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日期: 2021-09-27 17:44:06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作者:
文字:【

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五批2021年9月27日)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第二十五批75号

X2GD202109200160

湛江市雷州市客路镇林排村村前坡养猪场,未做好排污问题,养殖粪便、污水直接排入前坑水溪,填埋死猪,影响农作物生长和污染环境,影响居民生活。

雷州市

      经核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养猪场”名称为雷州市助农养猪专业合作社猪园养殖场,位于雷州市客路镇林排村林排坡,距离客路镇林排村约550米,占地面积约75亩,地类为农用地,主要经营范围为生猪养殖、销售,负责人为梁某生。该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于2012年8月动工建设,2012年9月6日获得环评审批,2013年9月建成;需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环保验收,建设项目即于2013年9月投入使用。该养殖场于2013年12月6日办理《营业执照》,2015年8月6日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至今尚未办理排污登记手续。
          该养殖场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主要有2个沼气池(每个容积600立方米)、1个硬底化沉淀池(容积300立方米)、2个黑膜防渗透暂存池(1个容积约3000立方米,另1个容积约1000立方米),1个病死猪处理消毒池(容积96立方米)和固液分离设施。养殖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养殖废水和固体废物(猪干粪),养殖废弃物通过硬底化排水沟排入硬底化沉淀池,然后经固液分离设施处理分离得到猪干粪和废水。其中,固废(猪干粪)用做肥料,废水排入沼气池处理后抽入防渗透暂存池,用于灌溉坡地农作物;死猪通过建设有防渗透的病死猪处理消毒池进行无害化处理。
          2021年9月22日现场检查时,该养殖场正常养殖,存栏母猪约100头,猪苗约1100头,商品肉猪约1200头,后备母猪和公猪约100头,共计约2500头。该养殖场的粪污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未发现养殖粪便、污水外排,未发现有农作物受养殖废水影响,养殖场四周未闻到明显臭味。为进一步核实臭味情况,执法人员走访距离该养殖场最近村庄林排村并随机访问几名村民,均表示未闻到明显臭味,暂不影响正常生活。
          综上,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雷州市客路镇林排村村前坡有1家养猪场,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对该养殖场涉嫌“未验先投”及未办理排污登记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雷州市相关部门要求该养殖场业主必须依法合规经营,对养殖场加强监管,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该养殖场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2日,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会同雷州市农业农村局、雷州市市场监管局、客路镇政府等单位负责同志到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同时,现场要求该养殖场业主必须依法合规经营,对养殖场加强监管,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防止该养殖场产生的污染物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2021年9月23日,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对该养殖场涉嫌“未验先投”及未办理排污登记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客路镇政府以及雷州市市场监管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加强对该养殖场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确保经营者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二、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加快对该养殖场涉嫌“未验先投”及未办理排污登记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办理进度,确保查处到位。同时,加强环境监测;如发现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三、举一反三,对雷州全市的养猪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依法查处。

未办结

2

第二十五批78号

X2GD202109200155

雷州市北和圩沿林路第四号地(即是沿林东路国美电器(沿林东路店)对面),非法建造地基与搭建砖棚,进行无证经营瓷砖与大理石加工切割生产,产生严重的粉尘与噪音污染,   加工生产污水存在不同程度未经处理乱排放,加工废料等碎石满地乱堆乱放,存在严重的生产安全隐患,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与侵害了附近广大村民群众的健康安全。

雷州市

大气,水,噪音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地点位于雷州市北和镇康港路(516乡道)国美电器对面,涉案砖棚为雷州市北和镇隆标建材店的货品堆放仓库,占地面积约78平方米。该砖棚用地是斗六村生产队于1975年分给村民周某,周某于1989年建设砖房,2017年3月周某将该砖房租赁给郑某养作为瓷砖等建材仓库使用。雷州市北和镇隆标建材店已于2011年4月15日取得《营业执照》,于2019年6月18日变更换证,经营者为郑某养。该门店主要从事瓷砖等室内装修材料零售,不涉及大理石加工切割业务,没有产生污水排放、噪声和粉尘污染环境的情况。检查时,发现该建材店外和对面仓库外的空地上临时堆放着整齐叠起来的瓷砖样品及其他杂物。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雷州市北和镇隆标建材店外和对面仓库外的空地上临时堆放着瓷砖样品及其他杂物,但暂未发现其存在生产安全隐患。北和镇政府督促业主对该建材店外围堆放的瓷砖样品进行全面清理。目前,该建材店外堆放的瓷砖和杂物已经清运完毕。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2日现场检查时,北和镇政府督促业主对该建材店外围堆放的瓷砖样品进行全面清理,以彻底消除投诉涉及的问题。截止当天晚上八时,该建材店外堆放的瓷砖和杂物已经清运完毕,该门店已按要求整改到位,做到入店经营。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建立监督机制,组织有关部门不定期对该建材店进行巡查,预防乱堆乱放问题反弹。二、做好经营着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日常巡查监管,督促辖区商家严格落实“门前三包”制度,杜绝乱堆放等类似现象再次发生,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已办结

