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的通知》(粤扶办[2018]42号),湛江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湛江市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方案〉的通知》(湛扶组〔2018〕12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认真落实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年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特制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湛江市以及我市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总体要求,以建档立卡数据为基础,以解决脱贫攻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转变作风,打牢脱贫攻坚工作基础,不断完善新时期精准扶贫信息系统,查准和核实扶贫对象数据,提高扶贫开发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提高脱贫攻坚工作成效质量,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帮扶责任和措施,做到工作务实、过程扎实、结果真实。通过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准确反映我市现阶段精准扶贫工作情况,及时落实整改,为下一步探索建立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打好基础,坚决打击扶贫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二、工作任务
2018年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重点要做到五个“回头看”,具体如下:
(一) “回头看”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对象是否缺漏。按照精准识别要求,以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4000元(2014年不变价)的参考标准,综合考虑农户教育、医疗、住房等“三保障”困难情况,组织精准扶贫识别工作。工作范围是对未纳入建档立卡的其他低收入农户进行排查,重点是对原属第一、二轮扶贫“双到”村的扶持对象、低收入农户和存疑对象进行排查。
(二)“回头看”建档立卡信息有无错漏。对照广东省精准扶贫信息系统录入本地的数据情况,认真分析2017年度数据存在的基础信息不精准、逻辑关系相互矛盾等突出问题,逐村逐户进行梳理,健全扶贫工作责任制,完善建档立卡基本信息,完善到户帮扶措施,督促落实“三保障”政策,及时在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信息系统中录入项目或导入行业数据。
(三)“回头看”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措施是否长效。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施策,采取有针对性措施,确保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对已达到当年预脱贫标准、脱贫质量好的贫困户继续巩固提升;对扶贫措施已取得成效,但质量不高、不稳的贫困户进一步加大帮扶力度;对脱贫难度大、距脱贫标准有较大差距的贫困户要分析原因、改进帮扶措施,开展重点帮扶,确保不掉队。此外,要进一步规范财政扶贫项目资金使用,切实做到扶贫资金与扶贫项目安排相吻合,资金使用集中瞄准贫困村和贫困户,不断提高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减贫成效的长效性。
(四)“回头看”前两轮扶贫“双到”村发展是否有短板。对全市第一、二轮181个扶贫“双到”村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产业发展、基层党建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建立情况进行调查。充分发挥镇党委政府、村两委和驻镇工作组的作用,进一步摸清掌握第一、二轮扶贫“双到”村制约发展的短板问题,实事求是,找准制约发展的迫切需求建设的项目,由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梳理纳入2018-2020年村项目建设库和任务表,组织市级行业部门落实项目建设任务。
(五)“回头看”纪检审计巡查督查巡视问题整改是否到位。各镇街政府针对2016年以来省纪检审计巡查督查巡视反馈的问题,召集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提出整改工作意见,分类处理,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结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整改情况,将整改情况向问题涉及的村通报,并将相关情况写入本地“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报。市扶贫办将定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向湛江市扶贫办报送检查结果。
三、工作步骤
全市分三个阶段开展“回头看”,各镇街要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5月30日前,市扶贫办转发省《关于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的通知》,制定“回头看”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回头看”工作。6月1日前,召开全市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动员会,完成动员部署和培训等工作。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6月1日起,各镇(街)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由镇(街)农办和社会事务办相关人员、村两委、镇(村)工作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构成的各级核查组,对本地精准扶贫工作全面进行“回头看”,具体程序如下:
1.分析梳理。对照本地录入广东省精准扶贫信息系统的数据,分析贫困户家庭实际情况,逐村逐户进行梳理,筛选出疑似清退对象。
2.落实申报程序。镇(街)政府和村委会广泛宣传精准扶贫政策,于6月15日前组织低收入农户(或有异议的农户)按照《广东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向村委会提出贫困户申请,作为疑似新增对象。
3.入户核查。各镇(街)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组织各级核查组,对疑似清退对象和疑似新增对象的实际情况开展入户核查。同时,根据《关于动态管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通知》(粤扶办〔2016〕229号),逐级上报审批人口变动情况,经镇(街)政府审定后,于6月20日前报市扶贫办,由市扶贫办上报湛江市确认。
4.完成系统录入。最终名单经湛江市扶贫办确认后,驻镇(驻村)工作组于6月27日前完成贫困户的新增与清退,于6月30日前在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信息系统中完成系统数据录入。同时,新增和清退的贫困对象,要按规定走足程序。
5.落实“三保障”政策。新增扶贫对象经最终确认后,市扶贫办督促市关部门落实“三保障”政策。
第三阶段:抽查总结。各镇(街)“回头看”工作须在6月30日前完成,并形成本地“回头看”工作情况汇报,于7月2日前报市扶贫办。7月1日起,市扶贫办将对各镇(街)“回头看”工作进行抽查,针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措施,整改结束后,对“回头看”进行总结。7月20日前,市将“回头看”工作情况向湛江市扶贫办提交书面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2018年是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关键的一年。省、湛江市将 “回头看”工作纳入2018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重要内容。各级党委、政府和扶贫部门、各帮扶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制定具体方案,安排核查工作经费,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任务。各镇(街)政府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五个“回头看”内容分类指导落实工作措施。要充分发挥民政部门作用,结合全国农村低保整治,开展精准扶贫“回头看”工作,加强扶贫与民政数据衔接。要充分发挥镇(街)、村两委、镇(村)工作组,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干部、帮扶责任人的作用,调动力量,用1个月时间集中开展“回头看”工作。
(二)强化沟通,夯实基础。此次“回头看”的数据修改,不计入精准识别误差率统计范围。各地要深刻认识,珍惜纠正纠错机会,夯实脱贫攻坚基础信息。同时,各镇街要加强部门之间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坚持实事求是原则,面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照贫困人口动态管理的要求,及时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对符合贫困人口标准的全部纳入,对不符合贫困人口标准的全部清退,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不落下一个人。对全市新增的贫困对象进行全覆盖式核对,今后新增的贫困对象由镇负责统筹,在广东省新时期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与广东省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并完成识别程序后才能纳入。对前两轮扶贫“双到”村发展短板问题及时制定解决方案,落实行业部门项目,确保取得“回头看”实效。
(三)严实作风,确保质量。各镇街要认真贯彻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从严、从细、从实的工作作风,严禁形式主义、弄虚作假、走过场。对在“回头看”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组织核查人员业务培训,加强扶贫政策指导,把握时间节点,在保证“回头看”质量的前提下,按时完成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