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监察局关于转发《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的通知
日期: 2016-12-28 14:30:43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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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纪(工)委:

现将《广东省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则》(粤民发〔2015〕92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则》)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贯彻《工作规则》。建立健全村务监督机制,对推动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有着重要意义。各镇(街)要组织镇村干部认真学习《工作规则》,深刻领会内容,明确职责任务,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村务和经济事务管理中的监督作用,提高村民自治水平。在贯彻《工作规则》过程中,要及时总结经验,寻找存在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以便制订《工作规则》实施细则。各镇(街)纪(工)委要综合本镇(街)学习贯彻《工作规则》情况于10月28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二、落实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为保证村务监督委员会正常开展工作,各村(社区)要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提供办公地点和办公设备,使村务监督委员会能独立行使监督权。各镇(街)纪(工)委要填写《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场所情况登记表》10月28日前报送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三、做好委员基本情况登记工作。根据《工作规则》规定,省、市、县均给每个村务监督委员会3名委员发放补贴。各镇(街)纪(工)委要重新将任职委员基本情况填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况登记表》,10月28日前报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每个村务监督委员会一般填报3名委员凡不符合《工作规则》任职条件的委员一律不予登记。

四、做好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统计工作。各村(社区)要如实填写《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统计表》(2012至2014年)报送本镇(街)纪(工)委审核,然后由各镇(街)纪(工)委汇总于10月28日前报送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

五、情况报告和表格报送要求。学习贯彻《工作规则》情况报告、《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场所情况登记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情况登记表》和《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统计表》电子版报送邮箱lzsjwdls@163.com,纸质表格加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报送市纪委监察局党风政风监督室。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 电话8813899,联系人:柯胜杰13824830847。

 

附件:1.村务监督委员会办公场所情况登记表

      2.村务监督委员会委员情况登记表

      2.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统计表

 

                                                  雷州市监察局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