3

第二十五批83号(重点关注)

X2GD202109200143

雷州市纪家镇黑恶势力从2008年开始,便在赵宅岭溪靠近赵宅村(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内)溪边非法抽砂;到了近两年由于溪中砂已经抽完,之后更是疯狂地用挖土机挖掘开附近的林地、耕地抽取下面的砂层,面积多达300亩。一块块好端端的林地耕地已经被破坏得面目全非,原生产地貌及结构状况全遭破坏,沿溪边的山岭也被抽挖成千沟万壑,有的大坑深达20米。

雷州市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区域位于雷州市纪家镇那安村与赵宅村交界处,有多个村庄在此交界交叉(赵宅村、双石村委会调树村和茶龙村、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纪家林场),但该区域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
          经查,近年来雷州市在该区域依法查处非法采矿行为多起。具体如下:一是2020年12月9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黄某威在纪家镇赵宅村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处罚78000元;二是2020年12月31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郭某孝在纪家镇赵宅村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处罚73000元;三是2021年5月29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对当事人黄某威在纪家镇赵宅村非法采挖砂土行为立案并处罚38000元;四是2019年6月21日,雷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对当事人陈某聪、陈某军、林某玉、林某连、陈某珍、陈某贤、黄某梅、黄某和黄某卿等人在纪家镇那安沙场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立案侦查,2020年12月30日,雷州市公安局将陈某聪等上述9人移送雷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经湛江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4月21日指定,该刑事案移交徐闻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该案正在办理当中。
          另外,经2021年9月21日现场核查及无人机航拍显示,该区域没有耕地,存在零星的非法采矿点,但大部分林地一直正常种植没有被破坏,暂未发现存在大面积非法开采多达300亩的情况。现场调查时,发现有人在该区域采挖砂土,雷州市自然资源局、纪家镇政府等部门进行现场处理。现场查扣挖掘机1台、涉事小车1辆。经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认定,该地为林地,破坏面积为2.91亩。目前此案已由纪家镇政府立案查处。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群众所反映的“赵宅村溪边”区域存在多起非法采砂行为,雷州市已进行相应查处。但暂未发现存在大面积非法开采多达300亩等情况。

部分属实

      近年来,在该举报范围内多次发现的非法采矿行为,雷州市均已依法查处。2021年9月21日,雷州市联合调查组在现场调查时发现,纪家镇坪坡村村民周某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雇请挖掘机在纪家镇文园村委会那安村岭林地上非法采挖砂土,遂对其进行查处,现场查扣挖掘机1台、涉事小车1辆。经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认定,该地为林地,破坏面积为2.91亩。目前此案已由纪家镇政府立案查处。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纪家镇政府、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在相关案件查处之后,跟踪做好被破坏地块的复耕复绿工作。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督,加强对破坏土地行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三、加强对矿产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

