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日期: 2021-09-13 22:25:23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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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十二批2021年9月13日)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第十二批122号

X2GD202109070046

来信反映: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规定,县级及以上城市建设区需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同时明确规定了工作完成率,按照2019年底、2020年上半年和2020年底前分阶段要求完成比率为50%、80%和100%的目标做好淘汰工作。作为邻近珠三角大湾区域的阳江、茂名、湛江本应在环境保护及落实做出表率,但实际情况是数字工作完成了,实际工作质量根本未达到要求完成。

雷州市

其他污染

9月8日至11日,市生态环境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以及相关部门主动作为,领导靠前指挥,相关人员不分昼夜对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情况进行核实。
      经核实,我市10个县(市、区)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无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在用燃煤锅炉。因此,群众反映的“关于我市2020年底前县级及以上城市建设区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实际情况是数字工作完成了,实际工作质量根本未达到要求完成”问题不属实。

不属实

经核查确实已拆除、不再使用的锅炉,市场监管部门督促其业主尽快按程序办理注销、报废手续;对确实已关停且找不到锅炉主体相关人员等异常情况的锅炉,按程序予以公告注销。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锅炉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管,坚决杜绝出现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死灰复燃现象,及时掌握锅炉使用状况和手续办理情况,按规定及时更新台账,并对已拆除、不再使用的锅炉进一步进行梳理。二、生态环境部门要督促锅炉使用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并通过“双随机”等方式加强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使用锅炉行为。三、积极受理公众举报案件,欢迎举报人提供我市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内日常偷偷使用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具体线索,我市相关部门将及时依法查处。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