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湛江市下达到雷州市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的公示
2021年湛江市下达到雷州市第一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表)的公示
湛江市财政局于2021年7月1日《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衔接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湛财农[2021]78号)下达第一批中央553万元到我市财政局,我市根据财政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 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根据湛江市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要求,指定安排我市四条村实施建设“美丽宜居示范村”;我局根据湛江市农业农村局领导要求作出项目资金分配方案及开展项目实施方案申报市政府会议讨论;现经市政府会议讨论通过,我局组织有关镇村实施项目,根据上级政策文件要求将项目安排公示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