阶段性办结

4

第二十五批93号

X2GD202109200148

北和镇红屋管理区的村霸非法侵占村集体土地私自出租给他人用于碎石场和驾校训练场,严重的粉尘、噪音、废气等污染问题随即出现。

雷州市

大气

      2021年9月22日上午,雷州市市场监管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北和镇政府等单位迅速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处理。
        一、关于碎石加工场情况。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碎石场”位于雷州市北和镇红屋村委会宝塔村东面(290省道旁),占地面积14.26亩,地类为村庄、旱地,其中村庄10.83亩,旱地3.43亩,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0.83亩,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3.43亩。2020年4月24日,红屋村委会宝塔村将该地出租给陈某,双方签订《土地租赁协议书》(租赁期自2020年6月1日至2040年5月31日止)。承包后,陈某一直未进行开发利用,于2020年11月28日转租给周某瀚。周某瀚在未办理用地报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地堆积没有合法来源的玄武岩石块和建设碎石加工场。周某瀚于2020年12月1日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雷州市和拓建材中心,但经北和镇2020年12月初前期排查,周某瀚未能提供该碎石加工场内所堆积的玄武岩石块合法来源,北和镇于2020年12月9日对该碎石加工场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其提供合法石材来源,并做好生产时粉尘、噪音防护工作。该碎石加工场于2020年12月以来处于全面停工状态。
        二、关于驾校训练场情况。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驾校训练场”位于广东省雷州市北和镇红屋村委会宝塔村西南面(290省道旁),占地面积1.19亩,地类为村庄,土地规划分区为村镇建设用地区,土地规划分类为农村居民用地点。该地权属为北和镇宝塔村集体土地,现正在建设驾校训练场。
          经查,2021年8月初,驾校经营者黄某权与宝塔村村民岑某兴承租了该地用于建设驾校训练场,双方口头约定,租用期限为3年。黄某权在该地建设驾校训练场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存在违法用地行为。目前,驾校训练场正全面改建为住宅用地,已划出宅基地。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北和镇红屋管理区建有驾校训练场和碎石加工场。驾校训练场和碎石加工场土地属于合法租用,不存在非法侵占村集体土地的情况。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2日上午,雷州市政府副市长黄文驹同志根据雷州市委书记张仁建同志的批示要求,立即组织雷州市市场监管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北和镇政府等单位深入雷州市北和镇红屋村委会宝塔村现场调查处理,要求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能对土地情况、石料来源、证照证明等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核实,并认真做好依法处理和资料上报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北和镇政府已于2020年12月9日对该碎石加工场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督促其改正非法从事碎石生产行为。另外,2021年8月3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对雷州市和拓建材中心涉嫌非法占地及非法交易矿产资源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目前,该碎石加工厂处于全面停工状态,且驾校训练场正在改建为住宅用地。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加快雷州市和拓建材中心涉嫌非法占地及非法交易矿产资源案件办理进度,确保查处到位,同时督促其于10月15日前恢复3.43亩旱地土地原状。二、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企业的守法经营意识和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动员群众对违法行为进行监督。三、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和执法整治力度,保持高压严打态势,依法打击辖区内非法采砂、采石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处、查处一处,对存在发现非法采砂、采石行为不报、瞒报进行严肃处理。

阶段性办结

5

第二十五批110号

X2GD202109200134

锦盘村某村民在纪家糖厂社区门口正对面霸占国有林地30亩建起十间大型木碳窑和堆放烧碳用的树头,没有办理任何证件,非法生产到现在,这10间木碳窑的浓烟一年四季给锦盘村、行沟村、洋尾村、潭杰村、锦盘村、审   家村、锦盘仔村、迈本陈村、纪家糖厂居民区等二十几条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甘蔗和其他农作物受到的危害更为严重,一直以来村民不断向当地政府和雷州市环保局反映,可是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

雷州市

大气

      经2021年9月21日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纪家镇纪家村委会圩一队和纪家林场交接处(纪家糖厂大门口正对面),建有10间木碳窑(没有办理任何申报手续),木碳窑旁边堆放大量用于烧制木炭的木头。经查,该地总占地面积为23.32亩,其中涉及纪家镇纪家村委会地块3.81亩(主要为木炭窑场区),地类为非林地;涉及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纪家林场地块19.51亩(主要为堆集木头场),地类为林地。经调查了解,该木碳窑是锦盘村村民陈某兴建造的,其于2015年承包了纪家村委会圩一队林地3.81亩,擅自在该地块建造了该木炭窑和原料堆放场地,并占用了纪家林场地块19.51亩。另外,陈某兴于2020年10月将该窑转包给纪家镇锦盘村村民陈某宏,承包期10年。
          根据2021年9月21日现场调查,该窑正在生产,没有浓烟产生,没有发现群众反映的危害农作物的情况。另外,接到本转办件前,纪家镇政府、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原雷州市环保局)及有关职能部门均没有接到群众反映关于纪家糖厂大门口正对面木炭窑污染环境的问题。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锦盘村某村民在纪家糖厂社区门口正对面擅自占用国有林地建起十间大型木碳窑和堆放烧碳用的木头,没有办理有关手续,属于非法生产。但暂未发现群众反映的严重危害村名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农作物等情况。9月22日,纪家镇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四)项规定,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窑业主陈某宏限期自行整改(拆除)木碳窑。经与该窑业主陈某宏沟通,其同意先拆除空闲的2间木炭窑,正在生产的8间木炭窑由于温度过高,暂时无法拆除,待冷却后另行拆除。随后,迅速拆除木炭窑2间,剩余8间将于15天内全部拆除。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1日,雷州市李小军副书记率队到现场督办,要求纪家镇政府、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做好该木炭窑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2021年9月22日,纪家镇政府联合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召开现场研判会,商讨整治拆除工作。纪家镇政府当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四)项规定,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窑业主陈某宏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3日内自行整改(拆除)。当天,经相关部门与该窑业主陈某宏沟通,陈某宏自愿同意先拆除空闲的2间木炭窑,正在生产的8间木炭窑由于温度过高,暂时无法拆除,待冷却后另行拆除。随后,迅速开展拆除工作,已拆除木炭窑2间,剩余8间木炭窑待冷却后,将于15天内全部拆除。目前,纪家林场已要求该窑业主陈某宏于半个月内全部清理堆积木头,恢复土地原状。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纪家镇政府继续跟踪落实8间木炭窑的整治工作,力争10月7日前全部拆除该8间木炭窑,确保整改到位。二、纪家镇政府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木炭窑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三、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切实保护好雷州市的生态环境。

