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日期: 2021-09-30 14:23:52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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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八批次   2021年9月30日)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第二十八批20号

X2GD202109230317

来信举报雷州市杨家镇安榄村委会村霸强占十三生产队农田约8亩,养鸡多年,严重污染环境。

雷州市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的地点位于雷州市杨家镇安揽村委会省道373线顺德家具城旁边,占地总面积约1.9亩,其中旱地1.34亩(属于耕地),林地0.46亩,公路用地0.1亩。该地块为安揽村十二队村民王俊德自围地,用于林下养鸡,存栏规模约80只,建有1个约20平方米的活动板房、2个约30平方米的鸡棚和铁栏门等简易养殖设施,属于规模以下的农民散养点,不需要办理任何环保手续。经走访查实,该地块土地属于安揽村十二队集体土地,因土地较为贫瘠,多年无人耕种导致搁荒闲置,十二队村民王某德于2019年利用简易设施私自将该地围起来进行养殖。期间也曾有个别村民反映过该情况,杨家镇政府和安榄村委会多次到现场劝解,王某德本人多次承诺自行拆除,杨家镇政府本着以人为本和维护基层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的处理原则,一直预留宽裕时间给其自行拆除。截至目前,王某德仍未按照承诺自行拆除。
          另外,经杨家派出所核查,暂未发现王某德有违法犯罪记录在案,暂未收到反映王某德在村中作威作福、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的警情,其围地养鸡行为也未能定性为村霸。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杨家镇安揽村村民王某德占用安揽村十二队集体1.9亩土地养鸡多年,但该地块地类构成主要为旱地(属于耕地)、林地和公路用地,不涉及到农田。暂未发现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杨家镇政府要求王某德10月10日前全部清理存栏鸡,10月12日前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地类原状,10月30日前实现耕地复耕复绿。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4日,雷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何润华同志根据雷州市委张仁建书记的批示要求,迅速率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杨家镇政府、杨家派出所等单位到杨家镇安榄村委会现场督办。鉴于强行拆除会对养殖户造成经济损失,并且王某德已意识到自己对于法律法规认识不够,表示愿意自行拆除养殖围栏,杨家镇政府要求王某德15天内将已放养农鸡转卖或转养,即10月10日前全部清理存栏鸡,10月12日前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地类原状,10月30日前实现耕地复耕复绿(初步计划种植香蕉)。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杨家镇政府继续跟踪督促安揽村委会及王某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整改到位,如出现推诿拖延,将坚决给予强制拆除,力争10月30日前完成整改。二、加强对集体土地和耕地保护的普法教育力度,引导群众办理用地手续,做到合法用地。三、举一反三,在雷州市范围内深入排查违法养殖和破坏农田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未办结

2

第二十八批22号

X2GD202109230315

来信继续投诉英利镇政府处理督察案件无力。我们投诉要求把从外面运来填田的红土运走(原田里是黑土),但他们只叫钩机稍稍推平,在红土上面播种,就是“复耕”了。红土一粒都不运走。这两亩田永远变成了200亩连片田中的山包,原生态破坏了。

雷州市

其他污染

      接到本转办件前,雷州市于2021年9月20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四批142号转办件反映“雷州市英利镇三元村前连片200多亩永久水田中2亩多永久基本田非法变更为建设用地(已报、未批),在农田里填土,搞建设筑屋”问题。雷州市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核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2021年9月20日现场核查结果为:雷州市英利镇三元村前永久基本农田中确实存在临时的建筑物(一座12平方米的农业生产看护房、一幢可移动的10平方米抽水泵灌溉房),但是符合相关农业生产的用地标准。另外,当事人邓某东铺设0.68亩碎石路面涉嫌违法违规的用地行为,但暂未发现雷州市英利镇三元村前连片200多亩永久水田中2亩多永久基本田非法变更为建设用地的情况。雷州市相关职能部门对第二十四批142号转办件处理结果为:2021年9日20日,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向英利镇人民政府作出《关于尽快对雷州市英利镇三元村违法用地依法查处的函》。当天,英利镇政府要求该承包户邓某东在两天内自行拆除供水泵房超层部分,同时清理完铺设在地面上的碎石,恢复该区域原有样貌,并及时复耕种植。2021年9月21日,邓某东已清理完路面碎石,并种植上了玉米、黄秋葵等农作物。
          接到本转办件后,经2021年9月24-26日现场再次核查,群众反映的土地原是低洼积水地方,对耕作非常不利,前几年承包方运来红土填了八十多平方,红土地比较肥沃,可用于种植粮化作物。现承包方已种上玉米和蕃薯,并没有破坏原生态。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承包方曾运来红土填了八十多平方米,并种上农作物。但没有破坏生态,未发现英利镇政府处理督察案件不力的情况。

