干厂有一小部分厂房侵占河床,且该厂没有有效的粉尘治理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粉尘污染;二是广东半岛集团和三鸟批发市场部分区域位于青年运河河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但暂未发现广东半岛集团桥前空地上建筑垃圾填堆造地等情况。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处责令雷州祺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拆除占用堤防土地的违章搭建物,转移办公场所,不得占用河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土地;责令雷州市粤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自行拆除占用河道保护范围内的搭建物,并清理周边垃圾。白沙镇政府要求雷州市粤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对粉尘问题进行整改。2021101日,白沙镇政府已将广东半岛集团桥前空地上的建筑垃圾清理完毕。
   

对加厂后的稻谷直喷河道,污染环境和河道水质,929日,雷州市何润华副市长率领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白沙镇政府、雷州市市场监管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领导到现场调查处理。处理情况如下:责令停建。该公司在尚未完成农业用地报批手续的情况下建厂,属于未报先建行为,为此,农业农村局会同其他部门于2021929日向其下发停建通知书。责令其完备农业用地报批手续后再行建设。责令整改。责令该公司在稻谷烘干车间安装除尘防尘设备,经环保部门检查合格后方可生产作业;责令该公司今后施工和生产要做到依法依规合理开展日常生产活动,避免在周边群众作息期间生产,以免造成噪声污染,影响群众生活。
对三鸟批发市场公开侵占河道,污染环境问题。雷州市白沙镇及相关部门做如下工作:(一)督促落实整改。督促市场经营公司落实整改措施,尽快拆除占用堤防地的违章搭建物,转移办公场所;拆除封堵排污口,绝不能再次出现污水偷排现象;建设截污沟道,将摊位清洗水引入污水管道,禁止直排入河;组织专业队伍,收集处理好市场内生活垃圾、杂物、死禽、污粪等,切实改善市场环境卫生。(二)取缔违法构建物。我市对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依法查处,对不合法的经营行为坚决取缔。

下一步,雷州市相关部门将跟踪该问题的落实,保证改到位,不影响群众生活。

阶段性办结


部分属实

91

第三十三批16

白沙镇瑚村村委会黄渡头村

反映湛江市雷州市白沙镇瑚村村委会黄渡头村以拆旧复垦项目名义,公然非法采运销售矿砂,牟取暴利、破坏生态环境。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拆旧复垦项目”实指白沙镇瑚村村委会黄渡头上村拆旧复垦项目。该项目由瑚村村委会申请,并经白沙镇政府、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批准立项,位于雷州市白沙镇瑚村村委会黄渡头村东面,项目区规模138.9亩,地类为村庄用地,项目施工方为广东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于202036日开始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因项目所在地形高低不平,为保证工程质量,施工方将原址部分泥土清运出去,再回填到地势低的位置。同时,部分清理出的多余污泥和杂土被转运到雷州市恒生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临时堆放。另外,经2021930日现场检查,未发现该项目有破坏生态环境的情况。
综上,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雷州市白沙镇瑚村村委会黄渡头村正在进行拆旧复垦项目,但暂未发现公然非法采运销售矿砂,牟取暴利、破坏生态环境等情况。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公安局、白沙镇政府等单位要求广东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瑚村村委会干部、黄渡头上村代表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的疑虑,积极争取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2021930日,雷州市罗珩常委率队到现场督导,深入走访当地群众了解相关情况并召开整治研判会,要求各有关单位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群众所反映的问题,认真进行核查,全力以赴做好该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当天,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公安局、白沙镇政府等单位现场要求广东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瑚村村委会干部、黄渡头上村代表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消除群众的疑虑,积极争取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并严格按照项目设计图纸施工,禁止破坏项目周边生态环境,如需工程变更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021930日,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的转办件后,雷州市公安局领导高度重视,雷州市副市长、公安局长何润华立即组织公安局治安大队及白沙派出所积极会同雷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核查工作。相关处理情况如下:
(一)雷州市公安局将积极配合白沙镇政府指导广东禹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瑚村村委会干部、黄渡头上村代表向村民进行解释说明,全力做好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二)经白沙派出所核查,该拆旧复垦项目在施工期间,没有发现有阻扰施工、暴力威胁、非法强占、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的案件发生。

