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日期: 2021-10-04 23:36:37
来源: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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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三十二批次   2021年10月4日)

序号

批次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
    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第三十二批66号

X2GD202109270427

反映雷州市覃斗镇讨泗村饮用水源严重污染、农业灌溉设施遭破坏致农田无法耕种、林地遭到损毁等情况。1.以原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为首的村干部非法将农业灌溉用水井改为村民生活饮用水井,严重破坏农田水利设施。2.覃斗镇有一条流经本村的污水排泄沟,镇上几乎全部生活污水与工业污水均通过该沟道排经本村,该污水沟道与前述被用作村民饮用水井的农用水井距离不足20米,更为严重的是,水井与排泄沟底部之间没有任何隔离措施,饮用水质受到严重污染。遇到下大雨时洪水顺沟道急流直下漫过排泄沟向水井周围扩散,形成积水洼地并掺入水井,造成水井中水体非常浑浊,杂质很多。3.前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与镇上某食品公司勾结,由前者点头后者肆意排放未经处理达标的污水,尤其是自2019年以来,不知出于何种原因,该沟道中开始修建封闭式的排水管(可能为了管理排放量或隐瞒未合格的污水排放),但仅仅修建了一段即停工,这种半吊子的工程带来的直接后果是原来的露天沟道因部分段道被排水管封堵,使其失去了正常的排水功能。每逢遇上台风来袭或强降雨,沟道的污水便会一涌而出,将附近近千亩的农田淹没,不仅直接冲毁农作物,且污水对农田土壤带来的打击是毁灭性的。4.前任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径直使用农用井代替生活用水井,加之附近排污问题严重影响,使水井水质大幅下降,把村民生命健康当儿戏。5.村民集体经济林地遭到破坏。

雷州市

水,土壤,生态

      2021年9月29日,雷州市水务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雷州市自然资源局、覃斗镇政府等单位迅速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
          经查,雷州覃斗镇讨泗村委会讨泗村位于覃斗镇镇区东南面约1.2公里处,全村1049户5000多人。
        一、农用水井改为饮用水井情况
          2006年,讨泗村在该村西面距离农田约40米处打一口农业灌溉水井,但一直未使用。   2016年1月,讨泗村开始建设集中供水工程,为充分利用资源、节约成本,覃斗镇水管所将原用于农业灌溉用水井改为村民生活饮用水井,并于2018年建设2级过滤罐(直径2米),改善水质;同时搭建铁棚加以防护,水井口用砖砌0.8米高围筑,防止地表水倒灌。讨泗村集中供水工程于2020年4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水质经水务部门多次检测均为合格。目前,讨泗村集中供水井深200米,供水规模397立方,供水人口3968人。
        二、污水排水管修建情况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污水排泄沟”实指村西大水沟(镇区至讨泗村段),又称西坑沟,长约2公里,是镇区排污沟。该水沟由于地势较低,且靠近镇区,镇区生活污水自然流入该沟道,然后排向大海,经年累月形成了镇区排污沟。2016年前,由于该水沟全部为土沟,去水能力差,污水未能及时排放,下大雨时,容易出现污水蔓延向农田的现象,对周边农田造成污染。为了解决该问题,覃斗镇政府积极争取专项资金240万元用于该水沟升级改造,原定为建设明渠。后经讨泗村村民代表提议,将明渠改为暗渠,既可以消除异味、保障沟内部畅通,也可以扩宽道路方便村民出行。讨泗村委会接受提议后,向覃斗镇政府提出申请,覃斗镇政府同意将明渠改为暗渠。但由于项目资金有限,无法一次性全部建成,讨泗村委会向覃斗镇政府申请将项目资金用于建设该水沟下段。最终在讨泗村排水沟下段建设两条约800米排污暗渠,暗渠管径分别为80cm、120cm。2021年9月28日现场调查时,该水沟排水畅通。
        三、污水排水管排泄情况
          经查,排污暗渠入口设有铁网过滤漂浮物。2021年9月28日现场调查时,发现滤网处有大量垃圾与漂浮物堵塞入水口,大大影响了水沟排水功能。据了解,部分群众出行时存在随手将生活垃圾丢弃到排水沟里的情况,容易导致滤网处有异味。另外,由于该水沟两边农田相对较为低洼,积水面积较大,暴雨时如果水沟入水口被堵塞,无法及时排水,容易发生水漫过排水沟的情况。
        四、农作物及经济林受影响情况
          水沟农田两边主要种植水稻,现场调查时水沟两边农田的水稻长势好。据村干部反映,水沟两边农田边缘处有林地,林地地势较高,农田受水浸的可能性较小。据讨泗村两委干部和部分村民反映,讨泗村没有村民集体经济林地,不存在集体林地遭受破坏的情况。
        五、食品公司污水排放情况
          雷州市食品总公司覃斗分公司位于覃斗镇塘边村门坊斜对面,距离该饮水井约1.6公里。该公司于2017年投入30多万元建设一体化屠宰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处理后接入镇区排污管排放。但该食品公司已于2021年4月份停止经营。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一是该村农业灌溉用水井改为村民生活饮用水井;二是排污暗渠入口的滤网处有大量垃圾与漂浮物堵塞,大大影响了水沟排水功能。但暂未发现群众反映的村干部非法破坏农田水利设施等情况。讨泗村两委干部已清理排水沟的阻塞垃圾,做好排污口垃圾清理工作,防止再次阻塞。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8日,覃斗镇政府在调查发现讨泗村排污沟入口处被阻塞时,当场要求讨泗村两委干部立即清理排水沟的阻塞垃圾,认真做好排污口清理垃圾工作,防止再次阻塞。当天,阻塞垃圾已被清理完毕。2021年9月29日,市委常委冼戈同志率队到现场督办,要求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全力做好该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及时清理加强管护。覃斗镇政府等单位近期组织力量修整土质沟道,全面检查涵道行水情况,杀除、打捞、转运杂草,全面清理讨泗村排水沟漂浮物,确保排水畅通,特别是暴雨天时,指定专人及时清理涵道口杂物,以防雨水漫过排水沟造成周边农作物受损。二、加快推进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争2021年12月1日前完成覃斗镇镇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排污管网建设,实现截污控流、达标排放。三、计划启用新水井。覃斗镇政府支持讨泗村筹措资金重建水塔和净化设施,计划在1年内实现全面使用新水井,并恢复原灌溉水井,消除群众顾虑。四、加强宣传提高意识。覃斗镇政府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摒弃随意乱丢垃圾的不良习惯,维护村庄及居住环境的干净整洁。

