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联合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湛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11部门联合转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引>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各县(市、区)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5]1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抓好落实,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请根据职责径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联系。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5]12号)
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12部门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工信规字[2025]12号).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