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安委〔2020〕3号)、《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广东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粤安〔2020〕8号)、《湛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湛江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湛安〔2020〕8号)和《雷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雷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计划>的通知》(雷安〔2020〕12号),进一步健全全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领导机构,经市政府批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为加强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组织领导,成立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组长、副组长分别对应由市安委会“双主任”、常务副主任、副主任担任,成员分别由市安委会各成员担任。
二、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设在市应急管理局,设主任、副主任。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符汉智 市安委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主任:方 坚 湛江市生态环境局雷州分局党组成员、
主任科员
唐永熙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 学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吴忠文 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黄鹏翔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五九 市消防救援大队副大队长
成 员:由上述单位熟悉情况的业务骨干组成,具体名单附后。
工作专班负责承办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下设综合组和宣传组,负责承办领导小组会议具体工作,负责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动态检查、过程检查,负责汇总各牵头单位“一图两清单”并动态更新,负责编报信息、工作总结等由专班成员承担各组具体工作。其中综合组负责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动态检查、过程检查,负责汇总各牵头单位“一图两清单”并动态更新,负责工作总结、“三会三报”等;宣传组负责编报信息、新闻报道、月度简报、专题报道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各牵头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开展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参照市的做法,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本地、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
(二)确保“两专”要求。按照专业、专心(以下简称“两专”)的要求,市专项整治工作专班成员实行相对集中办公,并实施专项工作制度(附件1)。专班成员要认真吃透国务院安委会、省安委会、湛江市安委会和市安委会关于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坚持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推进各项任务逐一落地见效。
(三)强化支持保障。各牵头单位要支持本单位专班成员的工作,通过岗位职责调整、安排专人等措施,支持专班成员集中精力投入专项整治工作,确因工作需要,可对专班成员定期轮换。(联系人:杨光生、符小婷,联系电话:8669566,传真:8802666,电子邮箱:ajj8813532@163.com)
附件:1.雷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班工作制度
2.雷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名单
3.雷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分组表
4.工作专班成员轮流坐班排班表(2020年度)
雷安办〔2020〕72 号雷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健全雷州市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机构的通知.pdf
雷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