未办结

2

第三十二批201号

X2GD202109270301

来信举报雷州市车里镇有车里、西挖、西坡、三吉、白岭、甲六、六格、北坑等村委会的自然村非法采矿约400吨,采矿后留下的坑,积水深达五米,造成不能耕种。

雷州市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区域位于雷州市东里镇西挖、三吉、北崛、白岭四个村委会,大小不一共10个坑,面积最小500平方米,最大9.2亩,最深5米左右,涉及地类包括可调整林地、村庄用地等。经查,这些坑是九十年代末到2010年左右非法采矿遗留下来,当时雷州市自然资源、公安等职能部门及雷州市检察院已对部分涉及非法采矿行为人进行了查处,对造成犯罪的已给予刑事处罚。同时,大部分坑已被回填,恢复土地使用用途,部分土地已种植树木。
          综上,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雷州市东里镇有东里、西挖、西坡、三吉、白岭、甲六、六格、北坑等村委会的自然村非法采矿的坑,积水深达五米。东里镇政府要求相关村委会优先对村庄用地的矿坑进行回填,按照政策分配给需要的村民使用,其余农用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耕复绿。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30日,雷州市陈丹踪副市长率队到现场督导,要求雷州市自然资源局、东里镇政府等单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快摸排,并结合实际,分批有序快速推进整改,尽快恢复土地原状,确保问题整改取得实效。当天,东里镇政府要求相关村委会优先对村庄用地的矿坑进行回填,按照政策分配给需要的村民使用,其余农用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耕复绿。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东里镇政府等单位加快矿坑的回填工作进度,尽快恢复土地原状,力争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二、东里镇政府举一反三,对本辖区进行全面排查,并认真做好排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三、加强对生态资源保护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保护环境意识。 

阶段性办结

3

第三十二批211号

X2GD202109270207

反映雷州市南兴镇袁新村“红旗岭”环保砖厂,没有经过政府任何部门批准,于2011年违法抢建了一个大型粘土实心砖厂。没有取得政府发放的“采矿权”许可证,大量开采粘土,每天生产红砖30—40万块,严重破坏生态环境,长期污染空气和排放高温气体,破坏周边农田等。另外,该厂还在旁边建了一个大型石料场,对生态环境也造成严重影响。

雷州市

大气,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的“红旗岭”环保砖厂位于雷州市南兴镇袁新村207国道3601公里处旁,全名为雷州市红旗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旗领环保砖厂”),主要经营烧结环保砖生产、销售,法定代表人为袁某。
          经查,红旗领环保砖厂已获得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竣工环保自主验收,领取有营业执照、排污许可证等证照,主要生产场所有:联合车间(砖机生产车间、干燥窑、隧道窑)、成品存放区、原料棚、原料破碎区。该公司以页岩、粉煤灰、煤渣、煤矸石为原料,设计年产8000万标块页岩烧结砖(实际产能为15万块砖/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砖窑工艺废气,配套建设有废气环保治理设施(湿式双碱法脱硫脱氟除尘器),废气经治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烟囱排放。
          2019年,雷州市东吴水库划定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红旗领环保砖厂被划入东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由于砖厂建于东吴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之前,根据省、市的有关要求,雷州市于2021年7月26日制定了《雷州市红旗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年产8000万标块页岩烧结节能环保砖厂整治及搬迁工作方案》,要求各有关职能部门及属地镇政府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其后,该公司于8月停产,开展搬迁及拆除前期准备工作。
          2021年9月29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无污染物排放,现场未发现有粘土堆放。此外,该公司原料破碎区堆放有石块、页岩等物料,破碎区处于停运状态,未发现有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影响的情况。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雷州市南兴镇袁新村建红旗领环保砖厂,该公司旁边增设石料破碎场。但未发现红旗领环保砖厂未经过政府任何部门批准,违法抢建粘土实心砖厂等情况。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现场要求该砖厂严格依法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切实防止在搬迁整治过程中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现场要求该砖厂严格依法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切实防止在搬迁整治过程中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同时,雷州市各有关单位依照自身职责,全力配合该砖厂做好搬迁及拆除前期准备工作。截至2021年10月2日,该砖厂已处于停产状态,并积极推进搬迁及拆除前期准备工作。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巡查监管,确保该公司在依法搬迁整治过程中做好污染防治工作。二、南兴镇政府等单位切实按照红旗领环保砖厂整治及搬迁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该砖厂整治搬迁进度,力争2022年9月30日前完成整治搬迁工作。三、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企业环保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到合法合规生产经营。