部分属实

      雷州市农业农村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英利镇政府等单位于2021年9月24-26日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再次核查处理。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进一步加大保护基本农田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基本农田的保护意识。二、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加强与各镇街沟通协调,加大国土资源执法监管力度,对违法违规的用地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三、英利镇政府加强辖区内土地监管,严控土地用途管理,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土地行为。

已办结

3

第二十八批133号

X2GD202109230169

实名再次举报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不法分子非法挖六亩多的基本农田为水塘养殖鱼,举报后得到非常好的处理。填水塘恢复基本农田的原状,但有一部分没处理,损坏树林建鸡棚,养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还得不到合理处理。

雷州市

生态

      接到本转办件前,雷州市于2021年9月11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十五批154号转办件反映“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部分村民勾结外面黑恶势力非法强占本村林地和基本农田共三百多亩。现在把六亩多的基本农田挖成水塘,养殖鱼和鸡、鸭子,水塘长期聚水恶臭,鸭子瘟疫给本村带来空气污染,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我做为一名本村百姓向中央督察组举报,希望能得到合理解决。”问题。雷州市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核查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杨家镇政府于2021年9月12日排干水塘中的积水,清理水塘里养殖的鱼,拆除水塘边闲置铁棚,恢复3.15亩水田原状。
          接到本转办件后,经2021年9月24日现场再次核查,群众反映的鸡棚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现存栏200只鸡。杨家镇政府在第十五批154号转办件调查处理过程中,本着以人为本的处理宗旨,尽量减少群众损失,暂未立即拆除其鸡棚。另外,经雷州市公安局再次组织警力进行核查,未发现不法分子非法强占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土地及非法挖六亩多的基本农田为水塘养殖鱼等情况。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群众反映的鸡棚占地约30平方米,现存栏200只鸡。杨家镇政府要求业主限期清理存栏鸡只,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地类原状并完成林地复绿工作。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4日,雷州市陈丹踪副市长率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到现场督办整改工作,要求杨家镇政府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妥善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抓好该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当天,杨家镇政府要求业主于15天内转卖或转养现存栏的鸡,于10月12日前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地类原状,并在10月30日前完成林地复绿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杨家镇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抓好该鸡棚后期整治及复绿的跟进工作,力争10月30日前完成林地复绿工作。二、杨家镇政府举一反三,近期开展对占用林地和基本农田养殖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现象的全面调查,发现一处,严格依法查办一处,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三、杨家镇政府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好与承办方的合同关系,同时引导承办方依法经营,保护好村民合法权益,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未办结

4

第二十八批141号

X2GD202109230154

反映广东画景饮料有限公司长期无矿产资源开采许可证,偷采国家矿产矿泉水资源,并在农业生产用地上建厂生产销售矿泉水长达8年多之久。同时,为了一已自私砍伐防风林,侵占海滩涂建筑防浪建筑物,推填农田砍伐树林。