未办结

6

第二十五批227号

D2GD202109200012

反映调风镇南光农场附近的蒙粤石业有限公司,该厂区距离居民区不到100米,排出的含石粉的污水占满农田排水沟溢出到农田,导致农田污染,其次该厂半夜进行生产,大货车进出以及设备生产噪音影响居民休息,造成噪音扰民。

雷州市

水,大气,噪音

      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蒙粤石业有限公司”位于雷州市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光农业分公司原南光鞋厂内(即雷州市广东省丰收糖业发展有限公司南光分公司八队142、154、156、157、158号地块),全称实为雷州市雷高镇粤蒙石材加工厂(以下简称粤蒙石材厂),占地面积约50亩,地类为建制镇用地,规划为村镇建设用地区,符合土地利用总规。该厂已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经营者为秦某亮,主要经营石材切割、打磨加工,主要原料是玄武岩石块,产品是成品石板,生产工艺为:原料-切割-打磨-成品,属于《湛江市豁免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的建设项目名录(试行)-2021》中仅涉及切割、粘合、打磨等工序的石材加工项目,目前已于2021年9月22日办理排污登记手续。
          该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废水、石粉渣、噪声。其切割工段产生的粉尘采用喷淋装置降尘处理,喷淋过程中产生的含有石粉的废水集中收集于厂区沉淀池中,经沉淀处理后,池中上层清水喷淋降尘循环使用,不外排。底层石粉沉降的石粉渣,由该厂间断性的清运综合利用。但该厂石粉渣堆放点的管理较差,没有有效的防雨防渗措施。另外,该厂周边为甘蔗旱地,无水田,经对其周围甘蔗地初步勘察,甘蔗地周围土壤无异常。
          此外,距离该厂最近的居民区为南光农场八队及十三队(距离约200米),该厂切割设备主要安装在厂内相对居民区较远处。接到转办件前,雷高镇政府曾于2021年8月25日、8月31日对该石材加工厂检查,要求该石材加工厂对石粉渣堆放点存在问题开展整改工作,该石材加工厂于2021年8月31日开始自行停工整改。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已有一段时间。因此,暂未发现群众反映的“该厂半夜进行生产,大货车进出以及设备生产噪音影响居民休息,造成噪音扰民”的现象。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雷州市雷高镇粤蒙石材加工厂在加工的过程中产生粉尘、废水、噪声等污染物。但暂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排出的含石粉的污水占满农田排水沟溢出到农田,导致农田污染、该厂半夜进行生产,大货车进出以及设备生产噪音影响居民休息,造成噪音扰民”的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高镇政府要求该石材加工厂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坚决防止出现噪声、粉尘扰民等环境污染问题。目前,该石材加工厂处于停工整改状态,正在清运厂区内的石粉渣并进行有效处置。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1日,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高镇等单位负责同志到现场复核、督促整改,要求该石材加工厂严格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切实整改,坚决防止出现噪声、粉尘扰民等环境污染问题。目前,该石材加工厂处于停工整改状态,正在清运厂区内的石粉渣并进行有效处置。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有关职能单位继续跟踪雷州市雷高镇粤蒙石材加工厂整改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二、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对该石材加工厂的环境监测;如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将依法从快查处。三、举一反三,加强对雷州市石材加工厂的巡查监管,严格落实“防范在先、发现及时、制止有效、查处到位”的工作目标,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杜绝该类现象的发生。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