阶段性办结

4

第三十二批219号

X2GD202109270242

举报雷州市纪家镇锦盘村周边八个养猪场违章建设,违反环保法规大量养猪,造成空气、河道水体、土壤和地下饮用水严重污染的问题。非法占用村集体用地建设生猪养殖场共八个,这些生猪养殖场未经全体村民同意,也没有任何批准手续,更没有按环保要求建设,猪的粪便直接排放到村的河道和溪流,锦盘村至先锋村沿河约三公里都被猪的粪便严重污染,河床满是粪便、臭气熏天,产生氨氮、硫化氢、粪臭素、甲烷等有害气体,非常难闻。

雷州市

      接到本转办件前,雷州市于2021年9月23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八批315号转办件反映“纪家镇锦盘村村中多处建有养猪场,人畜同居,臭气连天,粪便直排,由于长期养殖造成邻近村民饮水现成隐患,无法饮用,严重影响我们村民的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的问题。雷州市已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当时核查结果如下: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纪家镇锦盘村,村中共有7家养猪场,其距离最近的居民住宅约有240米,最远的不超过500米,均在禁养区内,且未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等相关审批手续。目前,7家养猪场中,3家为空栏已不再养殖,4家还在养殖。尚在养殖的4家养猪场分别为:1.黄某英养猪场:现有猪仔40头,母猪5头,共计45头,防渗透的养殖废水暂存池,废水及猪粪经处理后用于灌溉施肥;2.陈某忠养猪场:现有猪仔4头,母猪6头,共计10头,建有化粪池,养殖废水及猪粪经处理后用于灌溉施肥;3.黄某丽养猪场:现存栏约200头猪,建有防渗透的养殖废水暂存池,暂存池用水泥板覆盖,养殖废水及猪粪经处理后用于灌溉施肥;4.陈某专养猪场:现存栏约300头猪,建有防渗透的养殖废水暂存三级池(一级发酵,二级沉淀,三级为积液池),3个池均用黑膜覆盖,养殖废水及猪粪经沉淀后由运输车运往果园灌溉施肥。因此,4家养殖场的养殖废水及猪粪均是经处理后再综合利用。2021年9月24日现场检查时,在猪场周围闻到轻微臭味,但未发现有废水外排。并经走访的村民反馈,在吹西风时村中会闻到一定臭味。目前,暂未收到村民反映严重影响正常生活和身心健康的情况。
        接到本转办件后,雷州市农业农村局、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纪家镇政府等单位于2021年9月29日对锦盘村至先锋村沿河进行检查,未发现猪粪直排河道现象,在河道周边未闻到猪粪臭味。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纪家镇锦盘村村中有7家养猪场,在禁养区内。但未发现猪粪直排河道等情况。纪家镇政府要求该7家养猪场(均在禁养区内)在3个月内搬迁、关闭并拆除所有违法建筑物。2021年9月26日,纪家镇政府对上述4家尚在养殖的养殖场作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在3个月内搬迁、关闭并拆除所有违法建筑物。截至2021年10月2日,已拆除1家养猪场,其余养猪场的拆除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4日,雷州市李小军副书记牵头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纪家镇等单位到现场进行督办,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做好养殖户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纪家镇政府当场要求该7家养猪场(均在禁养区内)在3个月内搬迁、关闭并拆除所有违法建筑物,否则该镇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搬迁、关闭、拆除或强制拆除。2021年9月26日,纪家镇政府对上述4家尚在养殖的养殖场作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在3个月内搬迁、关闭并拆除所有违法建筑物。截至2021年10月2日,已拆除1家养猪场,其余养猪场的拆除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中。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纪家镇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跟踪督促上述7家养猪场落实整改工作,力争12月26日前完成整改。二、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纪家镇政府对猪场加强监管,指导经营者在整改期间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杜绝偷排、漏排、直排现象。三、纪家镇政府举一反三,对辖区内所有养猪场进行全面排查,要求辖区内所有养猪场依法养殖,如有违法养殖行为将依法从快查处。

阶段性办结

5

第三十二批257号

X2GD202109270196

反映:1.雷州市启源速冻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湛江雷州市东里镇西挖管区南坡村西路口处,该厂无任何环保手续;且在生产期间废水私设暗管直接将工业废水排入河渠,部分废水进入虾塘,严重影响附近的养殖户。该厂虽有废水治理措施,但一直闲置没有使用,且私设暗管。我们多次向雷州市相关职能部门投诉反映,但相关职能部门与该厂勾结且不作为。2.雷州市英利镇潭龙后村牧原猪场将污水排入农田和溪流,污染农田;距离小溪400米内不能建猪场废水治理设施,但牧原场废水治理设施距离我们村小溪不足200米,怀疑牧原猪场环评造假。牧原猪场每天恶臭让潭龙后村、木棉头村、田寮村、后昌村这几个村无法正常生活。