雷州市

生态

    一、画景公司基本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广东画景饮料有限公司”位于雷州市覃斗镇后洪村委会后洪村。该公司于2007年2月1日取得《营业执照》,2009年3月31日取得《取水许可证》,于2009年12月23日经原雷州市国土资源局同意通过用地预审(雷国土资函〔2009〕844号),用地面积2.0500公顷,地类为建设用地。2012年4月26日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签订探矿权(挂牌)出让合同,取得雷州市覃斗矿泉水探矿权,2014年5月5日取得雷州市发展与改革局立项备案,2015年6月3日取得《采矿许可证》,2017年8月29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书》。
        二、土地征收情况。
        2013年12月18日,原雷州市国土资源局与覃斗镇后洪村民委员会后洪村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征收位于广东画景饮料有限公司原址东侧范围内的土地(四至坐标附雷州市覃斗镇画景矿泉水迁建用地项目征地红线图),总面积139.077亩,作为雷州市覃斗镇画景矿泉水迁建用地项目建设用地,其中,征收耕地31.407亩,林地93.197亩,园地14.473亩。2013年12月16日,原雷州市国土资源局与覃斗镇英岭村民委员会英岭村签订《征收土地协议书》,征收位于广东画景饮料有限公司原址东侧范围内的土地(四至坐标附雷州市覃斗镇画景矿泉水迁建用地项目征地红线图),林地总面积2.520亩,作为雷州市覃斗镇画景矿泉水迁建用地项目建设用地。
        三、土地调规情况。
          画景饮料天然碱泉水扩产改造项目选址位于覃斗镇后洪村,建设用地总规模约为150亩,其中,约有120亩(7.5661公顷)用地不符合《雷州市覃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的规定,画景饮料天然碱泉水扩产改造项目属省重点建设项目(湛发改重点〔2014〕109号),符合规划修改的相关政策规定,可进行规划修改,以满足项目建设的用地需求。覃斗镇人民政府于2014年8月20日呈报《关于<雷州市覃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画景饮料天然碱泉水扩产改造项目)的请示》(覃府发〔2014〕30号),申请将画景饮料天然碱泉水扩产改造项目范围内涉及不符合规划的7.5661公顷用地规划用途修改为城乡建设用地,原湛江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2月16日同意批复《关于覃斗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湛国土资(规保)〔2014〕463号)。另外,根据《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雷州市2014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国土资(建)字〔2015〕902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同意覃斗镇后洪村后洪村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即将覃斗镇后洪村后洪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9.0627公顷(耕地1.7167公顷,园地0.9649公顷,林地6.381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收国有土地手续。经查,画景公司厂区范围在征地红线内,且不涉及基本农田。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不属实,广东画景饮料有限公司持有《采矿许可证》、《取水许可证》,并非无证偷采。暂未发现该公司砍伐防风林,侵占海滩涂建筑防浪建筑物,推填农田砍伐树林的情况。

不属实

      2021年9月25日,根据雷州市委书记张仁建同志的批示要求,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覃斗镇政府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到广东画景饮料有限公司调查处理。该公司不存在侵占海滩涂建筑防浪建筑物,不涉及基本农田,不存在推填农田。同时,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建成绿色矿山企业,不存在私砍破坏防风林。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强法制宣教工作。针对后洪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进行解惑释疑,对他们强化法制教育,让他们知法守法,依法支持企业建设,构建和谐的群企关系。二、强化日常巡查监管,增强企业经营的自律意识,积极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已办结

5

第二十八批250号

X2GD202109230077

雷州市龙门镇土地坑村的垃圾池建好至今已经将近四年,计划是由政府定期派车到基层各乡村回收垃圾再进行集中填埋处理,但是除了垃圾池建好后仅仅有一次是按计划进行,之后至今垃圾池的垃圾都是由村委会相关人员就地露天焚烧,由于垃圾池紧靠G15高速公路,且位于高速公路与村民居住区的上风,焚烧垃圾产生的大量浓烟随风飘到高速公路上,影响过往高速行驶车辆行车安全,由于焚烧的垃圾里面有废塑料与泡沫等,产生的有毒浓烟会飘到村民居住区影响居民身体健康。

