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体认领公告
日期: 2025-11-17 19:44:50
来源:雷州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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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体认领公告


  按照《湛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湛江市无人认领遗体管理办法的通知》(湛府规〔2020〕6号)第八条规定,遗体自接运至殡仪馆后,累计防腐保存时间原则上不超过90日。其中,我市殡仪馆会同雷州市公安局在2020年9月25日在《湛江日报》对已保存超过90日的14具遗体(具体信息详见附件)进行了认领公告,但一直没有家(亲)属认领,现再次发布认领公告,这14具遗体的家(亲)属,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到雷州市殡仪馆办理遗体认领和火化手续的,我市殡仪馆将免收遗体保存费和火化费用;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后仍无人认领遗体,雷州市殡仪馆将按有关规定对遗体进行火化处理。(雷州市殡仪馆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主任,15975976973)。

  特此公告。

  附件:未认领遗体详细信息.docx

  雷州市殡仪馆                         

  2025年11月17日