雷州市

     一、基本情况   
       (一)雷州市启源速冻食品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经查,雷州市启源速冻食品有限公司位于雷州市东里镇西挖管区南坡村西路口,占地面积约2亩,已领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为黎教会,主要经营菠萝削皮、简单清洗、速冻,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清洗废水、菠萝皮,该公司属于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
       (二)雷州市英利镇潭龙后村牧原猪场基本情况。
      雷州市英利镇潭龙后村牧原猪场实为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雷州三场生猪养殖项目(以下简称雷州牧原三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86667平方米,总投资8670万元,建成后年出栏育肥猪6.25万头。该猪场建有固液分离装置、沼液池、MBR池净水池、除臭系统等设施。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雷州市启源速冻食品有限公司有关问题
          2021年9月29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不生产状态,现场没有工作人员,经营者无法联系,生产设备和废水治理设施处于闲置多时状态,厂内排水渠呈干涸状态,未发现废水外排及私设暗管情况,但设置有废水排放口(已办理排污登记)。
          另外,2020年12月31日,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东里镇政府等单位曾就该公司被群众投诉的问题进行调处,并要求其开展整治工作。其后,该公司因经营管理问题,已自行停产。2021年5月,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再次接到群众投诉,该局迅速派出工作人员到现场调查,检查发现该公司当时仍处于不生产状态,现场没有工人,也没有废水外排。同时,针对群众投诉问题,该局当时已在信访平台进行答复。
          综上,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雷州市启源速冻食品有限公司属于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的企业,但未发现废水外排及私设暗管情况。
       (二)雷州市英利镇潭龙后村牧原猪场有关问题
          2021年9月29日现场检查时,该猪场正在养殖,现猪存栏约1万头,养殖场场界周边没有闻到臭味,也未发现废水外排。同时,该养猪场相对场界距离潭龙后村约538米、木棉头村约676米、田寮村约649米、后昌村约751米,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该项目已于2021年1月8日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9月19日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
          另外,经查,转办件中提及的“小溪”位于该养猪场场界东面,未在广东省水务系统功能水体名录中,也不属于饮用水水源,与场内废水治理设施直线距离约350米,养猪场设有3个排水管,主要是将场内的雨水通过3条排水管道排向小溪,不用于排放养殖废水。为了进一步评判该项目是否存在臭气超标,2021年9月29日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已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项目无组织排放的臭气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待出。
          综上,群众反映得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雷州市英利镇潭龙后村牧原猪场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但暂未发现废水外排等情况。东里镇政府加强对雷州市启源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防止该公司出现污染周边环境的违法行为。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要求雷州牧原公司严格做好该项目的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排查存在问题并开展整改,避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9日,东里镇政府已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对雷州市启源速冻食品有限公司的日常监管,防止该公司出现污染周边环境的违法行为。
          另外,2021年9月29日,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现场要求雷州牧原公司严格做好该项目的污染防治工作,切实排查存在问题并开展整改,避免出现环境污染问题。
          下一步工作举措:一、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跟踪雷州牧原三场项目的臭气检测结果;如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将依法从快查处。加强该项目的巡查,督促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履行生态环保主体责任。二、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加大对雷州牧原三场项目监管执法力度;如有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进行查处。三、加强该项目环保信息公开,接收群众监督,做好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未办结

6

第三十二批356号

X2GD202109270077

反映:1.雷州市白沙镇邦塘村祺泰三鸟批发市场距离居民住宅区约200米,建设在青年运河旁边,选址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市场排放的污染物未经任何处理,直接排到青年运河中,地面污水横流,给河水造成严重的污染,顺水流往下游的西湖水库,西湖水库水质受污染,病菌扩散。2.在邦塘北村西侧,开了一家粮食加工厂(湛江市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加工厂机器产生的环境噪音对附近村民的心理及生理造成危害。每天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漫天飞扬,村民家中粉尘很厚,空中都是灰蒙蒙的。