雷州市

大气,土壤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龙门镇后排村委会土地坑村口处,属于龙门镇后排村委会管辖,距离龙门镇镇区约10公里,户籍人口约200人,常住人口约80人。龙门镇政府为解决土地坑村生活垃圾收集问题,于2017年在该村口路边建设一个36平方米(6米*6米)的生活垃圾池,距离村住宅区180米。该垃圾池运营方式为日产日清,村保洁员早上运来垃圾临时存放,傍晚全部转运到村委会垃圾转运站。
          经查,该垃圾池仅存放少量的垃圾,未闻到臭味,大部分为树叶和杂草,仅有少量的塑料袋掺杂其中。经询问土地坑村保洁员,了解到由于该村常住人口少,生活垃圾产生量少,垃圾多为树叶、杂草,有时村保洁员为图方便,偶有焚烧垃圾的现象,焚烧垃圾不会产生大量浓烟,不会影响过往高速行驶车辆行车安全的现象。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一是龙门镇土地坑村的垃圾池建好至今已经将近四年,收集的垃圾由政府定期派车到基层各乡村回收垃圾再进行集中填埋处理。二是保洁员偶有焚烧垃圾的现象,焚烧的垃圾里面有少量废塑料与泡沫。暂未发现“该垃圾池垃圾仅有一次运转填埋,之后至今都是由村委会相关人员就地露天焚烧、焚烧垃圾产生大量浓烟,影响过往高速行驶车辆行车安全和影响居民身体健康”等情况。龙门镇政府组织土地坑村保洁员第一时间清理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并在土地坑村垃圾池旁边设立禁止焚烧垃圾的警示牌。同时,严厉批评保洁员不主动积极转运垃圾行为,要求村保洁员严格落实每天垃圾清运工作。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4日,龙门镇政府根据雷州市冼戈常委的要求,组织土地坑村的保洁员第一时间清理垃圾池内的生活垃圾,并在土地坑村垃圾池旁边设立禁止焚烧垃圾的警示牌。同时,严厉批评保洁员不主动积极转运垃圾行为,要求村保洁员严格落实每天垃圾清运工作。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龙门镇政府力争10月9日前启用后排村委会新的垃圾收集点,要求土地坑村将其垃圾收集点的垃圾转运至后排村委会新垃圾收集点,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二、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广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的相关主题宣传活动,通过横幅、微信群等载体,广泛宣传生态环保工作,让更多的村民知晓就地焚烧垃圾的危害性和严重性,从而提高村民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三、完善长效机制,要求雷州市各镇(街)进一步深化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建设,全面落实村级环境保护日常监管的属地责任,督促村委会加强对村保洁员的监管,做到日产日清,杜绝就地焚烧垃圾的现象。

阶段性办结

6

第二十八批312号

X2GD202109230018

反映雷州市县区(县与县)客运车、农村客运车、市区公共汽车均安装有高音高分贝喇叭,在城区不分路段不分时段,随意任性鸣按喇叭,我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一直得不到解决。同时,雷州市西湖大道一横路西湖水库段每晚成为摩托车赛车场所,摩托车赛车飙车高噪音成为城市扰民新节奏,噪音之巨大,

让人无法入睡,噩梦连连,沿街街道居民苦不堪言。

雷州市

噪音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区以及西湖大道一横路西湖水库段。同时,经排查,雷州市县际客运班车、农村客运班车所安装喇叭符合规定,但城区公交车共有67辆安装高音喇叭,并且部分驾驶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在城区驾驶过程中,存在不分路段不分时段,随意任性鸣按喇叭的现象。
        另外,经过现场蹲点及跟踪调查,发现近几天有2批次约10辆摩托车在雷州市西湖大道一横路西湖水库段集结,有组织地在雷州市区内骑行,骑行路线基本为经夏广路、财政局、樟树湾后,再经碧桂园或西湖大道折返集结点。经查,该骑行活动疑似本地的摩托车爱好者小团体组织,参与的均为大动力摩托车(全部有牌有证),骑行过程中车速不快,但确有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目前,雷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正在拟定计划对该情况作进一步查处。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群众反映的“雷州市城区公共汽车安装有高音分贝喇叭、西湖大道一横路西湖水库段每晚有摩托车集结,存在噪音扰民”的情况属实,但未发现群众反映的“西湖大道一横路西湖水库段每晚为摩托车赛场所”的情况。雷州市公安局开展查处客运车及城区公交车随意任性鸣按喇叭专项行动。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4日起,雷州市公安局开展查处客运车及城区公交车随意任性鸣按喇叭专项行动,每天安排警力30人次加强对雷州市城区道路鸣按喇叭的整治工作,每日劝阻客货车随意鸣按喇叭10多起。同时,多次走访客运企业及公交车公司,要求加强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教育,不能随意任性鸣喇叭,影响市民的生活环境及交通秩序。另外,雷州市交警大队已根据改装摩托车在街面行驶速度快、拦截难的特点,落实以下措施:一是成立了以雷城、机动中队为主的专门整治组;二是加强在西湖一横路和红绿灯路段的执勤执法;三是跟踪伏击,加大改装摩托车在街面行驶噪声扰民行为的打击力度,对无证驾驶者一律行政拘留;四是利用早晨、中午和晚上时间,加强公共场所、住宅、小区的排查,对非法改装的摩托车进行查扣。2021年9月26日,雷州市交通局派出工作人员到雷州市公交车停车场,现场监督公交公司拆除高音喇叭。当天下午,67辆公交车高音喇叭已全部拆除。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交通局委托机动车检测机构对进入道路运输市场的车辆开展达标车辆核查工作,其中的喇叭噪声限值列入核查内容,对不符合达标车辆核查要求的车辆,严禁进入道路运输市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二、结合正在开展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安全问题专项行动,组织雷州市交警、巡警、刑警和城区派出所等公安力量进行研究部署,多警种配合,利用大数据平台布控查缉,加大整治力度,全力实施打击整治随意任性鸣按喇叭、改装摩托车在雷州市城区飙车等违法犯罪活动,确保城区道路交通的安全、有序、畅通。三是雷州市交通局举一反三,加大文明出行的宣传力度,提高雷州市交通运输行业从业人员噪声污染防治意识,促使驾驶员养成良好驾驶习惯,减少机动车的环境噪声污染。

