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雷州市雷城街道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的通知
各社区、机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方式,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和《湛江市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实际,特制定“四张清单”(第一批)即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清单(适用《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省局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通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的通知》)、减免责清单(适用《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2022年)》、《广东省农业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清单》)、涉企“综合查一次”清单、非现场执法清单,请遵照执行。
雷州市人民政府雷城街道办事处
202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