一、白沙镇政府继续跟踪督促施工方严格按照规定施工,并加强该项目的监管,与监理方不定期对项目施工进行检查。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群众的环保意识,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共识。三、雷州市公安局积极配合白沙镇政府等单位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积极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保障该项目顺利推进。

已办结


部分属实

92

第三十三批20

南兴镇墩家水库库

反映湛江市雷州市南兴镇墩家水库库容内长期养鸭,周边有洗沙场、猪场、工厂,破坏水质。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的问题不尽其实,南兴镇排查涉及群众举报问题的地点位于雷州市南兴镇墩家水库。群众林川在该水库库容范围内养鸭;水库旁边没有发现有洗沙场;广东省雷州市牧原有限公司距离该水库约50米处有生猪养殖项目,养殖规模是母猪3500头,育猪20000头,7500头育猪,但该公司养殖生猪项目已通过雷州市发改局备案、有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湛环建【202054号)《关于广东湛江雷州牧原有限公司南兴镇墩家村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有雷州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雷水许字【202133号)等文件,该养殖场并没有水排进水库;该水库周边有个闲置厂棚,工厂于2018年已被南兴镇取缔至今且仅剩下闲置厂棚。
经现场调查,20065月,雷州市南兴水利水电管理所将墩家水库全部水面承包给林川管理养殖使用,承包期限从200751日至202251日止。2021927日,有群众向市河长办举报该水库养鸭污染环境。2021928日,市河长办向南兴镇政府发出《督办函》(雷河长办督字[2021]133号),但整改不彻底。930日,南兴镇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人员再次对养殖鸭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养殖户林川在7天内(106日前)转移鸭,清理养鸭现场,消除难闻气味。
又查,水库周边建有洗砂场、养猪场、工厂等。洗砂场位于水库库容范围内。2021716日,市水政监察大队巡查发现墩家水库周边存在非法洗砂问题,现场依法扣押非法洗抽砂作业工具。随后,对当事人黄文景、麦彩两人立案查处,给予当事人违法采砂行为罚款80000元。当事人于202189日前拆除采砂设备。养猪场为广东省雷州市牧原有限公司,位于水库大坝坝脚下东北边,距离该水库约50米。该养猪场养殖规模是母猪3500头,商品猪2万多头,但该公司养殖生猪项目已通过雷州市发改局备案、有湛江市生态环境局(湛环建【202054号)《关于广东湛江雷州牧原有限公司南兴镇墩家村生猪养殖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有雷州市水务局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雷水许字【202133号)等文件,该养猪场既不是在库容范围内又不是在水库集水面积内,并且没有水排进水库。工厂位于该水库大坝坝脚下闲置厂棚,工厂于2018年已被南兴镇人民政府取缔至今且仅剩下闲置厂棚。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
属实的有:
湛江市雷州市南兴镇墩家水库库容内长期养鸭,破坏水质”的情况属实。现场发现养殖户一直在库容内养鸭,搭建养殖棚,周边堆积鸭粪、饲料、卫生垃圾等,气味难闻,污染水环境。
不属实的有:
一是“周边有洗砂场、破坏水质”的情况不属实。洗砂场已于2021716日被水行政主管部门立案查处,并要求当事人拆采砂设备、恢复采砂现场原状,没有破坏水质。
二是“周边有猪场,破坏水质”的情况不属实。养猪场所不在水库库容范围和集水面积内,没发现将生产、生活用水排进水库的现象,对水库水质没有造成破坏。
三是“周边有工厂、破坏水质”的情况不属实。工厂已于2018年被南兴镇政府取缔,工厂设备已经撤离,对水质没有造成破坏。