阶段性办结

7

第二十八批315号

X2GD202109230019

反映纪家镇锦盘村村中多处建有养猪场,人畜同居,臭气连天,粪便直排,长期养殖给邻近村民饮水带来隐患,水源无法饮用,严重影响我们村民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

雷州市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纪家镇锦盘村,村中共有7家养猪场,均属于规模化以下的农村散养户,不属于需要办理环保手续的建设项目。但该7家养猪场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约有240米,最远的不超过500米,均在禁养区内,且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审批手续。目前,7家养猪场中,3家为空栏已不再养殖,4家还在养殖。尚在养殖的4家养猪场分别为:1.黄某英养猪场:现有猪仔40头,母猪5头,共计45头,防渗透的养殖废水暂存池,废水及猪粪经处理后用于灌溉施肥;2.陈某忠养猪场:现有猪仔4头,母猪6头,共计10头,建有化粪池,养殖废水及猪粪经处理后用于灌溉施肥;3.黄某丽养猪场:现存栏约200头猪,建有防渗透的养殖废水暂存池,暂存池用水泥板覆盖,养殖废水及猪粪经处理后用于灌溉施肥;4.陈某专养猪场:现存栏约300头猪,建有防渗透的养殖废水暂存三级池(一级发酵,二级沉淀,三级为积液池),3个池均用黑膜覆盖,养殖废水及猪粪经沉淀后由运输车运往果园灌溉施肥。因此,4家养殖场的养殖废水及猪粪均是经处理后再综合利用。
          另外,2021年9月24日现场检查时,在猪场周围闻到轻微臭味,但未发现有废水外排。并经走访的村民反馈,在吹西风时村中会闻到一定臭味。目前,暂未收到村民反映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的情况。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纪家镇锦盘村村中多处建有养猪场,在猪场周围闻到轻微臭味,但未发现有废水外排的情况。纪家镇政府要求该7家养猪场(均在禁养区内)在3个月内搬迁、关闭并拆除所有违法建筑物。2021年9月26日,纪家镇政府对4家尚在养殖的养殖场作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在3个月内搬迁、关闭并拆除所有违法建筑物。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4日,雷州市李小军副书记牵头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纪家镇等单位到现场进行督办,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纪家镇政府当场要求该7家养猪场(均在禁养区内)在3个月内搬迁、关闭并拆除所有违法建筑物,否则该镇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搬迁、关闭、拆除或强制拆除。2021年9月26日,纪家镇政府对上述4家尚在养殖的养殖场作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在3个月内搬迁、关闭并拆除所有违法建筑物。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纪家镇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跟踪督促上述7家养猪场落实整改工作,力争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二、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纪家镇政府对猪场加强监管,指导经营者在整改期间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杜绝偷排、漏排、直排现象。三、纪家镇政府举一反三,对纪家镇内所有养猪场进行全面排查,要求纪家镇内内所有养猪场依法养殖,如有违法养殖行为将依法从快查处。

未办结

8

第二十八批316号

X2GD202109230004

举报以唐家镇坡边村村民陈某为首的黑恶势力,在唐家镇黎家水库堤坝前林地私造“小水库"约20亩,非法霸占,长期养殖,造成生态破坏严重,在私人“小水库”周围附近多处建厂,燃烧不明物品,臭味连天,严重污染环境。

