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日期: 2021-09-17 21:03:31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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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批至第二十一批2021年9月17日)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第十五批37号

X2GD202109100155

举报企水镇苏屋村前任村干部非法续包村民土地给海田红砖厂取土制砖无视国家政策法律,从中牟取暴利,并且利用黑恶势力强行霸占150多亩土地开办大型红砖厂,严重破坏150多亩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该土地地类是林地性质,但是因破坏的土地严重无法恢复耕种造成环境生态污染,在暴利催生下,2021年将海田红砖厂改建为木板加工厂生产经营,在生产过程中排出污水危害附近苏屋村全体村民饮水的生命安全。

雷州市

生态

一、未发现该土地承包手续有违规操作问题。海田红砖厂原名海田建材厂,是原海田乡政府与雷州市建材总厂于1994年合资建设,1996年竣工投产,2018年7月6日在雷州市开展粘土砖厂整治行动中被依法取缔拆除。海田砖厂涉及的土地位于雷州市企水镇赏村村委会苏屋村东北面,土地面积60亩,为承包企水镇苏屋村的集体土地,承包时间为1994年8月起至2009年8月底止。2001年,该砖厂又分别向该村群众林某满、林某才承包林地约30亩、10亩,即该厂占地总面积增至100亩。之后,由于雷州市建材总厂拖欠雷州市建安公司的工程款,海田砖厂被拍卖转让给第三方,经多次转让,刘某玉于2005年2月接手经营。2007年6月,为筹款建设苏屋村硬底化村路,经苏屋村时任村长林某青、副村长林某四及村委员林某荣商议,并经赏村村委会召开的村委会干部会议通过,提议延长海田砖厂的承包期。由于苏屋村村民居住分散,无法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苏屋村村民小组干部采取逐户上门征求意见的方式,获得34户代表(苏屋村原有户数45户,超过三分之二)同意延长海田砖厂的土地承包期。2007年7月14日,苏屋村民小组(林某青、林某四、林某荣)与刘某玉签订《土地使用延期合同书》,延期期限为2009年9月1日至2024年9月1日,时间为15年,承包土地为60亩(不含村民林某满、林某才的40亩土地)。刘某玉延长承包期后,该60亩地块又经多层转包,于2021年1月16日转包给周某毫(现木材加工厂经营者)经营使用。经组织公安部门以及企水镇核查,认为该土地延长承包期限的提议经该村委会干部会议审议通过,并征得苏屋村民小组34户村民代表(超过村民总户数的三分之二)的同意,因此在土地承包程序上是合理合法的。
二、未发现相关人员存在涉黑涉恶的情况。经雷州市公安局核查,雷州市曾于2018年收到中央第八扫黑除恶督导组交办的重点线索“举报关于雷州市财政局原直属所长王某利用黑恶势力霸占苏屋村100多亩土地非法生产红砖,毁林取土破坏土地资源,并对举报人打击报复”,该线索当时由雷州市公安局扫黑办调查,经调查认为没有涉黑涉恶的情况。2021年9月12日,雷州市公安局企水派出所民警就群众反映的“利用黑恶势力强行霸占150多亩土地开办大型红砖厂”问题进行调查。由于海田砖厂于1994年承包苏屋村的土地并开始建设,至今年代久远,且该砖厂建成后直至2018年都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涉黑涉恶举报,因此无法查清当时在土地承包过程中是否涉黑。经对木材加工厂负责人以及苏屋村民进行走访调查,涉案土地在多次流转过程中程序合理合法,并无发现利用打骂、恐吓、威逼等手段干涉,无黑恶势力行为。
三、该地块地类均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经核查,2019年8月19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作出《关于海田砖厂地类情况的说明》指出:海田砖厂于1994年建设使用,用地93.93亩。该砖厂建设前地类为林地和荒地(依据1990年土地详查地类数据)。在2004年土地更新调查时,该地已建成砖厂,因此原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将该地块地类变更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此后至今,该地块在国家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库中均为建设用地(工矿用地)。根据当时土地管理的有关规定,变更地类时仅需按照现场实际用途修改备案图件与数据,省不单独出具批文。另,2021年2月,周某毫动工建设木材加工厂时,苏屋村村民林某等人认为该地块用地性质为林业用地,要求镇政府恢复为林业用地。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5月6日作出《关于对企水镇赏村村委会苏屋村一岭筹建木材加工厂用地的林业地类说明》回复,明确该地块为“非林业用地”。
四、未发现木材加工厂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周某毫于2021年1月26日办理了个体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雷州市企水镇恒荣木材加工厂,经营范围为加工、销售、木材、单板。2021年8月17日,因该木材加工厂报建手续不齐全,企水镇规划办向其发送整改通知书,并要求其提供完备的项目立项及用地有关批准文件。2021年9月12日现场检查发现,该木材加工厂正在建设,已建有两条生产线,主要设备有切割机、去树皮机及旋切机,生产工艺:木材-切割-去皮-旋切-晒板-包装,其生产工艺上不涉及排水,且暂未投产,因此现场检查时没有发现生产废水排放现象,也不存在生产过程中排出污水污染周边环境的问题。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群众反映的“2021年将海田红砖厂改建为木板加工厂生产经营”情况属实。但未发现“前任村干部非法续包村民土地给海田红砖厂取土制砖无视国家政策法律,从中牟取暴利,并且利用黑恶势力强行霸占150多亩土地开办大型红砖厂,严重破坏150多亩土地资源和生态环境,该土地地类是林地性质,但是因破坏的土地严重无法恢复耕种造成环境生态污染、在生产过程中排出污水危害附近苏屋村全体村民饮水的生命安全”等情况。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2日上午,雷州市政府主要领导率队到现场督办该案件,对案件办理工作作出相关指示要求,并对各相关单位再三强调,关乎群众切身的环保投诉无小事,要紧盯不放松、并一抓到底。同时,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企水镇政府等单位已现场要求该木材加工厂尽快补充提供完备的项目立项及用地有关批准文件,必须依法合规经营,并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要做好抑尘防护等工作,严整有序进行木材运输及加工,减少噪声等污染产生。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企水镇政府跟踪督促该木材加工厂依法办理用地和报建手续。二、企水镇政府以及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加强对该木材加工厂建设和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坚决防止木材加工厂污染周边环境情况的发生。三、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进一步加大对污染问题的打击力度,在日常中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四、雷州市市场监管局派专人对该木材加工厂配合进行密切跟踪监管,确保经营者依法依规生产经营。