雷州市

    一、祺泰三鸟批发市场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雷州市白沙镇邦塘村祺泰三鸟批发市场”位于雷州市207国道与西四路交叉口,距白沙镇邦塘村北面约200米,南临雷州青年运河东运河,距离运河沟约30米,从南往北通过跨河桥进入市场。2019年5月16日,邓某梁与雷州半岛水产设备厂签订《土地及上建筑物租赁合同》,租用土地约55亩(地类为商业用地),建设活禽交易区(钢建结构棚),期限13年,于2019年5月21日取得《营业执照》,注册名称为雷州祺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营范围是三鸟批发与零售,经营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是日常清洗及给家禽喷淋降温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和家禽粪便。该公司建有1个约45立方米的过滤池和4个共约320立方米的沉淀池,废弃物经过滤沉淀后定期清运到市政排污沟排放。2021年9月29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市场有一部分位于青年运河河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市场内部分摊位有清洗污水流入运河。
          另外,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将属河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土地硬底化,并沿河用铁皮围护,且在硬底化路面上安放集装箱和搭建铁皮屋作为该公司办公场所,部分硬底化路面还作为三鸟市场道路及停车场使用。
          综上,群众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一是三鸟批发市场距离居民住宅区约200米,建设在青年运河旁边,部分区域位于青年运河河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不符合青年运河管理要求;二是三鸟批发市场市场内部分摊位清洗污水流入运河。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处责令雷州祺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拆除占用堤防土地的违章搭建物,转移办公场所,不得占用河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土地。
        二、湛江市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粮食加工厂”位于雷州市白沙镇邦塘村辖区,占地面积约17亩,地类为果园用地,系租赁邦塘北经济合作社土地,距离最近居民住宅约20米,注册名称为雷州市白沙镇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正在办理设施农业用地报批手续。该公司稻谷烘干及碾米项目设计年加工生产能力100吨,主要进行稻谷烘干及碾米,其生产工艺是稻谷-烘干-入库-碾米-销售。2021年9月29日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建设,不生产,已建成12个加热炉(用电),1个约9000立方米的除尘屋,正在建设稻谷储备库及安装碾米设备设施。
          另外,据了解,该公司稻谷烘干机器曾于2021年6月份生产过一个月时间,产生一定的噪声,生产期间造成周边粉尘污染。
          综上,群众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雷州市白沙镇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稻谷烘干机器在2021年6月收获季时生产过一个月时间,造成噪声、粉尘污染。白沙镇政府责令雷州市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完备农业用地报批手续后再行建设。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8日,雷州青年运河管理处向雷州祺泰市场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作出《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拆除占用堤防土地的违章搭建物,转移办公场所,不得占用河道安全保护区范围内土地。
          2021年9月29日上午,雷州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何润华同志率队到现场督办,要求白沙镇政府与有关部门尽快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指导三鸟批发市场和粮食加工厂业主针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逐一对照检查,立行立改,全力以赴完成该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当天,白沙镇政府对雷州市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报先建行为作出《停建通知书》,责令其完备农业用地报批手续后再行建设。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雷州市水务局、白沙镇政府督促该市场经营公司尽快拆除占用堤防土地的违章搭建物,转移办公场所,力争10月7日前完成。二、白沙镇政府等单位跟踪督促雷州市白沙镇恒发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力争10月18日前完备农业用地报批手续。三、白沙镇政府等单位加强对该市场的日常巡查监管,规范经营行为,引导业主合法合规经营。四、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从快查处。五、白沙镇政府加强宣传教育,做好雷州祺泰市场经营公司及摊位经营户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卫生宣传,提高环保意识,引导经营者自觉维护市场环境卫生。六、白沙镇政府举一反三,对辖区内同类企业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依法查处。 

未办结

7

第三十二批399号

X2GD202109270149

信访人是雷州市纪家镇双水村委会东村的村民,再次投诉牧原股份养猪场及正大养猪场臭味扰民问题,要求停业整改。

雷州市、遂溪县

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两家养猪场分别是广东湛江雷州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纪家镇双水村生猪养殖项目(以下简称牧原养猪场)和湛江正大遂溪河头镇种猪场(以下简称正大猪场)
        一、雷州市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本转办件前,雷州市于2021年9月25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九批254号转办件,反映“雷州市纪家镇双水东村的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及正大猪场飘来的恶臭味影响了村民的生活。同时也反映雷州市政府对此案件一拖再拖的作风”的问题。雷州市迅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赶赴现场核查,当时核查结果为:牧原养猪场此前曾存在臭气散发的情况,主要是因牧原养猪场除臭设备故障引起的,但其已进行整改。牧原养猪场提供的第三方检测公司检测报告显示,牧原养猪场场界的氨气、硫化氢和臭气浓度均达标相关排放标准。但双水村村委会干部及双水东村村民反映,该项目最近于晚上七点左右开始有臭气散发。2021年9月25-26日现场核查发现,该项目配套的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在养殖区内大部分区域未闻到明显臭味,只在场内固粪处理区(暂存有猪干粪)附近能闻到轻微猪粪臭味。因9月26日调查时是阴雨天气,不具备对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猪场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采样监测的条件,无法安排监测。9月26日晚上7点工作人员走访周边村庄,在田园村、坡心村未闻到臭味。经现场研判,当时风向为东风,双水东村群众能闻到臭味与当时气象条件有关,但由于正大遂溪河头镇种猪2场、牧原双水项目均位于该村东面,无法判定臭味来源于哪家企业。
          接到本转办件后,雷州市相关职能部门于2021年9月29日再次到周边村庄走访及实地核查,在该养猪场环保区内大部分区域未闻到明显臭味,在固粪处理区能闻到轻微猪粪臭味,在养殖区围墙外下风向能闻到轻微猪舍味道,但在田园村、坡心村、双水东村都未闻到臭味。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牧原双水项目养殖过程中的确有臭气产生,主要来源是养殖区的猪舍臭味和固粪处理器猪粪臭味。雷州市相关职能部门持续跟进牧原公司的《关于雷州牧原七场臭气治理的情况说明》落实情况。同时,督促牧原双水项目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加强臭气的监管,实现“无臭气,不扰民”目标。
        二、遂溪县调查核实情况
        正大猪场位于遂溪县河头镇虎溪村塘墩大潭岭,距离纪家镇双水东村约1.86公里,且两者之间种有大片桉树林。该养猪场占地面积68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8000平方米,共建7间猪舍(猪舍内每个单间猪栏底部都配套建设收集池)、1座消洗中心、1个沼气池(容积为4800立方米)、2个沼液池(分别为熟化池和集渣池,容积均为4800立方米)。目前,该养猪场已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手续,取得国土备案批复、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书。
        经查,正大猪场处理臭气的方法是:在猪舍内安装喷淋装置,通过喷洒酶博除臭剂将猪舍内的恶臭物质进行降解,从源头上降低恶臭的产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正大猪场正在养殖生猪,根据航拍相片显示,该猪场环保设施正在运行,在猪场大门口可闻到轻微的猪场臭味。2021年9月19日,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在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三批113号转办件后,第一时间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针对投诉问题一一进行细致核查,并委托深圳市纵诚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于9月23日对正大猪场周边臭气浓度进行采样检测,检测结果待出。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正大猪场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但该猪场臭气是否超标排放,还需等监测结果出来再下定论。河头镇政府要求正大猪场加强猪舍清洗,加强除臭剂使用,督促该猪场在其承包的周边空地上尽快种植绿化树,形成绿化带屏障,减少臭气扩散。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要求正大猪场加强自查自纠,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部分属实

