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提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设立5年过渡期,做到“扶上马、送一程”。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确保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
稳政策防返贫 健全机制巩固脱贫成果
《意见》着重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方面,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进行部署。包括稳政策,现有帮扶政策该延续的延续、该优化的优化、该调整的调整,确保政策连续性;防返贫,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快速发现和响应易返贫致贫人口,分层分类及时纳入帮扶政策范围。
目前,一些地方在防返贫动态监测方面已经有探索。在陕西咸阳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脱贫户的产业发展、收入构成等数据在平台上一目了然。王耀是花王村脱贫不稳定户,春节过后没再外出打工,收入有所下降。监测系统发出预警后,工作队及时找到他,鼓励他种秋葵。
改善发展条件 壮大乡村特色产业
《意见》聚焦改善脱贫地区发展条件和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注重产业后续长期培育;多渠道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等。
农业农村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发展壮大特色产业是关键举措。“十三五”期间,在产业扶贫的有力支撑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纯收入由2015年的2982元,增加到2020年的10740元,年均增幅29.2%。接下来,国家将组织脱贫地区抓紧制定“十四五”产业发展规划,选准特色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加快脱贫地区产业特色化、品牌化、融合化发展。
做好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方面政策衔接
《意见》在保持主要政策总体稳定的基础上,对一些重大政策的调整优化提出了方向性、原则性要求。做好财政投入政策衔接,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出结构。金融服务政策方面,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进一步完善针对脱贫人口的小额信贷政策。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优先保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用地需要。建立健全引导各类人才服务乡村振兴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