2021716日,雷州市水政监察大队巡查发现墩家水库周边存在非法洗砂问题,现场依法扣押非法洗抽砂作业工具。随后,对当事人黄文景、麦彩两人立案查处,给予当事人违法采砂行为罚款80000元,2021913日已结案。当事人于202189日前拆除采砂设备。

2021930日,南兴镇接到转办件后,南兴镇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监督落实,当天安排工作人员对养殖鸭问题进行整改,要求养殖户在7天内转移鸭子。目前,水库养鸭内的养鸭棚已拆除,所有养殖的鸭子已全部清理,已整改完毕。

雷州市牧原有限公司养猪场,有雷州市发改局备案、湛江市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既不是在库容范围内又不是在水库集水面积内,并且没有水排进水库。水库大坝坝脚下闲置厂棚,工厂于2018年已被南兴镇人民政府取缔至今且仅剩下闲置厂棚。

一是明确责任。建立水库巡查责任制,明确镇村巡查和监管责任,做到常态化巡查管理和整治到位。二是采取硬措施。对巡查中或接到诉求问题,坚持立行立改要求,采取硬措施取缔整治,巩固管理,尤其水库周边非法采砂、搅砂、偷砂要严厉打击,采取周末夜晚巡查周边,平时排查走访,建立群众齐参与治理机制,坚决不允许出现破坏生态环境情况发生。三是严管理。对水库养殖要杜绝,对私自放养的,要及时引导教育不准养殖,对屡教不改的,依法没收处理。四是加强教育。广泛宣传环保政策和水库管理要求,引导群众爱护水环境,提高群众自觉遵守环保意识。

已办结


部分属实

93

第三十三批23

杨家镇

群众来信投诉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编号:X2GD202109180026)的案件,雷州市杨家镇政府不但正视群众举报问题,不立行立改,反而想方设法引导黄桐村支部书 记吴庆文窜骗中央,逃避事实,制造伪证,所向中央督察组答复的问题不实,事实如下:
1
:该水塘侵占水田64. 15亩,事实就是基本农田,简称耕地;
2
:镇政府所称的坑塘水面17. 32亩均为草田,事实也在基本农田之中;
3
:所补充的会议记录都是为吴庆文逃避法律制裁的依据, 均为伪证,其挪用数额巨大的扶贫资金深挖水塘已成事实, 对群众举报辖区诸多村庄普遍毁田造塘现象,各级政府绕开不谈。
4
:镇政府有意拖延整改,意在错过中央督察期限寻求 重操旧业,卷土重来。
5
:推卸责任,把违法挪用扶贫资金、破坏基本农田的 事实推于挂点扶贫单位,以寻求保护。
6.
该水塘常年养殖,造成水质恶化,为逃避中央环保督 察,今年才暂未批量养殖。
7.
杨家镇从环境生态污染引出政治生态普遍污染。

当时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黄铜村委会坡仔村村前。2021919日,杨家镇会同市有关部门深入该举报点,进一步经实地调查,该水塘总面积82.06亩,其中水田64.15亩(不涉及基本农田),坑塘水面17.32亩,林地0.59亩。该塘为坡仔村历史遗留水塘,由于地势低洼、易积水而形成。为发展集体经济,60年代用于种植席草,而后80年代由于席草滞销,一直丢荒。2015年前该塘分为大小相连的两块,中间有塘堤相隔;20154月坡仔村为壮大集体经济,带动群众脱贫致富,在黄桐村委会指导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的帮扶下,将该塘承包给黄桐村民委员会和坡仔村民吴庆权共同养殖鱼。承包期20154月-20274月,总租期为12年;租金为前5年免租(负责修缮草塘围堤)、剩余7年租金138000元一次性转账村公户,承包时已召开过村民代表大会。20155月吴庆权为了更好利用水塘,把大小两个塘之间的堤坝打通并修建新的塘堤,总面积不变。现该草塘用于养殖罗非鱼,但没有外排养殖尾水。