    一、雷州市处理和整改情况
          雷州市相关职能部门持续跟进牧原公司的《关于雷州牧原七场臭气治理的情况说明》落实情况,目前该项目各项臭气整改工作均按照方案开展。同时,督促牧原双水项目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加强臭气的监管,实现“无臭气,不扰民”目标。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纪家镇政府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持续跟踪督促牧原养猪场做好该项目除臭设备的升级改造工作,力争10月20日前完成整改工作,确保养殖废气达标排放。二、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等单位加强对牧原双水项目的监管,压实经营主体责任,确保牧原公司加强污染治理设施运维管理。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项目臭气进行采样监测;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快进行查处。三、雷州市农业农村局坚持问题导向,对猪场加强监管,指导企业完善粪污治理设施,做好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杜绝偷排、漏排、直排现象。
        二、遂溪县处理和整改情况
          遂溪县委副书记、代县长陈升高度重视此转办件并作出批示:企业要重新全面排查存在的问题漏洞,针对群众投诉的排放气体存在臭味问题精准定位,制定整改方案,尽快解决,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生态环境部门要指导企业做好整改工作,将排放气体味道降到最低,确保整改到位。
          河头镇政府要求正大猪场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好如下整改:一是每天加强对猪舍的卫生清洁,及时清理、清洗猪舍,保持猪舍干燥,以降低臭味对环境的污染;二是加强除臭剂的使用,加强频次,使除臭剂能真正起到除臭的作用;三是督促正大猪场在其承包的周边空地上尽快种植绿化树,形成绿化带屏障,减少臭气扩散。
        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要求正大猪场加强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污染防治设施存在问题,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河头镇继续跟踪该养猪场落实整改,监督猪场做好猪舍清洁和合理使用除臭剂,最低限度减少臭味影响,防止环境污染。二、遂溪县农业农村局将加强对该养猪场的巡查监管力度,督促该公司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粪污资源化利用;同时,切实做好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指导服务工作,推进遂溪县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全覆盖。三、市生态环境局遂溪分局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会同河头镇政府做好宣传引导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将问题解决在当地。二是加大对该猪场的监管执法力度,跟踪监测结果;如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行为,将依法从快进行查处。督促该养猪场加强设施管理,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三是举一反三,加大对辖区内生猪养殖行业监管,排查未建治污设施或治污设施落后的猪场,促进生猪养殖行业优化治污设施,确保废水废气稳定达标排放。四、举一反三,遂溪县加大对全县生猪养殖行业的监管力度,排查有关环境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

未办结

8

第三十二批421号

X2GD202109260492

来信反映雷州市纪家镇锦盘村陈某在“红坎溪”霸占国有林地20亩,破坏林地违法建设9间无证无牌大型木炭窑,浓烟扰民、破坏生态。

雷州市

生态

      接到本转办件前,雷州市于2021年9月21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五批110号转办件,反映“锦盘村某村民在纪家糖厂社区门口正对面霸占国有林地30亩建起十间大型木炭窑和堆放烧碳用的树头,没有办理任何证件,非法生产到现在,这10间木炭窑的浓烟一年四季给锦盘村、行沟村、洋尾村、潭杰村、锦盘村、审家村、锦盘仔村、迈本陈村、纪家糖厂居民区等二十几条村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严重的危害,甘蔗和其他农作物受到的危害更为严重,一直以来村民不断向当地政府和雷州市环保局反映,可是没有得到有效的解决。”的问题。雷州市当时核查情况如下: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纪家镇纪家村委会圩一队和纪家林场交接处(纪家糖厂大门口正对面),建有10间木碳窑(没有办理任何申报手续),木碳窑旁边堆放大量用于烧制木炭的木头,总占地面积为23.32亩,其中涉及纪家镇纪家村委会地块3.81亩(主要为木炭窑场区),地类为非林地;涉及中林集团雷州林业局纪家林场地块19.51亩(主要为堆集木头场),地类为林地。该木碳窑是锦盘村村民陈某兴建造的,其于2015年承包了纪家村委会圩一队林地3.81亩,擅自在该地块建造了该木炭窑和原料堆放场地,并占用了纪家林场地块19.51亩。另外,陈某兴于2020年10月将该窑转包给纪家镇锦盘村村民陈某宏,承包期10年。根据2021年9月21日现场调查,该窑正在生产,没有浓烟产生,没有发现群众反映的危害农作物的情况。
          接到本转办件后,纪家镇政府、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等单位再次赶赴现场调查。经查,本转办件与第二十五批110号转办件为重复件。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锦盘村某村民在纪家糖厂社区门口正对面擅自占用国有林地建起十间大型木碳窑和堆放烧碳用的木头,没有办理有关手续,属于非法生产。但暂未发现严重危害村名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及农作物等情况。纪家镇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责令该窑业主陈某宏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自行整改(拆除)。目前已拆除木炭窑2间,剩余8间木炭窑将于15天内全部拆除。纪家林场已要求该窑业主陈某宏限期全部清理堆积木头,恢复土地原状。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1日,雷州市李小军副书记率队到现场督办,要求纪家镇政府、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住建局做好该木炭窑的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2021年9月22日,纪家镇政府联合雷州市自然资源局召开现场研判会,商讨整治拆除工作。纪家镇政府当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八条第(四)项规定,作出《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窑业主陈某宏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3日内自行整改(拆除)。当天,经相关部门与该窑业主陈某宏沟通,陈某宏自愿同意先拆除空闲的2间木炭窑,正在生产的8间木炭窑由于温度过高,暂时无法拆除,待冷却后另行拆除。随后,迅速开展拆除工作,目前已拆除木炭窑2间,剩余8间木炭窑待冷却后,将于15天内全部拆除。纪家林场已要求该窑业主陈某宏在半个月内全部清理堆积木头,恢复土地原状。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纪家镇政府继续跟踪落实8间木炭窑的整治工作,力争10月12日前全部拆除该8间木炭窑,确保整改到位。二、纪家镇政府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木炭窑的巡查监管,严厉打击环境污染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三、加大环境保护的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环保意识,切实保护好雷州市的生态环境。