雷州市

大气

      唐家镇黎家水库位于雷州市唐家镇土塘河中游,1975年兴建,1976年完工,水库集雨面积26.6平方公里,总库容672万立米,是以灌溉为主,结合防洪养殖的小(一)型水库。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黎家水库堤坝前“小水库”,实为坑塘水面,面积约62.7亩,地类为水田62.70亩、其他草地5.08亩,位于黎家水库堤坝前西北面,距离水库堤坝约30米,与北面的坡边村直线距离约1.2公里。该坑塘所有权属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有限公司纪家林场分公司(以下简称纪家林场)。该地因低洼沼泽,常年积水,无法耕种农作物,于2004年后逐渐积水成塘。2009年4月,纪家林场将该坑塘发包给职工周某养殖经营,并签订《雷州林业局土地经营责任书》,经营期限从2009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1日止。后来,该坑塘几经转包经营,自2020   年11月起由唐家镇坡边村村民陈某培(据雷州市唐家派出所调查反馈,暂未有依据证实其为黑恶势力)承包用来养殖鸭、鱼、鳖。2021年7月27日,有群众投诉该坑塘养鸭污染环境,唐家镇政府于2021年8月28日取缔该养鸭场,拆除鸭棚,并整治周边环境和沟渠。目前,该坑塘已不再养鸭,专门养殖鳖和鱼(鱼供鳖食用),并用60厘米高的铁皮围护起来。养殖过程中,该坑塘无污水直排现象,未发现产生污染物及对周边生态造成严重破坏情况。
        另查,坑塘周围建有木板厂、水泥板预制厂、木皮厂。
          1.木板厂位于坑塘西边,占地面积约3.75亩,地类为规划建设用地,由吴某荣(福建人)于2020年7月15日承包经营木材加工(仍在建)。
          2.水泥板预制厂位于坑塘东边,占地面积约17.8亩,地类为其他草地11.8亩、建制镇6亩,由郎某锋(河南人)于2021年1月承包经营,并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湛江市雯隆养殖设备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猪栏水泥板,2021年4月份因猪价下跌而停业至今,现场有闲置的水泥罐、模具、拖车等。
          3.木皮厂位于坑塘东北面,占地面积约30亩,地类为建制镇27.07亩、其他草地1.12亩,由时某根(江苏人)于2020年12月承包经营,并办理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湛江佳阳贸易有限公司,经营收集销售桉树皮、甘蔗渣等,因疫情影响已停产4个月,现场有成捆堆放的树皮木渣。
          上述3家企业经营的项目均属于不纳入建设项目环评管理的建设项目。经2021年9月24日现场调查,未发现周边工厂燃烧不明物品的情况。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群众反映的“坑塘周围附近多处建厂”情况属实,但暂未发现群众反映的“以唐家镇坡边村村民陈某为首的黑恶势力,在唐家镇黎家水库堤坝前林地私造‘小水库’约20亩,非法霸占,长期养殖,造成生态破坏严重、燃烧不明物品,臭味连天,严重污染环境”的情况。唐家镇政府要求池塘承包方限期将池塘周边的废弃设备、生活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2021年9月28日,池塘承包方已全面清理池塘周边的废弃设备、生活垃圾、杂物等。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4-25日,雷州市水务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唐家镇政府等单位到现场核查处理,并走访村干部、群众了解情况。2021年9月25日,雷州市副市长黄文驹同志率雷州市水务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唐家镇等单位负责同志前往现场调处,要求唐家镇政府对该池塘的养殖方式及周边厂区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正确的引导并加强监管,防止因养殖、生产经营引起环境污染问题;同时限定池塘承包方3天内将池塘周边的废弃设备、生活垃圾、杂物等清理干净。2021年9月28日,池塘承包方已全面清理池塘周边的废弃设备、生活垃圾、杂物等。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强宣传引导。唐家镇政府和有关部门加大法制和生态文明思想的宣传教育工作,积极引导养殖户及周边企业提高法律观念和环保意识,完善相关经营手续,依法规范进行生产经营。二、加强监管查处。进一步落实河长制,压实镇村级河长责任,加大水域的巡查监管力度;唐家镇政府与职能部门加强协同联动,严厉整治污染企业,依法打击非法畜禽养殖行为;自然资源部门牵头会同镇政府、纪家林场进一步核实用地问题,对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依法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三、加强环境整治。唐家镇政府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巡查监管力度,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禁止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阶段性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