杨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动真碰硬解决问题。一是919日,杨家镇成立以镇党委书记梁张照同志为总指挥、镇长杨炳坚同志为副总指挥的整治工作小组,召开了由镇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涉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整改研判会,制定了整改方案,按职责分解整改任务。二是为了防止对待中央环保督察问题一刀切,粗暴整改,给群众造成过大损失,杨家镇党委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宗旨制定整改方案,要求水塘不能再养殖,现在已放养的鱼苗给20天时间转卖或转养(即1010日前清理完鱼苗),1015日前排干水塘并在1115日前实现复耕复绿(计划种植芋头)。三是目前,该塘鱼苗已基本转养清理完,同时,黄桐村委会也组织人手,正利用两台抽水泵把水排往附近的农田和林地,经过植被吸收降解后无害化处理。

该地块现已抽干池水用于农田灌溉,早就没有进行禽畜养殖,现该土地已用挖机平整分垄土地,达到农业种植条件。

由于现在气候不适种植水稻,待春耕时节再进行种植水稻复耕。

已办结


部分属实

94

第三十三批27

白沙镇黎郭村S373路口

群众来信举报广东省雷州市白沙镇黎郭村S373路口转弯处有人非法毁坏耕地20亩建设米机厂房,严重破坏生态,请责令有关部门恢复生态。

2021930日现场检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白沙镇黎郭西村西侧(省道S373旁),该处建有1间稻谷烘干厂,是雷州市瑞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于2017年建成,主营业务为稻谷烘干,主要生产设备是稻谷烘干机器(815T烘干机,1230T烘干机,3台初清振动筛,6台生物质颗料热风炉,6台提升机,3条刮板机),主要生产工艺为原料-烘干-成品,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配套有布袋收集粉尘,目前不是农忙时节,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扬尘情况。该厂土地来源系租赁黎郭西村村民小组集体土地,占地面积约7.848亩,地类为林地,已办理设施农业用地备案手续(用地合法)。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有人非法毁坏耕地20亩,严重破坏生态等情况。
综上,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雷州市白沙镇黎郭村S373路口转弯处现有一件稻谷烘干厂。但暂未发现有人非法毁坏耕地20亩,严重破坏生态等情况。

2021930日,根据雷州市冼戈常委的要求,白沙镇政府联合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到雷州市瑞丰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现场调处。白沙镇政府现场要求该合作社经营过程中做好粉尘治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好与周边群众的关系,积极争取群众对该厂合法经营的理解与支持。同时,督促该合作社做好稻谷烘干厂的降尘降噪和安全生产工作,切实保护好周边生态环境。当天白沙镇政府等单位现场走访周边群众,与群众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向群众解释该烘干厂调查的基本情况,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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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95

第三十三批29

溪南水库

反映湛江市雷州市溪南水库库容内大面积违法建设光伏,破坏湖河生态。

930日经现场核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东里镇溪南水库。晶科电力雷州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0171月通过租赁水库承包经营权选址在雷州市溪南水库,用地(水面)1800亩,采用渔光互补的综合发展模式,上面光伏组件发电,下面水面养殖。该项目于2017210日动工建设,2017628日首次并网容量4MW20171017日全部建成并网,容量60MW2020年发电量7487万千瓦时,比2019年下降3.29%