未办结

9

第三十二批425号

X2GD202109260489

再次来信反映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不法分子非法挖六亩多的基本农田作为水塘养殖鱼,举报后得到非常好的处理,填水塘恢复基本农田的原状,但有一部分没处理,损坏树林建鸡棚,养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还得不到合理处理。

雷州市

其他污染

      接到本转办件前,雷州市于2021年9月24日收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二十八批133号转办件,反映“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不法分子非法挖六亩多的基本农田为水塘养殖鱼,举报后得到非常好的处理,填水塘恢复基本农田的原形。但有一部分没处理,损坏树林建鸡棚,养殖,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还得不到合理处理。”的问题。本转办件与第二十八批133号转办件反映的内容基本相同。雷州市已于2021年9月24日现场再次核查,群众反映的鸡棚占地面积约30平方米,现存栏200只鸡。另外,杨家镇政府本着以人为本的处理宗旨,尽量减少群众损失,暂未立即拆除其鸡棚。同时,经雷州市公安局再次组织警力进行核查,未发现不法分子非法强占雷州市杨家镇扶桥东村土地及非法挖六亩多的基本农田为水塘养殖鱼等情况。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群众反映的鸡棚占地约30平方米,现存栏200只鸡。杨家镇政府要求业主于15天内转卖或转养现存栏的鸡,于10月12日前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地类原状,并在10月30日前完成林地复绿工作。截至2021年10月2日,已全部处理存栏鸡只。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4日,雷州市陈丹踪副市长率雷州市自然资源局、雷州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到现场督办整改工作,要求杨家镇政府坚决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妥善解决好群众反映的问题,认真抓好该案件的整改落实工作。当天,杨家镇政府要求业主于15天内转卖或转养现存栏的鸡,于10月12日前清理养殖设施恢复地类原状,并在10月30日前完成林地复绿工作。截至2021年10月2日,已全部转卖或转养存栏的鸡。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杨家镇政府坚持问题导向,压实责任,抓好该鸡棚的后期整治,力争10月30日前完成林地复绿工作。二、杨家镇政府举一反三,近期开展对辖区内擅自非法占用改变林地和基本农田用途,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全面调查,发现一起,依法查办一起。三、杨家镇政府教育群众正确处理好与承办方的合同关系,同时引导承办方依法经营,保护好村民合法权益,确保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未办结

10

第三十二批432号

X2GD202109260490

反映雷州市南兴镇东市村村干部柯某明违法在南兴镇农机站西侧经营废品回收站,经营至今约20年,周边均是居民住宅和商品楼房,人口极为密集,常年受到废气滋扰,尤其雷州地处粤西海边,雨水较多,一到雨天废水污水横流,常闻到恶臭,影响健康和生活。

雷州市

大气

      经2021年9月28日现场调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废品回收站”位于雷州市南兴镇农机路,注册名称为雷州市南兴镇柯天明废品收购站,经营者为柯某明,建于2003年,占地面积约200平方米,回收站周围有居民住宅和楼房,回收废品产生的废气废水,对周边环境及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根据业主反映,该回收站一个半月前已经关停,并且该业主承诺以后不再在此地经营。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目前该业主已将回收站院内清理干净。

属实

      2021年9月28日,雷州市黄文驹副市长率队到现场督办,指导该案件的整治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当天,该业主已将回收站院内清理干净。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南兴镇政府举一反三,加强对辖区内同类案件全面排查,如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二、南兴镇政府加大环保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同时,加大环保监管力度,定期组织开展辖区内环境保护检查工作,加强辖区突出环保问题整治力度。

已办结

11

第三十二批461号

X2GD202109260491

反映自从雷州市雷高镇韩吏村村口的雷一混凝土有限公司搅拌站建立以来,村民的生活遭受巨大影响,各种噪音、粉尘飞扬,长期吸入粉尘容易诱发肺癌,严重影响了村民的居住环境,使当地空气变得越来越差,水质变得越来越浑浊之外,还严重影响了农产品的种植。搅拌站建设已有三年,问题存在时间也很久远,多次向当地政府相关部门举报治标不治本。雷一混凝土有限公司所用的地块是农村住宅用地,并且距离村民住宅和种植用地仅仅8到10米的距离,未经村民同意即建设投产。