阶段性办结

2

第十五批154号

X2GD202109100052

举报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部分村民勾结外面黑恶势力非法强占本村林地和基本农田共三百多亩。现在把六亩多的基本农田挖成水塘,养殖,鱼和鸡、鸭子,水塘长期聚水恶臭,鸭子瘟疫给本村带来空气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我做为一名本村百姓向中央督察组举报,希望能得到合理解决。

雷州市

水、大气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东坑岭,总面积约328.5亩。2018年12月8日,扶桥东村村民小组与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坡地林地租赁合同》,将该地承包给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养殖,租赁期限25年。目前,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主要利用东坑林地325.35亩经营林下散养农家鸡,利用低洼水田3.15亩(含基本农田0.08亩)改成水塘养鱼及养鸭,塘边建有一个约30平方的养殖铁棚。据走访群众核实,该水塘已于2020年5月停止养殖鸭子,只养殖少量淡水鱼,未闻到恶臭味道,铁棚处于闲置状态。另外,经雷州市公安局核查发现,自2018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行动以来,没有接到经上级部门流转或群众直接举报的关于杨家镇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的涉黑涉恶线索,无举报涉黑恶势力非法强占扶桥东村林地和基本农田共三百多亩的警情,并且雷州市瑞丰房地产有限公司在杨家镇辖区生产经营期间,没有发现有暴力威胁、非法强占、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的案件发生,暂无证据表明存在勾结黑恶势力的行为。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该养殖场的水塘占用了3.15亩水田,违反了耕地红线保护有关规定。但暂未发现“6亩多的基本农田被挖成水塘养殖”的情况,暂未发现“鸭子瘟疫给扶桥东村带来空气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的情况,暂未发现扶桥东村部分村民勾结外面黑恶势力非法强占本村林地和基本农田共三百多亩”的情况。雷州市开展整治工作,抽调大型挖机开出排水沟渠,排干水塘中的积水,清理水塘里养殖的鱼,拆除水塘边闲置铁棚,恢复3.15亩水田原状;同时,要求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尽快做好复耕备种,实现地块全面复耕复垦。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12日上午,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杨家镇政府等单位组织50名干部到现场开展整治工作,抽调大型挖机开出排水沟渠,排干水塘中的积水,清理水塘里养殖的鱼,拆除水塘边闲置铁棚,恢复3.15亩水田原状。同时,要求扶桥村委会扶桥东村尽快做好复耕备种,结合农业时令,种植农作物,实现地块全面复耕复垦。当天下午,雷州市委主要领导赴现场深入督查调研,指导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抓好该养殖场后期整治及复耕复垦的跟进工作,力争10月5日前完成复耕复垦工作。同时,举一反三,近期开展对占用林地和基本农田养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现象的全面调查,发现一处,严格依法查办一处,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二、杨家镇政府继续跟踪该养殖场占用水田的复耕复垦工作,近期全面排查辖区内各村违法养殖和占用基本农田养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三、杨家镇政府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好与承办方的合同关系,同时引导承办方依法经营,保护好村民合法权益,确保基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