经核查,晶科电力雷州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手续合法、齐全。2015212日晶科电力雷州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取得《广东省企业基本建设投资项目备案证》;2016年雷州市晶科电力有限公司租赁雷州市溪南水库承包经营权转让,20161216日请示雷州市政府批准在溪南水库实施项目;201729日下午雷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关于雷州市晶科电力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用地的请示》,会议原则同意雷州市晶科电力有限公司在雷州市溪南水库建设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2017314日取得雷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关于雷州市晶科电力有限公司雷州60MW渔光互补光伏项目110千伏架空线路电力接入系统工程线路路径的复函》(雷住建〔201752号),原则同意雷州市晶科电力110千伏升压站至雷高变电站电力接入系统工程线路路径走向;201765日取得雷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雷州市晶科电力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表的批复》,同意该项目建设;2018115日《雷州市晶科电力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表》及《雷州市晶科电力60MW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原湛江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目前已跟群众做好思想工作,此工程属于国家工程,且办有环保手续等。

下一步,按照国家产业政策,该项目属鼓励类,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我市大力发展光伏等清洁能源项目,发改局将履行职责,积极配合做好服务工作。

已办结


部分属实

96

第三十三批33

杨家镇黄桐村

反映湛江市雷州市杨家镇黄桐村破坏生态问题:
1.
清井村非法毁耕地造水塘40亩;
2.
田湾村非法毁耕地造水塘60多亩;
3.
土重村非法毁耕地造水塘20多亩。

经现场调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黄桐村委会清井村、田湾村和土重村。2021930日,杨家镇会同市有关部门深入该举报点进行核实,经实地调查,以上三个水塘位于三村交界,相隔不远,基本情况如下:
1.
清井村水塘占地面积39.78亩,其中坑塘水面36.57亩、河流水面0.26亩、林地1.26亩、设施农用地1.27亩、耕地0.42亩(不涉及基本农田);
2.
田湾村水塘占地面积51.44亩,其中坑塘水面50.23亩、河流水面0.76亩、有林地0.21亩、可调整有林地0.21亩、设施农用地0.04亩;
3.
土重村水塘占地面积38.92亩,其中坑塘水面38.82亩、可调整有林地0.1亩。
以上三个水塘皆为自然村集体经济鱼塘,地势低洼,积水自然形成,现承包养殖淡水鱼,尾水没有外排,偶尔用于附近农林灌溉。

杨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认真贯彻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有关指示批示精神,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动真碰硬解决问题。2021930日,杨家镇成立以杨家镇党委书记梁张照同志为总指挥、镇长杨炳坚同志为副总指挥的整改工作小组,召开了由镇分管领导、驻村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涉举报村党支部书记参加的整改研判会,制定了整改方案,按职责分解整改任务。杨家镇清井村水塘承包方已按照杨家镇要求于20211030日前完成堤坝占用耕地上的杂草,占用的0.42亩耕地已恢复功能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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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97

第三十三批125

客路镇车路村委会芦草村

反映芦草村南侧“三头坡”耕 地 (农田)100亩以及坡地80亩被用于养鸭和开采挖沙。造成土地严重荒漠化、盐渍化,这些土地现已无法再生恢复种植。多次反映无果。

经核查,群众举报问题涉及有两个地块,具体情况分别为:
问题一:耕地(农田)100亩土用于养鸭。该地问题涉及地点位于雷州市客路镇车路村委会芦亭村西南面农田,占地面积100亩,地类为耕地和有林地,土地利用规划为一般农用地,四至为:东至芦亭村、南至溪、西至溪、北至溪。该村人口约60人,长期以来,该村群众向外搬迁,现该村基本没人居住。该村农田长期撂荒,今年该村一户村民利用该片农田的水塘养鸭,占地面积约20亩,养殖3000多只鸭。
问题二:坡地80亩开采挖沙。该村为了确保土地不被侵占,同时为了增加村集体收入,于2005621日承包给杨乃超,承包期为20年,承包面积约290亩(经现场核查地类为林地),但该村于2006121日,在原承包基础上继续延长10年时间,即到2035621日止,原承包方杨乃超耕作到2013年后,在该村同意的情况下,将此地经营权转让给胡荣。胡荣转包后,由于该片土地约40多亩(其中约10亩属于建设用地,已立项列入拆旧复垦项目)由长期水土流失,已成为冲沟。而且地势凸凹不平,无法耕作,根据此情况,承包方为了充分利用土地,有利于耕作,故对该地进行平整,但在平整土地过程中,由于监督和管理不到位,承包方偶尔将泥土运往奋勇高新区内进行清洗。2020年客路镇接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书后,客路镇委、政府高度重视,一是第一时间向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汇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执法大队接到汇报后及时到现场了解情况,同时进行立案查处并与相关责任进行了谈话,案件由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进一步办理;二是2020619日客路镇政府委派镇分管领导、国土所及村委会到现场了解情况,经现场核实,平整部分的大部分土地已经进行复绿,其余部分属于“拆旧复垦”范围内的土地,该项目已经招标,按照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复垦;