雷州市

大气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地点位于雷州市雷高镇城家河岭开发区(雷州市雷高镇韩吏村附近),企业名称为雷州市雷一混凝土有限公司,2018年9月26日办理营业执照,占地面积约35亩,地类为建设用地,符合雷州市土地利用总规,由原雷州市雷高三源生粉有限公司租赁给雷州市雷一混凝土有限公司使用,租赁期限为2018年8月1日起至2038年8月1日。
          该公司系年产30万立方米预拌混凝土搅拌站生产项目,项目主要建设有2条混凝土生产线(占地面积约530平米)、原料车间(占地面积约8160平米)、2座四级沉淀池(总容积约400立方米)等,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废水、固废和噪声。该公司2020年1月取得环评批复,2020年6月通过项目竣工环保验收;2021年3月对改建项目进行报批并于2021年6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8月通过改建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另外,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要求,该厂所属行业属于排污登记管理类,该厂已于2020年3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备案。
          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现场检查该厂污染防治设施及措施情况如下:
          1.粉尘方面,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该公司粉尘主要在混凝土搅拌、装卸材料、运输等环节产生。其混凝土生产线有密闭厂棚,配备喷淋系统,当时正在运行;原料车间为密闭车间(仅留有进出料门口),生产原料均堆放于原料车间内,并配备粉尘收集器和喷雾降尘设施,当时正在运行;露天厂区配备有自动喷雾降尘系统,当时正在运行。检查时该公司按要求对进出运输车辆进行清洗。现场未发现群众反映的“粉尘飞扬”情况,另外根据该公司2021年7月27日验收监测报告(编号:GDHJ-20170154)显示,该公司厂界无组织排放颗粒物均符合《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无组织排放要求。
        2.废水方面,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该公司废水主要是搅拌机清洗水、罐车清洗水、场地清洗水等。生产产生的废水经场内沟渠统一收集至沉淀池,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固体废物方面,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该公司固废主要是废机油、粉尘收集器收集的粉尘以及沉淀池产生的沉渣。其产生的废机油交由有资质公司进行转运处置,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沉淀池沉渣作为填方材料外运填埋筑路。
          4.噪音方面,基本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污染防治措施。该公司噪声主要在设备运行以及车辆运输时产生。该公司对生产线和原料车间进行了封闭,同时在厂区种植了绿化,绿化面积达到了3200平方。根据该公司2021年7月27日验收监测报告(编号:GDHJ-20170154)显示,其厂界各个监测点位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的标准限值要求。该厂属于密闭厂房,现场检查时未发现存在噪声污染。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有:雷州市雷高镇韩吏村村口建有一个混凝土搅拌站(雷一混凝土有限公司)。但未发现群众反映的各种噪音、粉尘飞扬,长期吸入粉尘容易诱发肺癌等情况。雷州市要求该企业加强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对环境及周边群众造成影响。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要求该企业保证生产期间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30日,雷州市委庞伟志常委率队前往现场督办,指导该案件的整治落实工作,要求该企业不断加强污染防治措施,不折不扣落实企业污染防治的主体责任,重视周边群众意见,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避免对环境及周边群众造成影响。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现场督促企业严格履行经营主体责任,保障生产期间各项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依法合规经营,消除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项目粉尘无组织排放浓度、厂界噪声进行监测;如存在超标排放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从速进行查处。二、雷高镇政府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好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加强监管,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三、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雷州市住建局等部门,落实好行业监管责任,指导做好环保整治等有关工作。四、加强企业环保信息公开,接收群众监督。同时,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理解与支持,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未办结

12

第三十二批471号

X2GD202109270066

反映雷州市客路镇发尾村客山坡地的一块林地植被被雷州市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非法侵占并建设成停车场和垃圾场,毁坏林地,臭味熏天,破环生态,严重影响村民身体健康。

雷州市

生态

      经查,群众反映问题涉及的“客山坡地”位于雷州市客路镇圩北村(也称发尾村,下称圩北村)与客路新村交界处(现金华超市西侧),分别属圩北村和客路新村集体所有,其中圩北村占地约0.627亩,客路新村占地约2.02亩,地类均为建设用地。2010年9月20日,圩北村将该地转让给雷州市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后雷州市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在该地搭建两层铁棚(占地约0.49亩)用于办公使用。另外,属客路新村集体所有的2.02亩土地,原规划建设为客路新村农贸市场,已在该地铺设硬底化。后因客路新村农贸市场经营不善,该地现暂被金华超市用于停车卸货使用,目前该地权属仍归客路新村集体所有。
          经2021年9月28日实地走访核查,现场未发现存在垃圾堆积和臭气熏天等情况。
          综上,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属实部分为:圩北村将该村在客山坡地的0.627亩转让给雷州市华乐房地产有限公司经营使用,客路新村集体所有的2.02亩土地暂被金华超市用于停车卸货使用。但未发现存在垃圾堆积和臭气熏天等情况。客路镇政府走访周边群众,与群众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向群众解释该案件的相关情况,取得群众的理解。

部分属实

      2021年9月28日,雷州市陈玉虹副市长率队前往现场督办,指导该案件的办理工作,要求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核查群众反映的问题,并要妥善做好群众的沟通解释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当天,客路镇政府走访周边群众,与群众进行深入沟通交流,向群众解释该案件的相关情况,取得群众的理解。
        下一步工作措施: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力度,让群众珍惜、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二、强化巡查监管,严格管理、保护、开发土地资源,及时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三、举一反三,加大对破坏土地行为的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