2021930日,客路镇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3125号转办件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成立工作专班,由客路镇党委书记卓堪龙同志为组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郭耿皓同志为第一副组长、副镇长陈作华同志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为切实做好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信访举报件(33批第125)的调查处理工作,根据雷州市领导庞伟志常委的指示要求,客路镇党委书记卓堪龙同志会同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等同志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群众反映“芦草村南侧“三头坡”耕地(农田)100亩以及坡地80亩被用于养鸭和开采挖沙。造成土地严重荒漠化、盐渍化,这些土地现已无法再生恢复种植。多次反映无果。”情况部分属实。经客路镇镇政府同志批评教育养鸭户,养鸭户已意识到自己对于法律法规认识不够,未经相关部门审批,使用农田(水塘)养鸭,认识到改变农田用途是错误行为,并表示及时处理鸭、愿意自行拆除鸭棚,承诺将此批鸭处理完后不再在此进行养殖,20211015日养鸭场整改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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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

98

第三十三批141

企水镇沙尾洋陈宅村

反映堵海管理所在企水镇沙尾洋陈宅村西北角的老宿舍现在变成了牛栏,牛尿,牛粪,臭气难闻,污染特别严重。村民要求上级政府及水务局把这块土地交还村集体,作为老人娱乐休闲之地。

12021930日,企水镇党委书记许健平、副镇长游成章等人员到现场核查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群众举报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堵海管理所在企水镇沙尾洋陈宅村西北角的老宿舍。经对反映人陈德聪了解,其说之所以反映此情况,是因为现陈宅村有建设美丽乡村的机会,且该老旧宿舍已闲置20年左右,想借此机会将周边地块改建成老人活动中心。特意扩大事实引起重视。经现场向其解释该老旧宿舍所有权属于企水堵海管理所,如果想要将该地改建成本村老人活动中心,需征得堵海管理所的同意;并不是通过这样的方式去表达诉求。

22021101日,雷州市委常委曹康武带领雷州市水务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企水镇等相关人员到现场核查群众所反映的问题,经查该问题的具体情况与930日企水镇核查情况一致。

(一)开展全面清查。2021930日,企水镇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33141转办件后,根据雷州市包案领导曹康武常委的指示要求,企水镇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在第一时间企水镇党委书记许健平、亲自带领企水镇有关部门人员会同市水务局下属堵海管理所到堵海管理所在企水镇沙尾洋陈宅村西北角的老宿舍现场进行调查处理,企水堵海管理所将安排人员对该老旧宿舍及周边杂草进行清理。
(二)2021101日,雷州市委曹康武常委带雷州市水务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企水镇等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并在企水堵海管理所召开研判会议对该问题提出整改意见:1、企水堵海管理所马上组织人员对问题所涉及的老旧宿舍地块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做到干净整洁不影响周边环境卫生;2、加强对老旧宿舍的管理,建议把四周围好,避免再次被个别村民私自侵占;3、该老旧宿舍所有权属于企水堵海管理所,由于涉及到国有资产与生态环境无关,故对此不作评论。

(三)20211011日,企水堵海管理所已安排人员对该宿舍及周边杂草进行清理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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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办结


部分属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